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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應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1-14 16:04:54

㈠ 特種設備管理人員的職責是什麼

特種設備管理人員的職責:

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對學校、幼兒園以及醫院、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

二、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實施本法規定的許可工作,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審查;不符合規定的,不得許可。

三、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辦理本法規定的許可時,其受理、審查、許可的程序必須公開,並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四、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依法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建立完整的監督管理檔案和信息查詢系統;對達到報廢條件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依法履行報廢義務。

五、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1、進入現場進行檢查,向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2、根據舉報或者取得的涉嫌違法證據,查閱、復制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3、對有證據表明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或者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實施查封、扣押;

4、對流入市場的達到報廢條件或者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實施查封、扣押;

5、對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六、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違反本法規定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行為或者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有關單位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緊急情況下要求有關單位採取緊急處置措施的,應當隨後補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重大違法行為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責令有關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及時向上級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處理。

對違法行為、嚴重事故隱患的處理需要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時,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報告當地人民政府,並通知其他有關部門。當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處理。

八、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不得要求已經依照本法規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重復取得許可,不得要求對已經依照本法規定在其他地方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重復進行檢驗。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取得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法證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時,應當有二名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參加,並出示有效的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法證件。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對每次監督檢查的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作出記錄,並由參加監督檢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後歸檔。

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拒絕簽字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

十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對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十二、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總體狀況。

立法意義: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要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並切實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這部法律從一審時的65條增至本次的101條,補充細化了許多針對性強的條款。

「這幾年北京不斷有新的地鐵線路開通,站內電梯、扶梯、鍋爐等特種設備數量激增,再加上客流量大,安全形勢復雜。我們特別歡迎有這樣一部對特種設備生產、維護保養、使用單位的安全責任有具體、細化規定的法律,以免一旦出現事故,相互推諉責任。」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運行工程總管李宇軒說。

「本法確立了企業承擔安全主體責任、政府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和社會發揮監督作用三位一體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新模式。這是從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血的教訓中總結出來的。以前事故發生後,有的責任不明確,只好由政府對事故損害『買單』。

本法就是要通過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督促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其負責人樹立安全意識,切實承擔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說。

(1)特種設備應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哪些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分類:

一、承壓類特種設備:

1、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

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

2、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

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准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

3、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於或者等於50mm的管道。

公稱直徑小於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於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

二、機電類特種設備:

1、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

2、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

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3、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非公用客運索道和專用於單位內部通勤的客運索道除外。

4、大型游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游樂的設施,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的載人大型游樂設施。用於體育運動、文藝演出和非經營活動的大型游樂設施除外。

5、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3年6月29日通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

2016年2月22日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2017年1月16日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8-2017《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規則》。進一步細化管理,加強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

㈡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職責有哪些內容

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安全生產法》中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 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㈢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中應明確哪些內容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專要求建立健全特屬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相關人員崗位職責;
(2)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4)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規定;
(5)特種設備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和運行記錄規定;
(6)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檢和實施規定;
(7)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和培訓教育規定;
(9)特種設備采購、驗收、安裝、改造、使用、修理、報廢等管理規定;
(10)特種設備應急專項預案及演練規定;
(12)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11)貫徹執行本規則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接受安全監察的規定。

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所使用設備特點、生產工藝等,明確提出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要求。安全操作規程一般包括運行參數、操作步驟、巡迴檢查、運行記錄、異常情況處置、安全注意事項等。

㈣ 特種設備應急保障服務中心主要是負責什麼工作的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對學校、幼兒...

㈤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www.cheng.gov.cn 填報時間: 2008-04-13 責任單位: 青白江區政府辦

