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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的吊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16 08:14:22

① 起重设备吊重物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是什么

起重设备吊重物时应遵守以下的安全规定:

1、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2、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3、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5、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6、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7、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在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哐吊物钩挂。

② 起重机吊装作业注意事项有哪些

吊装作业注意事项:

1、作业前必须填写-吊装作业申请单。

2、吊装区域设置警示维护,配备监护人。

3、所有起重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4、检查吊具是否完好、不许超载作业。

5、每次吊装时应使用至少两条导向绳。

6、严禁人员站在吊物的下方。

7、地面应平实,起重机的四个支腿应受力平衡。

8、起重负荷不得超过起重机和索具的额定负荷。

吊装要求

常遇到设备的装、运、安装等项工作,不论是采用扒杆起吊或是机械吊装都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土法施工用的滚动法装卸移动设备,滚杠的粗细要一致,年度应比托排宽度长50cm,严禁带手套填滚杠。装卸车时滚边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要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要用溜绳。

(2)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后再继续起吊。

(3)用扒杆吊装大型塔类设备时,多台卷扬机联合操作,必须要求各卷扬机的卷扬速度大致相同,要保证塔体上各吊点受力大致趋于均匀,避免塔体受力不匀而变形。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吊装

③ 起重安全知识

起重机械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其特殊的机体结构和工作性质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要如何避免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起重 安全知识 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起重安全知识一:

1、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要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5、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7、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第一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

8、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 大雪 、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经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⑴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⑵手搬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⑶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起重安全知识二:

1、起重机械的类型

起重机械可分为三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滑车、电葫芦、卷扬机等。

(2)起重机。如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

(3)升降机。工厂使用最多、最广泛的是桥式起重机。

2、起重事故类型

(1)失落事故:在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

(2)挤伤事故:在起重作业中,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之间,造成的挤伤、压伤、击伤等人身伤亡事故;

(3)坠落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从起重机机体上高空处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4)触电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遭受电击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机毁事故:起重机机体因失去整体稳定性而发生倾翻翻倒,造成重机机体严重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6)其他事故:包括误操作事故、起重机之间的相互碰撞事故、安全装置失效事故、野蛮操作事故、偶然事故等。

3、起重事故常见原因:

(1)起重设备质量不好,强度不够;

(2)没有 保险 装置和联锁装置,或者这些装置失灵;

(3)没有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

(4)过道、扶梯、驾驶室和着陆台安装不合理;

(5)操纵时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6)对起重机及基辅助设备的使用状况缺乏认真检查,等等。

4、起重机械的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标准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关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2)严格检验和 修理 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不能用的机件要立即更换。

(3)建立和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规程。每台起重机都要详细记载它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记载历次大修、中修情况,记录起重机的重要性能的变化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考查。

(4)起重机运行的时候,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禁止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5)使用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时,起重机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内不准站人,使用电磁起重机,应当规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这个区域内,不能有人。

(6)起重机吊运时,应走吊运通道;不能从人头上越过,在吊运的东西上也不能站人,更不能对挂着的东西进行加工。

(7)起吊的东西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停留时,在起吊物品下面要禁止一切人员站立或通过。

5、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基本要求

(1)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

(3)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消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④ 简述起重机除,十不吊,外操作规则

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体检合格,经过市专业机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获得起重机司机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获得操作证不得单独操作。

2、起重机司机应积极主动配合地面完成生产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维护保养设备,做到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动,想到地面人员,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十不吊”的规定。

3、起重机司机应该做到一想、二查、三明确、四不开、五要的驾驶原则:

一想:看到和听到使用行车的信号应想到安全。

二查:交接班应对行车设备详细检查,出钢、吊运贵重物品或接近额定负载等重要作业应事先重点检查。

三明确:明确起吊物件的重量,明确地面工艺流程,明确地面人员动态。

四不开:不开英雄车、不开违章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赌气车。

五要:要确立全心全意为地面生产服务的思想;要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为地面人员服务;要头脑冷静、动作迅速、保质保量地处理设备故障;要讲风格、讲职业道德;要实事求是地汇报产生事故经过和结果,敢于承担责任。

4、起重机司机上起重机之前必须按规定正确、合理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皮鞋、拖鞋、拖着工作鞋上行车;严禁并杜绝酒后开车。操作时禁止吸烟或干别的其他事情。

5、起重机司机开车前必须检查行车机械设备、电气开关及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完好和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6、起重机司机开车时应关闭驾驶室门,注意通道中有无行人或障碍物,并按铃警告。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步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7、起重机运动时严禁上下车,若要上下车应按铃通知当班司机,待起重机停妥后方可上下车(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拉脱安全门上的联动锁定开关)。上下车时必须从小铁门处行走,严禁跨越栏杆和跳车。进出司机室时,只允许走指定的梯子和梯子平台。禁止从一台起重机爬到另一台起重机上去,严禁未驶至梯子平台而取道别处上下。

