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提报资料中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是指
315B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使用、维护保养,防止和杜绝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生命及财产安全,依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谁违反,谁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等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
2、起重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前,不论是租赁和自购的都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办理初始登记证,取得“一机一牌”注册统一编号后方可安装投入使用。未进行备案办理初始登记证,未取得“一机一牌”注册统一编号及租赁的未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不论新、旧的起重机一律不准安装投入使用。
3、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各工程项目部必须委托由有相关安拆资质证的单位承担,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在起重机械安拆前10天要求安拆单位提交起重机械安拆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资料会同租赁、安拆、监理(业主方)共同确认符合要求后签字盖章,由安拆单位报区安监站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一律不准安拆。
4、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检查监督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持证上岗作业,设置警戒线。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项目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检测合格,并组织租赁、安装、监理(业主方)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共同确认符合要求签字盖章。验收通过后的15天内项目部将安装验收证件资料等报公司,质安科审核后报区安监站登记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逾期未办登记的起重机械的不准使用。
5、项目部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作业,项目部应组织对使用中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书面记录。使用结束后应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公司或出租单位。
二、起重机械相关人员的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起重机械相关人员、部门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人员有责任向上级报告,直到消除事故隐患。领导者对存在事故隐患应十分重视并及时解决。
3、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物件。
4、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不准带小孩子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不准酒后上班作业。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6、发生重大事故或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守则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经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持证操作。
2、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3、检查修理起重机机械、电气时必须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设专人监护,禁止合闸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开关、操作手柄处于零位,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警戒标记、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5、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防雷电等安全措施,非电气员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6、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不准在吊运物体下停留或通过。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开关、操作手柄扳回零位切断电源上锁,清理场地,作好记录。
四、塔式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了解塔机的构造、性能、使用范围,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过程,还必须严格招待本机的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政府考核通过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严禁超载作业,司机必须按照本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的规定作业。
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升起并超过周围建筑物的高度,或者吊钩避开这个幅度。最后切断总电源。
4、司机在进行正式作业之前,必须对各项安全装置的可靠性进行检查,绝对不允许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状态勉强作业。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5、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检查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
6、司机应对塔机的电流、电压进行检查,在不满足电流、电压的情况于严禁作业。
对塔机的各个主转部件要经常检查,如:螺栓有无松动,卷筒排线的好坏,铜丝绳的压紧情况,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油等,若有总是应得到相应的处理后才进行作业。
7、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8、塔机应设专门人员与司机联系或指挥吊装工作。
塔机经过大修或转移场地重新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传动部分有无干涉。金属结构有无损坏,电气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若无问题,方可正式使用。
9、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10、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11、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扳回零位。
12、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3、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为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14、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吊;
(3)系吊装的物体紧固、捆扎不牢不吊;
(4)吊装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不吊;
(7)埋植物体不吊;
(8)斜拉物体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10)大雾、大雨、雪、大风等恶劣气候天气不吊;
五、塔式起重机械常规检查制度
起重机械检查分为每日检查,常规检查,常规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周(月)一次,一般应包括以下检查项目:
(一)、每日检查内容:
1、清扫司机室及机身上的灰尘及油污。
2、所有安全、防护装置。
3、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4、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间隙和磨损情况。
5、起升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断股等及尾端固定情况。当6×19型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细钢丝达到10时应报废钢丝绳。
6、起升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7、捆绑绳、吊挂链、索具及吊具状况。
8、音响信号装置及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9、起重机作业场地的周围环境不应有影响起重机运行的障碍物,任何部位如臂架等距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规定距离。
(二)、每周内容:
1、电缆卷筒、集电器、电缆及插座连接有无损坏。
2、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和缺损。
3、所有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4、线路、油缸、阀、泵、液压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情况。
