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今年1月,去一個無損檢測公司上班,證書也被公司注冊,現在想離職,證書可以取回重新注冊到其他公司嗎
一定要等到一年之後才能取回證書重新注冊,每人12個月內只能變更注冊一次執業單位。
第五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的執業注冊條件:
(一)取得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且該證書在有效期內。
(二)特種設備檢驗人員(指特種設備檢驗員、檢驗師和高級檢驗師)的執業單位,應是經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或擬提出申請的檢驗機構。特種設備檢測人員的執業單位,應是經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核准)的單位或擬提出申請的單位。
(三)與執業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或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執業單位變更時,若原合同期未滿,應當有與前執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的相關見證文件。
(四)執業人承諾恪守行規和職業道德准則,遵紀守法,能夠承擔、遵守各項檢驗檢測人員監督管理法規規定的崗位職責。
(五)無本辦法之第十條規定的不予注冊的情況。
第六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的執業注冊程序是:
(一)由執業單位代表注冊人向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會提出注冊申請。
(二)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對於符合注冊條件者,於5個工作日之內公布批准注冊信息並通過網站予以公告。
(三)如果注冊人或者其執業單位提出要求,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會還可以出具紙制《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注冊證書》(證書式樣見附件1)。
(三)變更注冊:
在注冊有效期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變更執業單位,由現執業單位按照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程序為其申請與辦理的注冊。每人12個月內只能變更注冊一次執業單位。
㈡ 無損檢測證書變更的問題
新版個人證書中沒有單位名稱,只要用人單位出具勞動合同即可注冊到相應單位。老版本的證書最好等復證後再辦理注冊。如原用人單位可出具勞動合同解除證明,則可以和新勞動合同一起到國家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協會辦理重新注冊即可。
㈢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證書注冊問題
現在是一個證過去 就全過去 只要你那個12的一直掛著就行
㈣ 無損檢測證注冊完以後怎樣換公司
注冊完成後一年內不能換公司。
換公司先與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復印件。然後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也是要復印件,那後按特種檢驗協會的要求准備資料重新注冊。
變更注冊:
1.本《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注冊申請表》(必須註明原注冊項目及有效期);
2.與前執業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的相應見證資料(如,約定聘用期已滿的原勞動合同、或者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所簽署的文件);
3.與現執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4.現執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㈤ 怎樣辦理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證書執業單位變更
找證書核發單位(特設局)變更。
㈥ 無損檢測證單位變更怎麼弄
新版個人證書中沒有單位名稱,只要用人單位出具勞動合同即可注冊到相應單位。
老版證書變更流程如下:
在網上下載一份「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證件變更申請表」,如果新單位與老單位不是在同一個省的話,就可以把新證換號,還的道新單位所在的質量技術監督局蓋章。
最後把這些材料拿到特種設備檢驗協會去辦理,在申請表上蓋好新單位的公章、原單位的勞動合同解除證明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蓋章。
拿到原件後,拿著原件在特種設備協會重新注冊,大概需要十五個工作日。
無損檢測證一級和二級證書考試單位是本省的特種設備協會,而發證單位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三級證書考試和發證都是國家質監局。證書在特種設備製造、檢測等單位很有用,也很需要。
㈦ 特種設備檢驗員變更注冊中,有一項每個檢驗員每12個月只能變更注冊1次如何解釋
你好,注冊完成後一年內是不能換公司。
只能到2014年7月才能變更,很快就到了呀。
變更注冊條件:
(一)在注冊有效期內,在原單位執業滿一年;
(二)與原機構解除勞動合同;
換公司先與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復印件。然後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也是要復印件,那後按特種檢驗協會的要求准備資料重新注冊。
變更注冊:
1.本《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注冊申請表》(必須註明原注冊項目及有效期);
2.與前執業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的相應見證資料(如,約定聘用期已滿的原勞動合同、或者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所簽署的文件);
3.與現執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4.現執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㈧ 特種設備注冊代碼改變怎麼辦
問的不是很清楚,你是什麼意思?是指新的規程的編碼方式改變了?還是設備變更後改變了?注冊代碼應該是伴隨設備一生直到報廢的,不隨著設備的試用狀態變更或是移裝、買賣而改變
㈨ 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變更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你好,請看以下規定吧。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總局第140號令
第三章 證書使用及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必須經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雇(聘)用後,方可在許可的項目范圍內作業。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作業現場和作業人員的管理,履行下列義務:
(一)制訂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二)聘用持證作業人員,並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確保持證上崗和按章操作;
(五)提供必要的安全作業條件;
(六)其他規定的義務。
用人單位可以指定一名本單位管理人員作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具體負責前款規定的相關工作。
第二十一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並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四)拒絕違章指揮;
(五)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六)其他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屆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對持證人員在4年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不間斷作業要求和安全、節能教育培訓要求,且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的,發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準予復審合格,並在證書正本上加蓋發證部門復審合格章。
復審不合格、逾期未復審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一)持證作業人員以考試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騙方式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
(二)持證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情節嚴重的;
(三)持證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報告,情節嚴重的;
(四)考試機構或者發證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發證范圍考核發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的其他情形。
違反前款第(一)項規定的,持證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二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遺失或者損毀的,持證人應當及時報告發證部門,並在當地媒體予以公告。查證屬實的,由發證部門補辦證書。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印製、偽造、塗改、倒賣、出租或者出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二十六條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作業行為。
第二十七條 發證部門應當加強對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必要時應當派人現場監督考試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八條 發證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檔案,記錄考核發證、復審和監督檢查的情況。發證、復審及監督檢查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布。
發證部門應當在發證或者復審合格後20個工作日內,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相關信息錄入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公示查詢系統。
第二十九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報名、考試、領證申請、受理、審核、發證等環節的具體規定,以及考試機構的設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注銷和復審等事項,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執行。
㈩ 無損檢測證注冊過程中可以取消注冊么
鑒於你的情況,你需要做的是盡快找到一家公司,將你的證書注冊到那裡,一定要盡快,只要你原單位沒有注冊成功,你就可以搶先注冊。你沒有正當理由組織原單位注冊你的證書,而且你的離職證明不能交給中國特種設備協會,所以,如果你的原單位已經開始運作注冊事宜,那麼特種設備協會沒有理由不給注冊。所以要求你盡快找家單位。在你原單位注冊之前變更單位,那他們就沒辦法了。否則,你只能等一年之後才能變更注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