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5年現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法規是什麼氣瓶的相關標准法規有哪些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要是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具體的標准規范如下:
一、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第302號令)
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5、《氣瓶安全監察規定》(質檢總局第46號令)
6、《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質檢總局第115號令)
二、規范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
TSG
Z6001-2005
2
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導則
TSGZ0006-2009
3
壓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考核大綱
TSGR6001-2011
5
氣瓶充裝許可規則
TSGR4001-2006
6
氣瓶使用登記管理規則
TSGR5001-2005
7
氣瓶充裝人員考核大綱
TSGR6004-2006
8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
R0004-2009
9
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工業管道
TSG
D0001-2009
10
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ZF001-2006
11
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考核大綱
TSGD6001-2006
12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帶壓密封作業人員考核大綱TSG
R6003-2006
13
壓力管道使用登記管理規則
TSG
D5001-2009
14
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國技監局鍋發(2000)250號
15
氣瓶附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RF001-2009
16
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
TSG
R7001-2004
17
在用工業管道定期檢驗規程(試行)
國質檢鍋[2003]108號
18
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
國質檢鍋(2003)207號
三、標准
GB
7144—1999
氣瓶顏色標志
GB/T13005—1991
氣瓶術語
GB15384—1994
氣瓶型號命名方法
GB16163—1996
瓶裝壓縮氣體分類
GB
16804—1997
氣瓶警示標簽
GB5099—1994
鋼質無縫氣瓶
GB
8337—1996
氣瓶用易熔合金塞
GB
15382—2009
氣瓶閥通用技術條件
GB
16918—1997
氣瓶用爆破片技術條件
GB
17878—2009
工業用非重復充裝焊接鋼瓶用
GB/T
9251—1997
氣瓶水壓試驗方法
GB/T
9252—2001
氣瓶疲勞試驗方法
GB/T
12137—2002
氣瓶氣密性試驗方法
GB/T
13440—1992
無縫氣瓶壓扁試驗方法
GB
15385—1994
氣瓶水壓爆破試驗方法
GB
14193—2009
液化氣體氣瓶充裝規定
GB
17265—1998
液化氣體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
GB
12135—1999
氣瓶定期檢驗站技術條件
GB
13004—1999
鋼質無縫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檢驗與評定
GB24161-2009
呼吸器用復合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
8335—1998
氣瓶專用螺紋
GB/T
8336—1998
氣瓶專用螺紋量規
GB
10878—1999
氣瓶錐螺紋絲錐
GB
15383—1994
氣瓶閥出氣口連接形式和尺寸
㈡ 特種設備施工前要辦理哪些手續
申報抄單位
以下是用特種設備襲的定期檢驗和安裝改造的報檢程序,到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部門辦理。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了告知的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單位。
報檢程序
(一)報檢
施工單位執以下資料,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
1、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受理備案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及告知時提供的相關資料。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工藝、方案及施工圖。
3、安裝、改造、維修的自檢記錄或竣工資料。
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申請書》。

(2)哪些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擴展閱讀:
質量司法鑒定
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4號《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質量鑒定、質量事故鑒定、產品損失鑒定、災後評估等的檢驗、鑒定工作。
當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獲得省級以上質監局頒發特種設備全領域質量鑒定資質證書並獲得省級以上高法院入冊的特種設備司法鑒定機構有浙江聯合應用科學研究院。
㈢ 特種設備目錄中的設備使用前都要到當地的質量監督局檢測備案嗎履帶吊在目錄里,裝完成後為什麼不用備案
是的,履帶起重機屬於特種設備,必須注冊,由於屬於移動式起重機(整機出廠),原則上要求產權單位辦理使用登記。
目錄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一般職責是,購買合格的設備,委託安裝單位到質監局完成安裝前的工作,然後向專門檢驗機構申請安裝監督檢驗,使用前一個月內到質監局檢查使用,注冊後,將及時提供持證操作人員、各種制度和定期檢查。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了各類特種設備的基本概念,新目錄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基本概念范圍內,以定義和清單的形式,明確了納入監察的特種設備種類和品種的具體范圍,新目錄實施以來,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新目錄范圍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3)哪些特種設備設計文件鑒定擴展閱讀:
對原目錄內、外的特種設備,在新目錄實施前已進入程序的行政許可、檢驗檢測、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調查處理等處理意見如下:
一、使用登記,已受理未核發的,登記機關應當終止登記手續,告知用戶該設備不再納入特種設備監管范圍,並提醒用戶加強安全管理,涉及收費的,相關費用應退還。
新目錄實施後,原目錄內外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不再有效,登記機關應當逐步清理現有的專用設備檔案和資料庫,分別在新目錄外存放特種設備的檔案和數據,並以適當的方式公布無效的使用登記證書。2015年起,新目錄中的特種設備不再納入特種設備統計范圍。
二、生產單位的許可證、檢驗檢測機構的批准和作業人員的資格認定,受理或者補辦的,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應當依法終止許可程序,並通知申請人或者申請人,許可手續終止後,涉及鑒定審查和審查費用的,鑒定審查機構和審查機構應當與申請人或者申請人協商退還有關費用。
三、設計文件的標志、監督檢查、定期檢查和型式試驗,檢驗報告(證書)已送檢,未完成的報告(證書)已簽發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徵求生產單位和使用單位的意見,決定是否繼續進行有關工作。
生產單位和用戶需要繼續進行相關工作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繼續進行並出具委託檢驗報告,否則,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終止相關過程,如涉及收費,與生產單位和用戶協商退還相關費用。
報告(證書)已出具而相應報告(證書)未出具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繼續出具相應報告(證書),並通知生產單位和用戶該設備不再納入特種設備監理范圍。
四、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指令下達後,未完成整改的,不進行整改監督檢查,並通知行政相對人,該設備不納入特種設備監督范圍,安全加強管理,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向當地安全委員會或者政府報告。
五、事故調查,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新目錄實施前正在調查處理的,應當繼續完成調查處理工作,納入特種設備事故統計范圍,新目錄實施後,不列入特種設備事故。
㈣ 特種設備相關法律,安全技術規程,標准,規范詳細的清單
序號 法規名稱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 國務院關於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
4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
6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7 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規則
8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序
9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
10 超高壓容器安全監察規程(試行)
11 大型游樂設施設計文件鑒定規則(試行)
12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規定
13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
14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分級實施范圍
15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試行)
