⑴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材料:
(1)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
①《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②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③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⑤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
⑥電梯使用單位還需提供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及維修保養單位的資質證明。
(2)鍋爐、壓力容器:
①鍋爐、壓力容器(氧艙)設備登記卡(每台一式3份);
②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含圖紙)、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製造、安裝過程監督檢驗證明;
③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
④安全閥、壓力表、爆破片和緊急切斷閥等安全附件的質量證明材料和校驗報告;
⑤鍋爐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書;
⑥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⑦鍋爐水處理方法及水質指標;
⑧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
⑨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3)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後30個工作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3份、附電子文檔),攜同以下資料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①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②事故緊急預案(適用於輸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質或者介質溫度大於200°C的壓力管道);
③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名單,列出姓名、身份證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編號及其持證種類、類別和項目(下同);
④安裝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4)場(廠)內機動車輛
①《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一式3份);
②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材料;
③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④安全管理、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⑤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 特種設備的使用都有哪些要求
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的購置
要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首先必須把好特種設備的准入關,特種設備在選購時,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出廠標准,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對購置的特種設備是否符合以下相關文件進行判斷。
(1)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2、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
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到所在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冊登記。將安全檢查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上後,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在作業中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國家統一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4、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並保證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准確。特種設備檔案必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特種設備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有利於掌握和分析特種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情況,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查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安裝、維修保養和改造時必須請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來完成。竣工後,安裝、維修保養、改造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過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檢驗,未經監督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定期檢驗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當檢查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同時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特種設備的報廢
標准或技術規程中有壽命要求的特種設備或零件應當按照相應的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向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辦理注銷。
8、建立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頇案
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特種設備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適應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演練,對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檢驗,確保當事故發生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能真正起作用,防止災害擴大,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一旦事故發生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還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條件。
總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特種設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同時還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包括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修保養、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在內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安全性能和技術狀況,了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全面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
9、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及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
(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2)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變更。特種設備停用、注銷、過戶、遷移、重新啟用應到質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證書方可上崗操作。作業人員必須與企業辦理聘任手續並到質監部門備案。
2)特種設備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報檢。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特種設備的檢驗日期可從檢驗報告、合格標志查看)。
(2)特種設備報檢要求。起重機械報檢時必須提供保養合同、有效的作業人員證件。
(3)特種設備換證。特種設備檢驗合格後,攜帶使用證、檢驗合格標志、檢驗報告、保養合同、保養單位的保養資質到質監部門辦理年審換證手續。
特種設備安全培訓: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基礎上,必須在本單位內對特種設備作業進行業務培訓和安全、節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訓計劃,有培訓記錄,有培訓考核。
⑶ 不是特種設備的證明怎麼開
不是特種設備,不需要開證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只管特種設備,有種可能是原來是特種設備,現在不是特種設備了,那也不需要開證明,只需說明設備的規格型號,到相應的部門辦理注銷即可。
⑷ 特種設備使用有哪些主要規定
特種設備使用的主要規定:
(1)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內容如下。
①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②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③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④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⑤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並做出記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5日,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5)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6)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7)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⑸ 昆明市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停用怎麼辦
一、在昆明市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停用」需要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 機動車內登記證書,收原件(容1份);
2. 鍋爐能效證明文件,收原件(1份);
3. 材料名稱簽字要求蓋章要求份數收件方式檢查意見已檢查操作 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收原件(2份);
4. 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收原件(2份)。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申請時限:法定工作日提交申請。
受理時限:1個工作日。
法定辦理時限: 25個工作日。
承諾辦理時限:4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綉大街1號(春融街1號)昆明市市級行政中心綜合服務樓綜合窗口
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詢方式
現場咨詢: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綉大街1號(春融街1號)昆明市市級行政中心綜合服務樓綜合窗口
在線咨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電話咨詢:67435615
⑹ 特種設備報廢流程是怎麼樣的
玖玖泰豐a,十k年驗廠x老品牌,助您一c次性通過驗廠u!以6下v資料由深圳玖玖泰豐i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4司提供, 1 目的規范操作規程,確保相關人s員的健康和安全。 0 適用范圍 適用公8司所有特種設備的管理。 6 職責 6.4總務課負責特種設備的歸口b管理。 7.1特種設備的使用部門w負責按照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負責對特種設備進行日6常點檢。 5 工p作流程! 4.0對於r新進特種設備驗收,應由工f務課會同特種設備的供應廠f商進行驗收。特種設備的供應廠j商應當提供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1文2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x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0件。工f務課應當仔細核對是否有上j述文8件。驗收合格的特種設備,方6能由工h務課交付使用部門i使用。驗收完畢,由工b務課負責填寫《設備驗收單》。Q 1.4特種設備在驗收合格投入v使用前或者投入m使用後60日8內3,工g務課應當向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l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於y或者附著於c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8.3對於t新增的廠o內5機動車v輛如叉c車m,工q務課應當憑廠z內2機動車f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去汕頭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辦0理廠u內4機動車p輛的注冊登記和廠s內8機動車g輛牌照。廠p內0機動車p輛安裝牌照並粘貼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後,方6可投入d使用。 1.2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後,工f務課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8下e內6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0文3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8件以2及s安裝技術文2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6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l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y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4常維護保養記錄; f)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g)特種設備履歷t卡 0。