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計算一些設備的殘值該如何計算呢如下圖!麻煩老師幫忙解答下吧!
以前稅務有參考殘值,
現在都由企業自己確定了。
建議你了解市場情況,
然後確版定殘值率權,
根據每項材料的庫存金額
以及殘值率來計算殘值。
這樣對企業殘值測算更有指導意義。
當然也可以隨意確定
殘值率3%或5%去進行計算。
Ⅱ 機械設備殘值計算
殘值:34萬*10%=3.4萬
現設備凈值:假設等額折舊,年折舊率(34萬-3.4萬)/15年=2.04萬/年
月折舊率=2.04萬/12=1700元, 同時等於月折舊率0.5%.
凈值:31.96萬
Ⅲ 未使用的機器設備要提折舊么
不需要的。
1、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食品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2、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3)沒使用的設備怎麼計算殘值擴展閱讀: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一般應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
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處於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後。
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一、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
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
(1)該固定資產處於處置狀態;
(2)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
二、固定資產處置的處理
(1)企業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對其預計凈殘值進行調整。
(2)企業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准備後的金額。
(3)企業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Ⅳ 設備的折舊怎麼計算的
折舊方法有1、平均年限法 2、工作量法 3、雙倍余額遞減法 4、年數總和法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利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雖然簡單,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經濟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沒有考慮這一事實。又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發生的維修費用也不一樣,平均年限法也沒有考慮這一因素。 因此,只有當固定資產各期的負荷程度相同,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時,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價×(1-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舊額
3、加速折舊法
加速折舊法也稱為快速折舊法或遞減折舊法,其特點是在固定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從而相對加快折舊的速度,以使固定資產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補償。 常用的加速折舊法有兩種:
(1)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一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額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這種方法沒有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即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最後兩年,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2)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為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折數總和
或:
年折舊率
=(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Ⅳ 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凈殘值按多小計算
一般按5%計提凈殘值率,凈殘值則直接用固定資產原值*凈殘值率可得出。
定資產殘值率是指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70號)第二條之規定固定資產殘值比例統一為5%。
(5)沒使用的設備怎麼計算殘值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細則規定:
1、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外資企業固定資產殘值率一般為10%。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3、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4、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5、《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7年第63號)第三十二條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6、新稅法不再對固定資產殘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規定,將固定資產殘值率的比率確定權交給企業,但是強調一個合理性,要求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
Ⅵ 產品的殘值怎麼算
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計算其殘值,只有固定資產才按殘值率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回預計凈殘值率通常為答%-5%,不同的固定資產一般不同,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折舊=固定資產原值×殘值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以上規定與現行會計准則規定一致,因此,由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般在5%以內掌握。外資企業10%。
至於折舊方法的選擇,折舊年限的選擇應由企業決定,如果會計上的計提折舊年限和稅法上的不一致時,年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要調整。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Ⅶ 電腦固定資產的殘值怎麼算
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理,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版的最低年許可權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電腦為電子設備 折舊3年 凈殘值一般為5%
每個月折舊:【3000*(1-5%)】/3/12=
Ⅷ 設備殘值怎麼算
設備原值是1740000,設備殘值是設備原值的5%,殘值是原值1740000乘以5%,是87000
Ⅸ 設備如何計算折舊
折舊方法有四種分別是: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數總和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簡單,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只有當固定資產各期的負荷程度相同,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時,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後的余額和雙倍的直線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月折舊率
這種方法沒有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即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最後兩年,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 =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
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n*(n+1)/2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9)沒使用的設備怎麼計算殘值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的規定
1、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房屋和建築物作為最主要的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相對較長,其使用價值的體現也是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根據收入與支出配比原則等要求,其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所以本條規定,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築物的現實使用情況。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飛機、火車、輪船作為交通工具,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較強,價值較高,使用期限相對較長,折舊年限也相應較長,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此類固定資產,是除機械設備之外,但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即不是直接的生產工具,而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的器具、工具等,它們的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其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此類運輸工具,相對而言價值較低、使用年限較短,其折舊年限也就應相應較短,所以本條規定,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5、電子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
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考慮到現在技術更新換代較快、電子設備的使用年限相對縮短等各種現實因素,本條將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使企業的折舊扣除額向前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