目 錄1.總則…………………………………………………………..11.1編制目的.…………………………………………………..11.2工作原則…………………………………………………...11.2.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11.2.2資源整合 互為補充……………………………………11.2.3整體設計 分步實施…………………………………….11.3編制依據 ……………………………………………………11.3.1《中華人民共國安全生產法》…………………………..61.3.2《國務院關於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61.3.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 ………………………………61.3.4成都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61.3.5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61.4適用范圍 ………………………………………………….……62.組織機構與職責 …………………………………………………62.1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領導小組……………………………………62.2聯絡組……………………………………………………………82.3綜合組……………………………………………………………83.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程序……………………………………93.1緊急狀態識別 ……………………………………………………93.1.1確定事故等級 …………………………………………………93.1.1.1一般事故預警(Ⅳ級)(藍色) …………………………..……93.1.1.2重大事故預警(Ⅲ級)(黃色)………………………………93.1.1.3特大事故預警(Ⅱ級)(橙色)………………………………103.1.1.4特別重大事故預警(Ⅰ級)(紅色)…………………………103.1.2屬地能力判斷…………………………………………………103.1.3決策……………………………………………………………103.2下達救援指令……………………………………………………103.3實施應急救援……………………………………………………103.4應急救援終止……………………………………………………114.特殊現場處置辦法 ………………………………………………114.1帶電場所………………………………………………………114.2承壓設備………………………………………………………114.3易燃易爆場所…………………………………………………114.4有毒有害場所…………………………………………………114.5特殊規定………………………………………………………125.培訓與演習 ……………………………………………………125.1培訓……………………………………………………………125.2演習……………………………………………………………126.附則 ……………………………………………………………126.1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圖……………………………………136.2事故報告處理程序圖…………………………………………13總 則1.1編制目的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有效地防範各類特種設備安全事故,保障經濟建設持續快速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突發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時,迅速有效地組織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1.2工作原則1.2.1統一領導 分級負責接受市質監局領導,責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救援體系的建設規劃。1.2.2整體設計 分步實施應急救援體系中的部門設置應一步到位。管理范圍按職能調整進行增減。技術裝備在財政允許情況下,結合應急救援經驗總結,按需配置到位。1.3編制依據1.3.1《中華人民共國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1.3.2《國務院關於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6條規定「市(地、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制定本地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3.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1.3.4成都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1.3.5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成都市青白江區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2.組織機構與職責2.1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李長泉(局長)常務副組長:沈宗富(紀檢組長)副組長:蔡達新(特設科長)、周明鈺(局辦公室主任)成員:楊素芳、李海南、鄭福元負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和終止,應急救援現場組織指揮(包括現場勘察,具體方案的審定,方案的實施)。2.2聯絡組組長:周明鈺(主任)組員:李海南、鄭福元職責:負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綜合信息收集,並向市質監局報告,與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公安、衛生、安辦、工會等)的聯絡工作,保證各方面動作協調一致。2.3綜合組組長:蔡達新(科長)組員:楊素芳職責:接事故報告後,立即組織本局有關人員趕赴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向事故發生單位傳遞應急救援有關信息,審定各種應急救援措施,並全過程監督實施情況。在市級有關部門到達前,與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配合工作,對已查明的情況採取應急救援措施。對市質監局授權處理的事故,代行市質監局職責。3.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程序3.1緊急狀態識別特種設備事故報告應包含下列內容:事故發生時間、事故發生的單位及地點、事故原因初步判斷、人員傷亡情況,財產受損情況、事故危害是否有擴展的可能、事故單位的處置措施。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上報市質監局,並同時報當地政府及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 3.1.1確定事故等級3.1.1.1一般事故預警(Ⅳ級)(藍色)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或1次重傷9人以下的事故。3.1.1.2重大事故預警(Ⅲ級)(黃色)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或1次重傷10人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以上,100萬以下(不含100萬元)以下的事故。3.1.1.3特大事故預警(Ⅱ級)(橙色)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一次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事故;其他性質特別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3.1.1.4特別重大事故預警(Ⅰ級)(紅色)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其他性質特別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3.1.2屬地能力判斷事故單位及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是否有能力控制事故危害擴大。3.1.3決策報請局領導,是否對事故進行應急救援。3.2下達救援指令根據局領導開展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的決定,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通知各個工作組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按規定職責開展工作。3.3實施應急救援區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到達現場後,接受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其現場指揮機構的領導。在統一領導下,各工作組將現場收集的情況,救援意見,向綜合組報告,由綜合組匯總情況,擬定該次應急救援的綜合方案。經領導小組批准後,由各工作組負責實施。應急救援實施過程中,各工作組要密切注意救援措施的實施效果,隨時發現新情況,補充修改應急救援方案;若情況緊急,允許各工作組先行動後報告。3.4應急救援終止各工作組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立即報告領導小組。領導小組適時派綜合組對各組工作進行檢查確認。當人員搜救已全部完成,事故危害已消除後,由領導小組下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結束指令,除事故調查組人員外,其餘人員撤離現場。4.特殊現場處置辦法4.1帶電場所電器場所應切斷總電源後進場;應急救援用電採取獨立系統供電。4.2承壓設備承壓設備爆炸事故,應停止向爆炸區域輸送傳壓介質。4.3易燃易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應先轉移危險品,降低危險品存量或濃度;應急救援的機具設備應滿足防爆要求。4.4有毒有害場所有毒有害場所的現場勘察人員須採取防毒措施後,才可進入現場。其餘人員待危化品專業人員消除危險後,方可進場作業。4.5特殊規定各組人員發現危及作業安全的因素後,應採取防範措施。若因條件限制,不能確保作業安全時,應暫時撤離現場,並向領導小組報告。5.培訓與演習5.1培訓局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組成後,由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與市特種設備檢驗所共同負責隊員培訓工作,使隊員熟練掌握情況判斷、方案制定、搶救技術、自我防護等專業技能。若遇新補進隊員,亦及時培訓。5.2演習原則上每年至少舉行一次。6.附則與應急救援有關的程序、措施、規定及補充修改,由附件予以說明。附件應根據實際需要及時補充。6.1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圖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圖局 長分管副局長 註:1、有事故救援所需機具設備、工程技術人員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科研所、大專院校,且願意參加事故救援,可作為社會救援力量予以使用。 2、與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救援力量密切配合。 3、積極穩妥地使用事故發生單位的救援力量。 4、情況危急時注意請求部隊、武警支援。6.2事故報告處理程序圖事故報告處理程序圖事故單位報告 赴現場開展處理工作區質監局區安監局市質監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市政府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市安監局省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繼續事故處理圖例:信息流程序流特種設備專家呂庭耀:男,50歲,黨員,成都市特種設備檢驗所,所長,大學,高級工程師,特長-鍋爐張科:男,48歲,黨員,成都市特種設備檢驗所,副所長,大學,高級檢驗師,特長-電梯,起重機械。