5、减速器的油量及泄漏情况及工作情况。
(三)、所有检查要进行书面记录,定期归档保存。
六、起重机械定期报检制度
(一)、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章,第21条规定,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交付使用。
(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第28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有限期满前一个月应向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三)、使用单位由设备管理部门设备员负责报检。
(四)、起重机械目前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五)、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六)、检验检测报告归入技术档案。
七、起重机械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维修:
起重机械运行时出现故障或磨损,应通过维修和更换零部件使起重机械回复正常工作,维修工作应做到:
1、维修工作应由产品专业生产厂家,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2、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应符合原结构建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3、起重机械施工现场进行维修,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准进行维修,应停机将所有控制手柄、按钮、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专人监护进行维修工作。
(二)保养
1、发现安全防护装置、电气、活动连锁装置可视监控等零部件失灵、有隐患时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工作。
2、应做好起重机械的调整、润滑、紧固、清理等工作,保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转。
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新安装或重新安装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各部位都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润滑。正常运行使用时按起重机械类别周期进行保养润滑。
塔式起重机二级保养(每半年一次)内容机要求
序号 保养部位 保养内容及要求
一 传动 检查各齿轮箱、齿轮、轴,根据磨损程度换新或修复。
根据钢丝绳磨损程度进行保养或调换。
检查大、小车轮是否有啃轨现象,进行调整或修复并做好记录。
根据制动瓦块磨损程度,进行调整或调换。
二 电器 检查电器箱,清洗电动机,根据情况,调换零件。
塔式起重机一级保养(每半年一次)内容机要求
序号 保养部位 保养内容及要求
一 外保养 1、全面清扫吊车外表,做到无积灰。
二 大车、小车 检查传动轴座、齿轮箱、联接器及轴键是否松动,并坚固。
检查调整制动器与制动轮间隙,要求均匀灵敏可靠。
三 润滑 对所有轴承座、制动架、联接器注入适当量的润滑脂。
检查齿轮箱油位、油质、并加入新油至油位线。
检查油质,保持良好。
四 升降、卷扬 检查钢丝绳、吊钩及滑轮是否安全可靠。
检查调整抽动器安全灵敏可靠。
五 电器安全 检查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检查电器箱,清除烧毛部分调换触头。
检查调整调换电动机煤精、拖铃、导电架是否安全可靠。
检查调换信号灯。
(三)管理
1、起重机械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按类别、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编号归类存放、安装、使用、保管,不准混乱。
2、应根据起重机械类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
3、运行使用中的起重机械每周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所有维修、保养检查记录,建立使用档案。
4、每日检查由操作人员班前进行,确认正常,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应包括使用前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5、拆卸后的起重机械金属构件堆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室外存放时应有防护措施、架体构件锈蚀、油漆剥落应及时进行除锈油漆,整机零部件检查保养。电气、仪表等易损件存放时应注意防震、防潮、防尘。
6、运输起重机械设备时装车应垫平、捆绑牢固避免磕碰变形损坏、丢失。
八、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
培训考核制度
1、及时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进行各业务类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管理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要求。
4、应经常组织职工进行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的教育,以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
『贰』 起重作业过程中基本要求
一,操作注意:
(1)起重机械通常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能完成起升运动、水平运动。例如,桥式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大车运行和小车运行3个运动;门座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变幅、回转和大车运行4个运动。在作业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不同方向的运动同时操作,技术难度较大。起重机械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有的重物重达几百吨乃至上千吨,有的物体长达几十米,形状也很不规则,有散粒、热融状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吊运过程复杂而危险。
(2)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空间范围内运行,有的要装设轨道和车轮(如塔吊、桥吊等);有的要装上轮胎或履带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车吊、履带吊等);有的需要在钢丝绳上行走(如客运、货运架空索道),活动空间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响的范围也较大。有的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3)起重机械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较多,且常与吊运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如吊钩、钢丝绳等),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作业环境复杂。从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到现代化港口、建筑工地、铁路枢纽、旅游胜地,都有起重机械在运行;作业场所常常会遇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输电线路、强磁等危险因素,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4)起重机械作业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一个操作,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熟练、动作协调、互相照应。作业人员应有处理现场紧急情况的能力。多个作业人员之间的密切配合,通常存在较大的难度。起重机械的上述工作特点,决定了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很大。如果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等环节上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伤亡或设备事故。一方面造成人员的伤亡,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要保证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就要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使作业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健全与落实特种设备组织管理机构,配置强有力的专业管理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以适应管理工作要求。
管理制度内容
(1)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职能管理部门与司机的岗位责任制。
(3)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维保大修、改造、报废制度。
(5)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6)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7)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
(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检查电气控制装置:
(1)控制装置应检查电气配件是否齐全完整,机械固定是否牢固、无松动、无卡阻;供电电缆有没有老化、裸露;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应可靠;起重机上所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相适应。对裸线供电应检查外部涂色与指示灯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对软电缆供电应检查电缆收放是否合理;对集电器要检查滑线全长无弯曲,无卡阻接触可靠。
