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設備攤銷費用怎麼做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題中分錄應為:
借:製造費用——修理費
貸:待攤費用
Ⅱ 購進的新設備該如何做帳,包括運輸費稅費。還有如何攤銷
購進的新設備借:固定資產(含運輸費)借: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現金)
Ⅲ 機器設備如何攤銷
可以計提折舊
按10年,殘值5%計算的話
月折舊額:275000*(1-5%)/10/12=2177.08元。
Ⅳ 固定資產的安裝費怎麼分攤,比如公司購入一批不同類型的固定資產,發生了安裝費,這些費用怎麼計算
能分則分,不能分按機器價值分攤
Ⅳ 固定資產購置費怎麼分攤按照什麼標准
會計准則對於固定資產的攤銷年限沒有具體規定,但一般實際操作時,企業以按照稅務規定的年限作為最短折舊年限。
稅務規定的最短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解釋:
1. 會計准則對折舊年限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從合規角度來看,企業定多少年都可以。.
2. 實際操作上,會以稅務規定的年限作為折舊最短年限。 以房屋為例,稅法規定折舊年限為20年,企業如果自行設立為10年的話,每年的折舊費就會比標准多一倍,賬面上的利潤相對來說就少了,所得稅也就可以少交,因此在每年的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企業是不允許按10年對房屋進行折舊的,需要按20年的期限重現算過當年利潤。這樣很增加工作量,所以一般企業是以稅務規定的年限標准作為最短折舊年限。
3. 會計准則和稅法都沒有對殘值比例有明確規定。因此如果想盡可能每年多攤折舊,可將殘值設為0,按最短年限攤。
4. 實際操作中,企業通常將殘值率設為5%。
Ⅵ 設備折舊費用如何利用工時分攤計算
製造費用包括企業各個生產單位(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回。一般包括:答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生產單位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季節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費以及其他製造費用。 企業可根據生產的特點和管理要求對上述成本項目做適當的調整,對於管理上需要單獨反映、控制和考核的費用,以及成本中比重比較大的費用,應專設成本項目;同樣也可以為了簡化核算,不必專設成本項目。例如工藝企業上消耗用的燃料和動力不多,為了簡化核算,可將其中的工藝用燃料費用並入「直接材料」成本項目,將其中的工藝用動力費用並入「製造費用」成本項目,不單獨設置「燃料及動力」成本項目。 將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劃分為成本項目,便於反映產品成本的構成,可以考核各項費用定額或計劃執行情況,查明費用節約或超支的原因,加強對成本的控制和管理,促使企業更有效地降低成本。
Ⅶ 請問下工程、設備合同付款怎麼做分錄怎麼分攤費用
根據工程進度復表的分錄:制
借:在建工程8
貸:預付賬款3
銀行存款5
工程竣工結算的分錄:
借:固定資產10
貸:在建工程8
銀行存款1.5
其他應付款0.5
質保金返還的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0.5
貸:銀行存款0.5
嗨!!!!!你這個傢伙三,做到這你才說是租用,分錄就是上面的樣,付款時用預付賬款,不用在建工程科目,結算在長期待攤費用。
第二題就是上面的做了,這不是攤銷是折舊,就是在安裝完成結算的次月,即入固定資產的次月開始計提折舊。
對於裝飾工程,根據營業稅法規定,採取清包工形式的,只按勞務價款計稅,這個你就放心入賬的了,多學習稅法。
Ⅷ 服務費可以和設備一同記入固定資產么服務費金額如何分攤到設備中去呢
如果你說的服務費是安裝調試費,可以計入該固定資產原值。
如果你說的服務費是後續使用中的售後收費項目,可以對象化處理,即與生產相關的計入製造費用;與管理相關的計入管理費用;與銷售或門店相關的計入銷售費用。而這部分費用不能資本化處理,即你說的分攤到設備中去。
Ⅸ 企業購買的固定資產如何從成本中攤銷,
1、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不能低於稅法的折舊年限
2、生產用(管理用、銷售用)固定資產 按月計提折舊
借: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營業費用)
貸:累計折舊
Ⅹ 固定資產的費用按多長方法分攤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九條和第六十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新稅法在固定資產的凈殘值方面與會計口徑一致,由企業自行確定,但折舊方法稅法要求須採用直線法,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也有最低限定,所以各企業在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和凈殘值時須綜合考慮會計和稅法的不同要求,以進行合理的納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