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工程误工费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照 劳动合同 当中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 ,但工程停工而产生的误工费是需要结合原因来赔付的,假如是发包方没有及时的供应材料导致工程停工的,那期间产生的误工费不止包含人工费,还有各种机械费,所以工程误工费不能一概而论。 一、工程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工程误工费既窝工费,即建设工程窝工费,是指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工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行施工,使得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而造成原来按照进度计划所配备的施工人员或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正常施工而产生的费用。 二、误工费相关 法规 1、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 死亡赔偿金 。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正并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 法医鉴定 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第50条第2项规定,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医疗事故 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搜李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规定,参加 医疗事故处理 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规定,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其实工程误工费的标准问题必须要结合着停工的原因和停工的周期,如果是在一个月之内,那用人单位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向职工进行赔偿,可停工已经超过了一个月的情况下,劳动者仍然每天提供了正常的劳动,赔偿的误工费就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或者举漏迹有些工地上的工人其实就是上一天班有一天工资,那停工不上班也不会有误工费。
Ⅱ 工伤工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1.工伤、交通事故、误工的工资怎么算?
1.误工费按工伤前工资标准计算支付,直至伤残评定之日。
2、生活费、住院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
3、陪护费,根据医院证明结合护理人员工资计算。
4、医疗费、凭据和病历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工伤人员的工资,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护理人员的误工时间。
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经过工伤认定和伤残认乱敬定,最终按照伤残等级确定赔偿。如果要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看看用人单位所在某省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这里必须有相关规定。
二、工伤损失时间的计算方法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两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补贴等合法收入。,本应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按期取得,但因医疗事故造成工作延误而遗失的。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按患者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有限公司等财务不健全的民营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尤其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收入证明,只有在不单独作为认定依据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且必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人员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农村村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二是有烂陪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证明,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且其收入能够维持本人正常生活,包括承包户、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临时工、临时工)、家庭劳务人员等。按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遗失工作日期的识别。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规定,“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确定。”,误工日期由患者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开具的休息日两部分组成,自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扣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或治疗结束后无相关证明休息的,不收取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经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计算误工费,即伤残人员伤残后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应当合理补偿其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劳动收入、要求赔偿损失时间的未成年人等患者不予支持。
5.退休人员损失时间的计算。
对此,现行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些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也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正在另谋工作的退休人员,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按照下列情形处理:法律、政策明确承认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给予补偿;法律、政策没有明确承认或者明确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进行补偿,但新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收入进行补偿;违反法律、政策减少的收入,不予补偿。
6.该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存在一定差异。
前者的计算标准上面已经提到,后者规饥唯定受害人损失时间的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来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业主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照受害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收入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中的赔偿标准高于规定。由于《条例》只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审理赔偿金额。同时,医院也要注意一些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赔偿金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7.损失时间补偿金额=损失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损失时间而减少的固定收入)。
因工伤或者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受害人应当向侵权人请求时间损失等帮助或者赔偿,这是基本权利。在索赔之前,我们应该做好伤害分级,履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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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机械误工费补偿协议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猛汪拦、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枝胡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机械误工费是指因机陵慧械原因不能干活,造成的工作无法开展,叫机械误工费。
Ⅳ 机械台班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在社会务工费用的赔偿是我们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因为误工费用主要是由于身体受到伤害,而在短时间之内不能够从事劳动性活动所造成的损失,对于这部分的损失,致害者当然是有责任来承担这部分的费用,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机械含陵饥台班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机械台班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费用的具体 赔偿金 额是需要根据当时劳动者个人 工资 收入来进行计算的,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 工伤 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 职业病 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 医疗费 等 医疗费用 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汪胡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 伤残等级 后,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谈返(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照 伤残 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 抚恤金 ,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 护理费 ,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 社会保险 费,直至符合 退休 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 工伤保险 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首先在这里需要告诉大家的是,机械台班误工费肯定是跟当时的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来进行挂钩的,其次就是各个地方的工资收入水平有一定的差异
Ⅳ 工程停工误工费赔偿标准
一停工、窝工费用:
1、停工、窝工的工日单价按普通工日单价的70%计算综合价格;工日数按施工现场直接生产工人(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人数计算。
2、停工、窝工的工日一般按不多于3个月的实际停工天数计算,停工超过3个月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二、机械停置费:
1、机械停置台班单价按《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相应机械的台班折旧费的70%计算综合价格;机械停置台班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机械停置台班=额定年工作台班乘机械停置期(天)/365
式中的额定年工作台班是指《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规定的机械年工作台班。
2、长期停工的工程,固定机械(指《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单独计算安拆费用的机种)的机械停置期一般按不多于3个月的实际停置天数计算,停工超过3个月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其他机械的机械停置期一般按不多于20天的实际停置天数计算,停工超过20天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3、停工、窝工的工日费用、机械停置费均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费”计价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__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Ⅵ 工地机械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何定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专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属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法规,仅供参考。
Ⅶ 挖掘机机械误工费应当怎么计算呢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我来给你说一下指磨挖掘机机械误工费应当怎么计算吧: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谈逗纯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 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含咐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Ⅷ 建筑工地误工费怎么算
法律分析:工程中的误工费,应包括人工的窝工和机械台班的闲置:
1、人员的窝工应按照窝工人数*窝工工资*窝工天数。
期中窝工工资一般高于闲置人员的生活费用,辩岩而低于其日工资标准,一般为日工资减半,具体的应该是甲乙双方协商。
2、机械台班的闲置,应计折旧费或租赁费,自有机械为折旧费,租赁机械为租赁费。
3、如果是全场停工,还应计管理费。工程中的误工费必须经现场人员通过现场茄扒甲方、监理人员签证认可工程量,如人工费、机械停滞费等,然后区分甲方原因、乙方自己原因及不可预见和不可抗力原因来定,一般情况乙方自己原因不能计算,后两种情况可以计算,具体单价由甲乙双方参照定额及市场行情定,然后单价乘双方认可的工程量计算。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携纳御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Ⅸ 工程施工中停工误工费该如何计算
停工、窝工的工日单价按普通工日单价的70%计算综合价格;工日数按施工现场直接生产工人(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