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筑施工机械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有哪些
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大型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出厂许可证。
2.操作人员经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3、机械设备安装后,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装、验收,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6、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如发生创伤性出血,应迅速包扎止血,使其保持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观察。利用最快的运输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将伤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在运送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颠簸消防不安全因素,如机械处于危险状态,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避免造成更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Ⅱ 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 人员管理
1、 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业机修人员完成。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应做到:
1) 掌握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所用设备的基本性能。
2)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机械各个部位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 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专机、专保养制度。
2、 施工方必须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施工机具负责人。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经常参加安全学习。
3、 无证不许上岗操作,发现非专业操作人员从事机械操作应及时制止。
4、 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的观点,教育所有机械操作人员懂得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建立建全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5、 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工作记录。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对各种加工机械的电动机做好防雨、雪措施。
二、现场机械管理
施工现场钢筋加工机械和木工加工机械(无齿锯)都放置在安全防护棚内。各机组负责人必须正确操作所用机械。
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1) 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刀片固定螺丝是否紧固。皮带轮侧面的防护栏和传动部分的防护罩是否齐全。
2)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应注视刀片来往间隙,双手握紧钢筋迅速送入,并向刀片一侧稍用力压紧,不准两手分在刀片两边俯身送料。
3) 禁止切断直径超过机械名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必须换算钢筋截面。
4) 切断短料时,手握一端的'长度不得小于40厘米,贴近刀片的手与刀片之间至少保持15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切下的钢筋长度小于30厘米时,切断前必须用套管或夹具压住短头防止回弹伤人。
5) 切断较长的钢筋,应设专人帮扶钢筋,扶钢筋人员应与掌握机器人员动作一致,并听从其指挥,不得任意拉、拽。
6) 机械运转中严禁 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准停留。
7) 工作完毕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将工作地点清扫干净,机器擦净和加注润滑油脂。
弯曲机操作规程
1) 机械安装必须注意机身应安全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在按钮上,应另装铁壳开关控制电源。
1) 使用前检查机件是否齐全,所选的动齿轮是否和所弯钢筋直径机转速符合。并经过试运转,认为合格方可操作。
2) 操作时应将钢筋需弯的一头安稳在转盘固定镢头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镢头,用一手压紧,必须注意机身镢头确实安在档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机器。
3) 更换转盘上的固定镢头,应在运转停止后再更换。
4) 严禁弯曲超过机械名牌规定直径的钢筋和吊装起重索具用的吊钩。
5) 弯曲钢筋的旋转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镢头的一侧不准站人。弯曲的半成品应码放整齐,弯钩一般不得上翘。
6) 弯曲较长钢筋,应有专人帮扶钢筋,帮扶人员应按操作人员指挥手势进退,不得任意推送。
7) 工作完毕应将工作场所及机身清扫干净,缝坑中的积锈应用手动鼓风器(皮老虎)吹掉,禁止用手指抠挖。
对焊机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用机械和技术性能和主要部件的位置及应用。
2. 对焊机应安装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多台对焊机安装在一起时,机间距离至少要在3米以上。并分别接在不同的电源上。每台均应有各自的控制开关。开关箱至机身的导线应加保护套管。导线的截面应不小于规定的截面面积。
3. 操作前应对焊机各部件进行检查。
4. 操作场所附近的易燃物应清除干净,并备有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镜和手套,站立的地面应垫木板或其它绝缘材料。
5.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地调整和使用焊接电流,使与所焊接的钢筋截面相适应。严禁焊接超过规定直径的钢筋。
6. 较长钢筋对焊时应放在支架上。随机配合搬运钢筋的人员应注意防止火花烫伤。搬运时,应注意焊接处烫手。
7. 冬季焊接工作完毕后,应将焊机内的冷却水放净,以免冻坏冷却系统。 木工圆锯机操作规程
1. 操作前必须对主要部件进行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2.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3.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4. 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5. 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6. 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三、其他准备工作
为了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把损失降至最低,我项目部专门成立了应急小组任命王修良为组长,杨军为副组长,急救员为曹静,组员包括吕义坡、雷宇、黄海永、李素静、曹三民。
曹静为卫生员(兼职),配备卫生箱,箱内备各种常见和急救药品、卫生器械。发生险情后,最先发现险情的人,报告抢救卫生员曹静、安全员吕义坡,并简要说明险情发生部位和情况。电气工长曹三民立即切断机械电源,关闭机械。安全员吕义坡立即拔打120或999急救电话,说明事故地点
和伤者情况。救援工作由应急小组组长王修良负责指挥,应急小组全部集合,听从王修良指挥。由专人等候急救车,直接带到事故现场。在急救车到来前,卫生员曹静进行伤员的初步救治工作。