(2)电气保护在起重机进线处要设易于操作的主隔离开关,起重机上要设紧急断电开关,并检查能否切断总电源。检查起重机电源与各机构是否设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及特殊起重机的超速、失磁保护。检查电气互锁、连锁、自锁等保护装置的齐全有效性。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电气设备接地、金属结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与金属结构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金属结构
应检查主要受力构件是否有整体或局部失稳、疲劳变形、裂纹、严重腐蚀等现象。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有无明显的变形开裂。螺栓或铆固连接不得有松动、缺损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是否有足够的预紧力。金属结构整体防腐涂漆应良好。
司机室
应检查司机室的悬挂与支承连接牢固可靠性,司机室的门锁和门电气联锁开关、绝缘地板与干粉灭火器应配置齐全有效。对于有尘、毒、辐射、噪声、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检查是否加设了保护司机健康的必要防护装置。司机室照明灯、检修灯必须采用36V以内的安全电压。
四,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使用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档案包括:
(1)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2)安装过程中需要的技术资料,安装位置,启用时间。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或定期《检验报告书》。
(4)日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
(5)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记录。
(6)上级主管部门的设备安全评价。
(7)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保及检测记录。
安全标志
应检查起重机起重量标志牌,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查合格标志是否悬挂在明显部位。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吊具、台车、夹轨器、滑线防护板、臂架、起重机平衡臂、吊臂头部、外伸支腿、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架外侧等,是否按规定要求喷涂安全标志色。
五,运行管理事项
1操作人员的管理
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3定期检查维护管理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制订一项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1)日检。
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周检。
由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3)月检。
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漏、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经观测对起重机的结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整机技术状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
(4)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安排大修、改造、更新计划。
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是将机械设备或其他物件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的一种工业过程。
起重机安全技术检查内容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感官检查;另一种是利用测试仪器、仪表对设备测控。
1感官检查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查很大部分凭检验人员通过看、听、嗅、问、摸来进行。《起重机械检验规程》(2002)296号所规定的起重机械检验项目中占总项目70%以上是感官检验。通过感官的看、听、嗅、问、摸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直观诊断,来获得所需信息和数据。
看:通过视觉根据起重机械结构特点,观察其重要传动部位、承力结构要点、故障现象源兆。
听:通过听觉分析出起重机械设备各部位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判断异常声音出自部位,了解病因,找出病源。
嗅:通过嗅觉分辨起重机械运动部位现场气味,辨别零部件的过热、磨损、过烧的位置。
问:向司机及有关人员询问起重机运行过程中,易出故障点,发生故障经过、类别。判定起重机安全技术状况。
摸:通过用手触摸起重机运行部件,根据温度变化、振动情况,判断故障位置和故障性质。
2测试仪器的检查
根据国内外起重机械发展趋势,现代化的应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已在起重机械设计和使用中广泛推广。在起重机械运作状态下,利用监测诊断仪器和专家监控系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监)测,随时掌握起重机技术状况,预知整机或系统的故障征兆及原因,把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
3起重机通用部件的安全检查
(1)吊钩。
检查吊钩的标记和防脱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吊钩有无裂纹、剥裂等缺陷;吊钩断面磨损、开口度的增加量、扭转变形,是否超标;吊钩颈部及表面有无疲劳变形、裂纹及相关销轴、套磨损情况。
(2)钢丝绳。
检查钢丝绳规格、型号与滑轮卷筒匹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钢丝绳固定端的压板、绳卡、契块等钢丝绳固定装置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扭结、压扁、弯折、断股、腐蚀等是否超标。
(3)制动装置。
制动器的设置,制动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制动器的拉杆、弹簧有无疲劳变形、裂纹等缺陷;销轴、心轴、制动轮、制动摩擦片是否磨损超标,液压制动是否漏油;制动间隙调整、制动能力能否符合要求。
(4)卷筒。
卷筒体、筒缘有无疲劳裂纹、破损等情况;绳槽与筒壁磨损是否超标;卷筒轮缘高度与钢丝绳缠绕层数能否相匹配;导绳器、排绳器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滑轮。
滑轮是否设有防脱绳槽装置;滑轮绳槽、轮缘是否有裂纹、破边、磨损超标等状况,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6)减速机。
减速机运行时有无剧烈金属摩擦声、振动、壳体辐射等异常声音;轴端是否密封完好,固定螺栓是否松动有缺损等状况;减速机润滑油选择、油面高低、立式减速机润滑油泵运行,开式齿轮传动润滑等是否符合要求。
(7)车轮。
车轮的踏面、轮轴是否有疲劳裂纹现象,车轮踏面轮轴磨损是否超标。运行中是否出现啃轨现象。造成啃轨的原因是什么。
(8)联轴器。
联轴器零件有无缺损,连接松动,运行冲击现象。联轴器、销轴、轴销孔、缓冲橡胶圈磨损是否超标。联轴器与被连接的两个部件是否同心。
4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
(1)超载保护装置。
超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设计要求,液压超载保护装置的开启压力;机械、电子及综合超载保护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类型起重机防超载发生倾翻的安全装置。通过增幅法或增重法检查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性,并检查力矩限制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极限位置限制器。
检查起重设备的变幅机构,升降机构、运行机构达到设定位置距离时能否发生报警信号,自动切断向危险方向运行的动力源。
(4)防风装置。
对于臂架根部铰接点高度大于50米的起重机应检查风速仪,当达到风速设定点时或工作极限风速时能否准确报警。露天工作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应检查夹轨器、铁鞋、锚固装置各零部件是否变形、缺损和它各自独立工作的可靠性。对自动夹轨器,应检查对突发性阵风防风装置与大车运行制动器配合实现非锚定状态下的防风功能与电气联锁开关功能的可靠性。
(5)防后倾翻装置。
对动臂变幅和臂架类型起重机应检查防后倾装置的可靠性,电气联锁的灵敏性,检查变幅位置和幅度指示器的指示精度。
(6)缓冲器。
对不同类型起重量、运行速度不同的起重机,应检查所配置的缓冲器是否相匹配,并检查缓冲器的完好性、运行到两端能否同时触碰止挡。
(7)防护装置。
检查起重机上各类防护罩、护栏、护板、爬梯等是否完备可靠,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造成卷绕伤人的、开式传动;联轴器、链轮、链条、传动带等转动零部件有无防护罩,起重机上人行通道,爬梯及可能造成人员外露部位有无防护栏,是否符合要求。露天作起重机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5电器控制装置
(1)控制装置。
应检查电气配件是否齐全完整,机械固定是否牢固、无松动、无卡阻;供电电缆有没有老化、裸露;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应可靠;起重机上所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相适应。对裸线供电应检查外部涂色与指示灯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对软电缆供电应检查电缆收放是否合理;对集电器要检查滑线全长无弯曲,无卡阻接触可靠。
