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處置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怎麼交稅稅點
財稅〔2008〕170號文件規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版納稅人權,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國稅函〔2009〕90號文件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根據財稅〔2008〕170號文件和財稅〔2009〕9號文件等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財稅〔2014〕57號文件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財稅〔2008〕170號文件第四條第(二)項和第(三)項中「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貳』 急求:處置已使用過的設備需要上增值稅嗎
2009年新增值稅條例實施後,自2009年1月1日起,按以下規定處理: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此增值稅在編制會計分錄的時候,按價內稅處理,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叄』 固定資產處置怎麼計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 (國稅函〔1995〕288號)規定:企業出售的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果同時具備如下三個條件的免徵增值稅:
一是屬於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二是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並確已使用過;
三是售價不超過原值。
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舊貨和舊機動車的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規定:
納稅人銷售舊貨(包括舊貨經營單位銷售舊貨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無論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也無論其是否為批准認定的舊貨調劑試點單位,一律按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自2002年1月1日起執行。
所以,企業銷售的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如果不同時具備上述文件規定的三個條件,將按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但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3%減按2%徵收):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二、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4、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5、一般納稅人(原營業稅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
(3)處置自用設備如何交稅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第十六條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第十七條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銷售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第十九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第二十條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征。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稅,連同關稅一並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
『肆』 購進其他單位處置的舊設備,稅率2%,再賣出,如何繳稅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號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屬於以下兩種情形的,可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納稅人購進或者自製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銷售該固定資產。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二、單位按下列方法計算徵收增值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開具普通發票。
應交增值稅=含稅銷售額(舊設備)/(1+4%)*4%/2(一般納稅人)
應交增值稅=含稅銷售額(舊設備)/(1+3%)*3%/2(小規模納稅人)
如:某一般納稅人銷售購進未抵扣已使用舊設備50000元,開具了普通發票。
借:銀行存款等 5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48076.9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923.08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961.54
貸:營業外收入 961.54
上交增值稅為:1923.08-961.54=961.54元。
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第一條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第二條中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4)處置自用設備如何交稅嗎擴展閱讀:
(一)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這樣「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不出現貸方余額,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二)月份終了,企業將當月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即: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三)當月繳納當月實現的增值稅(例如開具專用繳款書預繳稅款)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
(四)當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實現的增值稅時,如常見的申報期申報納稅、補繳以前月份欠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
(五)「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貸方無余額。
(六)「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繳的增值稅,貸方余額反映未繳的增值稅。
『伍』 企業處置固定資產時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第一、將要處置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第二:發生清理費用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應繳稅費等
第三、處置的收入:
借:銀行存款 等相關科目
貸:固定資產清理
第四, 清理凈損益:
如果是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是凈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5)處置自用設備如何交稅嗎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清理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因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融資租賃、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處置固定資產,按該項固定資產賬面凈額。
借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原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二)清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以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科目。
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固定資產清理完成後,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屬於籌建期間的,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由於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
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生產經營期間正常處理損失的,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陸』 出售使用過的機器設備、房屋如何納稅
企業整體產權轉讓,是指企業的所有者將企業的資產、債務及勞動力等進行作價轉讓的行為,實際上就是轉讓一個企業的全部產權。因此,只有企業的所有者或企業的主管部門才有轉讓權。這種情況的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對於這種轉讓行為,按照稅法規定不需要繳納流轉稅,但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規定,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不應徵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規定,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徵收范圍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評估增值有關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77號)規定,納稅人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產權轉讓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只是出售使用過的機器設備、房屋,那麼 出售機器設備繳納增值稅,出售房屋繳納營業稅。
『柒』 賣舊設備要交增值稅嗎
一般納稅人賣2009年錢買的設備按照4%減半徵收增值稅。2009年以後買的設備按照17%交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使用過得設備按照 銷售額/(1+3%)*2%交納增值稅。
望採納O(∩_∩)O~
『捌』 處置固定資產要不要繳稅
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免徵增值稅:
1、屬於企業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2、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並確以使用過的貨物;
3、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
以上有一個條件不具備按照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遊艇、摩托車,售價超過原值的,按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徵增值稅。
銷售不動產(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按照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