外伤总的处理原则: 对大量出血的患者,宜首先采取止血方法;对切割伤、刺伤等小伤口,若能挤出少量血液反而能排出细菌和尘垢;对伤口宜用清洁的水洗净,对无法彻底清洁的伤口,须用清洁的布覆盖其表面,不可直接用棉花、卫生纸覆盖。
Ⅲ 起重机操作中遇安全隐患如何处理
摘要 (一)发生起重机械倾翻时 由于台风、超载等非正常载荷造成起重机械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起重机械制造、维修单位维保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起重机下面时,应先切断电源,采取千斤顶、起吊设备、切割等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处置时,必须指定1名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起重机倒塌、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发生火灾时 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高处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切断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三)发生触电时 对触电事故,应即时切断电源,对触电人员应进行现场救护,预防因电气而引发火灾。 (四)发生从起重机械上坠落时 对起重机械高处坠落事故,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
Ⅳ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有:
(1)检修机械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和设专人监护的制度。机械断电后,必须确认其惯性运转已彻底消除后才可进行工作。机械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必须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全部彻底撤离才可取牌合闸。检修试车时,严禁有人留在设备内进行点车。
(2)炼胶机等人手直接频繁接触的机械,必须有完好紧急制动装置,该制动钮位置必须使操作者在机械作业活动范围内随时可触及到;机械设备各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防护装置;各人孔、投料口、螺旋输送机等部位必须有盖板、护栏和警示牌;作业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3)各机械开关布局必须合理,必须符合两条标准:一是便于操作者紧急停车;二是避免误开动其他设备。
(4)对机械进行清理积料、捅卡料、上皮带腊等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作业现场,非本机械作业人员因事必须进入的,要先与当班机械作者取得联系,有安全措施才可同意进入。
(6)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上网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
法律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Ⅳ 起重安全知识
起重机械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其特殊的机体结构和工作性质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要如何避免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起重 安全知识 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起重安全知识一:
1、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要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5、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7、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第一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
8、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 大雪 、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经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⑴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⑵手搬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⑶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起重安全知识二:
1、起重机械的类型
起重机械可分为三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滑车、电葫芦、卷扬机等。
(2)起重机。如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
(3)升降机。工厂使用最多、最广泛的是桥式起重机。
2、起重事故类型
(1)失落事故:在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
(2)挤伤事故:在起重作业中,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之间,造成的挤伤、压伤、击伤等人身伤亡事故;
(3)坠落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从起重机机体上高空处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4)触电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遭受电击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机毁事故:起重机机体因失去整体稳定性而发生倾翻翻倒,造成重机机体严重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6)其他事故:包括误操作事故、起重机之间的相互碰撞事故、安全装置失效事故、野蛮操作事故、偶然事故等。
3、起重事故常见原因:
(1)起重设备质量不好,强度不够;
(2)没有 保险 装置和联锁装置,或者这些装置失灵;
(3)没有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
(4)过道、扶梯、驾驶室和着陆台安装不合理;
(5)操纵时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6)对起重机及基辅助设备的使用状况缺乏认真检查,等等。
4、起重机械的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标准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关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2)严格检验和 修理 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不能用的机件要立即更换。
(3)建立和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规程。每台起重机都要详细记载它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记载历次大修、中修情况,记录起重机的重要性能的变化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考查。
(4)起重机运行的时候,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禁止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5)使用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时,起重机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内不准站人,使用电磁起重机,应当规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这个区域内,不能有人。
(6)起重机吊运时,应走吊运通道;不能从人头上越过,在吊运的东西上也不能站人,更不能对挂着的东西进行加工。