8、起重机司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需要离开起重机时应切断总电源,并将小车运行到规定的位置,吊钩上升至规定高度;如遇电源中断,必须将所有电路开关关闭,操纵杆、盘移、转到零位。

9、学徒工上起重机要委托认真负责、技术熟练的师傅进行传帮带,按规定期限(至少六个月),经过市专业机构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非合格起重机司机严禁操作行车。学徒工不允许操作吊运大件、重要件及赤热熔化金属。

10、起重机司机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两眼注视吊钩和吊物,与地面工作人员紧密配合,听从地面人员指挥并接受预先规定之手势或信号。停车信号无论何人发出,均应停车。

11、起重机司机开车时应合理扳动控制手柄,除两手外,不允许用身体的其他部位操作控制器;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不准用限位代替停车、不准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2、起重机司机起吊大或笨重工作物和金属溶液时,应先吊至一定高度后进行观察,以检验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可靠性。确认无误后再起吊运行;运行中工件不宜过高。只有一套制动器的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不准吊运钢水。

13、起吊任何工作物,一定要保持工作物件的平稳。不准以人体借重,也不准在起吊物件上放置其它物件。吊钩不准吊挂人员。起重机运行的路轨上,严禁放置零星杂物和油类等东西,严禁在起重机上向地面扔物。

14、工作停歇时,严禁将起吊物品悬在空中停留。吊运过程中,严禁起吊物品在人员和重要设备上越过。地面有人应先按铃警示或绕道行使,必要时应停车,等地面人员让开后再开车,不得一边响铃一边从人员上方越过。

15、起重机司机交接班必须在行车上实行对口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并检查行车设备,严禁拆除或关掉电器保护装置。

16、在多人指挥,信号不明、手势不清、扎缚不牢不正、超负荷及斜吊、拉吊等易发生事故的情况,应拒绝起吊。

17、没有专用工具,不准吊运气瓶及其他受压容器。

18、吊钩带负荷时,绝不准调整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制动器。露天行车,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禁止松开或拆卸大、小车运行机构的制动器。如果运行机构制动器系脚刹制动装置,则停开时必须用绳链将桥架锁住。

19、 起重机不带负荷移动时,吊钩必须提起,吊钩口不准挂长钢丝绳、链条等吊具拖行。双钩行车工作时,不工作的钩子必须开到接近极限位置的高度,钩子上不允许挂着钢丝绳等吊具;不允许两只吊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 双钩行车主、副钩换用时,在两个吊钩达到相同高度之后,必须按需要顺序一个个地单独开动。

21、 被吊物件为行车额定起重量的50%以上或吊运钢水等金属溶液时,运动机构按工作需要一个、一个地单独开动,不允许三个机构同时开动。钢水浇注时,不准满包钢水在中注管上面作下降操作,以免制动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22、 用一根钢丝绳吊较长物体时,如果钢丝绳的夹角大于60°,为防止吊运过程中钢丝绳串动使重物脱落,钢丝绳的中部应在吊钩上绕一圈;如夹角大于90°,则不准用一根钢丝绳吊运。

23、当用两根钢丝绳吊长物时,钢丝绳的夹角小于90°,则每根绳都应在物体上绕一圈;如夹角大于90°,则不能吊运。

24、行车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做清洁工作。如需观察机械隐患,必须在和当班驾驶员联系后,紧握栏杆、站稳、站妥当后才能进行。

25、起重机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零位。起吊物件未放下或吊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26、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效时,必须沉着冷静并根据情况采取应急措施。环境许可时,可以按正常操作把起吊物件落下去,如果不允许直接落下,则应反复起落,并开动大小车选择安全地点,把起吊物件落下。不能任起吊物件自由下落。

27、用两台起重机抬物,使用同型号起重机,应使其承载均匀。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工作时两起重机相应机构的动作应同步,不允许同时开动两个机构,抬杆应保持水平,并指定专人指挥。不允许用两台起重机翻物。

28、电磁行车在工作时,行车下面不准有人。不允许人站在电磁吸铁盘上作登高工具或登高作业。

29、在起重机进行检修时,当班司机不得离开行车。检修完毕,做好校验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向下一班司机交代清楚。

30、起重机运行中小车上不准站人。

31、清除灰、油污,吹扫时要注视上下走道,防止金属管接触电器部分,并选择好停车位置,避让地面操作点。

32、门式行车运行时,车架上不准乘人;有夹轨器的露天行车,开车前应先松开夹轨器,工作结束后夹紧夹轨器。

33、行车工要做到“十不吊”:

①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② 超负荷不吊;

③ 起吊物件上面有人不吊;

④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制动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⑤ 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⑥ 工件或起吊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⑦ 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⑧ 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⑨ 工件埋在地上、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钩挂不吊;

