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儀器設備包括哪些
答:儀器設備是多種科學技術的綜合產物,品種繁多,使用廣泛,而且不斷更新,有版多種分類方法權。
一、按使用目的和用途來分
主要有量具量儀、汽車儀表、電離輻射儀表、拖拉機儀表、船用儀表、航空儀表、導航儀器、駕駛儀器、無線電測試儀器、建材測試儀器、地震測試儀器、大地測繪儀器等。
二、按機械工業產品的儀器儀表來分
有工業自動化儀表、電工儀器儀表、光學儀器、分析儀器、實驗室儀器與裝置、材料試驗機、氣象海洋儀器、電影機械、照相機械、復印縮微機械、儀器儀表元器件等13類。
它們通用性較強,批量較大,或為儀器儀表工業所必需的基礎。
⑵ 對機器設備的改進應該申請什麼類型的專利
按照您說的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可能性比較大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的程序:
提出申請——受理、繳費——初步審查——授予專利權——頒發
專利證書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
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摘要、摘要附圖(適用時)、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各一式兩份。
⑶ 一種現有儀器是否可以在不同領域申請專利
完全可以。不過對於用途的發明只能申請發明專利。
⑷ 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的產品有哪些申請發明專利又要注意什麼
中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專利法書籍觀發明專利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發明專利保護實現某項產品或方法的技術方案,因此可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發明專利要求的技術含量較高,特別是對新穎性、創造性的要求較高,因此存在一定的授權難度,但授權後的權利穩定性更高。
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和用具等)和方法發明(製造方法)兩大類。
1、產品發明(包括物質發明)是人們通過研究開發出來的關於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等的技術方案。專利法上的產品,可以是一個獨立、完整的產品,也可以是一個設備或儀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內容包括:製造品,如機器、設備以及各種用品材料,如化學物質、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產品。
2、方法發明是指人們為製造產品或解決某個技術課題而研究開發出來的操作方法,製造方法以及工藝流程等技術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驟構成的一個完整過程,也可以是一個步驟,它主要包括:製造方法,即製造特定產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測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產品的新用途。
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注意的事項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2)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准;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3)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並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4)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5)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6)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於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於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於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於同一類別並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申請人可以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是,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
(7)發明專利是指對一種從創造活動中產生的對現有技術問題的嶄新的解決方案所授予的專利。發明人對自己的發明可以依法向專利機關申請專利。因此,就需要填寫發明專利申請書。填寫發明專利申請應當注意的問題有:申請發明專利,應當提交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摘要等文件,申請文件一式兩份,允許使用復印件,但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簽章不得復印;填寫申請書必須使用中文,外國人名、地方如無統一中文譯文時應註明原文:本表填寫不下時,可以另附白紙填寫,但必須與本表規格大小、質量相同,續寫時,應當註明欄號;其他注意事項按照專利局的要求辦理。
⑸ 下列哪些專利申請可以授予專利權
選擇C
選擇C的理由: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就知道A、B、D是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法還規定有動植物品種不能授予專利權,但是培養動植物品種的方法是可以授予專利權的。
⑹ 對應專利的三大類型,葯學領域可以開展哪些發明創造
專利就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還有外觀。葯學領域,配方的話發明專利。儀器設備三個都可以。
⑺ 機械整機設備專利怎麼寫因為涉及到的部件是比較常見的,但組合起來就得到了整機。
橡皮是常見的,鉛筆也是常見的,但帶橡皮的鉛筆就可以申請專利,你的權利要求書要表達出兩者的相對位置關系和安裝方式。機械設備不就是同理了么!
⑻ 專利申請都包括什麼
專利的種類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規定,在我國專利法中規定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在香港專利法中規定有:標准專利(相當於大陸的發明專利)、短期專利(相當於大陸的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在部分發達國家中分類: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對發明的定義是:「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
所謂產品是指工業上能夠製造的各種新製品,包括有一定形狀和結構的固體、液體、氣體之類的物品。
所謂方法是指對原料進行加工,製成各種產品的方法。
發明專利並不要求它是經過實踐證明可以直接應用於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它可以是一項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或是一種構思,具有在工業上應用的可能性,但這也不能將這種技術方案或構思與單純地提出課題、設想相混同,因單純地課題、設想不具備工業上應用地可能性。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主要體現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取得專利的發明又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用具)和方法發明(製造方法)兩大類。
實用新型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對實用新型的定義是:「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
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同發明一樣,實用新型保護的也是一個技術方案。
但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范圍較窄,它只保護有一定形狀或結構的新產品,不保護方法以及沒有固定形狀的物質。
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注重實用性,其技術水平較發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都是比較簡單的、改進性的技術發明,可以稱為「小發明」。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授予實用新型專利不需經過實質審查,手續比較簡便,費用較低,因此,關於日用品、機械、電器等方面的有形產品的小發明,比較適用於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對外觀設計的定義是:「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並在《專利法》第二十三條對其授權條件進行了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相對於以前的專利法,最新修改的專利法對外觀設計的要求提高了。
外觀設計與發明、實用新型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注重的是設計人對一項
產品的外觀所作出的富於藝術性、具有美感的創造,但這種具有藝術性的創造,不是單純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能夠為產業上所應用的實用性。
外觀設計專利實質上是保護美術思想的,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思想;雖然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與產品的形狀有關,但兩者的目的卻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於使產品形狀產生美感,而後者的目的在於使具有形態的產品能夠解決某一技術問題。
例如一把雨傘,若它的形狀、圖案、色彩相當美觀,那麼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如果雨傘的傘柄、傘骨、傘頭結構設計精簡合理,可以節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麼應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這二者的結合,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主要條件是新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