(7)起吊的东西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停留时,在起吊物品下面要禁止一切人员站立或通过。
5、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基本要求
(1)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
(3)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消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Ⅵ 防护起重机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1)起重作业人员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
(2)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3)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报废的应立即更换。
(4)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6)起重机的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不得站人,电磁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
(7)吊运物品时,不得从有人的区域上空经过;吊物上不准站人;不能对吊挂着的物品进行加工。
(8)起吊的物品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9)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将故障排除。
(10)开车前必须先打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也应给予持续铃声或报警。
(11)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2)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能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
(13)工作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是否工作正常。
(14)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在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对于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好。
(15)当司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司机。
Ⅶ 电梯、起重机械、叉车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车辆事故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理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车辆事故的能力,建立科学有效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Xxxxx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车辆
3、名词定义
无
4、相关文件
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3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4.4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4.5场(厂)内车辆安全操作作业规程
5、作业内容
5.1响应级别
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含30人,下同)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响应级别:公司Ⅰ级)
5.1.2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设备事故;(响应级别:公司Ⅱ级)
5.1.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设备事故;(响应级别:公司Ⅲ级)
5.1.4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100万元的设备事故;(响应级别:公司Ⅳ级)
5.1.5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响应级别:公司Ⅴ级)
5.1.6Ⅰ、Ⅱ、Ⅲ、Ⅳ级事故由AFCC联合CCJS处理,Ⅴ级由AFCC负责处理。
5.1.7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车辆事故预案工作的核心就是依法管理,保持高度警惕,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证此设备安全平稳及长周期的运行。
5.1.8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车辆的事故发生后,应该按照规定启动事故预案,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做好现场物件、痕迹的保护。
5.2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5.2.1应急处理机构
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为总指挥,总经理不在工厂时由副总经理代理总指挥一职。生产课长为副总指挥,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不在时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临时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部门所属长
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
2)各使用车间相应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5.2.2职责
1)总指挥:
①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使用车间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车辆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②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⑤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⑥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副总指挥:
①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②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各应急成员:
①控制现场秩序,配合主管领导做好事故的评价及传递、上报等信息处理工作;
②做好事故现场拍照、收集证据工作;
③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
④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生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⑤收集各种现场证据供进行事故分析使用;
⑥通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⑦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事故严重则对伤亡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⑧清理现场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安抚其他员工的情绪。
5)使用车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预防管理。
5.3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车辆概况及分布