(2)电气保护。
在起重机进线处要设易于操作的主隔离开关,起重机上要设紧急断电开关,并检查能否切断总电源。检查起重机电源与各机构是否设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及特殊起重机的超速、失磁保护。检查电气互锁、连锁、自锁等保护装置的齐全有效性。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电气设备接地、金属结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与金属结构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6金属结构
应检查主要受力构件是否有整体或局部失稳、疲劳变形、裂纹、严重腐蚀等现象。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有无明显的变形开裂。螺栓或铆固连接不得有松动、缺损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是否有足够的预紧力。金属结构整体防腐涂漆应良好。
7司机室
应检查司机室的悬挂与支承连接牢固可靠性,司机室的门锁和门电气联锁开关、绝缘地板与干粉灭火器应配置齐全有效。对于有尘、毒、辐射、噪声、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检查是否加设了保护司机健康的必要防护装置。司机室照明灯、检修灯必须采用36V以内的安全电压。
8安全标志
应检查起重机起重量标志牌,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查合格标志是否悬挂在明显部位。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吊具、台车、夹轨器、滑线防护板、臂架、起重机平衡臂、吊臂头部、外伸支腿、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架外侧等,是否按规定要求喷涂安全标志色。
『叁』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办法有哪几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维保单位、分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可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统一用表》中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三)在每班作业前和作业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关于建立建筑工地垂直运输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的通知》(顺建电传04.63号)要求,会同作业人员落实巡查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四)建筑起重机械的司机室内应备有一份有关操作维修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以及上述联合安全技术交底使用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设备维保单位维修服务专线电话、意外情况紧急救援责任人、责任人移动电话号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上岗应带移动电话(但操作时禁止接听电话),以便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和求救信息。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机械性能,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肆』 起重工岗位职责
起重工岗位职责(通用13篇)
现如今,我们可以接触到岗位职责的地方越来越多,岗位职责的明确对于企业规范用工、避免风险是非常重要的。制定岗位职责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整理的起重工岗位职责,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负责门式起重机的操作。司机必须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制度。
2、负责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检查规定规定进行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销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
3、负责检查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起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4、负责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示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到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6、负责吊装安全,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7、负责填写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发现额问题及时通知现场维保人员进行维修。
8、每天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转。
1、负责行车的操作及物资上下、转运工作,配合库房、车间;维修等人员进行行车作业。
2、负责所有大件来货物料、生产用物料的配送、整机转运及发运货过程中的吊装、配合质量部进行检验过程中的吊装及工件翻身。
3、对作业区的包装箱运输工装进行分类回收。
4、负责厂内吊装、安装、准码、配合机装。电装工进行产品的装配
5、根据不同部件、物资采用恰当的方法、选用正确的吊具进行吊装工作。
6、严禁野蛮操作、冒险吊装。
7、严格执行十不吊,确保吊装安全。
8、每天及时做好责任区域的“6S”工作,设备器具的日常检查和保养、环境的清洁、卫生、整齐、安全。
9、月末协助库房盘点。
①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责任,遵守操作规程;
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团结协作,确保当班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
③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擅离岗位;
④班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做好班前检查,及时清除影响起重作业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障碍,保证安全作业;
⑤作业过程中发现起重机出现故障或作业过程中出现危害因素,应停止作业,并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故障或隐患不排除,不得进行作业;
⑥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自觉按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做好起重机械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⑦按规定程序做好起重作业的交接班工作等。
1、服从管理员指挥调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起重机生产作业任务;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当班起重机工作记录,工作时发现设备问题上报。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起重机作业操作规程,确保起重机作业安全。
3、认真做好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爱护机械设备,保证起重机整洁、设备完好。
4、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5、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讲文明、讲礼貌,树立良好服务意识,热情为生产服务。
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不得私自动用起重机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作业,不得将起重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7、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本职责中所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
2、操作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3、须经起重机械维修和操作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4、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培训。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6、熟悉和掌握起重机械性能,建立起重机械运行、维修记录。建立起重机械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单位对起重机械定期保养、维护。
7、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8、起重机械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排除并解救被困人员,立即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9、禁止起重机械超重。
10、每日工作完毕,须将起重机械停在基站,切断电源,同时做好记录。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⑵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⑶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并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岗位职责:
1、搜集专业领域类的技术信息,将收集到的信息定期提供于本部门领导;
2、提出产品改进建议及新产品开发建议
3、参与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与设计
4、负责新产品电机配套小车的结构设计的可行性开发论证;
5、参与公司新产品电机配套小车的结构研发及设计;
6、设计产品使之达到产品设计要求并确定产品技术性能标准;
7、参与跟踪新产品试制过程;
8、参与撰写新产品研发报告;
9、公司现有产品的配套小车(整机)改良
10、针对永磁电机设计更优配套小车方案;
11、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最大程度满足客户要求的小车方案;
12、针对不同行业设计满足其需要的小车方案;
岗位要求:
1、具备独立合理设计起重机小车及优化设计的能力;
2、熟悉机械加工工艺的设计制造,了解和熟悉各类机床的工作特点;
3、熟悉各类起重机的使用工况及特点并能熟练掌握通用桥门式起重机等其它起重机的设计;
4、熟悉各类金属和非金属材料的牌号及性能,并能对材料方面的应用有一定的经验;
5、熟练使用cad及solidworks等绘图软件;
一、行车操作工应经培训后方可上岗,认真学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
二、经常保持行车及相关部件处于完好状态,操作机构灵敏可靠,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三、熟悉本车间行车性能,懂得机械、电气方面的基本原理,操作熟练,做到“稳、准、快”安全合理。
四、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十不吊”,保证安全生产。
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点检,维护及清洁工作。
六、有效制止无关人员开车。
七、吊运物品必须考虑合理使用吊装索具,不超载吊运。
八、吊运时按规程作业,不得有人在被吊物品下通过。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加强本班质量、安全教育,熟悉和坚持执行起重吊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合理派工、精心组织生产,保证设备、材料吊运安全可靠
3、服从车间指令,积极配合其他工种搞好生产维护
4、安排布置本班生产任务,要明确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定期检查起重设备用具,发现缺陷和不合格用具、索具要即明确标识隔离存放并报设备科修复或报废更新,防止因起重用具问题而出事故
5、大型设备、贵重设备的吊运要制订吊运方案,超出本车间起重设备能力负荷和高难度起吊任务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6、作业时统一指挥与吊车司机密切配合,对本班服务工作负责
7、努力提高本班员工业务水平和整体协作精神,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协同完成设备大中型修、设备技改、新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保障生产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2、协助机修车间主任管理本维修组。
3、遵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解决本班组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安全施工。
4、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总结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检查安全,班后讲安全。把安全情况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安排生产必须布置安全。
5、经常向组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班组成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专人带领新工人
7、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负责检查并维护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
8、掌握班组工人的身体、思想、技术状况,合理分配工作。
9、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10、对所属生产车间的维修申请主动热情地完成,不随意推托。遇到问题积极与车间设备安全员或操作工合作,把问题及时落实解决。
11、长期不懈地钻研业务技术,工作技能及时准确的判断故障原因,快速修复或采取有效措施。
12、值班时负责本班人员的工作安排,领导本维修组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故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13、每周进行一次设备巡检,及时了解设备运行状态,减少故障隐患(1次/周)。
14、及时规范地填写检修记录、值班记录、巡检记录等。
15、保养、保管好本岗位工器具及机修车间公用工具、设备。
16、参与各类培训及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并考核合格。
17、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避免浪费。
18、在工作中贯彻良好作业规范精神,保持各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负责对本车间的6s各项工作。
19、每季度参加维修质量工作会议,总结提高(1次/季度)。
20、加强和生产车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和生产车间的工作关系。
21、协助机修车间主任完成每年的费用预算(1次/年)。
22、完成班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2次/年)。
23、完成车间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必须经质检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并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档案;
三、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四、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和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五、经常深入现场,查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的违章行为;
六、参与起重机械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七、每年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做好演练情况记录并存档;
八、组织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能力,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1)应遵照起重机说明书和安全工作制度负责起重机的安全操作。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
(2)定期参加相关教育、培训,自觉学习起重机械理论知识,训练过硬的操作技能;
(3)对起重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掌握相应的基本应急救援技能;
(5)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当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6)除接到停止信号之外,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服从指挥人员发出的可明显识别的信号。
(1)能做出标准的指挥手势;
(2)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及相关参数,具有指挥起重机和在和安全移动的能力;
(3)司索人员负责在起重机械的吊具上挂钩和卸下重物,并根据相应的载荷定位的工作计划选择适用的吊具和吊装设备;
(4)指挥人员负责将信号从起重机司索人员传递给司机;
(5)严格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6)定期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不断钻研起重吊运相关的理论知识,总结实践经验;
(7)负责对吊装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8)负责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9)负责做好吊索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10)掌握相应的基本应急救援技能;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当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伍』 起重机械每天作业前应检查哪些项目
使用单位来对起重机的自我检查,自除了作业人员每班次的常规检查外,还要根据起重机的工作繁重程度与环境恶劣程度进行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1)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四次全面检查。停用一年以上、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械,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操作,检查起重机正常工作机构的安全和技术性能、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等。
(2)每月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①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
②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