㈥ 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監察有哪些內容

(一)「三落實」內容

「三落實」的內容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落實定期檢驗。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條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第九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必須依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處罰。

國務院頒發的《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其中第五條明確規定:「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

為了有效地防範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國務院302號令頒發了《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明確了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對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範、發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該規定的規定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該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特大火災事故;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特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特大安全事故;

(5)煤礦和其他礦山特大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2.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1)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是做好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工作的前提條件。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可以是專職機構,也可以是兼職機構。同時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內應根據本企業特種設備使用數量及技術狀況,配備具有特種設備基礎和技術知識、懂得管理業務、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從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2)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根據特種設備各自的使用特點,建立、完善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章制度。企業的管理層次、管理形式不同,制定的規章制度也有所不同,但至少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各級崗位責任制。這是使用單位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明確崗位責任制度有利於分清工作職責,確定各自的工作范圍,便於實行技術責任、經濟責任和安全責任考核。

②基本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特種設備的選購、驗收、安裝、調試、使用登記、備件管理、作業人員培訓和考核、技術檔案管理和統計報告等制度。這些制度的貫徹實行,奠定了使用管理基礎工作。

③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制度。有安全檢查、維護保養、檢驗、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維修保養、改造、事故報告及接受國家安全監察等制度。

④操作規程。主要包括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這是保證正確使用特種設備,做到安全運行和維持正常生產(使用)的先決條件。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②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③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④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⑤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⑥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3.落實定期檢驗

定期檢驗這是國家對特種設備實施的法定的強制性檢驗,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達到延長使用壽命,保證特種設備安全經濟運行的目的。因此,使用單位應做到:

(1)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下一次檢驗期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單位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根據使用單位自身的特點,安排定期檢驗計劃,確保檢驗工作如期實施;

(2)主動與有關檢驗單位落實檢驗時間和檢驗有關的工作要求,檢驗單位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後,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檢驗;

(3)盡量做到按計劃的檢驗時間停車檢驗;

(4)檢驗後,應針對特種設備技術狀況和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報告,及時採取技術處理或改造更新等措施,對其技術性能符合使用要求的,及時辦理使用手續,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二)「兩有證」的要求

「兩有證」的含義是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或受權的縣級安全監察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使用登記證(合格標志)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相關安全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這是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實現規范化管理的十分重要手段。

1.特種設備憑證(合格標志)使用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分為行政管理、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三部分,實施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辦理使用登記證(合格標志)是國家對特種設備使用採取行政管理和實施安全監察的行之有效的手段。通過行政規定,逐台(套)使用登記,促進使用單位合法使用特種設備。在使用登記時,對安全技術狀況較好,沒有缺陷危及使用安全的特種設備發放使用登記證(合格標志),從行政和技術上明確了該台(套)設備在正常的工作條件下,可以安全運行一個周期,當然這並非表明特種設備在使用中絕對安全無恙。