16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17 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
18 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19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20 蹦極安全技術要求(試行)
21 電梯監督檢驗規程
22 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
23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
24 滑索安全技術要求(試行)
25 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
26 客運架空索道安全運營與監察規定
27 客運架空索道監督檢驗規程(試行)
28 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29 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30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31 壓力管道元件型式試驗機構資格認可與管理辦法
32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資格許可與管理規則
33 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34 醫用氧艙安全管理規定
35 雜物電梯監督檢驗規程
36 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
37 游樂設施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試行)
38 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39 壓力管道使用登記管理規則
40 鍋爐化學清洗規則
41 鍋爐水處理監督管理規則
42 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
43 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
44 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規程
45 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46 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
47 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資格認證與管理辦法
48 液化氣體鐵路罐車安全管理規程
49 液壓電梯監督檢驗規程(試行)
50 在用工業管道定期檢驗規程
51 在用鍋爐定期檢驗規則
52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53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54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5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56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單位監督管理辦法
57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則
58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59 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
60 施工升降機監督檢驗規程
61 游樂設施監督檢驗規程(試行)
62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63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工考試與管理規則
64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
65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實施細則
66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考核與監督管理規則
67 壓力管道使用登記管理規則(試行)
68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定
69 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監察規程
70 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
71 在用工業管道定期檢驗規程
72 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73 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規程
74 電梯監督檢驗規程
75 起重機械型式試驗規程(試行)
76 游樂設施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試行)
77 游樂設施監督檢驗規程(試行)
78 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規程
79 客運架空索道監督檢驗規程(試行)
80 滑 索 安 全 技 術 要 求(試行)
81 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
82 施工升降機監督檢驗規程
83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管理與監督規則
84 大型游樂設施設計文件鑒定規則(試行)
85 壓力管道型式試驗規則(TSG D7002-2006)
86 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TSG Y6001-2008)
87 客運索道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TSG S6001-2008)
88 客運索道設計文件鑒定規則(TSG S1001-2008)
89 壓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考核大綱(TSG R6001-2008)
90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TSG R1001-2008)
91 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型式試驗細則(TSG Q7014-2008)
92 燃油(汽)燃燒器安全技術規則(TSG ZB001-2008)
93 燃油(汽)燃燒器型式試驗規則(TSG ZB002-2008)
94 輕小型起重設備型式試驗細則(TSG Q7012-2008)
95 流動式起重機型式試驗細則(TSG Q7005-2008)
96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橋式起重機(TSG Q0002-2008)
97 鍋爐水處理作業人員考核大綱(TSG G6003-2008)
98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鑒定評審細則 (TSG Z0005-2007)
99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 (TSG Z0004-2007)
100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TSG T6001-2007)
101 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 R0003-2007)
102 桅桿起重機型式試驗細則 (TSG Q7010-2007)
103 纜索起重機型式試驗細則 (TSG Q7009-2007)
104 升降機型式試驗細則 (TSG Q7008-2007)
105 門座起重機型式試驗細則 (TSG Q7007-2007)
106 鐵路起重機型式試驗細則(TSG Q7006-2007)
107 門式起重機型式試驗細則 (TSG Q7003-2007)
108 橋式起重機型式試驗細則(TSG Q7002-2007)
109 客運拖牽索道安裝監督檢驗與定期檢驗規則(TSG S7001-2004)
110 壓力管道元件製造監督檢驗規則[埋弧焊鋼管與聚乙烯管](TSG D7001-2005)
111 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考核大綱(TSG D6001-2006)
112 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TSG R7001-2004)
113 氣瓶充裝人員考核大綱(TSG R6004-2006)
114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帶壓密封作業人員考核大綱(TSG R6003-2006)
115 醫用氧艙維護管理人員考核大綱(TSG R6002-2006)
116 氣瓶使用登記管理規則(TSG R5001-2005)
117 氣瓶充裝許可規則(TSG R4001-2006)
118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TSG R3001-2006)
119 氣瓶設計文件鑒定規則(TSG R1003-2006)
120 超高壓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2-2005)
121 非金屬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1-2004)
122 鍋爐安裝監督檢驗規則(TSG G7001-2004)
123 鍋爐安裝改造單位監督管理規則(TSG G3001-2004)
124 鍋爐設計文件鑒定管理規則(TSG G1001-2004)
125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鑒定評審細則(TSG Z7002-2004)
126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准規則(TSG Z7001-2004)
127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05)
128 特種設備鑒定評審人員考核大綱(TSG Z0003-2005)
129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制定程序導則(TSG Z0001-2004)
130 起重機械製造監督檢驗規則(TSG Q7001-2006)
131 客運索道部件型式試驗細則(TSG S7005-2005)
132 客運拖牽索道型式試驗細則(TSG S7004-2005)
133 客運索道型式試驗規則(TSG S7003-2005)
134 客運纜車安裝監督檢驗與定期檢驗規則(TSG S7002-2005)
135 機械停車設備型式試驗細則 (TSG Q7013-2006)
136 旋臂式起重機型式試驗細則 (TSG Q7011-2006)
137 塔式起重機型式試驗細則 (TSG Q7004-2006)
138 燃氣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術規則 (TSG D2002-2006)
139 壓力管道元件製造許可規則 (TSG D7001-2006)
