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情况下需要设置机械通风,机械排烟系统
当自然通风不满足需求时,需要设置。也就是说,房间最远点距离最近的门窗大于30米,或洞口尺寸小的,需要设置。
㈡ 机械排烟的设置规范在建规高规中分别的规定是什么
1、无直接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平方米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高超过12m的中庭。
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5、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而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压值应保证25~30Pa。
6、对于商场、餐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集中,且可燃物较多的活动场所,也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汽车库也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2)什么情况要设置机械排烟扩展阅读
利用机械(风机)作用力的排烟称为机械排烟,着火区排烟的目的是将火灾发生的烟气(包括空气受热膨胀的体积)排到室外,降低着火区的压力,不使烟气流向非着火区,同时也排走燃烧产生的热量,以利于着火区的的人员疏散及救火人员的扑救。
机械排烟不受外界条件(如内外温差、风力、风向、建筑特点、着火区位置等)的影响,而能保证有稳定的排烟量。当然机械排烟的设施费用高,需要经常保养维修,否则有可能在使用时因故障而无法启动。
㈢ 是否需要机械排烟
先看场合是否允许吸烟或是否放烟物,若是多 可用避过排气扇 尽量避免顶挂
㈣ 消防规范答到什么样的条件是是不需要机械排烟的
首先房间是什么房间,厂房还是民用建筑。通常丙类厂房面积大于300平方且经常有人停留、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才需要设置机械
㈤ 哪些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1)建筑内应设排烟设施,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及中庭等,内均应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容。高层建筑主要受自然条件(如室外风速、风压、风向等)的影响会较大,一般采用机械排烟方式较多。
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大厅;
(2)丙、丁类生产车间;
(3)总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4)电影放映间、舞台等。
㈥ 新消防法规定室内通道超过多少米要设机械排烟
你好,GB50016-2014,8.5.3-5条,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应设排烟设施。
㈦ 机械排烟方式的要求有哪些
1. 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的风机房内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当条件受到限制时,可设置在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当必须与其他风机合用机房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机房内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机房内不得设有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
3)排烟风机与排烟管道上不得设有软接管。
2.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当采用金属管道时,管道内风速不宜大于20m/s;当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4.4.5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3. 当火灾确认后,同一排烟系统中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口或自动排烟阀应呈开启状态,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4. 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系统的风口、风道、风机等应满足排烟系统的要求;
2)当火灾被确认后,应能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和排烟风机,并在15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5. 排烟井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隔墙与相邻区域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丙级防火门;水平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墙时,应设排烟防火阀;当穿越两个及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或排烟管道在走道的吊顶内时,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排烟管道不应穿越前室或楼梯间,如确有困难必须穿越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h。
6. 排烟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
2)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或自动排烟阀,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3)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
于1.5m(尽量远离安全出口);
4)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7. 利用吊顶空间进行间接排烟时,封闭式吊顶其吊平顶上设置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2.7m/s,且吊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房间的排烟口设在格栅吊顶内时,吊顶的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
㈧ 哪些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一、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
3、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
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二、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中庭。
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三、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8)什么情况要设置机械排烟扩展阅读:
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排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排烟系统。在电厂,排烟系统是由引风机、烟道、闸门和烟囱等组成。其任务是排出炉膛燃料燃烧后所产生的烟气。
排烟系统的作用是——建筑内一旦发生烟火灾情,能迅速启动,及时地把烟气排出建筑外,使疏散人员、救灾人员不被烟火所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救人救火创造有利的条件。
㈨ 什么情况可采取自然补风,什么情况需要设置机械补风
我的感觉是,要是可以使用自然排烟的,则采用自然补风;采用机械排烟的,必须机械补风。
自然排烟和补风都是属于条件好、风量不大的情况。地下室只要超过200平就难以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㈩ 消防需要机械排烟系统是什么时候要求开始
消防排烟方面是否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一直以来都是根据建筑规模和高度来判断的。如果一定说从什么时候开始要求的,那只能说从规范生效的那一天就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