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技術入股合作,該怎麼分成
技術股權是指技術所有者將技術成就作為無形資產進行出資的行為。 技術成果入股後,技術投資者取得股東身份,並將相應的技術成果產權轉讓給公司享受。 技術方可以將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和計算機軟體版權用作投資目標。
那不出錢只出力的股東能要嗎?技術股應該怎麼給才合理?當你和別人一起合夥創業時,對方不出錢或沒有錢,號稱有一身好功夫,用技術入股,也就是你出錢他出技術,你們合夥成立公司,股權要怎麼分才合理?
可以用股權階段分配法,在公司成立之初,商談好技術股東能拿到的,最高股份比例,例如是30%,那麼按照股權階段分配法,將30%的股份再分成3份,每份10%,按照技術股東在公司效力中的實際成果來分階段給與,可以有效地讓你規避,各種合夥前滿嘴大話,合夥後一無是處的所謂的技術股,如果你想把技術入股,與公司風險綁定在一起,那你擬三份協議:
技術入股協議
股東退出協議
股權回購協議
❷ 關於技術入股的分成
我覺得還算是合理的,這個3:7分賬應該是他3你7吧。
不過,我感覺如果你自身資金實力有限的話或者覺得盈利空間不大的話,還是和他協商,乾脆做店長好了,拿業績提成興許比你現在還賺的多些,風險也小。
再個,3萬的保證金有說明什麼樣的情況下返還么?任何合作,都需要把問題提前說出來,不要等遇到問題的時候再解決。
❸ 設備入股已經算入股份 還需分攤折舊嗎
當然要計提折舊啦
入股時借固定資產貸實收資本
固定資產的折舊減值與投資無關
❹ 設備折舊是按股份攤在各股東上還是按當初投資比例攤
按照誰受益誰負擔原則,如果當時新加入股東投資5萬,但分紅和表決的時候是按30%股份的,那就要按30%的股份攤折舊,如果當時只是入股5萬,實際上一直也是以5萬股份分紅,那就按5萬分攤。
❺ 機器有研發也有生產用,計提折舊怎麼分配
本月車間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肯定包括在「製造費用」總額中啊。
1、製造費用指企業內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容各項間接費用。如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及提取的福利費、車間房屋建築物和機器設備的折舊費、租賃費、機物料消耗、水電費、辦公費以及停工損失、信息系統維護費等。不能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直接計入成本的費用,需要按一定標准分配計入成本核算對象。
2、「製造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生產車間(部門)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費用發生時,記入「製造費用」科目的借方生產車間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期末,將製造費用分配計入有關的成本核算對象,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勞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製造費用分配率=製造費用總額÷各產品分配標准之和(如,產品生產工時總數或生產工人定額工時總數、生產工人工資總和、機器工時總數、產品計劃產量的定額工時總數)
❻ 三人合夥做生意,其中一人為技術入股,以後賺到的利潤作為追加投資的話,如何合理分配股權和利潤
技術入股是以技術人員的知識或知識產權、技術訣竅、設備、工廠廠房等作為資本股份,投入合資經營或聯營企業,從而取得該企業的股份權的一種行為。技術入股和資本入股一樣享有按股份比例對企業所有權和按股分紅的權利。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權,一般不是根據股份比例的大小承擔,而是由各方協商確定。
技術成果作為非貨幣形式的出資,最重要的在於價值的確定,科學、合理、真實、公平地確定技術的價值,有利於技術成為企業的真實資本和合理股份。在實踐中,技術成果出資入股的作價方式主要有三種:評估作價、協商作價以及兩種作價方式的結合。技術評估作價是指專業的評估機構對出資人的技術成果的價值進行確定的作價方式,即將技術價值進行量化的過程。協商作價方式是出資人不經評估,自行商定入股技術的作價金額的一種方法,這種作價方式是出資各方在誠信的基礎上,通過協商來確定出資技術的價值。
採用評估作價方式確定的技術價值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其價值被確定在技術成果價值評估作價文件中,出資各方不能隨意進行改動,從而能夠有效防止各種糾紛的發生。同時,這種作價方式彌補了當事人對技術成果價值認識不足,可能導致過高或過低確定價額,從而損害其他出資人利益並損害公司資本制度。我國公司法和許多地方法規如廈門市、四川省相關地方性法規,均明文規定技術出資入股應當採用評估作價,特別是當涉及國有資產時,鑒於國有資產流失的可能性和其後果的嚴重性以及防止在實踐中出資方低估國有資產,損害國家利益,法律則規定必須採用評估方式。但是,在不涉及國有資產時,絕對強求評估作價在實踐中並不現實,尤其是目前我國在技術評估作價方面還不規范,不少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
