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机械折旧年限是几年
法律分析:机械折旧年限是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⑵ 机械设备计提折旧年限
法律分析:机械设备分类:
1、供电系统设备 15年。
2、供热系统设备11-18年
3、中央空调设备 10-20年 四、通讯设备 8-10年
4、洗涤设备 5-10年。
5、维修设备 10年。
6、厨房用具设备 5-10年 。
7、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 6-10年。
8、电梯 10年。
9、相片冲印设备 8-10年
10、复印、打字设备 3-8年 。
11、其他机器设备 1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⑶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是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⑷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指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年限平均法,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即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山余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唯唯森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指亩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⑸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指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年限平均法,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即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