140 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 ZF001-2006)
141 鍋爐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大綱(TSG G6001-2006)
142 安全閥維修人員考核大綱(TSG ZF002-2005)
143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TSG Z7003-2004)
㈤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2015年86號文件
質檢總局關於印發《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質檢科〔2015〕86號)
原文在這里下:http://tzsbaqjcj.aqsiq.gov.cn/zxzx/201503/t20150316_434296.htm
找不到給地址,我發給你。
質檢總局關於印發《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質檢科〔2015〕86號)
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
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員會),中國纖維檢驗局,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標准化研究院,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中國標准化協會,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公司:《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已由質檢總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中央編辦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
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是質量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歷經多年努力,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建設成效顯著,在加強質量監管、促進產業發展、支撐自主創新、維護群眾利益、保障國門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著功能定位不清、行政依賴較多、資源效率不高、綜合能力不強、服務品牌匱乏、國際化發展滯後等問題,與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不相適應。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一項重要任務,是促進我國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做強做大的重要舉措,對推動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具有現實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質檢總局關於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8號)精神,結合質檢系統實際,現就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結合質檢行業特點,科學界定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公益性和經營性職能定位。通過政府主導、創新驅動,大力推進整合,優化布局結構,擴大開放合作,激發市場活力,全面增強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升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水平,為建設質量強國夯實技術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做強做大。結合全國質檢技術體系規劃建設,通過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區域整合及跨層級、跨區域、跨領域整合,壯大規模,提升實力,減少數量。今後,質檢部門原則上不再直接設立一般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堅持法治引領、市場驅動。加快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有關政策法規清理工作,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制度。統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資質管理,有序放開檢驗檢測認證市場,營造各類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堅持分類整合、分步實施。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照職能定位,把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分為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和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兩類,進行分類整合。在此基礎上,推進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後逐步與政府主管部門脫鉤。
——堅持因地制宜、試點先行。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具有可操作性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方案。鼓勵各地積極開展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整合試點,積極探索包含混合所有制在內的多種方式,以點帶面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多種模式的整合。
——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緊緊依靠廣大幹部職工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保持人員隊伍穩定,切實維護好群眾切身利益,實現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相統一。注重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與質檢部門管理體制改革和職能轉變有效銜接、協同推進。
(三)工作目標。
到2015年,質檢總局直屬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和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相關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基本完成,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縱向整合試點成效明顯。到2017年,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基本完成。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職責清晰、保障有力,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基本到位。到2020年,基本完成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轉企改制等改革任務,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專業化提升、規模化整合、市場化運營、國際化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綜合性檢驗檢測認證集團。
二、整合路徑
(一)機構類別。
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是指由政府舉辦、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或補助,以公益服務為目的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主要為政府制定政策法規和風險管理提供技術支撐、為政府監管提供技術支持、為重大國計民生項目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提供其它不宜由市場機制提供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不得從事營利性的檢驗檢測認證業務。
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是指由市場配置資源,以獨立企業法人形式存在,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也可選擇社會組織的形式。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面向社會提供社會化、商業性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同時可承接政府購買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
(二)整合模式。
在政府主導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或參照以下模式實施整合。
1.行政劃撥方式整合。採取行政劃拔方式,將所屬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人員、資產等進行整合。
2.授權經營方式整合。由財政部門批准,將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財政資產變為經營性資產,按照資本運作方式進行整合。
3.拆分歸並方式整合。將現有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為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由政府主導實施整合;另一部分通過改制,整合為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4.公共平台方式整合。地方政府整合不同部門所屬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組建公共檢驗檢測平台,作為獨立的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工作。
5.整體改制方式整合。將現有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體改制,然後採取資本方式整合為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2014-2015年)。
1.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整體轉企改制,並入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保留CQC品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將各直屬檢驗檢疫局所屬31個評審中心資產,經審計評估後劃入中檢集團各地方公司。
