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常见的起重机械事故有哪些
1、地基不牢造成吊车倾翻折臂事故
2、基塌方造成折臂伤亡事故
3、超载起吊倾覆伤亡事故
4、变幅滑轮轴断、起重臂坠落伤亡事故
5、脱开离合器、扒杆坠落事故
6、制动器失灵臂杆坠落事 故
7、吊杆自动滑落砸人致死事故
8、快放急停造成臂杆折弯伤亡事故
9、操作他人机械失误、吊物坠落砸人致死事故
10、歪拉斜吊、载荷摆去伤亡事故
11、索具挂翻斜梁伤亡事故
12、索上不合格载荷坠落撞击伤亡事故
13、信号不明、违章扣只得损坏事故

14、尾部撞人溺水身亡事故
15、误入起重机尾部挤人致死事故
16、擅入作业危险区域属部挤人致死事故
17、使用年限长、满载折臂事故
18、超载起吊导致倾翻折臂事故
19、支腿未全伸导倾翻折臂事故
20、支腿半伸、侧向回转导致倾翻折臂事故
21、路面承载不够支腿陷落事故
22、吊重行走急杀车载荷坠落伤人事故
23、钩挂不牢载荷坠落伤亡事故
24、吊点选择不当违章操作伤亡事故
25、收回支腿违章操作伤亡事故
26、误入回转危险范围、尾部撞人事故。
⑵ 起重机械的常见事故有哪些
1、起重来机失落事故:是指起自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高空坠落,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事故。
2、起重机脱绳事故:脱绳事故是指重物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溃散发生的伤亡毁坏事故。
3、起重机脱钩事故:指重物或吊具从吊钩钩口脱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
4、起重机断绳事故:因超载起吊拉断钢丝绳;起升限位开关失灵造成过卷拉断钢丝绳;斜吊、斜拉造成乱绳挤伤切断钢丝绳;钢丝绳因长期使用,又缺乏维护保养造成疲劳变形、磨损损伤等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仍然使用等造成的破断事故。
5、起重机吊钩破断事故:吊钩破断事故是指吊钩断裂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
6、起重机挤伤事故:挤伤事故是指在起重作业中,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二个物体之间,所造成的挤伤、压伤、击伤等人身事故。
7、起重机轿箱坠落事故:电梯轿箱在升降运转中,起升钢丝绳破断,钢丝绳固定端脱落、造成乘坐人员随轿箱一起坠落,而发生使人员伤亡事故。
8、起重机触电事故:触电事故是指从事起重操作和检修人员,由于触电遭到电击所发生的群亡事故。
9、起重机机体毁坏事故:机体毁坏事故是指起重机因超载失稳等产生机体断裂、倾翻造成机体严重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

⑶ 特种设备事故安全类型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安全类型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中的爆炸定义为承压类特种设备部件因物理或者化学变化而发生破裂,设备中的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的现象。下面我为大家整理特种设备事故安全类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知识点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
1、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30 L的蒸汽锅炉、出口水压0.1 MPa/功率0.1 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容器:工作压力0.1 MPa/压力与容积2.5MPa·L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工作压力0.2 MPa/压力与容积1.0MPa·L/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压力管道:0.1 MPa/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起重机械指友:
0.5 t的升降机、1 t/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客运索道: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唯册槐;④大型游乐设施:速度2m/s,或高度2 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⑤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知识点二、 锅炉基础知识
锅炉的工作特性:爆炸危害性、易于损坏性、使用的广泛性、连续运行性。
锅炉的分类 重点:按载热介质分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按热能来源分类: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废热锅炉、电热锅炉。
知识点三、压力容器基础知识
1、压力容器工作特性
(1)压力:最高工作压力: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
(2)温度:工作温度(介质温度-容器内部工作介质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的温度)、金属温度(容器受压元件沿截面厚度的平均温度)、设计温度(当壳壁或元件金属的温度低于—20℃,按最低温度确定设计温度)。
