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长时间停工机械人工停滞费如何计算
人工费和抄机械停滞费的正确计算方袭法
索赔人工时: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计算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设备费可按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当施工机械属于方式企业自有时,按机械折旧费计算。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按设备租赁费计算。
⑵ 工程施工中停工误工费该如何计算
停工、窝工的工日单价按普通工日单价的70%计算综合价格;工日数按施工现场直接生产工人(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人数计算。⑶ 湖南省停窝工补偿,人工窝工费,机械停滞费,管理人员窝工费怎样计算
窝工费包含以下三项
人工费=人工工资单价*窝工总数*60%
机械费=机械台班单价*总台班数*40%
管理费+人工费的*20%
预期利润的50%
⑷ 哪些施工机械可计算停滞费,其依据
机械停滞费,也叫来窝工费,包括:源
(1)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2)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3)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机械停滞费的计算:如系租赁机械,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⑸ 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怎么计算
窝工费=窝工期间的现场施工机械停滞费+现场工人的工资+周转性材料的维护和摊销费。且该人工窝工费应该计算在索赔内。
停窝工损失费,是指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或双方协定的条款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或发包方责任造成停窝工损失的费用,应由发包方负责。故该人工窝工费应该计算在索赔范围内。
停窝工期间的现场施工机械停滞费以定额中机械台班的停滞费乘以停滞台班量计算。
现场工人的工资以窝工总工日数乘以每工日单价,再以停窝工工资总额的30%作为管理费。其中停滞台班量和工人停窝工总工日数,均应扣除法定节、假日。
周转性材料的停窝工损失费可按实结算。
按上述规定计算的停窝工损失费总和后,只计取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其规定如下并为窝工索赔的法律基础: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⑹ 福建省机械台班停置费如何计算
如果是01年以后的工程,施工机械停滞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机械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用 ;这个根据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计算
⑺ 建设工程纠纷停工造成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建设工程纠纷停工造成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临时停工损失的计算 临时停工多因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工程中的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此类停工一般都要办理经济签证,签证上要有具体的停工、复工时间及人员、机械数量,因而停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 人工停工费的计算,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按停工期间的现场停工工人计算。 机械停工的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其机械停置费按第一类费用中的(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机上人工四项费用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每天只计一个台班)。 造价工程师在审核此类停工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停工,首先要审核引起停工的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是否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一致。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会在 招标 文件中提供现场地质勘察报告,承包方也会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并在 投标 书中声明。对承包方因为其对发包方提供资料的误解或对风险的预见不足造成的停工,即使有签证,造价工程师也应拒绝赔偿。只有现场地质条件确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出现的情况又是有经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这时才能对因地质条件变化而停工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进行补偿,但不计利润,并闹缓配且对处理该情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支付费用。 2.对于因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障碍物引起的停工,障碍物必须是施工图纸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中未进行说明的,且是承包方不能预见的,造价工程师才能对停工引起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和处理费用予以确认。 二、长期停工的损失计算 长期停工常常是由于发包方因无力支付 工程款 ,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这时,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在 合同终止 前已完工程的入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并可要求发包方对各项管理费用、利息、保险费用等进行赔偿。具体的停工损失计算如下: 1.人工窝工、机械停置费用的计算 发包方对工程停工出具了有关人员、机械停液指置签证的,人工窝工,机械停置费按经济签证计算。双方未做停工退场签证的,造价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反报表等资料,确定停工时已施工的项目,根据施工内容数量确定需要的施工人数和机械设备的种类,机械数量可以从施工组织设计中查得。停工时间可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中未对停工时间进行约定,双方又达不成协议的,目前对此类停工时间如何计算还哪蚂没有专门的规定。有的承包方在索赔报告中指出,其施工机械在工地停工后,一直停放在工地上,其机械闲置费应从停工开始计至办理结算或起诉时间为止。造价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所发生的费用应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和已经实际发生的;二是承包商不应由于停工的发生而额外受益或额外受损,即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1999年12月建设部推行的《建筑 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承包方有权 解除合同 。