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地施工时间有规定吗
工地施工时间有规定,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
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内6:00之间的时容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
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㈡ 工地环保检查内容
工地环保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建立环保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考核。
(2)在开工15日前向县级以上环保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噪声排放应符合标准。夜间施工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居民。
(3)现场污水排放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
(4)固体废弃物应申报登记。
(5)现场主要道路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6)拆除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
(7)水泥等易飞扬的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
(8)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爆破、打桩按规定申请,向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
(10)地下管线,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11)发现文物、古迹等,应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部门。
(12)停水、停电、封路,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