③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④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3)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陆』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一、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国家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有严格的要求,实行许可生产制度。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验手段和管理水平,并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才能生产相应种类的起重机械。购置、选用的起重机械应是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齐全的技术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和产品竣工图。
2.登记建档
起重机械在正式使用前,必须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建档、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3.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项目包括:司机守则;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4.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5.作业人员
起重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要求起重作业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文化和身体条件,还必须了解有关法规和标准,学习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和安全救护的技能。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指挥人员与司索工也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危险和风险,并有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6.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期向所在地具有资格的检验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
7.使用单位还应进行起重机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1)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停用1年以上、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2)每月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构,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3)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例题】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使用前都应做()。
A自我检查B每日检查C每月检查D全面检查
【答案】D
二、起重机械安全装置
1.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
位置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机构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运行的安全防护装置。这类安全防护装置有的是通过机构运行到极限位置时触发一个电气开关,切断机构的动力电源,使电动机停止运行,同时机构的制动装置动作,使机构停止在安全位置中。
(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CB6067.1——2010)规定,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机构(包括主副起升机构)均应装设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2)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运行极限位置都应装设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3)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跨度等于或超过40m的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4)缓冲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桥式、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以及门座起重机或升降机等都要装设缓冲器。
2.防风防爬装置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露天工作于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如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均应装设防风防爬装置。
此外,在露天跨工作的桥架式或门式起重机因环境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地形风。它持续时间较短,但风力很强,足以吹动起重机做较长距离的滑行,并可能撞毁轨道端部止挡,造成脱轨或跌落。所以《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在露天跨工作的桥式起重机也宜装设防风夹轨器和锚定装置或铁鞋。
起重机防风防爬装置主要有3类: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按照防风装置的作用方式不同,可分为自动作用与非自动作用两类。
3.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和回转锁定装置,
(1)安全钩。单主梁起重机,由于起吊重物是在主梁的一侧进行,重物等对小车产生一个倾翻力矩,由垂直反轨轮或水平反轨轮产生的抗倾翻力矩使小车保持平衡,不能倾翻。但是,只靠这种方式不能保证在风灾、意外冲击、车轮破碎、检修等情况时的安全。
因此,这种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安全钩。安全钩根据小车和轨轮形式的不同,也设计成不同的结构。
(2)防后倾装置。用柔性钢丝绳牵引吊臂进行变幅的起重机;当遇到突然卸载等情况时,会产生使吊臂后倾的力,从而造成吊臂超过最小幅度,发生吊臂后倾的事故。因此,这类起重机应安装防后倾装置;吊臂后倾主要由几种原因造成:起升用的吊具、索具或起升用钢丝绳存在缺陷,在起吊过程中突然断裂,使重物突然坠落;或者由于起重工绑挂不当,起吊过程中重物散落、脱钩。这些情况都会形成突然卸载,造成吊臂反弹后倾事故。
为了防止这类事故,《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明确规定,流动式起重机和动臂式塔式起重机上应安装防后倾装置(液压变幅除外)。
(3)回转锁定装置。回转锁定装置是指臂架起重机处于运输、行驶或非工作状态时,锁住回转部分,使之不能转动的装置。
回转锁定器常见形式有机械锁定器和液压锁定器两种。其结构比较简单,通常是用锁销插入方法、压板顶压方法或螺栓紧定方式等。液压式锁定器通常用双作用活塞式油缸对转台进行锁定。回转锁定装置的原理基本相同。
4.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也称超载限制器,它是用来限制起重机的起升机构起吊起重量的安全防护装置。它的工作原理是:当起升机构吊起的质量超过预警质量时,装置能发出报警信号;当吊起的质量超过允许的起重量时,能切断起升机构的`工作电源,使起重机停止运行。
超载限制器按其功能形式可以分为:自动停止型、报警型、综合型等三大类型。按结构形式可以分为机械式、电子式和液压式等。综合型超载保护装置是在起升质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停止起重机向不安全方向继续动作,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能允许起重机向安全方向动作。
5.力矩限制器
常用的起重力矩限制器有机械式和电子式等。臂架式起重机的工作特点是它的工作幅度可以改变,工作幅度是臂架式起重机的一个重要参数。起重量与工作幅度的乘积称为起重力矩。当起重力矩大于允许的极限力矩时,会造成臂架折弯或折断,甚至还会造成起重机整机失稳而倾覆或倾翻。臂架式起重机在设计时,已为其起重量与工作幅度之间求出了一条力矩极限关系曲线,即起重机特性曲线。起重量与工作幅度的对应点在该曲线以下时该点为安全点;对应点在该曲线似上时该点为超载点;对应点在该曲线上时该点为极限点。起重机械设置力矩限制器后,应根据其性能和精良情况进行调整或标定,当载荷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其综合误差不应大于额定力矩的10%。
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常用的是全力矩法机械式起重力矩限制器。全力矩法机械式起重力矩限制器并不直接控制起重力矩,而是测取和限制吊臂上所有载荷对臂根铰点力矩的大小。此时,被控制的起重力矩要符合臂根铰点力矩的要求。
6.防坠安全器
防坠安全器是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或对重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主要用于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上,其作用是限制吊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吊笼坠落,保证人员设备安全。安全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坠落实验及周期检定。设备正常工作时,防坠安全器不应动作。当吊笼超速运行,其速度达到防坠安全器的动作速度时,防坠安全器应立即动作,并可靠地制停吊笼。在安全器发生作用的同时切断传动装置的电源。
7.导电滑线防护措施
桥式起重机采用裸露导电滑线供电时,在以下部位应设置导电滑线防护板。
(])司机室位于起重机电源引入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线间应设防护板,以防司机通过时发生触电事故。
