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轉讓設備需要繳納哪些稅
.增值稅:按設備含稅價/(1+3%)*3%。(3%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貸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應稅稅率);
2.個人所得稅:代征個人所得稅2%(,應納稅額=設備含稅價/(1+3%)*2%;
3.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應納稅額=設備銷售繳納的增值稅*(城建稅率5%或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
基本上就是這樣了。
B. 出售舊設備要交什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內財稅[2008]170號)規定:「銷售自己容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因此若該固定資產不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仍應按照適用稅率17%徵收增值稅。
C. 我賣一台10000的設備需要交多少稅
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的話。
而且你賣出的20000元也是含稅的話,應交增值稅為回(答20000-10000)/1.17*17%=1452.99元
附加稅約為145.30元
如果是小規模的話就是20000*3%=600元,附加稅約為60元。
D. 二手設備交易的時候要繳納哪些稅費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以下簡稱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二、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後(含1月1日,下同)實際發生,並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
三、東北老工業基地、中部六省老工業基地城市、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地區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再採取退稅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下同)發生的待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期末余額,應於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轉入 「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五、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條例第十條(一)至(三)項所列情形的,應在當月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本通知所稱固定資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後計算的固定資產凈值。
六、納稅人發生細則第四條規定固定資產視同銷售行為,對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凈值為銷售額。
七、自2009年1月1日起,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停止執行。具體辦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行發文明確。
八、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4]15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2004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04]16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政策的緊急通知》(財稅[2004]22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東北地區軍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生產企業實施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22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4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05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2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05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退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7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東北地區軍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生產企業實施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06年東北地區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退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5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部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07]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地區2007年固定資產抵扣(退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07]12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內蒙古東部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08]94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08]10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08年東北 中部和蒙東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退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41號)同時廢止。
E. 請問:企業出售設備應交什麼稅
(1)從賬面轉出時
借:
固定資產清理
(原值-折舊)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收到出售款
借:銀行存款等
貸:固定資產清理
(3)涉及稅金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
應交稅金
—增值稅
(4)結算清理
凈損益
:
如果為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
營業外收入
如果為凈損失
借:
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F. 賣舊設備要交增值稅嗎
一般納稅人賣2009年錢買的設備按照4%減半徵收增值稅。2009年以後買的設備按照17%交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使用過得設備按照 銷售額/(1+3%)*2%交納增值稅。
望採納O(∩_∩)O~
G. 購買機器設備70萬需要交多少稅
假設70萬元是不含稅的話,需要交增值稅=70X13%=9.1(萬元)
假設70萬元是不含稅的,則需要交增值稅=70/(1+13%)X13%=8.05(萬元)
H. 銷售機器設備需要交增值稅嗎
需要交增值稅,一般的銷售企業都是一般納稅人,或者小規模納稅人,所以都是要繳納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後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2.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I. 買機械設備開什麼發票,稅點多少
買機械設備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機械設備交易屬於銷售貨物的行為,一般納稅人開專13%的稅率屬,小規模納稅人開3%的徵收率。

(9)買賣設備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增值稅發票構成:
1、增值稅普通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兩聯:發票聯和記賬聯。
2、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
3、第一聯:
記賬聯,是銷貨方發票聯,是銷貨方的記賬憑證,即是銷貨方作為銷售貨物的原始憑證,在票面上的「稅額」指的是「銷項稅額」,「金額」指的是銷售貨物的「不含稅金額價格」發票三聯是具有復寫功能的,一次開具,三聯的內容一致第一聯是記賬聯(銷貨方用來記賬);
4、第二聯是抵扣聯(購貨方用來扣稅);
5、第三聯是發票聯(購貨方用來記賬);
6、四聯:
(1)第一聯 藍色 存根聯
(2)第二聯 棕色 發票聯
(3)第三聯 綠色 抵扣聯
(4)第四聯 黑色 記賬聯
7、各聯的作用:
(1)第一聯:存根聯,銷貨方留存備查。
(2)第二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作付款的記賬憑證。
(3)第三聯:稅款抵扣聯,購貨方作扣稅憑證。
(4)第四聯:記賬聯,銷貨方作銷售的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