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固定資產如何計算折舊
《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1502 累計折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二、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並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管理許可權,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同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並備置於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並對外報送,或備置於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准後報送有關各方備案,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三、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按估計價值暫估入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同時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四、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房屋、建築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五、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採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准後報送有關各方備案,並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企業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調整後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按企業所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對於接受捐贈舊的固定資產,企業應當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按企業所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採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六、企業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總額。應提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七、企業按月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製造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需要查明某項固定資產的已提折舊,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卡片上所記載的該項固定資產原價、折舊率和實際使用年數等資料進行計算。
九、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
固定資產來:會計上可以根據企源業的需要來定,沒有太過硬性的規定 稅法上有明確規定,但是,如果在會計處理時候不按稅法規定處理,那在申報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比較麻煩,而且比較費時間,所以一般參照稅法規定來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殘值率一般取值為5%。
月折舊額=(原始價值-殘值)/使用年限/12.
月折舊率=月折舊額/原始價值
Ⅲ 設備折舊費怎麼算
計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3)機器設備報廢怎麼計算折舊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基數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Ⅳ 機械折舊費如何計算
固定資產的應提折舊額一般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值、預計殘值率和分類年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的預計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3%-5%。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方法:
年折舊率=(1-預計殘值率)/ 折舊年限×100% =95% /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備註:預計殘值率=5% (
二)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方法: 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 單位里程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殘值率)/ 總行駛里程 按照工作小時計算折舊: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殘值率)/總工作小時 按照台班計算折舊: 每台班折舊額=原值(1-預計殘值率)/總行駛里程
(三)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方法: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年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以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平均攤銷。
(四)年數總和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方法: 年折舊額=(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 ×100% 年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殘值率一般為5%。(內資企業5%,外資企業10%) 殘值率是固定資產的殘值率。
Ⅳ 設備折舊費的計算公式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回(年)× 100%月折舊額答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注會
Ⅵ 機器設備如何計提折舊
折舊就是機械抄設備隨著使用年限的增加,它的使用功能逐漸減退、他的使用價值逐年減少,我們把它使用價值逐年減少的「量」用折舊的方式取代,也就是說一年減少多少價值、一年就增加多少折舊的價值,同時折舊的價值在資金運轉過程中,折舊額在資金佔用方用當期費用核銷、在資金來源方用折舊基金存儲,由此機械設備的價值從他的本身看逐步消失,但是在財務賬面上仍然保持機械設備的價值量沒有變化,例如:
1,一台機械設備原值40萬元、
2,使用年限20年,
3,每年折,2萬元
借:管理費 (機械設備折舊費)20萬元 貸:專用基金(折舊基金)20萬元
由此看來本機械設備20年後,折舊費累計已經40萬元被各年的費用攤銷完畢,而專用基金累計已經達到40萬元,說明企業機械設備沒有了,有錢盯著。
Ⅶ 機器折舊中殘值怎麼計算
1.年限
會計中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殘值率可以由本企業自己來做決定,
但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而且稅法規定凈殘值率不得低於10%。
所以為了,年底匯算清繳時不調整這些內容,還是按稅法規定的好。詳細如下:
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
一、通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動輸設備
8━14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
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6.
