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农用机械撞伤,应如何索赔金额一般是多少!
您查当地的收入标准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贰』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第五章 赔偿调解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农机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农机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维持原农机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第三十九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但当事人一方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调解农机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对农机事故致死的,调解自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农机事故致伤、致残的,调解自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农机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涉及保险赔偿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提前3日将调解的时间、地点通报相关保险机构,保险机构可以派员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调解。经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被保险人据此申请赔偿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第四十条 事故调解参加人员包括:
(一)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
(二)农业机械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3人。
第四十一条 调解农机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
(三)根据农机事故认定书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调解达成损害赔偿协议。
第四十二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制作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的依据;
(二)农机事故简况和损失情况;
(三)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四)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五)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六)赔偿方式和期限;
(七)调解终结日期。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转交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以转交,并在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上附记。
第四十三条 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终止调解,并制作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第四十四条 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放弃调解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终结调解。
第四十五条 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结算付清。对不明身份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将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待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损害赔偿权利人。

『叁』 请问机械工程的误工费能加算到损失里吗怎么计算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规,仅供参考。
『肆』 机械设备违约怎么赔偿
设备合同违约按照合同约定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赔偿,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伍』 工地机械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何定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专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属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法规,仅供参考。
『陆』 机器的损耗是根据什么计算的
固定资产在使用中的损耗,是以折旧方式在当期收益中分摊
计算折旧的方法是多种多样,采用不同方法,可能出现计算的某一会计期间的折旧费是不相等的,从而就影响到该会计期间的产品成本,同时还会影响到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因此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地选择应用折旧方法。在同一个企业里,由于固定资产用途不同、性能不同,可以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
例如电子工业企业的房屋和其他企业房屋一样,可采用年限法(直线法),而电子机械、电子仪器、仪表以及配套的计算机等机器设备,则因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为避免其陈旧过时,提前报废不能收回原值而遭受损失,可考虑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它们计提折旧。即使是同一种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情况不同,也可以考虑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例如企业中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采用年限法计提折旧,而对某些不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如大型的刨床),可以采用工作时数法或产量法等等。
1、使用年限法亦称直线法。是指按预计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若以时间为横坐标,金额为纵坐标,累计折旧额在图形上呈现为一条上升的直线,所以称它为“直线法”。
2、工作量法:是指按规定的总工作量(总工作小时、总工作台班、总行驶里程数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应用于某些价值很大,但又不经常使用或生产变化大,磨损又不均匀的生产专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的折旧计算。根据设备的用途和特点又可以分别按工作时间、工作台班或行驶里程等不同的方法计算折旧。
3、加速折旧法
(1)使用年限数字总和法:亦称年限总数法或年数比例法,是指将应计折旧总额乘以剩余可用年数(包括计算当年)与可使用年数所有数字总和之比,作为某年的折旧费用额。
(2)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根据各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和双倍的不考虑残值的直线法折旧率计提各年折旧额。
从财务稳妥角度来说,应该采取加速折旧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上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和工作量法计算。但也可以在财务上采取加速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时按直线法调整所得。
折旧是在每个月的月末计提的,一般来说,生产车间计提的折旧额,应借记“制造费用”账户,企业管理部门计提的折旧额,应借记“管理费用”账户,当月计提全部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你可以搜一下有关折旧的条文..........
『柒』 农业机械在收割过程中会造成那些损失,一般情况下损失占亩产量比例是多少
要看什么机械的~目前油菜的损失率最大~其他水稻和小麦之类损失大概在5-6%
『捌』 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怎么计算
可采复用机械台班费、机制械折旧费、设备租凭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玖』 工地机械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何定
摘要 如果仅仅是由建筑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停工 一、停工、窝工费用:(1) 停工、窝工的工日单价按普通工日单价的70%计算综合价格;工日数按施工现场直接生产工人(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人数计算。
『拾』 机械折旧费如何计算
1.首先我们要了解设备折旧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这四种方法
2.年限平均法的年折旧额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资产原值-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假设设备原值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设备预付使用年限5年,则其一年所需的折旧费为:(10-1)/5=1.8万元
3.工作量法的年折旧额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总工作量×本年使用量,其中工作量可以是总工时,也可以是预计的总生产量等。假设设备机器原值1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0,总共能生产A零件100万件,本年生产23万件,则其一年的折旧费,10/100×23=2.3万元
4.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年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资产净值*年折旧率
其中最后两年平摊资产余值
假设设备原值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设备预付使用年限5年,则其一年所需的折旧费为:10×(2/5)=4万元
5.年数总和法的年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假设设备原值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设备预付使用年限5年,则其一年所需的折旧费为:(10-1)×5÷(5+4+3+2+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