為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除了對本體要求外,還必須根據特種設備的各自特點,裝設必要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並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保證其靈敏可靠,正常運行,達到安全保護的目的。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俗話說,人的因素決定一切,任何機械、設備都離不開人的監視、控制和操作。因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引起的機毀人亡事故屢見不鮮、不勝枚舉。故對作業人員應進行嚴格的培訓和考核,使其掌握基本理論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節能作業知識和達到「四懂四會」(懂特種設備的結構、性能、用途、工作原理,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或工藝生產記錄,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違章操作,拒絕執行違章的指揮,積極主動參與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正常使用與安全運行。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三)正確使用

特種設備的存在價值在於使用,而任何特種設備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圍和特定的工作條件,其使用壽命長短,生產運行效率的高低,又直接影響到使用價值。保證其正確使用的主要措施:一是正確確定使用條件,加強使用過程中技術要素的控制,嚴禁超壓、超溫、超負荷運轉;二是合理制定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三是合理選用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動作可靠;四是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

在機場、車站、碼頭、商場、學校、幼兒園、體育場館、娛樂場所、旅遊風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特種設備,可能危及公眾安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配備專職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設置安全隔離區和明顯的安全標志,並應當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精心維修保養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做出記錄。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摘自《領導幹部質量安全知識讀本》

㈦ 安全管理內容是什麼

安全管理內容包括:安全檢查、隱患排查與治理、教育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標准化、事故應急管理、事故事件調查處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和安全管理系統的持續改進等

㈧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要點是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要點:
1、特種設備的本質安全性;
2、特種設備周期檢驗的重要性;
3、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持經常性;
4、特種設備的電器、安全附件的可靠性;
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業資格考核及培訓教育的實效性;
6、特種設備應急演練及突發事件處理的熟練性;
7、特種設備的管理系統性和專業性。

㈨ 特種設備制定管理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供參考)
編制:
審核:
批准:

實施時間: 年 月 日

目 錄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1
2、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5
3、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7
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8
5、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的管理制度…………………………………9
6、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12
7、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15
8、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17
9、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19

總則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1.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准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1.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1.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1.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1.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1.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1.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
1.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1.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准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1.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1.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1.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1.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1.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1.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1.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1.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1.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1.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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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1.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1.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1.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1.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6班組長職責
1.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1.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7操作工人職責
1.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1.7.2努力學習、鑽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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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1.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1.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2、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2.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2.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2.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2.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2.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2.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2.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2.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2.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2.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2.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2.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2.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2.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2.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准》予以處理。

3、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3.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3.2 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3.3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3.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5
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3.6 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3.7 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8 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3.9 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10 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3.11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1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4.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並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並另派人員參加。
4.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4.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4.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4.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4.4.5布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4.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4.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路,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並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4.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4.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5、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
5.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文件管理
5.2.1職責
5.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5.2.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5.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5.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5.2.2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5.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5.2.2.2對於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並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5.2.2.3對於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5.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核批准。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
5.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於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5.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執行更改。更改後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後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並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於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5.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方可外借。
5.3記錄管理
5.3.1管理職責
5.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5.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5.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塗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採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後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5.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後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6、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
6.1總則
6.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6.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6.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6.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6.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6.1.8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6.1.9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6.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6.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6.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6.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6.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6.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6.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6.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6.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6.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6.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6.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6.2.3.9後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後勤服務工作。
6.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6.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6.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6.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6.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6.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6.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6.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6.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6.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6.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6.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6.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6.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6.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6.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6.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後,再繼續演練。
6.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6.2.5.8每次演練後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6.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並做好記錄。
6.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葯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6.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7、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新條例有規定)
7.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7.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7.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7.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7.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7.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7.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7.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7.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

㈩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XXX液化氣站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目 錄
1.編制目的............................................ 2
2.危險性分析.......................................... 2
2.1 液化石油氣的理化特性............................ 2
2.2危險源及危害.................................... 2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
3.1成立安全生產小組................................ 3
3.2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3
4.預防與預警.......................................... 4
5.應急響應............................................ 4
5.1 事故報警....................................... 4
5.2 處理措施....................................... 5
6.培訓和演練.......................................... 6
7.預案修訂............................................ 6