5.3.1电梯
5.3.2起重机械
5.3.3场(厂)内车辆
5.4危险因素分析
5.4.1电梯
1)从《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的检验项目和内容来看,电梯在检验过程中主要潜在以下四种形式的危险源。
(1)坠落伤害事故危险源
(2)机械伤害事故危险源
(3)电气伤害事故危险源
(4)其它伤害事故危险源(如在有毒、有害和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检验时,发生的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等)。
2)危害涉及的人员包括:a)使用人员;b)维修和检查人员;c)相关方人员;
5.4.2起重机械
由于起重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工作高度高、活动幅度大、吊物形状多样、载荷多变、工作环境复杂、适用性强,作业中常需要多人配合且通过起重吊钩、吊笼取物装置,来对运移物料进行起升、下降或水平移动,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及使用起重机械时缺乏严格、科学的系统安全管理,致使操作时造成的安全事故也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责任单位安全防范意识不足
有些使用单位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起重机械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但安全职责不够明确,没有实际落实到专人专机操作管理;有的起重机械甚至没有完整的设备管理技术档案,也不具备安装、拆卸、维修与保养能力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大部分中小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都是易于操作的,造成部分工地人员的思想麻痹,认为谁都可以操作,缺少规范化;且工地工人的流动性太大,大部分一线人员都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为安全作业埋下了隐患。
起重机械在使用时,经常面临超时生产或超载使用,这导致设备不可避免的有老化、磨损、断裂的情况发生,有的已经达到报废的标准,可施工单位有时为了自身利益拒绝维修或更换新设备,这对操控者和设备都造成危险。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操作人员作业时只顾着运行起重机械,没有注意保护系统的异常,致使不少起重机线路短路或零件保护装置缺失造成事故;平日施工忽略了对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为了图方便,使起重机长期处于开门走车现象;有些技术人员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和使用性能不熟悉,不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状态,如操纵控制器后,过电流继电器动作常引起接触器线圈温升过高或动作缓慢。对于这样的小问题,不是查找其内因,只是一味地更换零件,不但造成了浪费,问题也始终得不到解决,反而更严重化。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前后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及时进行有效检测;另外违章作业现象也比较严重,如用其他导线代替熔断器,任意短接、拆除安全回路和安全装置等问题。
施工现场临时存放一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在堆放与搬运时操作不恰当,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危险;也有因施工人员的错误作业、防护不足,导致在对工程进行拆除、人工挖孔(井)及隧道凿进爆破时造成施工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
5.4.3场(厂)内车辆
叉车作业时存在的危险:
1)违章上岗(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无证驾车等)
2)违章行驶(如超速行驶、争道抢行、强行超车、野蛮装卸、不按道行驶、不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带人行驶等)
3)起步前不认真了望,运行中思想分散,有急于完成任务或图省事的不良心理活动
4)不认真保养、检查叉车,安全装置(转向、制动、喇叭、照明等)不齐全有效、燃油滴漏、轮胎过度磨损,叉车带病运行
5)经过视线不良、视矩较路听的区域(如通道狭窄、捌弯岔路、路旁障碍物等)时驾驶员盲目自信,不按章减速,无处理紧急情况的思想准备
6)下坡时,路滑处(雨天、路面沾水沾油、光滑地面、钢板上等)不减速,急打方向或紧急制动,引起侧滑甚至翻车
7)电线(包括充电用的电线)的老化破皮、固定不牢、搭铁、接触不良及人离开叉车时未切断电源总开关
5.5预防事故措施
5.5.1电梯
1)如果有电梯详细的能效指标要求,我们应按照这个标准要求对旧电梯、不符合要求的电梯进行升级改造,以降低电梯使用风险;
2)维保单位必须与使用单位共同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要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5.5.2起重机械
针对以上安全隐患问题,工程管理人员可参考有关检查标准或规范、规程,根据起重机设备的自身特性、施工环境、工程特点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采取不同的措施,促进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具体如下:
(一)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国家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减少起重作业伤亡事故的发生。生产制造企业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全质保体系,严格控制机械的原材料、钢结构的焊接、电气系统的设计以及电控元件的使用年限等,提高设备本身的质量。设备租赁企业应对主要结构性能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能耗高、经济效益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淘汰,保证提供的设备安全性。另外,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安装、拆卸起重机械设备。
(二)强化技能培训
起重机械的安全事故大多是由于操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及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因此员工在上岗前,一定要进行完整有效的上岗培训,严禁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企业应加强专业培训教育、提高管理者素质和管理水平,如通过取证培训、案例分析、专业技术知识学习、现场讲解等培训方式,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另外还需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以督促企业规范化施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施工效率。
(三)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建立健全的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需要维护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根据机械的运行情况,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检查了解机械的技术状态,发现存在的问题、缺陷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安排修理计划,使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具有可靠的性能,保证设备安全的运转。另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操作人员应对机械进行日常清理,并重视对保护装置的安全使用,从而减少对设备及人身造成危害的隐患。
5.5.3场(厂)内车辆
1)只有接受过叉车驾驶培训并获得叉车操作许可证的人才能在公司内驾驶叉车。
