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固定資產報廢稅務上的處理是怎樣的
固定資產報廢稅務上不同情況繳納增值稅:
(1)如果同時具備三個限定條件的內「使用過容的其他屬於貨物的固定資產」,那麼暫免繳納增值稅;
(2)如果是不符合三個條件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也不符合舊貨概念的固定資產,即廢舊物資,那麼要按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3)如果是不符合三個條件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符合關於舊貨的概念的,那麼一律按4%的徵收率減半增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4)如果是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摩托車、遊艇,售價超過原值的,按照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徵增值稅。舊機動車經營單位銷售舊機動車、摩托車、遊艇,按照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② 廢舊物資回收,稅務,帳務處理。
廢舊物資
出售的收入計入
其他業務收入
所以所做的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
應交增值稅
-(
銷項稅額
)
③ 處置固定資產和廢舊物資怎麼開發票
處置固定資產和廢舊物資只能開普通發票。發票內容寫:出售報廢舊機器。固定資產清理內沒有差額,也就沒有營容業外收入。如果清理後沒有差額,即沒有清理凈收益,也就沒有營業外收入。
④ 固定資產清理稅務處理
借 固定資產清理 10000
累計折舊 60000
貸 固定資產 70000
假設該固定資產是09年以後購買的設備,抵扣了進項稅額的。
借 銀行存款 11700
貸 固定資產清理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700
假設該固定資產是09年以前購買的設備,或者按照稅法不得抵扣的固定資產。
借 銀行存款 100200
貸 固定資產清理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0
根據財稅(2014)57號規定:以前按照,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詳見(2014)57號)
舊稅法,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假設含稅價格為104):
不含稅銷售額=104÷(1+4%)=100(萬)應納稅額=100萬×4%÷2=2(萬)
新稅法,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104÷(1+3%)=100.97(萬)
應納稅額=100.97×2%=2.02(萬)
⑤ 現在廢舊物資處置應該採取的稅率是什麼
如果為一般納稅人的話應該按17%或者4%減半徵收
如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的話 徵收率 3%,減按2% 徵收
出售固定資產更新改造替換下來的廢舊物資。
(1)出售的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依據為:財稅[2009]9號文第二條第一款,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需強調的是,適用上述按簡易辦法計算增值稅額的銷售行為,依據國稅函[2009]90號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屬於稅法規定的抵扣范圍)。依據為:財稅[2008]17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第一款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⑥ 廢舊物資回收企業的稅務問題。
呵呵,看來奧美特集團屬於環保型高科技企業,是國家宏觀經濟學調控政策重點扶持的對象,應該很有前途的。 1,廢舊物資回收企業,一般納稅人,免增值稅。 享受免稅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必須經主管國稅機關進行實地核實,認定免稅資格,未經主管國稅機關核實認定免稅資格的,不得免(退)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1年發布的財稅[2001]138號文就納稅人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的增值稅政策作了如下規定:
一、自2001年5月1日起,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徵增值稅。廢舊物資,是指在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品,包括經過挑選、整理等簡單加工後的各類廢棄物品。利用廢舊物資加工生產的產品不享受廢舊物資免徵增值稅的政策。
二、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應將廢舊物資和其他貨物的經營分別核算,不能准確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廢舊物資免徵增值稅政策。
四、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自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間發生的符合廢舊物資增值稅優惠政策規定的廢舊物資銷售行為,仍按照原有關廢舊物資增值稅優惠政策辦理。 2,廢舊物資回收企業,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25%,營業稅,5%,城建稅,7%,教育附加費,3%。 3,如奧美特集團這樣的企業,需要交納以下稅費: 企業所得稅,25%,營業稅,5%,城建稅,7%,教育附加費,3%。 是否涉及印花稅,具體要看是否簽訂合同賬冊。
⑦ 固定資產報廢稅務怎麼處理
(1)如果同時具備三個限定條件的「使用過的其他屬於貨物的固定資產」,那麼暫免繳納增值稅;(2)如果是不符合三個條件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也不符合舊貨概念的固定資產,即廢舊物資,那麼要按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繳納增值稅;(3)如果是不符合三個條件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符合關於舊貨的概念的,那麼一律按4%的徵收率減半增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4)如果是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摩托車、遊艇,售價超過原值的,按照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徵增值稅。舊機動車經營單位銷售舊機動車、摩托車、遊艇,按照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⑧ 產品因過期而報廢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產品過期報廢,並不屬於增值稅所稱「非正常損失」,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 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8)廢舊設備處理稅務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第二十一條 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存貨成本扣減累計跌價准備後的金額。
存貨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第九條 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
(二)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
(三)不能歸屬於使存貨達到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第四條 存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⑨ 2019年新稅法下舊設備按廢品處理收入怎麼繳稅
設備有凈值或殘值,
如果有凈值的設備按照廢品處理需要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做資產損失的備案,否則不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對於殘值要確定是否對公司產生收益,產生收益的在新的稅法下,設備也抵扣過,對於殘值產生的收入要申報增值稅收入及所得稅收入納稅,增值稅13%,簡易徵收2%;
⑩ 企業處置固定資產時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第一、將要處置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第二:發生清理費用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應繳稅費等
第三、處置的收入:
借:銀行存款 等相關科目
貸:固定資產清理
第四, 清理凈損益:
如果是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是凈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廢舊設備處理稅務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清理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因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融資租賃、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處置固定資產,按該項固定資產賬面凈額。
借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原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二)清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以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科目。
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固定資產清理完成後,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屬於籌建期間的,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由於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
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生產經營期間正常處理損失的,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