8特種設備的使用部門o應每天g對特種設備進行點檢,並作好記錄。工j務課每季度應對特種設備進行一s次全面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如工j務課無h具有特種設備檢修資格人r員,必須委託取得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負責進行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檢查和日2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x時處理。如公0司無w法處理的,應由工e務課聯絡供應廠l商或特種設備檢測單位進行處理。? 2.5工x務課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s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好記錄。 5.3工t務課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2個l月4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p合格的特種設備,不b得繼續使用。 6。3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y必須將電源切4斷,懸掛故障標志,同時通知工w務課處理(或委外處理),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0可重新投入q使用。 六8西格瑪 5。3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k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q時予8以4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t辦2理注銷。 6。80特種設備使用部門x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85特種設備作業人d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s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x格式的特種作業人s員證書3,方6可從3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z作。 安全主任應組織對特種設備作業人h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m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8。77特種設備作業人i員在作業中3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特種設備作業人m員在作業過程中0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z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p員和公4司有關負責人p報告。操作特種設備時,作業人l員應做好防護措施,操作要平穩、准確、注意力m集中2。特種設備的標牌均附有警告與l操作方5法說明,操作時請遵照設備的操作規程及v設備標牌的要求開p展作業。 2011-10-30 4:27:37
⑺ 長春市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停用、報廢、補證)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在長春市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停用、報廢、補證)」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補證需提供: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2.補證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經辦人簽字,留手機號。)
3.補證需提供:使用登記表(紙質: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4.補證需提供:使用登記補證申請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5.補證需提供: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6.補證需提供:遺失聲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7.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變更需提供:經檢驗或者安全評估合格的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內容應與使用登記證一致。)
8.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變更需提供:使用登記變更申請表(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員、經辦人簽字。)
9.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變更需提供:原使用登記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長春市質監局發放的使用證。)
10.單位變更(原使用單位辦理)需提供:產權單位證明文件(如果適用)(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產權單位與使用單位不一致,產權單位辦理時提供、真實、加蓋公章。)
11.單位變更(原使用單位辦理)需提供:使用登記變更申請表(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員、經辦人簽字。)
12.單位變更(原使用單位辦理)需提供:使用登記表(紙質: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13.單位變更(原使用單位辦理)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內容應與使用登記證一致。)
14.單位變更(原使用單位辦理)需提供:原使用登記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長春市質監局發放的使用證。)
15.改造變更 需提供:產品數據表(如果適用)(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中有關數據發生變化時提供、內容與設備相符合。)
16.改造變更 需提供:改造監督檢驗證書(需要監督檢驗的)(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17.改造變更 需提供:改造質量證明資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18.改造變更 需提供:使用登記變更申請表(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員、經辦人簽字。)
19.改造變更 需提供: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20.改造變更 需提供:原使用登記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長春市質監局發放的使用證。)
21.更名變更需提供:單位名稱變更證明資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22.更名變更需提供:使用登記變更申請表(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員、經辦人簽字。)
23.更名變更需提供: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24.更名變更需提供:原使用登記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長春市質監局發放的使用證。)
25.設備報廢需提供:產權單位的書面委託或者授權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非產權所有者的使用單位申請報廢注銷手續時提供、真實、加蓋公章。)
26.設備報廢需提供: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27.設備報廢需提供:原使用登記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長春市質監局發放的使用證。)
28.設備啟用需提供:啟用申請(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29.設備啟用需提供:原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內容與實際情況一致、加蓋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
30.設備停用需提供: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31.移裝變更(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 需提供:產品數據表(如果適用)(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中有關數據發生變化時提供、內容與設備相符合。)
32.移裝變更(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 需提供:使用登記變更申請表(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員、經辦人簽字。)
33.移裝變更(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 需提供: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34.移裝變更(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 需提供:移裝後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如果適用)(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內容與實際情況一致、拆卸移裝的特種設備需提供。)
35.移裝變更(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 需提供:原使用登記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長春市質監局發放的使用證。)
36.移裝變更(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遷出設備)需提供:使用登記變更申請表(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安全管理人員、經辦人簽字。)
37.移裝變更(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遷出設備)需提供:使用登記表(紙質: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個人設備簽字、內容應與實際情況一致。)
38.移裝變更(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遷出設備)需提供:原使用登記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長春市質監局發放的使用證。)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⑻ 特種設備轉讓變更登記提供哪些資料
看你是什麼情況的變更登記,請看: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 08-2017
2.13 移裝
特種設備移裝後,使用單位應當辦理使用登記變更。整體移裝的,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自行檢查;拆卸後移裝的,使用單位應當選擇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安裝。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拆卸後移裝需要檢驗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
3.8.2 移裝變更
3.8.2.1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
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和移裝後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3.8.2.2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
(1)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原登記機關應當注銷使用登記證,並且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向使用單位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見附件E);
(2)移裝完成後,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移裝後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按照本規則3.4、3.5的規定向移裝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使用登記。
3.8.3 單位變更
(1)特種設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原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產權單位憑產權證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
(2)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按照本規則3.4、3.5要求重新辦理使用登記。
3.8.4 更名變更
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名稱變更名時,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單位名稱變更的證明資料,重新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到登記機關辦理更名變更,換領新的使用登記證。2台以上批量變更的,可以簡化處理。登記機關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3.8.5 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變更
使用單位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按照本規則2.14的規定辦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右上方標注「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字樣。
3.8.6 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的情況
特種設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種設備,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
(1)已經報廢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
(2)進行過非法改造、修理的;
(3)無本規則2.5是(3)、(4)規定的技術資料的;
(4)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或者能效測試結果不滿足法規、標准要求的。
⑼ 特種設備報廢申請怎麼寫啊,我想要個範文啊
特種設備注銷(報廢)申請
****質量技術監督局:
我公司一台*****公司**年**月製造的壓力容器專,我公司決定停屬止使用,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退回,特向貴局申請注銷,請批准。
附:該台設備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一份
申請單位: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