2)叉车在厂区道路行驶的最大时速为10公里/小时,在厂房内的行驶速度应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不得超速行驶。
3)叉车在厂区道路或车间内行驶时,要注意路标、路障且必须行驶在规定的机动车通道上,不许压线或贪图方便穿越车间作业区域。
4)叉车通过车间大门时要减速、鸣号,还要注意门架的顶部或货物的左右两端是否可以顺
利通过大门。
5)叉车只有一个司机座位,其他人不允许搭乘叉车;也不允许贪图方便开叉车代步;若把叉车用作提升台,则必须使用专用提升框,不允许人直接站在货叉或其他非专用平台上进行空中作业;叉车行驶时,不允许有第二个人在叉车上。
6)操作叉车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做到:
a、叉车稳定驻车后,才能提升货物。
b、货物重量不能超过叉车核定起重量。
c、货叉要足够长,以使货物重心落在货叉上。
d、货叉要调整到最大宽度,以防止货物往两边倾斜。
e、两支货叉必须同时使用,以使货物有足够的稳定性。
f、货物不能直接放在货叉上,而必须使用托盘或其它容器。
g、装卸货物时如果视线不好,则必须有人在现场指导。
7)驾驶叉车进行货物运输时必须注意:
a、货物在叉车上必须有足够的稳定性,对于稳定性不够的货物应采取加固措施,以防在叉车起步、停车或转弯过程中倾倒。
b、货物挡住视线,则应采取倒车行驶或请他人引路。
c、行驶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货物的稳定性,因此要控制行驶速度,转弯时要减速慢行,还要注意是否有足够的转弯空间。
5.6事故报告程序及内容
5.6.1处置方案包括通讯联络、抢险抢救、医疗救护、伤员转送、人员疏散、生产系统指挥、上报联系、救援行动方案均按基本预案执行。
5.6.2事故处置
1)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迅速采取措施,疏散无关人员,切断风险来源,将其它易爆物品移到安全地带,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
2)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
3)统一报告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由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取证和恢复工作。
5.6.3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车间;
2)联系人、联系电话;
3)事故发生地点;
4)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5)事故设备名称;
6)人员及设备损失情况;
7)是否可能继续扩大化;
8)事故基本概况;
5.6.4伤员救护
1)事故发生后医护人员在实施现场救护后由救护车送往公司职工医院救治。
2)车间应建立抢救小组,尽可能教育每个职工都应学会心肺复苏术。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发生炸伤、击伤,要立即在现场进行心肺复苏和止血救援。
3)对发生炸伤、击伤的病人,应在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立即送往公司合作医院急诊科救护。
5.7事故应急的终止程序
5.7.1事故结束时:
1)由指挥部解除应急命令。
2)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
3)检修后的压力容器、管道,由机动能源科与检测中心检测站联系,检验其设备并出具检验报告。
4)组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5.8设备应急预案的管理
5.8.1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过审查,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5.8.2应急预案制定后,应按规定发布。
5.8.3应急预案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机构调整、应急资源变化及在应急过程中和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5.8.4应急预案每季度进行培训、学习,各车间应利用现有设施组织职工进行应急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学习应急预案,使职工明确灾害发生时,本人的位置、任务,与指挥机构、协作人员的配合协调和沟通。
5.8.5使用车间每年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应急队伍、机构、人员明确岗位与职责,增强配合协调能力,及时发现问题,评估、检验应急预案,演练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2)现场人员是否能安全撤离;
3)应急机构是否能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应急资源是否能顺利投入;
5)是否能控制事故并防止事故的扩大;
6)各机构间人员的配合、协调能力是否达到应急预案的要求;
5.9预案的监督与考核
5.9.1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规,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者,依据厂绩效考核细则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
1)有关人员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技术检验、档案资料保管过程中违反法规的;
2)对所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的;
3)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4)私自转移、隐匿、毁坏设备事故证据的;
5)阻挠、干涉事故调查的;
6)主管部门要求对已发现隐患整改而未及时整改的;
7)不负责任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6、附件
无
Ⅷ 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和方案
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和方案
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和方案,安全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十分的重要,安全要铭记于心,危险时时刻刻都会出现,一起看看我收集的关于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和方案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消除
通过合理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二、预防
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风装置等。
三、减弱
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震装置、消声装置等。
四、隔离
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等。
五、连锁
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如起重机械的超载限制器和行程开关、电梯的层 轿、门与电梯运行的控制连锁。
六、警告
警告就是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并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
2、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源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3、作业标准化 。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各岗位、各工种作业人员的行为,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防范安全事故有效措施。
4、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实现效益这一共同基点上是统一的,体现出“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
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