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做笔迹鉴定去哪里做
笔迹鉴定是文书司法鉴定类型之一,是指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笔迹与绘画中的反映,用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
笔迹鉴定主要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模仿笔迹、绘画笔迹。
那么,笔迹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笔迹鉴定程序首先是预备检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明确送检要求、查验物品笔记是否清晰完整、查验样本是否充分符合质量、办理受检鉴定手续交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鉴定阶段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笔迹鉴定应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
一、鉴定的受理
由鉴定人负责初审,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提交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受理由承办人负责,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
决定补充材料的: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二、鉴定的实施
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移交鉴定材料: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明确鉴定具体事项: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做好鉴定相关准备: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检验)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时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三、鉴定文书的签发
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
制作鉴定文书: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
送鉴定人核实: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
报机构负责人签发: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将文书送达委托人。
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
立卷并归档:笔迹鉴定的流程简单来说,首先是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其次是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受理这个司法鉴定,最后是出具鉴定报告
Ⅱ 笔迹鉴定有哪些设备设备
笔迹鉴定主要靠观察,所需设备主要是放大设备。你问的问题应该是文检检验所需设备,一般说来随着科学和文检技术的发展所需设备也有所不同,现在文检实验室的设备主要有文检仪、马蹄镜、显微镜、数码照相机、翻拍架、电脑、扫描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