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建筑工程预算中,人工费和机械费怎么计算
套用当地的定额,定额中会分析出人工与机械费的,单价执行当地造价办所发布最新的或某个季度的信息价
B. 湖南省停窝工补偿,人工窝工费,机械停滞费,管理人员窝工费怎样计算
窝工费包含以下三项
人工费=人工工资单价*窝工总数*60%
机械费=机械台班单价*总台班数*40%
管理费+人工费的*20%
预期利润的50%
C. 不可抗力因素可以索赔人工机械费吗
完全可以。
工程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索赔引用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不可抗力因素;
13.2承包人在 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综合以上因素:
你们的合同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处理,一、解除合同,根据合同和已完的工程项目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不解除合同,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一部分停工人员和部分租赁设备的费用,尽量做到降低工程停工的成本。
D. 工程长时间停工机械人工停滞费如何计算
人工费和抄机械停滞费的正确计算方袭法
索赔人工时: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计算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设备费可按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当施工机械属于方式企业自有时,按机械折旧费计算。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按设备租赁费计算。
E. 工期比较紧经过两个月抢攻期,在规定时间完成,但人工费却增加了很多,怎么才能向甲方讨要补偿
1、首先确定窝工的工期,停工了多长时间,这是基础 2、窝工主要计算人工、机械租赁、材料租赁等增加的费用。 3、人工费的计算:统计人员的种类:管理人员、技工、普工等的每个种类的人工费是多少,再乘以相应的窝工天数,(作为施工单位可以把这些人员分类,按实际或市场价分别计算人工费,这样费用会多一些,但是业主肯定不会这么给你,一般按你投标时的人工单价来计算的,这个你自己把握) 4、机械费、材料租赁费等计算原理同人工费,总之你现场有什么就把相应的单价乘以窝工的天数 5、还可以计算赶工费,应为合同竣工工期是不能变的,所以要把窝工的工期抢回来,肯定需要加班加点抢工期,再把赶工费也计算上 6、如果不要赶工费,按就向业主增加工期,把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如需阅读该回复,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F. 建筑工程中人工、机械窝工费都怎么算怎么取费那个文件有说明
窝工的费用索赔工资不是按平时工日工资,而是按窝工工资处理,机械费补偿=外租赁费+内摊销费,不可以对窝工费和闲置费索赔管理费和利润。
G. 停工期间的人工费、机械租赁费、周转材料费用怎么计价
停工损失费用计算说明: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工人退、进场费 工人退、进场费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约定可参照: 工人退、进场费=退、进场人数×退、进场人员回家路费 。
2、留用工人的现场值班费 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
3、下场工人遣返费 工人遣返费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约定可参照: 工人遣返费=遣返人数×遣返人员返回路费 。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机械设备退、进场费 机械设备拆卸费:按照实际消耗人工费、机械费计算 机械设备运输费:机械设备退场至某地点公里数×运价费用计算。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5、自有周转材料摊销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H. 因业主原因长时间停窝工的管理费怎样计算,包括人工窝工时的管理费及机械窝工时的管理费怎样计算补偿
人工费全给,设备如果是自有的只给一类费用和机上人工费,如果是租赁的按百分比给(一般为50%-80%)
I. 不可抗力因素可以索赔人工机械费吗
完全可以。
工程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索赔引用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不可抗力因素;
13.2承包人在 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综合以上因素:
你们的合同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处理,一、解除合同,根据合同和已完的工程项目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不解除合同,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一部分停工人员和部分租赁设备的费用,尽量做到降低工程停工的成本。
J. 工地机械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何定
摘要 如果仅仅是由建筑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停工 一、停工、窝工费用:(1) 停工、窝工的工日单价按普通工日单价的70%计算综合价格;工日数按施工现场直接生产工人(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