(2)起重机导电滑线端的起重机端梁上应设置防护板(通常称为挡电架),以防止吊具或钢丝绳等摆动与导电滑线接触而发生意外触电事故。
(3)多层布置的桥式起重机,下层起重机应在导电滑线全长设置防电保护设施。其他使用滑线引入电源的起重机;对于易发生触电危险的部位都应设置防护装置。
8.防碰装置
同层多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比较普遍,还有两层、甚至三层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场所。在这种工况环境中,单凭行程开关、安全尺,或者单凭起重机操作员目测等传统方式来防止碰撞,已经不能保证安全。目前,在上述环境使用的起重机上要求安装防撞装置,用来防止上述起重机在交会时发生碰撞事故。防撞装置通常采用红外线、超声波、微波等无触点式开关与起重机电气控制系统相配合,当某台起重机运行到距离另一台起重机达到一定长度时,防撞装置的无触点式开关会及时发出警号或直接切断运行机构的动力源,由起重机的操作员操作或由机构自动停止工作,达到确保起重机安全运行的目的。这些防撞装置具有:可同时设定多个报警距离;精度高、功能全、环境适应能力强的特点。
防碰装置的结构形式主要有:
(1)反射型。由发射器、接收器、控制器和反射板组成。
(2)直射型。检测波不经过反射板反射的产品统称为直射型。
9.登机信号按钮
对于司机室设置在运动部分(与起重机自身有相对运动的部位)的起重机,应在起重机上容易触及的安全位置安装登机信号按钮;对于司机室安装在塔式起重机上部,司机室安装架设在有相对运动部位的门座起重机及特大型桥式起重机必要时也应安装登机信号按钮。其作用是用于司机和维修人员在登机时,按钮按动后在司机室明显部位显示信号,使司机能注意到有人登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危险电压报警器
臂架型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臂架、钢丝绳等过于接近甚至碰触电线,都会造成感电或触电事故。为了防止这类事故,东欧各国和日本等国从20世纪70年代起研制危险电压报警器,目前已进入系列化生产阶段。
『柒』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有什么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起重司机、指挥员、司索(挂钩)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许上岗作业;
2、起重作业时,必须有指挥员、起重司机、司索员三人协同作业;一人不得同时兼任两职进行作业;
3、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起重机械、机具、工具、吊具、吊绳和索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使用;
4、起重作业时,只能一人任指挥员,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员指挥;
5、起重作业开始前,司机必须鸣铃警示,确认危险区内无人时,才能开始作业;
6、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发出停止或避让信号,司机必须执行;
7、起吊重物时,必须先进行离地0.5米试吊,确认安全后才进行起吊;
8、起重机吊臂下不准站人;严禁操作吊臂在人的上方经过;
9、司索员应在起吊前离开危险区域;起吊时,严禁站在起吊物上或用手扶住起吊物以及跟随起吊物行走;
10、严禁站在不牢固的物件上方挂钩、松钩以及捆绑物件;
11、严禁用起重机进行歪拉斜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12、作业结束,绳索、吊具等用具要收拾并放置规定地点,要加强检查,及时更换应报废的用具。
二、厂内车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厂内车运输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从事厂内车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或安监部门发出的厂内车驾驶《操作证》,方准许驾驶作业;
2、驾驶员上岗时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3、驾驶前,要检查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轮胎等技术状况,确认完好才能驾车作业;作业途中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后,方准继续驾车作业;
4、车辆装载货物要捆扎牢固,摆放均衡,防止重心偏移倾翻;
5、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转移到安全地点;
6、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攀谈和从事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
7、严禁超载、滥载;严禁人货混载;
8、装载易燃易爆物品时要遵守有关规定;
9、严格遵守厂内车行驶规定,严禁超速行驶;
10、汽车吊(起重机)驾驶员除持有《驾驶证》外,还须持起重司机《操作证》;除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外,还须遵守起重作业有关安全规定。
『捌』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生产方面资料有哪些
进行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
(1)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等。
(2)使用的有关情况资料:如施工单位对于这些机械和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况、作业人员的情况等。
『玖』 谁有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称《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称《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条例》规定范围内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确保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并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起重机械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该根据实际使用工况和工作环境的需要选择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 使用单位必须购置具有相应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的起重机械。 第七条 使用单位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当具有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依据《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称《制造监检规则》)规定出具的监督检验证明。 第八条 使用单位所购置起重机械的随机文件,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设计文件(含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 (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三)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需制造监督检验的); (五)型式试验合格证(按覆盖范围原则提供)。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以下简称施工),督促施工单位接受安全监察,要求其依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称《安装监检规则》)规定提供的监督检验证书。 第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接收并且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报告、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需安装监督检验的)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购置的以整机出厂的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称《定检规则》)的规定进行首次检验。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且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八)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制度。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该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该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起重机械并且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二)管理安全技术档案; (三)督促实施日常检查; (四)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五)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必要的起重机械安全作业知识。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履行以下职责: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四)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当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并且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六)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且如实填写运行纪录、交接班纪录。运行纪录、交接班纪录至少保存一年,存档前应当经过安全管理人员审核。 