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伤残鉴定是怎么评的
导读:本文为您提供交通事故伤残人员评定总则,并对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进行详细解读,欢迎浏览。下面上海律师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伤残人员评定总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对交通事故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如果您有交通法相关问题可以到九问律师网进行免费律师咨询,上海律师本文进行点评,欢迎阅读。1、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3、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4、评定人权利和义务(1)评定人权利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2)评定人义务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c)回答事故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d)保守案件秘密;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5、评定书(1)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2)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6、伤残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我国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一共有十级。每一级的划分依据都不一样,本文将为您详细讲解每一伤残等级的划分依据,同时也向您介绍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和时限。感谢您的阅读。一、我国的交通事故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划分依据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明显职业受限;4.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此文档已经帮助62人
❷ 伤残鉴定用不用什么仪器检查啊
一般要对受伤部位进行检验并参考病历进行鉴定
❸ 为什么工伤鉴定时医生只是看一下就好了,工伤鉴定不需要用仪器的吗
需要用什么仪器一方面要看工伤的伤情,比如您是轻微骨折,牙掉了,等较为明显的外伤,一般是不需要仪器检查的。在一方面要看医生医术,如古代扁鹊,医术为望闻问切,即可诊断患者病情。
❹ 伤残鉴定用不用什么仪器检查啊
呵呵你要去做鉴定时就问他是按道交还是工伤,工伤赔得多。妈的我鉴定时就两分钟,活动活动就那么地了,你要是有钱就给他们上点,世界是没有公平的。我等了四个小时,他们收了礼才就,,,,,他们都是狗屎,,有钱有人的才是他爹。好自为之吧
❺ 耳朵工伤鉴定等级是用什么仪器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需要申请评残就知道!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❻ 病残评残需要什么资料
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二、根据1995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执行的《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的规定,将残疾分为六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
(一)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疗法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成共他活动。
(二)听力残疾
是指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1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促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
(三)言语残疾
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1年以上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文往活动。言语残次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流两类。
(四)智力残疾
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性障碍。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发育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智力衰退导致的痴呆。
(五)肢体残疾
是指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六)精神残疾
是指精神疾病患者患病(病情)持续1年以上末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三、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❼ 鉴定眼睛伤残是用什么仪器
法律分析:鉴定眼睛伤残是什么仪器需要具体看眼睛伤情病理情况。
如果是失明,使用灯光照射,查看瞳孔是否变化;如果是其他复杂性的眼部伤,会使用电脑设备检测,比如在显示器上播放特定的奇怪的一些图案,通过设置在头皮上的电子传感器打印出一些曲线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❽ 做工伤劳动力鉴定时是一个医生说了算吗医生用什么仪器判断伤情,怎样判断伤残级数比如说右手大拇指缺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评残)主要是根据工伤受伤时的诊断结合康复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条文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的。
2.鉴定的时候不只是医生说了算,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最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做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如果该受伤已通过工伤认定为因工受伤,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规定,伤残等级大约在8级左右吧,具体的等级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我只能根据工作经验大约估计一下。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❾ 关于伤残军人登记评定:
你现在还没有评残?你还在部队里吗?
1981年负伤手术治疗,差不多就和我是一起住院治疗的,只不过我在济南总院。说一句你不爱听的话,你错过了评残的最佳时机!
与我同室的伤友与你一样,切除腰部脊柱第四五节髓核(我是弹片伤嵌脊髓,坚决不动手术、保守治疗)在负伤三个月时,我们才能拄拐行走的,因为我已经转业单位定好了,所以就及早评残,伤友就与我一起评残(同一个评定小组),因为我们当时只能行走五十步之内,也没有仪器测定肌无力级别,就一起评到五级残疾(我是因战、他是因公)。
几十年过去了,我们也经常联系,得知他和我一样一天比一天好起来,现在行走爬山也不是问题的。就是两个人都能天气预报。
当时评残也没有像现在那么严密有具体的标准,更没有不能人为的仪器(肌无力测定),仅仅就是用钢锤测定反应神经而已。而且我们当时还是没有痊愈的评定等级肯定要高一点。
你现在主要的就是不在于腰部脊柱第四五节髓核德事,而关键是在于你的双腿有没有影响,肌无力的级别决定你的等级,.“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就是五级(四级以上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你不大可能评到的);“.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就是六级;.“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就是七级;“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就是八级。
要提醒你的是不要指望靠小恩小惠可以打到评残小组,他们和医院基本无关;
六级以上和七级以下不一样,不讲退役的发放费用多少,而是今后的医疗费用一个由国家保障,一个在单位的和职工一样,在农村的就和农民一样,最多民政局予以一些有限的补助。
评残时,绝对不能实事求是、老老实实,该表演就要表演一番,多少切忌过分露马脚!!!
❿ 请问伤残鉴定怎样评
3.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3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4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3.4.1评定人权利
a) 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 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 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3.4.2评定人义务
a) 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 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 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 保守案件秘密;
e)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3.5评定书
3.5.1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3.5.2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