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防旧规:一般的房间排烟,要求开窗面积大于地面面积2%就可以自然排烟不做机械排烟。
这个是大于室内建筑面积的2%的,按照以前的标注是呢哈记得审核备案的还是在以前的验收的,按照新规范设计的才是按照50016-2014验收的。
⑵ 1.各个房间设有窗户可以自然排烟,但是内走道有30M长,还需要设置机械排烟么
1,如果内走道可来以开窗,或者设置采自光井,且面积不小于走道面积的百分之二,最远点到窗或采光井距离不大于30米,则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可不设机械排烟,否则就要设。2,米业车间很可能是丁类,甚至是戊类,具体要看车间的操作工种了,但丙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1800平米的车间如果是丁类或戊类车间自然可以不做,但要是需要排烟设施的其他类车间,分两种情况,要是可开启外窗面积满足要求,即不小于总面积的百分之二,且车间长宽尺寸至少有一个不大于60米(最远点到排烟口距离不大于30米),则可以自然排烟,否则就要设机械排烟。
⑶ 一类高层建筑裙楼一层3000㎡设计为商业,现该为商铺100平方米以内一间,可以不装自动喷淋和机械排烟吗
当二装消防设施要求低于主体消防设施要求时,按主体要求设置;
当二装消防设施要求内高于主体消防设容施要求时,按二装要求设置。
本案主体工程为一类高层,按规范应该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以二装商业改商铺时,不能减删商铺内的喷淋设施,只能调整改造。
《高规》8.4.1.2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应设置机械排烟。
《高规》8.2.2.4 需要排烟(自然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的2%。
根据以上二条,那么100m2以内的商铺无须设置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100m2以上的房间,当不设置机械排烟时,自然排烟须满足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房间面积的2%。
另补充一下上面的朋友:《高规》5.1.2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⑷ 走道长度70米,中间有开窗,要做机械排烟吗
,长度大于20米的内走道,都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如果走道有窗户,且开窗面积占走道面积的2%-5%,满足自然排烟,可不设机械排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