第十八条 在防爆危险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当按照相应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中关于防爆安全技术的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与出租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承租单位的安全责任,并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管理,在承租期间对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条 非首次投入使用、又经过产权变更后重新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注销证明; (二)具有新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证明; (三)具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档案至少包括总图、电气原理图、安装和使用与维护说明书); (四)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 第二十一条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到产权单位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对流动作业并且需要重新安装的起重机械在异地安装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应该向施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安装告知后方可施工,并且接受施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械拟停用1年以上(含1年),使用单位应该对其封存,在封存后30日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停止使用,并填写《起重机械停用、变更、报废申请表》(见附件A )。重新启用时,应该申请定期检验,经过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使用单位对停用的起重机械没有提出停用申请的,检验检测机构仍然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或者发现重大隐患重新修复的起重机械,应当按改造或维修处理,并且根据《安装监检规则》或《定检规则》进行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实施起重机械的拆卸。 起重机械拆卸施工前,应当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起重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 拆卸作业指导书应当包括拆卸作业技术要求、拆卸程序、拆卸方法和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并填写《起重机械停用、变更、报废申请表》: (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二)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 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的改造、重大维修,必须由已经取得相应起重机械改造、维修许可资格的施工单位进行。 施工单位应当对改造、重大维修后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第二十七条 起重机械改造单位必须具备制造许可的条件,改造活动必须在具备制造条件的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八条 定期检验前,使用单位应该按《定检规则》的要求,对起重机械(包括检验现场环境)自检合格,并且准备好《定检规则》规定的技术资料。 第二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前按照本规则和《定检规则》的要求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应当在本次使用场所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结果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经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及时出具《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见附件B)。 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十条 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该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规则第八条所要求的文件; (二)本规则第十条所要求的文件; (三)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四)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五)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六)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使用登记证明。
『拾』 如何检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规范与否
起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要求
第1条:操作人员除必须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铁路工程总公司颁发的《机械电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2条:起重机操作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未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第3条:各种起重机应标明最大起重量,并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力距限制器、变幅指示器和各种行程限位开关、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新购、新安装及大修后,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和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4条: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严禁起吊超过额定重量和起吊重量不明的物品。有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的起重机,作业时不得关闭报警装置冒险作业。
第5条:作业前应检查控制器、制动器、安全限位器是否完好可靠;润滑是否充足;机械运转是否正常;结构及连接部位是否牢靠;钢丝绳磨损及排列情况;大钩、滑轮及钢丝绳卡头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操作带病的起重机作业。
第6条: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放到最低点时钢丝绳在滚筒上必须保留三圈以上。
第7条:起重作业时,起重臂活动的范围内和起重物下面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械载运人员。
第8条:起吊重物时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第9条:起重机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操作前应先鸣号示意,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10条:操纵室远离起重物品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置传递信号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第11条: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标准。
输电线路电压(KV)≤ 1 10 35
水平距离 (m) 1.0 1.5 3.0
垂直距离 (m) 2.5 3.0 4.0
第12条: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先鸣声示意,然后再进行操作。
第13条:起吊重物应拴溜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要平移,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第14条: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15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左右停车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回转或平移重物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第16条: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起重作业。
第17条: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重物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应注意载荷的分配情况,使任何一台起重机所担负的载荷不超过该机允许载荷的80%,起吊时必须对两机进行统一指挥,使两者互相配合,动作协调。
第18条:起重机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9条:起重司机应按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润滑、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操作带病的机械作业。
第20条:起重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