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水力警铃的使用要求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GB50084-2001)6.2.8: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
2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安装及验收: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声强度应不小于70dB。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开启阀门放水,水力警铃启动后检查压力表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