一種是賣方以其智力和研究、開發項目作為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聯合研製、開發新產品,共同承擔風險,分享效益,這種技術入股叫作研究開發中的技術入股;另一種是賣方自己掌握的現成的技術成果摺合成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然後分享效益,這種形式叫作技術轉讓中的技術入股。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國家科委《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若干問題規定》)等法律、政策的出台,客觀上已為技術成果的價值化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其有利於提高技術出資人的入股積極性,並能夠有效調動技術出資人積極實現成果的轉化。但是,技術成果的出資入股不同於貨幣、實物的出資,因為技術成果不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實物,要發現其絕對真實價值相當困難,而且對其過高過低的評價均會損害出資方的利益,引起各種糾紛。
首先追加投資進行股權變更是需要到工商管理局去備案的,其次,因為增資牽扯到利益的分配,所以之前需要和技術入股一方溝通協商以免雙方崩盤,特別是對技術入股的股份後期增資很難把握,無論出於何種目的,投資方追加投資有惡意排擠的嫌疑,一旦技術入股占的比例太小搞不好就崩盤了,對企業傷害很大。
目前最常用的是借入公司作為流轉資金更好,收取10%的年息,雙方都留有餘地更利於企業的發展!
❼ 折舊費分配問題
甲乙雙方以入股形式成立某設備租賃公司,甲以機械設備摺合現金50萬,乙以現金30萬入股。由甲方控股經營,經營一年後盈利8萬,誰認可的呀?含折舊嗎?如果沒有折舊,甲要求提取6萬作為設備折舊費,就是對的,剩餘2萬作為利潤進行分配,甲的要求是合理的,依據是《企業會計准則》。
機械設備變成了公司的資產,不是屬於甲方的,而是屬於股東共有的,乙方也有份呀。
6萬元的折舊當然是雙方共有的。
❽ 技術入股合作協議 利潤分紅已經達成一致;就關於日常的固定資產和設備保養及原材料的問題怎麼辦
就關於日常的固定資產和設備保養及原材料的問題怎麼辦?
既然是入股,不論技術乾股還是實際資本,都是企業行為了。你問的這些內容都按企業(法人)正常會計業務操作啊,還有什麼特殊情況嗎?
❾ 一方出資一方出技術的合作利潤該如何分配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這種合作方式比較多,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利潤分配一般是雙方協商解決的,這主要看你上這個項目的技術含量來分配給對方利潤,一般有以下幾種分配方案供你參考:一,是以技術入股的方式,他和企業的發展聯系在一起的,盈--以股份佔有多少〈雙方協商佔有股份,技術一般占股份三—四層〉來分配,虧--也以股份來分擔。二,工資加技術股,每月定發工資,技術股參加年終盈利分配〈技術股應考慮定發工資,還應考慮你的投資多少,企業發展前景,風險的大小而定〉,這種佔有股份相對要少些。三,技術工資加年薪,技術工資以技術含量來定工資,年薪以企業發展而定,以逐年上升定年薪,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一般以第三年為最高,以後都以第三年為年薪。但這些都應該寫在合同里。盡供參考。
❿ 設備折舊費用如何利用工時分攤計算
製造費用包括企業各個生產單位(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一般版包括: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權資,職工福利費,生產單位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季節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費以及其他製造費用。 企業可根據生產的特點和管理要求對上述成本項目做適當的調整,對於管理上需要單獨反映、控制和考核的費用,以及成本中比重比較大的費用,應專設成本項目;同樣也可以為了簡化核算,不必專設成本項目。例如工藝企業上消耗用的燃料和動力不多,為了簡化核算,可將其中的工藝用燃料費用並入「直接材料」成本項目,將其中的工藝用動力費用並入「製造費用」成本項目,不單獨設置「燃料及動力」成本項目。 將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劃分為成本項目,便於反映產品成本的構成,可以考核各項費用定額或計劃執行情況,查明費用節約或超支的原因,加強對成本的控制和管理,促使企業更有效地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