1.編制目的
為預防事故發生,規范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 液化石油氣的理化特性
2.1.1液化石油氣組成:
液化氣主要成分含有丙烷、丙烯、丁烷、異丁烷、丁烯、異丁烯等低分子類,而一般經過處理的民用液化氣主要成分有:丙烷、正丁烷及異丁烷等,無色氣體或黃檸色油狀液體、特殊臭味。
2.1.2理化特性
液化石油氣常壓下為氣態,具有氣體性質,經過降溫和加壓處理後成為液態,密度增大。閃點為-74℃,引燃溫度為426~537℃,爆炸極限為5%~9.65%。液態的液化氣揮發性較強,有液態揮發成氣體時,其體積擴大250~300倍,其熱值大,最高燃燒溫度可達1900℃,體積膨脹系數約為水的10~16倍,相對密度為空氣的1.56倍,易在低窪處沉積。
2.2危險源及危害
2.2.1儲罐、設施、輸送氣管、各類閥門、連接法蘭等出現破裂、損壞、液化石油氣泄漏。
氣體泄漏擴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燃燒爆炸,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2.2.2設備、設施操作和維護維修時,違章作業。
2.2.3雷電侵害。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成立安全生產小組
3.1.1成立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XXX XXX XXX DXDX
3.1.2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小組。
保衛組
組長:XXX
後勤組:
組長:XXX
綜合組:
組長:XXX
3.2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4)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組長職責: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發布搶險救援命令,對特殊情況進行緊急決斷,協調副組長工作內容,向上級領導匯報事故及處理情況。
副組長職責:負責協助組長作好搶險現場救災工作的緊急組織,具體負責搶險隊的指揮,向總指揮匯報情況,落實總指揮發布的搶險命令。
保衛組職責:負責現場保衛及周邊警戒的工作,布置善後的現場保護,維護工作秩序,防止意外破壞情況發生。
後勤組職責:負責組織運輸搶險隊,准備好人員和車輛,隨時准備按指揮命令行動。負責預備隊的組織及材料,膳食等後勤保障,隨時准備被充搶險隊伍。
綜合組職責:負責搶修隊的組織及現場搶救、指揮,隨時向領導小組匯報。負責按領導小組命令進行上、下級的聯系和各搶險隊間的聯系,做好搶險工作記錄。協助檢查預案執行情況,根據現場技術人員的意見,隨時向指揮部匯報。接待有關部門人員的詢問。
4.預防與預警
對轄區的液化石油氣儲罐、液化石油氣鋼瓶等油氣儲運設施設立符合政府令和行業規范的監測控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檢查、維護保養制度。對泄漏區域實施不間斷進行定點與不定點的檢測,隨時掌握泄漏區域濃度和擴散范圍,恰當地劃定警戒區,警戒區內禁絕煙火,不得使用非防爆電器,不準使用手機和對講機。
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油氣泄漏事故,建立預測預警機制,進行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5.應急響應
5.1 事故報警
(1)發生油氣泄漏事故時,第一發現人立即就近按下火警按鈕報警。
(2)消防值班人員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外援,應撥打119,請求外援。
(3)報完火警後,消防值班人員立即通過電話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事故情況。報告完後,消防值班人員指揮有關人員到路口迎車,指引事故地點。
(4)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應急小組所有人員到達事故現場。
5.2 處理措施
(1)報警(119、120等),並視泄漏量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政府有關部門。
(2)建立警戒區。在指定范圍內實行全面戒嚴。劃出警戒線,設立明顯標志,以各種方式和手段通知警戒區內和周邊人員迅速撤離,禁止一切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
(3)消除所有火種。立即在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滅絕一切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種。進入危險區前用水槍將地面噴濕,以防止摩擦、撞擊產生火花,作業時設備應確保接地。
(4)控制泄漏源。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堵漏或翻轉容器,避免液體漏出。如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或卡箍法堵漏,隨後用高標號速凍水泥覆蓋法暫時封堵。
(5)導流泄壓。若各流程管線完好,可通過出液管線、排污管線,將液態導入緊急事故罐,或採用注水升浮法,將油氣界位抬高到泄漏部位以上。
(6)罐體掩護。從安全距離,利用帶架水槍以開花的形式或固定式噴霧水槍對准罐壁和泄漏點噴射,以降低溫度和可燃氣體的濃度。
(7)控制蒸氣雲。用中倍數泡沫或乾粉覆蓋泄漏的液相,減少液化氣蒸發,用噴霧水(或強制通風)轉移蒸氣雲飄逸的方向,使其在安全地方擴散掉。
(8)現場監測。隨時用可燃氣體檢測儀監視檢測警戒區內的氣體濃度,人員隨時做好撤離准備。
注意事項:禁止用水直接沖擊泄漏或泄漏源,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風系統和密閉性空間擴散;隔離警戒區直至油氣濃度達到爆炸下限25%以下方可撤除。
6.培訓和演練
定期對液化氣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熟悉應急預案和所有消防設施,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
7.預案修訂
根據場所變化和演練評估結果,定期對預案進行修訂,並組織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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