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變壓器使用期限是多少凈殘值率是多少
根據目前有關稅法的規定,變壓器可列入「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類。折舊年限為10年。凈殘值率為5%。
㈡ 電子設備 1、殘值率可以設為3%嗎2、折舊年限4年可以嗎
電子設備殘值率可以是0嗎?
按3年計提,一般不可以不留殘值.
電腦的折舊年限一般為3年左右,殘值率一般為5%,但是殘值率應該在你增加固定資產卡片的時候就確定了.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年折舊率=1-預計殘值率,除以折舊年限乘以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除以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乘以月折舊率
電子設備殘值率可以是0嗎?
電子設備的殘值率和折舊年限: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只要你的折舊年限不低於3年都可以,殘值率沒有要求的,不超過5%即可
電子設備折舊方法
1.年限平均法(特點: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的折舊額是相等的)
公式: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公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 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一般應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凈值平均攤銷)
公式: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每月月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4.年數總和法(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公式: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電子設備屬於企業的固定資產,是要計提折舊的,今天小K就為大家帶來電子設備折舊的年限變以及殘值率計算方法.
會計中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殘值率可以由本企業自己來做決定,但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
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而且稅法規定凈殘值率不得低於10%.
㈢ 變壓器折舊年限是多少殘值率多少合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㈣ 電力設備折舊年限為幾年求解
設備分主要設備和輔助設備,主要設備折舊年限10年,輔助5年,
殘值率按公司性質,內資5%,外資10%。
㈤ 電力設備折舊年限為幾年
設備分主要設備和輔助設備,主要設備折舊年限10年,輔助5年,殘值率按公司性質,內資5%,外資10%。每月折舊額=設備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12
㈥ 固定資產殘值率為多少
之前的可以不計提,也可以計提,只是做固定資產卡片時,要注意累計折舊和折舊年限的匹配。新增的就按新的稅法規定。追問: 現在內外資企業已經統一了,都是一樣的,汽車折舊年限4年,殘值率5%可以。新增的固定資產電腦預計殘值率可以是3%到5%,年限是三年。追問: 你是說預計殘值吧,現在預計殘值,如果做到財務軟體中,固定資產是要通過固定資產卡片才能到賬套中,累計折舊和使用年限、預計殘值有關聯。追問: 那我現在新增的固定資產是預計殘值好不是不預計殘值好呀回答:
㈦ 關於固定資產的凈殘值率為多少
1.折舊年限5年,凈殘值率為5%
2.小於或者等於5%
㈧ 殘值率應該算多少
按規定殘值率一般是5%
㈨ 固定資產殘值率是多少
會計復上是靠管理層判斷的,沒有制具體規定的(參考會計制度和會計准則,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
稅務上:
內資企業統一為5%(文件號忘記了),外資企業不低於10%(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應當不低於原價的百分之十;需要少留或者不留殘值的,須經當地稅務機關批准)。
兩稅合一後,新稅法沒有規定比例,據悉,新的實施細則討論稿也未提及固定的比例,只是講「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 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 不得變更。」
㈩ 最新的設備折舊殘值率
稅法上原來的5%殘值抄率的規定已經取消,襲企業可以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及使用情況,確定是否預留殘值。如果固定資產使用到期後,沒有任何可利用價值或者變賣價值,可以選擇零。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即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預計凈殘值後,就不得再變更。這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通過改變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在年度之間隨意調節利潤,以規避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