工業窯爐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產用具
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
設備工具
18━22年
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機
5━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9.冶金工業專用設備
9━15年
10.電力工業專用設備
發電及供熱設備
12━20年
輸電線路
30━35年
配電線路
14━16年
變電配電設備
18━22年
核能發電設備
20━25年
11.機械工業專用設備
8━12年
12.石油工業專用設備
8━14年
13.化工、醫葯工業專用設備
7━14年
14.電子儀表電訊工業專用設備
5━10年
15.建材工業專用設備
6━12年
16.紡織、輕工專用設備
8━14年
17.礦山、煤炭及森工專用設備
7━15年
18.造船工業專用設備
15━22年
19.核工業專用設備
20━25年
20.公用事業企業專用設備
自來水
15━25年
燃氣
16━25年
三、房屋、建築物部分
折舊年限
21.房屋
生產用房
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
20━25年
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0━15年
非生產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8━10年
22.建築物
水電站大壩
45━55年
其他建築物
15━25年
2.折舊方法
1.年限平均法(特點: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的折舊額是相等的)
公式: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公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
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一般應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凈值平均攤銷)
公式: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每月月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4.年數總和法(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公式: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Ⅷ 機械折舊費如何計算
1.首先我們要了解設備折舊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這四種方法
2.年限平均法的年折舊額計算公式為:年折舊額=(資產原值-殘值)/預計使用年限,假設設備原值1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1萬元,設備預付使用年限5年,則其一年所需的折舊費為:(10-1)/5=1.8萬元
3.工作量法的年折舊額計算公式為:年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總工作量×本年使用量,其中工作量可以是總工時,也可以是預計的總生產量等。假設設備機器原值10萬元,預計凈殘值率為0,總共能生產A零件100萬件,本年生產23萬件,則其一年的折舊費,10/100×23=2.3萬元
4.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年折舊額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
年折舊額=資產凈值*年折舊率
其中最後兩年平攤資產余值
假設設備原值1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1萬元,設備預付使用年限5年,則其一年所需的折舊費為:10×(2/5)=4萬元
5.年數總和法的年折舊額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假設設備原值1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1萬元,設備預付使用年限5年,則其一年所需的折舊費為:(10-1)×5÷(5+4+3+2+1)=3萬元
Ⅸ 報廢已計提折舊的設備,如何計算該設備當月折舊額題目,設備原價240000,已計提折舊160000,年限10年,
原來一個月提多少,在設備報廢的當月就再計提多少。一切與原來一樣。
提完折舊後,再把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一起轉到固定資產清理裡面。
借:製造費用----折舊(240000*0.95/240)
貸:累計折舊950
借:固定資產清理240000-160000-950
累計折舊 160950
貸:固定資產 240000
Ⅹ 設備折舊費的計算公式
設備折舊費的計算公式和計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l-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例10:甲公司的一台機器設備原價為680000元,預計生產產品產量為2000000件,預計凈殘值率為3%,本月生產產品34000件。則該台機器設備的月折舊額計算如下:
單件折舊額=680000×(1-3%)/2000000=0.3298(元/件)
月折舊額=34000×0.3298=11213.2(元)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由於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沒有扣除預計凈殘值,所以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時,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的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使用年限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年初賬面余額×月折舊率
例11:乙公司有一台機器設備原價為600000元,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每年折舊額計算如下:
年折舊率=2/5=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600000-240000)×40%=144000(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360000-144000)×40%=86400(元)
從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四、五年應提的折舊額=(129600-600000×4%)/2=52800(元)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例:承例11,採用年數總和法計算的各年折舊額如表1:表1
年份尚可使用壽命原價-凈殘值年折舊率每年折舊額累計折舊
155760005/15192000192000
245760004/15153600345600
335760003/15115200460800
425760002/1576800537600
51576000l/1538400576000
例:丁企業在2002年3月購入一項固定資產,該資產原值為300萬元,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5%,要求計算出2002年和2003年對該項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
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需要考慮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同時要注意折舊的年限一年與會計期間一年並不相同。
該固定資產在2002年3月購入,固定資產增加的當月不計提折舊,從第二個月開始計提折舊,因此2002年計提折舊的期間是4月到12月,共9個月。
2002年計提的折舊額為:300×(1-5%)×5/15×9/12=71.25(萬元)
2003年計提的折舊額中(1-3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一年的,(9-12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二年的,因此對於2003年的折舊額計算應當分段計算:
1-3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5/15×3/12=23.75萬元。4-12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4/15×9/12=57萬元2003年計提折舊額為:23.75+57=80.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