(3)介质:易燃介质、毒性介质、腐蚀性介质。
2、压力容器的分类
(1)按压力等级划分:内压容器(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外压容器(真空容器)。
(5)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分为3类:ⅰ、ⅱ、ⅲ,依据容积和设计压力。
知识点四、起重机械基础知识
1、起重机械分类:1)轻小型起重机械 2)升降机3)起重机
2、起重机分为桥架类型起重机、臂架类型起重机及桥架与臂架类型综合的起重机。
3、桥架类型起重机分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缆索起重机。
4、臂架类型起重机分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
知识点五、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基础知识
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最大行驶速度(设计值)超过5km/h。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分类
(1)按动力特点分类:内燃、电动、内燃电动。
(2)按照功能、结构特征分类:汽车、轨道式搬运车辆、工程建筑机械。
知识点六、特种设备事故的类型
(一)锅炉事故
4、典型锅炉事故及预防
(1)锅炉爆炸事故:水蒸气爆炸、超压爆炸、缺陷导致爆炸、严重缺水导致爆炸。
(2)缺水事故:应首先判断是轻微缺水还是严重缺水,方法是“叫水”。
(3)满水事故:主要危害是降低蒸汽品质,损害以致破坏过热器。
(4)汽水共腾:原因:锅水品质太差、负荷增加和压力降低过快。后果:降低蒸汽品质,造成过热器结垢及水击振动,损坏过热器或影响用汽设备的安全运行。
(5)锅炉爆管:通常必须紧急停炉修理。
(6)省煤器损坏:会造成锅炉缺水而被迫停炉。
(7)过热器损坏:通常需要停炉修理。
(8)水击事故:水在管道中流动时,因速度突然变化导致压力突然变化,形成压力波并在管道中传播的姿升现象叫水击。常常造成管道、法兰、阀门等的损坏。
(9)炉膛爆炸事故:炉膛爆炸(外爆)要同时具备3个条件,常发生于燃油、燃气、燃煤粉的锅炉,应装设可靠的炉膛安全保护装置。
(10)尾部烟道二次燃烧:主要发生在燃油锅炉上,易在停炉之后不久发生。
(11)锅炉结渣:影响经济性、安全性。
(二)压力容器事故
4、典型压力容器事故及预防(爆炸、泄露)
(1)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危害:爆炸分为物理及化学爆炸
危害:冲击波及其破坏作用、爆破碎片的破坏作用、介质伤害(有毒介质的毒害和高温蒸气的烫伤)、④二次爆炸及燃烧危害、⑤压力容器快开门事故危害。
(2)压力容器泄漏的事故及危害:有毒介质伤害、爆炸及燃烧危害、高温灼烫伤。
(3)预防(焊接):从设计、制造、修理、安装、改造、使用、检验上加强安全管理。
(三)起重机械事故
1.起重机械事故特点:司索工被伤害的比例最高;重物坠落是各种起重机共同的易发事故;汽车起重机易发生倾翻事故;塔式起重机易发生倒塔折臂事故;室外轨道起重机在风载作用下易发生脱轨翻倒事故;大型起重机易发生安装事故等。
4、典型起重机械事故及预防
(1)重物失落事故(物品):包括脱绳事故、脱钩事故、断绳事故、吊钩断裂事故。
(2)挤伤事故:多发生在吊装作业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上。
(3)坠落事故(人员、工具、2米):含维修工具零部件坠落砸伤事故。
(4)触电事故:室内、室外。
(5)机体毁坏事故:包括断臂事故(悬臂起重机)、顷翻事故(自行式起重机)、机体摔伤事故(室外作业)、相互撞毁事故(同一跨中)。
“十不吊”原则,即: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物体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3)斜拉物体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7)工件捆绑、吊拄不牢不吊;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9)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10)钢(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发生原因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良;驾驶员安全技术素质不高;场(厂)内作业环境复杂(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恶劣的气候条件);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非驾驶员、设施缺陷)。
4、典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及预防
按伤害程度分:有车损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典型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超速造成事故、无证驾驶造成事故、违章载人造成事故、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设备故障造成事故。
;⑷ 起重吊装工程事故类型有哪些
1.
机械事故,吊机翻到或断臂砸人。
2.
交通事故,在运行中发生。
3.
操作事故,没能按照现场指令长的指令正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4.
责任事故,没有资质的操作技师参与起重吊装,发生意外。
5.