⑩ 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34、行车操作人员应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35、起重机必须实行专人专车驾驶,特殊情况需串车操作时,必须经单位领导许可。起重机司机遇有身体不适时,应向主管工段长报告说明。

36、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⑤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是什么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如下:

1、土法施工用的滚动法装卸移动设备,滚杠的粗细要一致,年度应比托排宽度长50cm,严禁带手套填滚杠。装卸车时滚边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要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要用溜绳。

2、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后再继续起吊。

3、用扒杆吊装大型塔类设备时,多台卷扬机联合操作,必须要求各卷扬机的卷扬速度大致相同,要保证塔体上各吊点受力大致趋于均匀,避免塔体受力不匀而变形。

4、采用回转法或扳倒法吊装塔罐时,塔体底部安装的铰腕必须具有抵抗起吊过程中所产生水平推力的能力,起吊过程中塔体的左右溜绳必须牢靠,塔体回转就位高度时,使其慢慢落入基础,避免发生意外和变形。

5、在架体上或建筑物上安装设备时,其强度和稳定性要达到安装条件的要求。在设备安装定位后要按图纸的要求连接紧固或焊接,满足了设计要求的强度和具有稳固性后,才能脱钩,否则要进行临时固定。

工作特点

1)起重机械通常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能完成起升运动、水平运动。例如,桥式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大车运行和小车运行3个运动;门座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变幅、回转和大车运行4个运动。在作业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不同方向的运动同时操作,技术难度较大。

2)起重机械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有的重物重达几百吨乃至上千吨,有的物体长达几十米,形状也很不规则,有散粒、热融状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吊运过程复杂而危险。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空间范围内运行,有的要装设轨道和车轮(如塔吊、桥吊等);有的要装上轮胎或履带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车吊、履带吊等);有的需要在钢丝绳上行走(如客运、货运架空索道),活动空间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响的范围也较大。

4)有的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⑥ 吊车作业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经公安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并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者方可上岗操作;机械车进场时,操作人员必须将机械合格证,驾驶员操作证身份证上报安保部备案,接受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吊车在工作前,将支撑架撑起,撑实,保持机械水平,行走、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瞭望,通过道口时必须引导,吊车每天工作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如吊钩、钢丝绳、吊臂、刹车、等检查能够正常工作,严禁带病作业;吊车接受工作以后必须对工作任务进行熟悉,充分领会工作内容,对工作中安全可靠性作出判断。汽式起重机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二档。汽式起重机行走时,将臂杆放在机架上,吊钩通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稍微拉紧,以防在行驶时振坏机械。工作时,架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时,吊起的物件不得超越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超越时,驾驶室内除驾驶员外不准停留任何人。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调整等工作,臂杆和垂物下面严禁站人或行人,作业时要缓慢、吊物紧密与人配合,若现场人员违章指挥,驾驶员有权拒绝工作。严禁起吊的垂物自由下落,垂物起长升或下降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稳定和防止重心倾斜。雨天施工,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要经常检查车辆的刹车、方向、灯光等系统,勤保养和维护。工作完毕后,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场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法律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⑦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求有哪些

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
尽管起重机械的种类很多,所吊运的物件多样,但都有一些最基本的、普遍适用的安全技术要求。
1、每台起重机械的司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才准予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发现性能不正常,应在操作前排除。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继续铃声或报警。
4、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是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电源。
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8、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风力大于7级,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9、司机对起重机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修理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吊;
(2)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肯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或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结构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斜拉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钢水(铁水)包装得过满时不吊。
11、起重机运行时,不得利用限位开关停车;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打反车制动。
12、不得在有载荷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
14、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
15、在厂房内吊运货物应走指定通道。
16、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物(吊具)底面应离地面2米以上;有障碍物需要穿越时,吊物(吊具)底面应高出障碍物顶面0.5米以上。
17、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毫米)、短行程试吊车,再平稳地吊运。
18、吊运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19、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钧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20、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的规定。
21、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匀,非特殊情况不得紧急制动和急速下降。
22、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
23、流动式起动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24、吊运重物时不准落臂;必须落臂时,应先把重物放在地上。
25、吊臂仰角很大时,不准将被吊的重物骤然落下,防止起重机向另一侧翻倒。
26、吊重物回转时,动作要平稳,不得突然制动。
27、回转时,重物重量若接近额定起重量,重物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太高,一般在0.5米左右。
28、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应降低至额定起重量的80%,并进行合理的载荷分配。
2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3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31、禁止在起重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司机室应备灭火器。
32、每两年至少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33、起重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明确、符合标准。动作信号必须在所有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后发出。

⑧ 起重吊钩的标准是什么

GB10051.1-88

⑨ 吊装作业国家标准规范

法律分析: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法律依据:《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起重吊装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规定。起重吊装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一般项目应包括: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构件码放、警戒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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