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QY130起重机作业状态主要技术参数表
伸缩臂汽车式起重机 型号最大额定起重量:130t一、 起重机底盘部分徐工自行设计并专业化制造的带全宽驾驶室的6桥底盘,驱动/转向:12×6×8。1.1、车架徐工自行设计并专业化制造,优化重量比,防扭转箱型结构,进口高强度钢材制造。支腿收缩在特制箱体中,箱体位于2桥和3桥之间以及车架后端。并且具有前后牵引挂钩。1.2、底盘发动机制造商:德国奔驰(型号OM502LA.Ⅲ/3);型式:电控、V形八缸、水冷却、增压中冷、电喷、柴油发动机;环保性:排放符合欧洲III标准;燃料箱容量:约400L。1.3、动力传动系统1.3.1 变速箱德国ZF公司的变速箱。具有16个前进档和2个倒档,速比范围大,即可满足低速场地和爬坡行驶又可满足高速行驶。机械变速箱自动控制,操纵可自动和手动选择,自动显示当前档位和手动操纵需要更换的档位。 1.3.2 分动箱分动箱采取大输入扭矩。额定扭矩高达30000N.m。带差速锁气缸。 1.3.3 车桥高强度桥,维护简便。采用国际先进水平的驱动轴,二、六轴带轮间差速器及差速锁,五轴带轴间差速器及差速锁。 第一桥:单胎,转向但不驱动;第二桥:单胎,转向但不驱动;第三桥:单胎,既转向也驱动;第四桥:双胎,不驱动也不转向;第五桥:双胎,驱动但不转向;第六桥:单胎,驱动也转向。1.3.4 传动轴优化的传动轴布置,当量夹角为0°,传动轴传动平稳、可靠。最优化力传输,并且方便拆卸和安装。采用端面齿联结传动轴,传递扭矩较大,最大可达43500Nm。 1.4、桥悬架前悬架,纵置板簧式,筒式减振器;后悬架,双轴平衡、纵置板簧式,板簧与推力杆导向;底盘的新悬挂机构,加大了车轮上下跳动量,提高了车辆的通过性,板簧与车轴之间的连接采铰接式结构,使车轴的板簧的受力合理,达到最佳状态,从而保证了传动系部件的高可靠。1.5、转向采用ZF公司生产的ZF7421转向器,液压助力系统,保障转向轻便灵活。转向形式为12X8,1、2、3、6轴转向。 1.6、轮胎进口法国米其林,适用于重型载重车辆。1.7、制动行车制动:双回路气压制动,作用于所有车轮;驻车制动:弹簧贮能制动,作用于3-6轴车轮;辅助制动:采用发动机辅助制动,安全可靠,延长制动摩擦片使用寿命。1.8、底盘驾驶室新型钢结构驾驶室,减震性和封闭性优良,两侧外开式车门。全宽驾驶室视野开阔,空间宽敞。内饰精良舒适,配置安全玻璃,3只雨刷器,大视野后视镜,电控洗窗器,电子门窗升降器,配高级CD音响。驾驶员和副驾驶员航空座椅,可调多种位置。控制仪器和仪表齐全,布置符合人机工程方案。左位方向盘可调节高度和角度,杂物箱,灭火器。空调:由发动机供热的加热器,除霜风挡。制冷空调。1.9、液压系统定量泵通过取力器联接至发动机,以控制转向和液压支腿。1.10、液压支腿4点支撑,水平和垂直支腿全液压操纵,电控操纵控制台安装在底盘两侧,控制台装夜光水平仪用于调平起重机,并有照明灯和增速按钮。水平支腿为两级伸缩方式,支腿的支脚用滑动装置收存垂直支腿下。支腿设计用于抬起整个起重机身以使起重机在各种工况条件更好地作业。(不需要第五支腿的情况下可以完成全圆周360度作业);1.11、电气设备采用24V直流;电气系统具有国标规定的完整的汽车照明系统;车辆的动作,如油门、支腿操纵等都是通过电气控制实现的,使动作轻便、快捷;电气系统有很强的检测、逻辑、运算等能力,具有故障自诊断、集中显示及自我保护功能;XZ130K底盘采用CAN总线系统,该系统具有数据快速、稳定、准确等优点;多功能的集中显示系统;防护等级高,IP65;功率消耗小,最大仅有5w;在用户界面提供五个功能键;显示采用LCD 液晶,有效区域115 x 86,对比度可调整;带打印端口; 1.12、工具车上配置一套维修工具。二、起重机上车部分徐工三排滚柱式回转支承联结上车与下车(底盘),可360°连续全回转,回转支承滚柱轨道密封可防水防尘。2.1、上车发动机制造商:瑞典沃尔沃TAD720VE;型式:直列六缸、水冷却、增压中冷、柴油发动机;环保性:排放符合欧洲II标准;燃料箱容量:约200L。2.2、转台徐工制造,单层立板加局部箱形的结构形式,有较大的整体刚度和强度,受力状况良好,对所承受的外力能很好地分配,采用高强度钢全焊接抗扭框架结构。进口高强钢强度和刚性指标好,承载能力高。一侧安装有液压转台锁止销,以便行驶上下车固定和安装调整平衡重时的安装定位。 2.3、液压系统上车独立液压系统,为开式变量系统,变量方式为恒功率变量;回转为泵控闭式系统。除可实现上车回转、吊臂变幅、伸缩、主副卷扬起升功能外,还可实现平衡重升降、操纵室旋转、转台锁止的功能;上车操纵方式为电比例先导操纵,主阀为电液比例阀。主副起升为开式变量系统,马达为定量马达,配合恒功率变量泵,调速范围广,操纵性能更好。闭式泵控回转系统,可显著缓冲回转冲击,同时泵控系统具有控制效率高、控制元件少、系统发热量小等优点;变幅机构采用重力下降方式,中长臂下落稳定,能耗低,比动力下降方式具有优点。2.3.1、油冷却器油冷却器与液压系统串联安装,这样延长了液压油的使用时间,提高了液压元件的使用寿命。2.4、电气系统采用PLC集成式可编程控制器,CAN-BUS总线的控制网络,并与常规电气相结合,完成系统的逻辑控制与电比例控制功能;除常规控制功能外,还具有系统实时监测和故障自动诊断功能;起升、回转、变幅、伸缩由电比例手柄实现比例控制;由开关控制平衡重升降油缸工作、操纵室旋转油缸工作、转台锁止、空调工作;显示器由CAN总线与控制器联接,主要功能为:①电比例控制参数的数字化调整和显示。②电比例系统的故障代码显示。③液压系统实时检测数据的显示。 2.5、主起升机构液压马达驱动的行星齿轮减速机和专用绳槽卷扬鼓,内置常闭式制动器。抗缠绕钢丝绳。可与副起升机构单独运转。进口钢丝绳,钢丝绳锁具采用进口,钢丝绳端浇铸,直接安装与锁套内,提高了起重倍率的更换速度,方便快捷。主卷最大倍率为12; 2.6、副起升机构液压马达驱动的行星齿轮减速机和专用绳槽卷扬鼓,内置常闭式制动器。抗缠绕钢丝绳。可与副起升机构单独运转。2.7、变幅机构1根装有平衡阀的差动油缸;变幅角度:-1°~82°。2.8、回转机构轴向活塞定量马达(高性能紧凑型马达),行星齿轮减速,内置常闭式制动器。回转可无级调速。2.9、主臂臂结构采用抗扭曲设计,采用高强度结构钢制造,由1节基本臂和5节伸缩臂组成,臂的截面为U形(近卵圆形),使吊臂具有极高的稳定性,支撑主臂的滑块可调节。伸缩系统采用单缸自动插销式,一个双作用油缸可以控制所有吊臂的伸缩,达到多种臂长组合。