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業營改增甲供材料包括哪些內容
甲供材沒有官方定義的范圍,是甲方認定的幾種建築材料,可以一個、也可以是若干項。
B. 營改增甲供材開票開勞務嗎
營改增後的「甲供材」 不計入施工企業的產值,即在進行工程結算時,
「甲供材」不計入施工企業的結算價。(而營改增前的「甲供材」,其中「設備和裝修材料的甲供材」不計入施工企業的產值,與營改增後的「甲供材」是一樣的。「除設備和裝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才計入施工企業的產值。)營改增後的「甲供材」,施工企業不繳納增值稅。
因為
「甲供材」在發包方進行成本核算,如果發包方依照稅法的規定,符合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情況,則「甲供材」部分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在發包方享受抵扣,而「甲供材」的成本發票沒有在施工企業進行核算,也沒有計入施工企業的產值或收入,施工企業不存在針對「甲供材」部分再繳納增值稅。
即
營改增甲供材開票不能開開勞務,應和其他一般物資那樣,開貨物銷售發票。
補充知識: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在該條文件規定中有個特別重要的詞「可以」,具體的內涵是,只要發生「甲供材」現象,建築施工企業在增值稅計稅方法上,具有一定的選擇性,既可以選擇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也可以選擇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C. 營改增甲供材料簡易徵收備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納稅人需要辦理簡易徵收備案,請納稅人填寫《一般納稅人簡易徵收備案表》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即可。納稅人可於每月月初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簡易計稅方式備案。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備案須提供的材料:
1、企業適用簡易辦法徵收書面(列印)申請書(申請內容包括:生產上述貨物的原料及生產流程的詳細說明);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4、有關部門批准企業生產產品的資質證明或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
5、企業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徵收申請備案表》一式二份。

營改增後,按照36號文的規定,納稅人的銷售額為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因此,除非另有其他規定,營改增後的甲供材料應該不需要計入建築企業的銷售額重新繳納增值稅。
而且,從增值稅的鏈條上,建設方采購的材料,本來就已經負擔了增值稅,且根據實施方案第27條,該部分進項稅額不得予以抵扣,也沒道理由建築企業再繳納一次增值稅,否則就會造成雙重征稅。
「甲供材料」,是指施工合同中的甲方(即建設單位)自行采購材料提供給乙方(即施工單位)用於建築、安裝、修繕、裝飾等行為,也可以指此種方式提供的工程用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供「甲供材料」,可以有效避免施工單位在材料采購過程中吃差價的行為,降低工程成本,保證材料和工程質量。
D. 營改增後甲供材該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甲乙雙方的稅務處理
甲方的稅務處理。房開企業對建築業企業的甲供,既包括對工程總承包企業甲供,也包括對專業分包企業的甲供,還包括對勞務分包企業的甲供。
在差額模式下,房開企業自行采購材料、設備和動力,交由乙方施工,甲供部分的價值與施工方提供的建築服務價值一道,共同構成作為開發產品的不動產的開發成本,並通過銷售環節實現資金迴流,實現一個完整的經營循環。
在總額模式下,房開企業以工程總承包合同的形式將不動產的建造交由乙方,但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和功能等原因,合同中約定材料設備動力的采購由甲方負責,然後交由乙方施工,乙方的經營額范圍包括材料設備和建築服務,甲方在工程計量和結算時,將甲供部分的價值從乙方已完工工程量中扣回,其實質相當於以材料設備等抵頂所欠乙方工程款。
房開企業作為甲方的稅務處理,主要問題在於建築服務及材料設備等進項的處理,按照《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18號公告)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其進項稅額不適用分期抵扣的規定,可以全額當期抵扣。
對於建築服務,無論是差額模式還是總額模式,乙方均有權選用簡易計稅方法,當然也可以選用一般計稅方法,在甲方選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前提下,只要取得乙方開具的建築服務合規扣稅憑證,均可以全額抵扣進項稅額(11%或3%)。
對於作為甲供對象的材料、設備、動力等,在差額模式下,甲方采購時取得合規扣稅憑證可以全額申報抵扣,材料設備等用於房地產建設工程時,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在總額模式下,甲方采購時取得合規扣稅憑證可以全額申報抵扣,移交給乙方用於房地產建設工程時,屬於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應按照規定計提銷項稅額,並向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乙方的稅務處理。乙方作為建築服務銷售方,其稅務處理的問題在於甲供部分是否計入銷售額。
根據《全面推開營改增業務操作指引》第215頁的表述,在差額模式下,甲供材與建築業企業無關,不屬於建築業企業的稅基;在總額模式下,甲供材屬於建築業企業的稅基,選用一般計稅方法時,建築業企業可憑甲方開具的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選用簡易計稅方法時,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E. 建築施工企業營改增甲供材怎樣處理
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甲供工程即甲供材不再計入建築企業的稅基,且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稅負可大幅降低。因此,建築企業對此要做好營改增後甲供材的稅收處理和風險防範。
甲供材不作為收入的一部分之後,可能會影響下一步相應收入的確認,也就是收入規模可能會比以前有所降低。其實降低是兩個層面的:一是甲供材這一方面;二是增值稅和營業稅之間的稅制轉換。稅制變化,因為營業稅是價內稅,增值稅是屬於價外稅,增值稅的收入要進行價稅分離。
F. 營改增後,甲供工程是選擇11%的一般計稅還是3%的簡易計稅
根據2016年3月23日,財政部、國稅總局頒布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相關規定,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有兩種,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稅率分別是11%和3%,一般計稅方法進項可以抵扣,簡易計稅方法進項不可以抵扣。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G. 營改增後對甲供材有什麼稅收規定
根據2016年3月23日,財政部、國稅總局頒布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相關規定,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有兩種,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稅率分別是11%和3%,一般計稅方法進項可以抵扣,簡易計稅方法進項不可以抵扣。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增值稅計算應視不同情形而定。
乙方是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增值稅稅率是11%,銷項稅額為總價款÷(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此外,乙方采購的石材可以按規定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乙方是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依據財稅〔2016〕36號及相關規定,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簡易方法增值稅徵收率是3%,應繳納增值稅為總價款÷(1+3%)×3%。此外,乙方采購的石材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乙方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是3%,稅務處理同情形2。
H. 營改增後不含設備費及其稅金啥意思
不是不含設備費,是甲供設備不含即甲供設備不計稅,甲供設備這部分不包含在計稅中,造價總金額不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