2.按照功能整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所屬檢驗檢測機構,實行公益性職能和一般檢驗檢測職能分開。
3.各直屬檢驗檢疫局所屬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按照中央編辦批復的質檢總局檢驗檢疫類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進行整合。對需要轉企改制的機構,整合並入中檢集團。
(二)推進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2014-2017年)。
1.將質監系統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分離為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和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並對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整合。推進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以資產為紐帶的縱向整合,組建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鼓勵以資產為紐帶的省內整合、跨省整合,形成若干區域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到2020年,做強做大中國特檢集團等3至5家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以國有資產為主導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形成布局合理、實力雄厚、公正可信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高技術服務體系。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另行制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見附件)。
2.為保障全國量值的統一和准確可靠,保障法制計量和民生計量的有效性,承擔國家量值傳遞、溯源和法制計量、民生計量的技術機構可設定為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商業性計量校準業務整合進入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
3.將纖維檢驗機構依法履行的行政監管執法等項職能與紡織服裝等工業產品的檢驗檢測職能分離,紡織品、服裝等工業產品檢驗檢測職能整合進入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
4.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原則上整合為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確有需要的,可在省級(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設立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
5.原則上,省級(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質監部門可以整合相關專業資源並綜合設置少量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除特別需要外,市級和縣級質監部門不設置公益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推動質監系統經營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縱向整合或橫向整合。鼓勵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同城整合。
(三)開展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整合(2015-2017年)。
1.推動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改組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中檢集團採取資產劃撥、品牌加盟、設立投融資平台和產業基金等方式,整合質檢系統內外部機構;建立國際化運營平台,整合質檢系統現有境外各類業務和機構,打造國際檢驗檢測認證知名品牌。
2.支持方圓標志認證集團發揮品牌優勢及其全國性網路優勢,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本為紐帶,與質檢系統內外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進行資源整合,重組構建股份制方圓標志檢驗認證集團。
3.鼓勵中國標准化研究院、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分別以資產和檢驗檢測業務為紐帶,探索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跨層級整合。
4.按照同一個縣(市)設立一個經營類綜合性檢驗檢測機構的原則,推動縣級政府整合分屬於不同部門的檢驗檢測資源,組建縣級經營類綜合性檢驗檢測機構。
四、試點示範
(一)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改革試點。推進中國特檢院在中央和相關地方財政的支持下,聯合省級、副省級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貨幣資金等方式共同出資,組建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支持江蘇等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省內整合,具備條件的地區可探索推進跨省整合,組建區域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
(二)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改革綜合試點。推進湖北省特種設備等專業領域的檢驗檢測機構省內縱向整合和深度融合。探索推動湖北省質檢院與中檢集團跨地區、跨層級的整合試點。支持由市、縣政府主導,推動不同部門或行業檢驗檢測機構整合為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
(三)檢驗檢測機構轉企改制試點。支持浙江省海鹽縣等地具備條件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推進混合所有制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改革試點,探索有利於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健康發展的運行模式。
(四)檢驗檢測機構集聚發展改革試點。支持廣州等地通過建設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整合質檢系統內外檢驗檢測機構,綜合設置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和經營類檢驗檢測機構,組建大型經營類檢驗檢測集團公司,促進檢驗檢測資源共享和集聚發展,打造統一的檢驗檢測品牌。
(五)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同城整合改革試點。支持四川省和成都市在已經同城整合的成都質檢院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探索和創新事業單位投資企業所涉及到的人事管理、資產管理和社會保障等配套政策。以資本為紐帶,整合質檢系統內外檢驗檢測機構。
(六)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聯盟整合試點。推進質檢系統檢驗檢測機構組建檢驗檢測技術聯盟。以聯盟為基礎,探索聯盟成員間實質性整合。
支持全國質檢系統其他地區和機構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按照國發20號文件、國辦8號文件和本意見精神,開展多種形式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試點,以探索經驗,推動面上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狠抓落實。各級質檢部門要充分認識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改革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勇於突破利益藩籬,主動研究、主動建言、主動改革。要將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爭取納入地方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中,統籌推進。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推動成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要在2015年中制定出台整合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努力在檢驗檢測認證高技術服務業發展中搶佔先機。
(二)轉變職能,創新管理。各級質檢部門要在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和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做強做大方面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打破部門壟斷和行業壁壘,有序開放檢驗檢測認證市場。推進質量安全監管方式轉變,減少行政審批,進一步發揮市場監督作用,激發檢驗檢測認證需求。加大檢驗檢測認證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入競爭機制,實現服務供給多元化。推進建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外部評價、約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檢驗檢測認證誠信建設,加強對檢驗檢測認證行為的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切實維護檢驗檢測社會公信力。
(三)主動協調,配套政策。各級質檢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加強與編辦、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工商等相關部門協調和溝通,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文件精神,爭取當地政府出台相關配套政策,妥善處理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和轉企改制中的共性問題。