中长臂长度设置为每节伸缩臂全伸的 46%、92%和全伸;臂端滑轮标准配置为6个滑轮,基本臂最大起重能力为130t。2.10、上车操纵室防腐玻璃强化复合结构,安全舒适,全封闭,装有安全玻璃,车窗装有遮阳板,外开式车门,操纵员座椅靠背可倾斜定位,操纵杆安装在与座椅靠背联接的扶手上。前窗装有宽大的雨刮器。标准的操纵控制件和指示器,按人机工程学合理布局。还装有冷暖空调,上车操纵室可向后倾斜20°以便观察高处的吊重状况。2.11、安全装置液压系统:液压平衡阀、液压溢流阀、液压双向锁等保护液压系统稳定安全;徐赫思曼安全控制系统,采用先进的微处理器技术、嵌入式操作系统,其功耗小、功能强、灵敏度高、操作简便。点阵式大屏幕的液晶显示器以中文和图形方式显示力矩百分比、实际起重量、额定起重量、幅度、吊臂长度、角度、最大起升高度、工矿代码、倍率、限制角度、信息代码等起重作业参数。具有完整的预先报警、超载报警,系统超载控制输出可有效防止起重作业发生危险。独特的工作角度限制功能使得在复杂的作业条件下工作更可靠,系统还具有超载记忆功能(黑匣子);赫思曼安全系统包括显示器、中心控制器、长度/角度传感器、过卷开关、油压传感器等。过放限制开关可以使得卷筒保持有三圈钢丝绳;高度限位开关可以使得起升高度不超过最高限位。2.12、配重组合式可变平衡重。 0t 、10t、20t、27t 、38t五种组合方式,可满足不同工况的需求,最大限度发挥结构件性能。具有人工遥控自装卸功能,液压式配重安装装置在起重机转台尾部。2.13、桁架折叠副臂桁架式基本副臂,一节为矩形截面桁架式结构,二节为箱形结构,三节为8m加长副臂,长度为11.55m、20m、28m;与主臂的联接装置采用自动插销装置。三种可变安装角,0°、15°、30°; 副臂安装方式为吊臂右侧折叠式安装,一节副臂作业时,二节副臂可独立悬挂于主吊臂右侧;设置副臂摆臂油缸装置,方便副臂折叠。2.14、吊钩起重钩配置,起重量为130t、100t、65t、30t 、11t的五种。 2.15、上车中心润滑集中润滑系统采用德国福鸟公司生产的递进式集中润滑系统,使车辆保养更加轻松、方便。分配器柱塞的运动受供给的润滑油推动,依次运动,将润滑油挤压至个润滑点,各润滑点分配到足够的润滑油。三、颜色整车颜色如下:起重机底盘,轮沿:深灰色;驾驶室,起重机上车:工程黄色;油漆包括两层底漆,面漆以丙烯酸漆为基础。QY130K主要配套件明细表(供参考、以产品实物配置为准)序号部件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厂家1上车发动机TAD722VE瑞典VOLVO下车发动机OM502LA德国奔驰2变速箱16档变速箱ZF,手动、自动档3分动箱 ZF4转向器 ZF5桥三、五、六驱动桥德国凯斯兰一、二、四桥美驰桥6轮胎365/85R20、12.00R20法国米其林7上车液压泵 博世力士乐(德国)8下车液压泵F1-61R美国派克9水平油缸QY130K.59.6徐工徐州液压件厂、张家口长城液压油缸厂10垂直油缸QY130K.59.13徐工徐州液压件厂、张家口长城液压油缸厂11回转支承 徐工罗特艾德12回转机构 博世力士乐(北京)液压有限公司13回转马达 博世力士乐(德国)14起升机构GFT80W3B77-18博世力士乐(北京)液压有限公司15起升马达 博世力士乐(德国)16伸缩油缸QAY125.16A成都油缸厂17变幅油缸QY130K.28成都油缸厂18起升平衡阀 博世力士乐(德国)19变幅平衡阀 德国布赫20伸缩平衡阀53000 21伸缩控制阀 进口22上车多路阀 浙江圣邦液压有限公司、江都液压件厂23力矩限制器IFLEX5德国赫思曼(PAT)24左、右先导电比例手柄阀 英国P+G(上海派芬代理)25卡套管接头 德国或美国26液压油缸密封件 美国宝色霞板或德国NOK27主臂伸缩用轴承 日本NSK,日本NTN28主臂伸缩钢丝绳 德国29起升钢丝绳型号 德国DIEPA30主臂板材WELDOX960瑞典 QY130K汽车起重机性能参数
一、行驶状态主要技术参数表 遵从于技术改进类别项 目单 位参 数尺寸参数整机全长mm14950整机全宽mm3000整机全高mm3950轴距第一、二mm1420第二、三mm2420第三、四mm1875第四、五mm1350第五、六mm1400重量参数行驶状态整机自重kg54900轴荷一/二轴kg8500/8500三/四轴kg8400/10750五/六轴kg10750/8000动力参数上车发动机额定功率kw/(r/min)162/2100额定扭矩N.m/(r/min)854/1400下车发动机额定功率kw/(r/min)390/1800额定扭矩N.m/(r/min)2400/1080行驶参数最高行驶速度km/h70最小转弯直径m24最小离地间隙mm275接近角°23离去角°14制动距离(车速为30km/h)m≤ 10最大爬坡度%40百公里油耗l80
二、 起重机作业状态主要技术参数表类 别项 目单 位参 数主要性能参数最大额定总起重量t130转台尾部回转半经(平衡重)mm4600最大起重力矩基本臂kN.m5003支腿距离纵向m7.56横向m7.6(5.2)起升高度基本臂m13最长主臂m58最长主臂 + 副臂(28m)m86起重臂长度基本臂m13最长主臂m58最长主臂 + 副臂(28m)m86工作速度参数起重臂变幅时间起臂s60起重臂伸缩时间全伸s420全缩s400最大回转速度r/min1.8起升速度(单绳、第四层)主起升机构空 载m/min115副起升机构空 载m/min115
『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方式是什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方式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级配电系统结构形式示意图(放射式配电)
3 临时用电管理
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条规定。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3 安全技术档案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 外电线路防护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
表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 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4.1.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数值。