在FTDIC合同条件中,暂时停止施工,暂停时间已持续84天以上,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承包方可终止合同。发包方长期拖延付款,造成承包方停工达56天或84天之久,双方又未能对延期付款达成协议的,承包方应当对工程的前景有合理的预见,对风险有较理性的把握,应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因而有义务及时做好人员和机械的安置工作。因此,我们认为:在合同没有约定,双方又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对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以前的工程,停工时间可参照FTDIC合同条款按84天计算,以后的工程可参照示范文本按56天作为计算人工、机械的停工天数。 2.支付承包方根据约定已定购的材料、设备费用计算 对于承包方已按合同约定订货的材料、设备,承包方应负责退货或解除购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货物、解除定货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进度款的利息 承包方按合同的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按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确认计算结果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延付进度款可按月计算复利,延付进度款利息的计算时间应从确认计算结果后第15天开始,算至办理结算形成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止。 4.工程款利息 发包方、承包方在终止施工后办理了已完工程结算,则发包方应在28天内支付结算价款,若发包方拖延付款,双方也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方可向发包方要求延期支付工程款利息。 5.临时设施费补偿 由于终止合同的工程已完工程结算款中所包含的临时设施费,一般小于承包方的实际花费。因此,对工程完成比例不大的项目,临时设施费补偿,可通过清点现场承包方所建的临时设施的实际投入减去工程结算中所含的临时设施费求得。对于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的,承包方所投入的临时设施一般均已到位,这时临时设施补偿可通过以下算式进行计算。 投标书中的直接费×临时设施费率×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上浮或下浮比率-已完工程结算中所含的临时设施费。 6.工程保险费的计算 承包商已将工程进行投保的,合同终止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支付自己已交纳的保险费与工程结算款中的保险费的差额。索赔金额=已交纳的保险费-已完工程结算中所含的保险费。 7.管理费的计算 从工程停工至承包方撤离工地,承包单位可向发包方要求在此期间的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的计算可由: 本工程直接费×现场管理费率÷合同工期×停工天数×折减系数。 工程直接费可按投标书中的直接费×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上浮(下浮)比率或直接费与工程含税造价的比例×工程(概)预算造价确定。停工天数的确定同上述人工机械停置时间的确定。工地停工后,承包方投入的管理费用相对正常施工时少,因此应乘一个折减系数,该系数可参照有些省、市的经验,按40%左右的比例计算。 8.看场费用 双方尚未办理工地交接手续前,承包方派人看管工地现场的,则参照同类人员社会平均 工资 水平计算看场期间的看场费用。 因建设纠纷造成的停工情况要考虑齐全,临时停工与长期停工两者情况不同,需考虑到的误工费也不一样,临时停工涉及到的误工费偏少,长期停工造成的影响面偏大,应考虑到多重影响,多种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⑻ 机械停滞费索赔的法律规定
台班停滞费是指非施工单位的自身原因造成施工现场机械停滞时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的计算公式:
机械台班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
但下列情况不应计算:
1.双方合同中对此另有约定;
2.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机械停滞;3.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合理停滞,
4.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不能马上转入下一个工程施工而发生的停滞;
5.机械迁移的停滞;
6.法定节目及冬雨季因自然气候影响而发生的停滞.计算过程中应注意:
1.机上人员如在停滞期间未在施工现场或另作其他工作时,则不能计算机上人工费;
2.年停滞台班不能超过该施工机械的年工作台班数量;
3.如长时间停滞最多不能超过该施工机械开始停滞时的设备现值.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八条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
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⑼ 机械停滞期间的柴油费用按什么算百分之几
机械停滞费计算规则:按机械台班单价的40%计算。
机械台班停滞费:指由于设计、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现场在用施工机械的停滞而发生的费用。机械台班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用。
⑽ 工程停工误工费赔偿标准
一停工、窝工费用:
1、停工、窝工的工日单价按普通工日单价的70%计算综合价格;工日数按施工现场直接生产工人(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人数计算。
2、停工、窝工的工日一般按不多于3个月的实际停工天数计算,停工超过3个月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二、机械停置费:
1、机械停置台班单价按《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相应机械的台班折旧费的70%计算综合价格;机械停置台班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机械停置台班=额定年工作台班乘机械停置期(天)/365
式中的额定年工作台班是指《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规定的机械年工作台班。
2、长期停工的工程,固定机械(指《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单独计算安拆费用的机种)的机械停置期一般按不多于3个月的实际停置天数计算,停工超过3个月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其他机械的机械停置期一般按不多于20天的实际停置天数计算,停工超过20天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3、停工、窝工的工日费用、机械停置费均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费”计价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__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