(四)嚴肅紀律,平穩推進。各級質檢部門要在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和轉企改制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財經法規制度,嚴格履行有關報批手續,做好清產核資、財務審計、產權變更等工作,嚴禁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嚴禁轉移、轉賣、轉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處置國有資產。妥善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把握好節奏和進度,及時研究、解決整合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整合改革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附件: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
附件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
《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編辦質檢總局關於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8號)和《關於調整省級以下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質檢法聯〔2014〕175號),明確提出開展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特檢機構」)縱向整合試點,建立專業檢驗檢測集團;已經完成整合的要鞏固成果,尚未完成整合的要繼續推進,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等要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重視,提高認識,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國務院要求,積極推動特檢機構縱向整合,提升檢驗效能、激發市場活力、落實企業責任、降低社會成本,促進檢驗檢測認證等高技術服務業可持續發展。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堅持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運用戰略思維、系統思想,科學界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專業技術工作與檢驗檢測工作的功能定位,大力推進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整合,實現特檢機構做大做強,不斷提升特檢高技術服務的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
(二)基本原則。
按照專業化、社會化、規模化、國際化的發展構想,確定特檢機構整合工作的基本原則。
——堅持事企分開、管辦分離。安全監管的專業技術工作由政府舉辦的公益類事業單位承擔,檢驗檢測業務由經營類的特檢集團承擔,建立並完善特檢集團法人治理結構。
——堅持政府推動、縱向整合。質檢總局制定相關政策以及行政許可的准入條件,指導推進特檢機構的縱向整合。各級質監部門按照國家關於特檢機構縱向整合試點的要求,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組織推進地方特檢機構按時完成縱向整合。
——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需求,總體規劃,科學統籌,使特檢機構的整體布局與特種設備的快速增長和人民群眾的安全需求相適應。
——堅持分類推進、分步實施。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分類、分步推進整合工作。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鼓勵條件成熟的地區率先整合;暫不具備條件的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推進,確保按時完成整合任務。
(三)工作目標。
——2015年底前,探索建立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專業技術工作與特種設備檢驗工作(包括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設計文件鑒定、型式試驗,下同)相分離的機制,現有的國家、省、地市級質監部門所屬特檢事業單位要逐步將特種設備檢驗業務轉交給整合組建的特檢集團承擔。
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特檢院」)牽頭聯合有意願地方特檢機構,以資產為紐帶,發起並注冊成立中國特種設備檢驗集團(以下簡稱「中國特檢集團」),引領全國范圍內特檢機構的縱向整合;同時,鼓勵推動省級(副省級城市)特檢機構整合其他特檢機構組建省或跨省的特檢集團,初步形成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格局。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國特檢集團的縱向整合;通過省內或跨省特檢機構的不斷整合,逐步形成若干區域性特檢集團,實現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的有序競爭格局。
——2020年底前,完成特檢機構的整合試點工作;建立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監管到位的特種設備檢驗體制和運行機制,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從事經營性特種設備檢驗(偏遠地區保留的現有事業單位性質特檢機構除外);做大做強中國特檢集團等3至5家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以國有資產為主導的特檢集團,形成布局合理、實力雄厚、公正可信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高技術服務體系。
二、打好整合工作基礎、構建有序競爭格局
(一)明確特種設備技術檢查機構的性質和定位。
實施特檢機構整合試點的同時,保留各級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舉辦的公益類事業單位,作為技術檢查機構。其主要職能是為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撐,承擔事故調查分析與應急處置,隱患整治督查,風險監測,統計分析,對檢驗等工作質量的監督抽查,投訴舉報調查以及使用登記等事務性工作。保留中國特檢院,作為國家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技術研究實驗室;省級政府保留省級特種設備技術檢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機構;地市級政府根據本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實際需要,保留地市級特種設備技術檢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機構。上述技術檢查機構使用質檢系統特檢機構事業編制,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根據職責、任務和實際工作需要,重新核定編制。
(二)構建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有序競爭格局。
推進特檢機構整合應與特種設備檢驗工作改革和行政許可改革同步實施。對生產環節的製造監督檢驗、安裝監督檢驗、設計文件鑒定和使用環節中的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實行社會化,由生產或使用單位自主選擇有資質的檢驗機構,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為企業指定檢驗機構。努力營造公平、公正、有序的檢驗檢測競爭環境。整合試點要積極穩妥、分步實施,尤其是對涉及公共安全領域的改革,要先試點取得成功經驗後,再逐步推廣。
為保證特檢機構縱向整合工作的順利進行,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根據工作屬性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綜合檢驗集團(特檢集團),主要從事特種設備檢驗工作,上述檢驗工作是涉及安全、具有較強公共屬性的技術行為,該類機構應具備相應的能力,由政府統籌規劃、科學設置准入條件,企業自主選擇,實現有序競爭;第二類是專項檢測機構,主要從事無損檢測、安全閥校驗、氣瓶定期檢驗以及其他委託性檢測等,屬於市場行為,由市場配置資源,實現充分競爭。
(三)制訂組建特檢集團(試點)的准入條件。
特種設備事關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種設備檢驗工作具有較強的公共屬性,主要由整合形成的具有較大規模、較強實力的特檢集團承擔。
1.整合試點期間,制定特檢集團的准入條件時,應對集團出資方性質、集團的規模、集團公司章程、集團具備的能力、法人治理結構、社會監督機制等作出必要的限定。
2.組建的特檢集團不得開展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維護保養和銷售等經營性業務。
3.組建的特檢集團,在滿足准入條件的基礎上,先在工商部門按照企業進行注冊,以後參照國際慣例逐步探索改造成非營利性機構。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質檢系統特檢機構縱向整合。
1.組建中國特檢集團。
在中央和相關地方財政的支持下,由中國特檢院牽頭,聯合有意願的特檢機構,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以財政資產投資的方式,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貨幣資金等形式,共同出資組建中國特檢集團。中國特檢集團在北京設立集團公司總部,綜合考慮各地實際情況,在各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質檢系統內的特檢機構可作為發起方,積極參與中國特檢集團的組建工作;或者在集團組建後,以資金、設備等出資方式加入中國特檢集團。在整合試點期間,參與組建或加入中國特檢集團各出資方的事業單位屬性和編制不變,繼續承擔為政府安全監察提供技術支撐。
中國特檢院和各出資方的檢驗檢測資質和業務全部轉入中國特檢集團,在中國特檢集團內部實行統一的品牌、統一的資質和統一的質量體系。
2.組建省及跨省特檢集團。
在政府主導下,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可由省級特檢機構牽頭,縱向整合全省地市特檢機構,採取財政資產投資、行政劃撥、或將財政資產轉變為經營性資產,按照資本運作方式進行整合。整合成立省特檢集團後,可進一步加入中國特檢集團,也可進一步整合為跨省的特檢集團。
各省在組建特檢集團過程中,應考慮保留省和地市技術檢查機構的事業編制,確保事業經費足額撥付。
各省級(含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地市級特檢機構,可直接參與組建中國特檢集團,或者聯合組建跨省的特檢集團,還可參加所在省組建的特檢集團。
中國特檢集團、省特檢集團或跨省的特檢集團檢驗收費,按照檢驗社會化要求,統一明確為經營服務收費。
3.暫不具備條件組建特檢集團的質檢系統特檢機構。
當前暫不具備條件組建特檢集團的事業單位性質的特檢機構,應按照特種設備檢驗社會化的總體要求,作為市場主體在原核准范圍內參與競爭,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檢驗工作,但最遲應在2020年前完成整合。
