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车起重机滑轮轮槽壁厚的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多少时应报废
达到原尺寸的20%时应报废。
汽车起重机滑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有裂纹或轮缘破回损;
(2)轮答槽不均匀磨损达3mm时;
(3)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时;
(4)轮槽底部直径磨损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时;
(5)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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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其他零部件报废情况——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4)钩身扭转变形超过10°;
(5)吊钩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6)吊钩螺纹被腐蚀;
(7)片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更换衬套;
(8)片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更换心轴。
Ⅱ 起重机制动轮轮缘磨损多少应报废
制动轮工作表面爪痕深度或径向磨损达1.5mm时,应重新车制并热处理。起升机构的制动轮其磨损量超过原厚度40%时,应报废。运行机构的制动轮其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60%时,应报废。
危险断面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0%,应报废。吊钩的钩口,钩颈及危险截面发生永久变形时,应报废,钩口开口度超过原尺寸的15%应报废,钩尾和螺纹过渡截面有刀痕或裂纹时应报废。吊钩表面有裂纹、破口,发现裂纹破口,应立即更换,不允许补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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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在检查制动器时,要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关节处是否没有卡塞现象,制动器全部构件的运动是否正常,闸块是否正确地靠贴在制动轮上,和摩擦表面的状态是否完好等。制动器关节的润滑应该不少于每星期一次。
起重机传动机构简化为双质量单自由度系统的运动微分方程。由于引用了相对坐标,双质量系统的自由度变为一。方程解的形式决定于激励及阻转矩的变化形式。桥式双梁起重机阻转矩一般可以认为是不变的。随时间变化的形式取决于机构原动机的特性。
双梁起重机的可靠和安全工作与其制动装置的正确运用有着重大的关系。即使是构造上很好的制动器,如果管理得不好,工作效率也可能变得很差。对制动装置应该进行精彩的观察。桥式起重机机构的制动器应该每班检查一次。
Ⅲ 门座式起重机卷扬桶磨损多少报废
门座式起重抄机卷扬桶1、 内径减小 ;内径磨损超过百分之四十应报废,不超百分之四十应降低系数使用。2、 表面腐蚀;当整个卷扬桶表面腐蚀达到肉眼显而易见时,卷扬桶就不能使用。3 、结构破坏;卷扬桶整个破烂应报废,还有保护作用的也应降低系数使用。4 、超载;超载使用的卷扬桶不得使用。
Ⅳ 起重机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多少时应报废
另外,起重机械吊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回10%.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答15%.
4)扭转变形超过10°.
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6)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衬套应报废.
7)板钩芯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芯轴应报废.
Ⅳ 起重机支撑型轨道顶面磨损量达原尺寸的多少时应报废
滑轮轮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就应该报废。另外:滑轮出现裂纹、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也应该报废。
Ⅵ 起重机械吊钩的报废标准
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这个标准中有关于吊钩的技术要求和报废标准
Ⅶ 塔式起重机的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 %多少 时,应予报废
塔式起重机的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时,应予报废。
滑钩原因塔吊配电箱里的接触器电源进出线固定螺丝松动、接线端子板接线栓接触不良、接触器主触点接触不良;电机转子、定子线圈的接线栓烧蚀接触不良; 高、低速电机制动刹车片磨损超过规定要求。
地锚轮的中心必须与轨距的中心相一致,以保证塔身搬起过程中,始终沿轨距中心面旋转,不产生偏心,使门架均衡受力。辅助地锚的作用是在塔身搬起时,随旋转随放松钢丝绳,此地锚是做为保险钢丝绳的锚定点,以防止塔身在旋转过程中,发生向相反方向倒塔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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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30%。
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Ⅷ 起重机械报废年限
年限为8年。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
3.0.1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应进行安全评估。
3.0.2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安全评估:
1 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
2 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
3.0.3 对超过设计规定相应载荷状态允许工作循环次数的建筑起重机械,应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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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起重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标准》中的规定:选购的起重工器具应检验合格,生产厂家应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14年第114号)中对起重机械做出明确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Ⅸ 起重机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原来的多少应报废
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原来的10%,即达到报废标准。还有其它项如:版
1、吊钩表面、尾部罗权纹根部有裂纹时;
2、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扭转变形超过10度;
4、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5、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报废心轴。
6、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报废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