5 接地与防雷
5.1 一般规定
5.1.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
图5.1.1 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
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L1、L2、L3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变压器
5.1.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
图5.1.2 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
1—NPE线重复接地;2—PE线重复接地;L1、L2、L3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5.1.3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1.4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邢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1.6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5.1.10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2 保护接零
5.2.1 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2.2 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5.3 接地与接地电阻
5.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3.3 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5.3.4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5.4 防雷
5.4.6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6.1 配电室
6.1.1 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6.1.2 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6.1.3 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
6.1.4 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0 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11 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12 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6.1.7 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6.1.8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1.9 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6.2 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
6.2.1 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可分开设置: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情况下可合并设置。
6.2.2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
6.2.3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6.2.4 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要求。
7 配电线路
7.1 架空线路
7.2 电缆线路
7.2.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7.2.3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7.2.5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7.2.6 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O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8 配电箱及开关箱
8.1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8.1.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8.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1.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8.1.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1.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8.1.11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8.1.16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8.1.17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8.2 电器装置的选择
8.2.2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 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 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8.2.3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8.2.4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要求。
8.2.5 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8.2.10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8.2.11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8.2.15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3 使用与维护
8.3.1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8.3.2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8.3.3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8.3.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8.3.5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1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
2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一分配电箱一总配电箱。
8.3.8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9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9.1 一般规定
9.1.2 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9.1.4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PE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绝缘导线。
9.2 起重机械
9.2.2 塔式起重机应按本规范第5.4.7条要求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
9.2.3 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要求。
9.2.5 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
9.2.6 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红色信号灯。
9.2.8 外用电梯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9.2.9 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9.2.10 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9.5 焊接机械
9.5.1 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5.2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9.5.3 电焊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本规范第8.2.10 条的要求。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9.5.5 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9.6 手持式电动工具
9.6.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9.6.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9.6.6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9.7 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9.7.2 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9.7.3 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10 照明
10.1 一般规定
10.1.5 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10.2 照明供电
10.2.1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10.2.2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0.3 照明装置
10.3.1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10.3.2 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