對於特種設備數量較少的偏遠地區,可繼續保留現有的事業單位性質特檢機構,在原資質范圍內承擔其所在區域內各特檢集團未能覆蓋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或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以保證所在區域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的全覆蓋。
(二)推進行業檢驗機構和企業自檢機構整合。
行業檢驗機構、企業自檢機構可參照本方案進行整合,在滿足特檢集團(試點)准入條件的基礎上,組建行業特檢集團或加入中國特檢集團以及其它特檢集團。暫不具備條件整合的行業檢驗機構、企業自檢機構,繼續從事原有資質范圍內的檢驗檢測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特檢機構整合是國務院明確授權質檢系統開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的試點工作之一,意義重大、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質監部門要成立特檢改革和整合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加強對特檢機構整合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協調,制定切實可行方案,積極穩妥推進;同時加強與當地編辦的協調,做好工作銜接,推動特檢機構做優做強。
字數超了,續………………………………。
㈥ 中國特種設備檢驗院是個什麼樣單位
中國國特檢院,英文縮寫CSEI),於1979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直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事業單位。 中國特檢院是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領域具有較強實力的檢測研究機構。主要從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八大類特種設備及相關產品的檢驗檢測、研究開發、型式試驗、設計文件鑒定、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法規標准制修訂、能效測試、安全評定、風險評估、技術仲裁、失效分析、事故調查處理、司法鑒定、應急救援、產品(體系)認證評審以及資格考核、技術咨詢、信息及網路服務、編輯出版、學術交流等工作。 中國特檢院秉承「獨立公正、科學嚴謹、信守合同、優質高效」的質量方針,始終致力於特種設備及相關產品的安全質量工程與事業,以先進的技術、優良的裝備、嚴格的管理、可靠的質量,為政府行政立法與執法監察提供技術支持,為政府、客戶提供值得信賴和滿意的技術服務。三十多年來,為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質量振興、科技進步、社會繁榮與可持續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中國特檢院是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會、中國鍋爐水處理協會、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准化委員會、全國索道與游藝機及游樂設施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等單位的秘書處掛靠單位;是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許可辦公室、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等機構的代管單位。有方圓標志認證集團北京特檢有限公司、中特檢阿斯米檢驗(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賽福特飯店等實體服務機構。 中國特檢院與美國、英國、德國、荷蘭、日本等40多個國家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學術機構和檢驗檢測機構建立了長期的友好互往關系,並與LR、TüV、ASME、KIWA GASTEC等世界著名標准機構和檢驗集團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系,為增強「中國特檢」的國際話語權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中國特檢院擁有各類儀器設備2900台(套),實驗室或試驗區域14個,合作建立的各類實驗室和新技術推廣應用中心20多個,固定式長管拖車檢驗站8個。已獲國家批准籌建的「國家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技術研究試驗基地」,包括13個研究試驗中心,65個實驗室。 中國特檢院現有員工622人,其中:研究員13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86人、中級技術職稱人員94人;博士/博士後23人,碩士139人,本科127人;有國務院授予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15人;高級檢驗師19人,檢驗師133人項,Ⅲ級無損檢測資格93人項。2003年1月,中國特檢院成為全國質檢系統首批兩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之一,已培養博士後4人,並與全國知名大學及科研機構共同培養博士10人、碩士100人。 中國特檢院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技術資源和科研能力,截至目前已累計突破200多項關鍵技術,取得130多項研究成果,獲得國家級和省部級成果獎勵62項,其中包括國家科技進步獎(4項)、國家重點科技攻關計劃重大科技成果獎(2項)、國家質檢總局科技興檢獎(25項)、國家標准創新獎等。
㈦ 求助 有沒有以前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考試B類的考試題之類的資料也可以
(2003年9月全國安全監察員培訓試點班)
成績:
題 型
分 值
扣 分
閱卷人簽章
名詞解釋
10分
選擇題
45分
是非題
20分
簡答題
25分
分數合計
100分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
一、名詞解釋(共4題,計10分,每題2.5分)
1、安全監察:
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政府行政機關為實現安全目的而從事的決策、組織、管理、控制和監督檢查等活動的總和。
2、《行政許可法》中的行政許可:
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的電梯:
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4、特種設備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傷20~49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二、選擇題(請將選定的答案填寫在橫線上,共40題,計45分)
(一)單選題(共30題,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每題1分)
1、安全監察信息管理系統與檢驗信息管理系統之間必須 。
A、界面風格一致 B、由同一公司開發
C、進行動態數據交換 D、各自管理和維護存放在不同伺服器的相同數據
2、鍋爐壓力容器停用一年以上時使用單位應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封存,在封存後 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
A、45日 B、2個月 C、30日 D、3個月
3、連續停用時間超過 個月(應包括修理改造時間)的醫用氧艙在重新投用前的檢驗,應按年度檢驗進行。
A、3 B、4 C、5 D、6
4、壓力管道使用單位在停用或者報廢後的 內向受理使用登記的安全監察機構備案,並辦理停用或注銷使用登記手續。
A、60日 B、30日 C、3個月 D、2個月
5、《條例》規定,國家對特種設備設計環節按照設備種類的不同,分別採用設計文件鑒定和設計單位資格許可制度,下列 設備的設計不需進行設計文件鑒定。
A、鍋爐 B、氣瓶 C、大型游樂設施 D大型起重機械
6、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監察時,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 。
A、應當有兩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參加,並出示有效證件
B、應當對每次安全監察的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作出記錄,經有關負責人簽字後歸檔
C、發現有違法行為或者在用的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以書面或口頭的形式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
D、發現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在採取必要措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7、閃點低於 的液體稱為易爆液體。
A、60℃ B、45℃ C、50℃ D、環境溫度
8、對於速度大於0.63m/s的曳引電梯,必須配備 防止超速、墜落裝置。
A、對重限速器和安全鉗 B、轎廂限速器和瞬時式安全鉗
C、轎廂限速器和漸進式安全鉗 D、斷繩保護裝置
9、起重機的最基本的機構是 。
A.門架 B.起升機構 C.回轉機構 D.橋架
10、《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下簡稱《容規》)規定,劃分壓力容器類別的壓力條件指的是 。
A.最高工作壓力 B.最大允許工作壓力 C.設計壓力 D.安全開啟壓力
11、《容規》規定,按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分為4個等級,中壓容器的壓力范圍是 。
A、0.1MPa≤p<1.6MPa B、1.6MPa≤p<10MPa
C、10MPa≤p<100MPa D、p≥100MPa
12、鍋爐內部檢驗的結論分為4種,下列 不是內部檢驗的結論。
A、允許運行 B、監督運行 C、整改後運行 D、限制條件運行 E、停止運行
13、下列 不能從事醫用氧艙檢驗。
A、醫用氧艙檢驗員 B、壓力容器檢驗員
C、壓力容器檢驗師 D、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高級檢驗師
14、下列 方法屬於無損檢測方法。
A、型式試驗 B、機械性能試驗 C、化學分析檢測 D、射線檢測
1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標准號是 。
A、ISO/IEC17020 B、 ISO9000 C、ISO/IEC17025 D、GB/T18346
16、《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 、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A、廠內機動車輛 B、起重機械 C、防爆電氣 D、體育設施
17、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及其 ,應當遵守《條例》,但《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A、監督檢查 B、出廠檢驗 C、煤礦礦井用特種設備 D、鐵路機車