破坏事故,由坏人恶意破坏导致。
⑸ 起重机事故分为哪几种
法律分析:1、地基不牢造成吊车倾翻折臂事故;
2、基塌方造成折臂伤亡事故;
3、超载起吊倾覆伤亡事故;
4、变幅滑轮轴断、起重臂坠落伤亡事故;
5、脱开离合器、扒杆坠落事故;
6、制动器失灵臂杆坠落事故;
7、吊杆自动滑落砸人致死事故;
8、快放急停造成臂杆折弯伤亡事故;
9、操作他人机械失误、吊物坠落砸人致死事故;
10、歪拉斜吊、载荷摆去伤亡事故;
11、索具挂翻斜梁伤亡事故;
12、索上不合格载荷坠落撞击伤亡事故;
13、信号不明、违章扣只得损坏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⑹ 起重伤害事故包括哪些
1、重物失落:吊载、烂咐并吊具等起重物从空中附落,造成人身伤亡与设备损坏的事故,包括:脱绳事故、胶钩事故、断绳事故与吊钩断裂事故;
2、挤伤事故: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间造成挤伤、压伤、击伤的人身事故。包括:一是吊具或吊载与地面间的挤伤,机体与建筑物间的挤伤,机体回转挤伤,翻转作业的挤伤;
3、坠落事故:人从起重机体等高空处坠落至地面的摔伤事故,也包括工具、零部件从高空坠落,使地面人员受伤的事故。包括:从机体上滑落、机体撞击坠落、轿箱坠落摔伤、维修零件坠落摔伤、振动工具零件坠落砸伤、制动下滑坠落
4、触电事故:从事起重机操作和维护个人员,因触电而导致的事故。包括:室内和室内外触电事故;
5、机饥迹体毁坏事故:起重机超载失稳等产生结构断裂、倾翻等事故,包括:断臂事故、倾翻事故简桥、机体摔伤事故和相互撞毁事故
⑺ 机械伤害的四种主要表现是什么
机械伤害分为:
(1)、物体打抄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超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造成的伤害。
(5)、触电: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的触电,雷击等。
(6)、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⑻ 物体打击事故的特点不包括哪些
常见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有以下七类: 1、在高空作业中,由于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 2、人为乱扔废物、杂物伤人; 3、起重吊蠢慎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 4、设备尘档好带“脖运行,设备中物体飞出伤人; 5、设备运砖中,违章操作。派铅
⑼ 起重机械常见的事故灾害有以下几大类
常见的起重机械事故有:挤压、撞击、钩挂、坠落、出轨、倒塌、倾翻、折断、触电等。
原因:
1、操作因素主要有:
(1)起吊方式不当、捆绑不牢造成的脱钩、起重物散落或摆动伤人;
(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以及因司机不按规定使用限重器、限位器、制动器或不按规定归位、锚定造成的超载、过卷扬、出轨、倾翻等事故;
(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造成的碰撞等。
2、设备因素主要有:
(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的重物坠落;
(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的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3)构件强度不够导致的事故,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岙的倾履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
(4)电器损坏而造成的触电事故;
(5)因啃轨、超磨损、或弯曲造成的桥式起重机出轨事故等。
3、环境因素主要有:
(1)因雷电、阵风、龙卷风、台风、地震等强自然灾害造成的出轨、倒塌、倾翻等设备事故;
(2)因场地拥挤、杂乱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
(3)因亮度不够和遮挡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等。
⑽ 起重机械容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哪些如何杜绝事故发生
(1)责任事故1操作不当:包括工作前检查准备不周,操作不当,工作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程,超速,超负荷等原因所造成的事故;2维护保养不善:不按规定进行检查保养.检查不周.润滑不良.调整不当.紧固不良.安全装置失效.脏物进入油道或工作面等,所造成的事故;3施工措施不利:施工条件恶劣,妨碍机械正常工作,不能保证安全运行,事先又未采取有效措施,盲目作业所造成的事故; 4管理不严:如机械带病作业,事先未经科学分析做出技术鉴定,未采取有效措施,而运行中又检查不力,以及不按冬季防寒防冻规定等使用机械所造成的事故;5修理质量不良:不符合修理质量要求以及事先可检查排除的故障未能查出等所造成的事故;6指挥失误: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所造成的事故; 7违反纪律:包括非司机开车,学员擅自独立操作,擅离工作岗位等所造成的事故;8交通肇事: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机械损坏事故。(2)非责任事故 1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引起的事故;2设计.制造或修理造成的先天性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引起的事故;3破坏性事故。因坏人有意破坏所造成的机械事故。按损失大小分类,机械事故按造成损失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1一般事故:造成总成.零部件损坏,经过相当于小修或一.二级保养即可恢复,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者为一般事故;2大事故:造成主要总成.零部件的损坏,经相当于总成大修或三保即可恢复,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10000元以内者为大事故;3重大事故:造成重要基础零.部件损坏,必须经大修理或更换主机才能恢复,或整机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为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