18、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辦理《條例》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時,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日內,作出許可、核准或者不予許可、核準的決定。
A、30 B、45 C、50 D、60
19、《條例》規定,電梯應當至少每 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A、30 B、25 C、20 D、15
20、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處罰中現場處罰的適用條件是 。
A、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B、對法人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C、對公民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D、對法人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21、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行政處罰的主體為 。
A、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B、檢驗檢測機構
C、受委託的事業單位 D、授權的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22、《條例》規定的檢驗檢測工作是型式試驗、定期檢驗和 。
A、委託檢驗 B、監督檢驗 C、出廠檢驗 D、驗貨檢驗
23、《條例》規定, 的維護保養必須由依法取得其安裝、改造、維修或製造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
A、大型游樂設施 B、客運索道 C、電梯 D、起重機械
24、已取得許可、核准、登記的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當其不再符合《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應當依法由 撤消其許可、核准、登記。
A、上級機關 B、國家質檢總局
C、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D、原許可、核准、登記機構
25、境外單位申請特種設備許可、核準的受理及審查工作由 。
A、國家質檢總局安全監察機構直接負責
B、下一級安全監察機構簽署意見
C、省級安全監察機構負責
D、省級受理,國家許可、核准
26、使用單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
A、立即責令停止使用
B、查封
C、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D、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於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27、氣瓶充裝單位應經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
A、國家 B、省、自治區、直轄市 C、地級市 D、設區的市
28、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屬於 。
A、行政法規 B、法律 C、技術法規 D、部門規章
29、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指 。
A、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 B、當地特種設備(鍋爐)處或科
C、當地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 D、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
30、《條例》規定, 設計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其設計活動。
A、鍋爐 B、壓力容器 C、電梯 D、起重機械
(二)多選題(共10題,每題有多個答案,每題1.5分)
31、壓力管道下列 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A、壓力管道的設計 B、壓力管道元件的製造
C、壓力管道的安裝 D、壓力管道的使用
32、《條例》規定,以下 需經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驗。
A、壓力容器製造過程 B、電梯製造過程
C、壓力管道元件製造過程 D、客運索道安裝過程
33、《條例》規定,下列 場所是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察的重點。
A、黨政機關 B、學校 C、商場 D、公園
34、《條例》規定,下列 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A、電梯 B、客運索道 C、大型游樂設施 D、氣瓶
35、 不屬於《游樂設施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試行)》的監察范圍。
A、觀覽車 B、遊船 C、水上摩托、快艇 D、蹦極
36、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
A、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
B、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C、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證書
D、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37、行政機關對當事人做出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時,應告知當事人 。
A、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B、現場處罰
C、處罰決定並製作處罰決定書 D、不服從處罰決定申請復議或起訴的途徑和日期
38、《條例》規定,特種設備的生產環節包括 。
A、設計、製造 B、使用 C、檢驗檢測 D、安裝、改造、維修
39、根據《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下列 情況的鍋爐壓力容器不得申請變更登記。
A、使用時間超過20年的 B、存在事故隱患的
C、在原使用地已報廢的 D、在原使用地未辦理使用登記的
40、《條例》規定,下列 設備應報廢,並向原登記機關注銷。
A、出現過嚴重以上事故的 B、超過檢驗周期的
C、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的 D、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是非題(共20題,計20分,每題1分;正確的打√,錯誤的打×)
1、生產、使用單位可以通過和作業人員簽訂「生死合同」等方式,免除或者減輕其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
2、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特種設備產品、部件或者試制特種設備新產品、新部件,必須進行整機或者部件的型式試驗。 (√)
3、根據《氣瓶安全監察規定》,氣瓶充裝單位只能充裝自有產權氣瓶(含車用氣瓶、滅火用氣瓶等),不得充裝技術檔案不在本充裝單位的氣瓶。 (×)
4、《條例》明確規定,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在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 (√)
6、《容規》規定,承受內壓的壓力容器,其工作壓力是指在正常使用過程中,頂部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 (×)
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
8、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不得以其名義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 (√)
9、中國加入WTO議定書中規定:給予進口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待遇不低於給予國產品的待遇,包括合格評定所收取的費用和工廠認證有效期。 (√)
10、企業的質量體系認證標准主要有ISO14000、ISO18000等。 (×)
11、特種設備檢驗師的復試考核工作由全國統一命題,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組織實施。
(×)
12、所有在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 (×)
13、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經擬施工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
14、《條例》規定,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縣級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
15、《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規定:標准分為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企業標准。 (√)
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但處罰不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處罰則無效。 (√)
17、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主體為國家行政機關。 (×)
18、《條例》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監察時,遇緊急情況可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但應隨後補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 (√)
19、安全狀況等級為4、5級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或安全狀況等級定為5級的固定式壓力容器,應當予以注銷,解體後報廢。 (√)
20、根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定》,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其規模、性質、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為A級、B級、C級、D級。 (×)
四、簡答題(共4題,計25分,第1題10分,其餘每題5分)
1、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質檢系統行風建設「八嚴禁」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檢驗工作的「十不準」是什麼?
(參考答案:略)
2、《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定》中所指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是指哪些機構?應具備《條例》所要求的什麼條件?
參考答案:
第一問,《檢管規》第3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是指從事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監督檢驗、型式試驗、無損檢測等檢驗檢測活動的技術機構,包括綜合檢驗機構、型式試驗機構、無損檢測機構、氣瓶檢驗機構。
第二問,《條例》第43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與所從事的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人員;(二)有與所從事的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儀器和設備;(三)有健全的檢驗檢測管理制度、檢驗檢測責任制度。
3、《條例》規定特種設備出廠時應附有哪些文件?並就電梯出廠隨機文件進行說明。
參考答案:
第一問: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二問:電梯出廠時,必須附有製造企業關於該電梯產品或者部件的出廠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裝箱清單等出廠隨機文件。
4、《特種設備行許可實施辦法(試行)》中規定的特種設備行許可包括哪些項目?
參考答案:
(一)特種設備設計許可
(二)特種設備製造許可
(三)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
(四)氣瓶充裝許可
(五)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
(七)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准
(八)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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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量保證手冊》按照國質檢鍋[2003]174號《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試行)》、國質檢鍋[2003]251號《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TSG Z0004-2007《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對質量保證體系要求,對本公司 陀螺類大型游樂設施和彈跳車、桑巴氣球等家庭型游樂設備的製造、安裝、改造、維修和服務,從生產提供、經營中對管理職責、資源管理、產品實現、分析改進等過程及其子過程的要求進行描述,規定了質量保證體系的要求,用於向顧客或第三方證實本公司質量保證體系有能力穩定地提供滿足顧客和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通過國質檢鍋[2003]174號《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試行)》、國質檢鍋[2003]251號《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TSG Z0004-2007《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對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有效應用和對本公司質量保證體系的持續改進以保證產品安全技術性能,符合顧客與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達到顧客滿意。
應用范圍
本《質量保證手冊》應用於本公司質量保證體系所覆蓋的本公司大型游樂設施的製造、安裝、改造、維修和服務。既應用於本公司質量保證體系的管理,又適用於顧客和第三方質量保證體系審核。
該質量保證手冊由特種設備製造企業編制,發布於2009年,全稿約5.6萬余字,共98頁。
0.1 《質量保證手冊》目錄表 2
0.2 《質量保證手冊》更改記錄 7
0.3 《質量保證手冊》編制說明及管理 8
0.4 《質量保證手冊》的應用范圍 10
0.5 《質量保證手冊》發布令 14
0.6 質量方針目標發布令 15
0.7 企業概況 15
1.0 組織結構與職責 17
1.1 組織結構 17
1.2 部門管理職能分配表 18
2.0 任命書 19
2.1 質量保證工程師任命書 19
2.2 技術負責人任命書 19
2.3 質量保證體系責任人任命書 20
2.4 質量檢驗人員任命書 21
3.0 職責與許可權 22
3.1 總經理的職責和許可權 22
3.2 質量保證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22
3.3 技術負責人的職責和許可權 23
3.4 金屬結構系統控制責任人(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23
3.5 機械加工系統控制責任人(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24
3.6 焊接系統控制責任人(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24
3.7 材料系統控制責任人(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26
3.8 電氣系統控制責任人(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26
3.9 安裝調試系統控制責任人(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27
3.10 檢驗系統控制責任人(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27
3.11 無損檢測系統控制責任人(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28
3.12 質量保 29
3.13 生產部 30
3.14 技術部 30
3.15 人事行政部(總經理辦公室) 30
4.0 質量保證體系 32
4.1 總要求 32
4.2 文件要求 32
4.2.1 總則 33
4.2.2 《質量保證手冊》 33
4.2.3 文件控制 34
4.2.4 記錄控制 35
4.3 質量保證體系的策劃 35
4.4 相關文件 36
5.0 管理職責 37
5.1 管理承諾 37
5.2 質量方針 37
5.3 質量目標 38
5.4 職責、許可權 38
5.5 內部溝通及工作介面 39
5.6 管理評審 39
5.7 相關文件 41
6 資源管理 42
6.1 資源的提供 42
6.2 人力資源 42
6.2.1 總則 42
6.2.2 培訓 42
6.2.3 能力評價 43
6.3 基礎設施 44
6.4 工作環境 44
6.5 相關文件 45
7 產品的製造、安裝、改造、維修、服務 46
7.1 過程的策劃 46
7.2 與顧客有關的過程 47
7.2.1 與產品有關要求的確定 47
7.2.2 產品合同的評審 47
7.2.3 與顧客的溝通 48
7.3 設計和開發 49
7.3.1 產品開發設計 49
7.3.2 設計驗證 50
7.3.3 設計評審 51
7.3.4 外來設計文件的確認 53
7.3.5 設計文件的更改 54
7.4 材料、零部件控制 55
7.4.1 材料、零部件采購過程 55
7.4.2 材料、零部件驗收 57
7.4.3 材料、零部件標識 58
7.4.4 材料、零部件的存放保管 59
7.4.5 材料、零部件的發放使用控制 59
7.4.6 材料的代用 60
7.5 生產和服務提供 60
7.5.1 服務提供的控制 61
7.5.2 製造、安裝、改造、維修過程的控制 61
7.5.2.1 工藝控制 61
7.5.2.2 設備控制 63
7.5.2.3 過程式控制制 64
7.5.2.4 金屬結構件控制 64
7.5.2.5 焊接控制 66
7.5.2.6 機械加工控制 68
7.5.2.7 電氣控制 69
7.5.2.8 現場安裝調試控制 69
7.5.3 標識和可追溯性 71
7.5.4 顧客財產 71
7.5.5 產品防護 72
7.6 檢驗和試驗設備控制 72
7.7 相關文件 74
8. 測量、分析和改進 75
8.1 總則 75
8.2 監視和測量 75
8.2.1 顧客滿意 75
8.2.2 內部審核 76
8.2.3 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78
8.2.4 產品的檢驗和試驗控制 78
8.2.5 理化試驗控制 79
8.2.6 無損檢測控制 79
8.3 不合格品控制 81
8.4 數據分析 82
8.5 改進 83
8.5.1 持續改進 83
8.5.2 糾正措施 84
8.5.3 預防措施 85
8.6 相關文件 85
9.1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控制 86
9.1.1 許可管理 86
9.1.2 製造和安裝許可 86
9.1.3 許可的換證 87
9.1.4 許可的變更備案 87
9.1.5 許可的增項升級 88
9.2 接受技術監督部門監督 88
9.2.1 接受監督 88
9.2.2 告知 89
9.3 接受監督檢驗 89
9.3.1 型式試驗 89
9.3.2 監督檢驗 90
9.3.3 設計文件鑒定 90
9.4 許可證管理 91
9.4.1 許可證保管 91
9.4.2 許可證使用范圍 91
9.4.3 許可證使用規定 91
9.4.4 許可證使用程序 91
9.5 許可標志管理 92
9.6 相關文件 92
附錄A 質量保證體系程序文件目錄表 93
附錄B 作業指導書目錄表 95
附錄C 產品檔案要求
㈨ 小火車 C類 需要辦理特種設備設計許可嗎
你好:游樂設施製造的設計文件條件需要以下內容。
A、B級必須提供設計文件鑒定報告、設計文件目錄、外購件目錄、產品目錄、樣機及零部件型式試驗報告、必要時提供總圖及主要零部件圖(含安全和保險裝置零部件)、電氣控制圖、設計計算書、重要零部件加工和裝配工藝、重要零部件焊接工藝、檢驗及試驗規范、隨機資料(重要零部件材料質量證明書、標准機電產品證書、重要零部件無損探傷及熱處理報告、產品使用維護說明書、乘客須知、產品銘牌、基礎驗收文件、工廠自檢及調試報告)。
C級必須提供設計文件目錄、總圖、主要零部件圖(含安全和保險裝置零部件)、電氣控制圖、設計計算書、外購件目錄、產品目錄、樣機及零部件型式試驗報告、重要零部件加工及裝備工藝、重要零部件焊接工藝、檢驗及試驗規范、隨機資料(重要零部件材料質量證明書、標准機電產品證書、重要零部件無損探傷及熱處理報告、產品使用維護說明書、乘客須知、產品銘牌、基礎驗收文件、工廠自檢及調試報告)。
上海先策南京分部王老師提供
㈩ 全國質監局下屬的檢驗所(院)或特種設備的檢驗所(院)未來的方向是什麼
全國質監局下屬的檢驗所(院)或特種設備的檢驗所(院)工作方向:
2020年底前,完成特檢機構的整合試點工作;建立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監管到位的特種設備檢驗體制和運行機制,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從事經營性特種設備檢驗(偏遠地區保留的現有事業單位性質特檢機構除外);
做大做強中國特檢集團等3至5家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以國有資產為主導的特檢集團,形成布局合理、實力雄厚、公正可信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高技術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