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谁知道矿山救护队的任务是什么
矿山救护队的任务与职责是:
抢救矿山遇险遇难人员;处理矿山灾害事故;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预防性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负责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矿山企业搞好职工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

职业性
矿山救护队的职业性在于经常处于战备状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常备不懈,平时下井熟悉巷道路线,检查消除隐患,并有不少于6人的当值小队执行昼夜值班,一经接到事故通知警报后,要在1min内登车出动,专业服装及仪器装备均在车上。行进途中,队员在车内着装佩械,下车后可立即奔赴灾变现场。
B. 矿山救护队的简介
mine rescue party;mine rescue crew;mine rescue team
矿山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人员和处理灾害的专业救护组织
矿山救护队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法规建立,处理和抢救矿井火灾、矿山水灾、瓦斯与煤尘爆炸、瓦斯突出与喷出、火药爆破炮烟中毒等矿山灾害的职业性、技术性、军事化的专业队伍。

C. 矿山救护队处理火灾,透水,瓦斯爆炸,瓦斯突出等事故时需携带什么装备即准备预案
1处置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要求
决定对其处理的难易程度。瓦斯突出后在井下或井口是否发生火灾,突出煤矸量与瓦斯涌出量大小。决定对其处理方法。
运出遇难者。处置突出事故的首要任务是救出灾区内遇险或被困人员。
应抢险积聚瓦斯,如无火源。变灾区为非灾区;如有火源,应在认定无瓦斯爆炸危险的前提下进行消除火源工作。
除用010%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浓度外,进入灾区。还必需用量程为0100%瓦斯检定器监测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同时用氧气检定器检查氧浓度,并及时演讲抢救基地指挥部,以防止瓦斯上升或下降到爆炸界限,出现二次事故。
严禁未佩带氧气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灾区。瓦斯突出后的灾区有专人站岗。
不得停风或反风,发生瓦斯突出事故。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网络、设备、设施破坏,应尽快恢复或设临时风障、风门及装置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2处置煤与瓦斯突出的方法
应查清灾区人员数量及其分布,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通风系统及其设施破坏情况,突出源位置与突出堆积物状态,巷道堵塞情况,瓦斯浓度(用量程0100%瓦斯检定器检查)及灾害威胁区域。如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
救护队尽快赶到灾区救人。侦察中发现活人,突出后。应为他佩用隔离式自救器或全面罩式一小时呼吸器,引导出灾区。对被突出物堵截在内的人员,应先利用压风管或打钻孔供空气,再组织人员清理或开掘绕道救人。
禁止停风或减少风量。恢复突出区通风时,处置事故时。要设法用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排风井口50m范围内禁有火源,并有专人监视。
应采取综合灭火惰气灭火措施。瓦斯突出引起风井口火灾时,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应先采取从总进风巷中建筑密闭等隔绝风量的措施,防止井下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同时集中力量扑灭火灾。如瓦斯在井下引起火灾时,应严格监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防止高浓度瓦斯降到爆炸界限而发生爆炸。扑灭火灾后,要认真清除阴燃火种,以防后患。
要发生考虑灾区是否停电这一重大决策。如果停电不会引起水淹危险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远距离切断电源;如果有被水淹危险时,则应加强通风,特别要注意电器设备处的通风,更重要的必需考虑到停关电是否会引起瓦斯燃爆问题,一般是做到送电的电气设备不停电,停电的电气设备不送电,并应严密监视瓦斯浓度变化并防止一切火花发生。
清理突出区,处置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接近突出地点时,必需防止二次突出造成扩大事故。
4矿井水灾事故的抢救处置
1抢救处置水灾事故的要求
首要任务,井巷发生透水事故时。抢救受淹区被困区人员,控制水势,防止井巷被淹区范围扩大。
排水期间,淹井后。必需加强排水地点的通风,监测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防止有害气体突然涌出伤人。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爆炸。
应及时恢复通风、清理堵塞物,当巷道积水排除时。整修巷道,为恢复生产发明条件
2处置水灾事故的方法。
应根据当时人员分布情况,突水淹井时。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置计划规定,撤出灾区与受威胁区人员,处于事故区中的人员亦应自动组织按水害撤离路线迅速撤出。救护人员分别从上部水平与逆水流方向进入灾区救人。
要根据了解的突水地点、水源、涌水量,撤出灾区人员的同时。排水能力等情况,决定是否关水闸门。关水闸门以前,应撤出闸门内人员。如不关水闸门,也可以采用其它堵水措施,维护排水设备正常运行。必要时,也可撤出下水平人员,向下部巷道与采空区放水。
经清查人数,矿井被淹以后。还有少数人员未出井,应根据事故前他所在位置与撤离时可能遭遇的情况,判定遇险人员位置,分析该处或其它尚有生存条件的地点,确定该地点空间容积,氧、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计算出他可以生存时间。如被困人员所在地点高于突出后水位线,可以用打钻等方法供给空气,如果他所在地点为盲洞且低于突水后水位时,则不可盲目打钻孔,以防泄压引起该地点水位上升,扩大灾情。
逆水流方向进入巷道侦察,矿山救护队在处置水灾事故时。且知道该巷道上部无出口时,应有待机小队在外面监视水情,并保持联系,行进中应注意水位与水情变化,当有被淹没危险时,要立即返回基地。
必需防止二次突水和积水淤泥冲出。突水点下水要有足够能存水与存沉淀物的有效空间,处置上山巷道突水时。并能与监视小队有通讯联系,保证作业人员有安全道路,否则禁止进入上山突水点作业,防止扩大事故。
粘土和流砂溃决等事故亦应制定相对应的处置事故的原则,冒顶与淤泥。顺序和方法。
D. 考矿山救护队测试什么体能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灾、透水、冒顶、瓦斯、煤尘的专业队伍,属于高危行业中的高危队伍,要求救护人员有较好的体能才能胜任,一般矿山救护队训练的项目有:单杠、爬绳、杠铃、哑铃、负重20KG 1000-2000m跑、跳高、跳远、拉检力器,我想测试也应该是这些吧。
E. 矿山辅助救护队的职责及装备
我是矿山救护队的 我来说说 处理矿山各类灾害事故和抢救遇险人员
个人装备上有氧气呼吸器和压缩氧 统一着装 小队装备有苏生器 药箱 担架 灾区电话 一氧化碳鉴定器 瓦斯机 手稿 大锤 灭火器 等等还有很多
F. 矿山救护队的特点
所谓军事化是指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开展军事训练,以灾区为战场,以矿灾为消灭之敌,以呼吸器械为武器,严肃队容风纪,提高组织性、纪律性,每个指战员都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矿山救护队分大队、中队、小队三级组织,大队由2个以上中队组成,中队由3个以上小队组成,小队至少由8~9人组成。中队是独立作战单位,小队是基层作战单位。
军事化矿山救护队,为保证行动迅速,经常处于备战状态,分别以小队为单位担任值班队、待机队和休息队。值班队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待机队可以进行学习、训练、下井检查;休息队可以回住宅休息。救护队员的家宅必须靠近队部,可就近来队当值。
矿山救护队除了有专业队伍之外还有辅助救护队。
辅助矿山救护队是不脱产的矿山救护队。它是专业化矿山救护队的助手和后备军。
辅助矿山救护队是由从事井下通风、消火、安装、运输、瓦斯检验测定、瓦斯抽放等工作,有实践经验,身体符合专职矿山救护队员标准的工人,以及工程技术人员所组成。
辅助矿山救护队员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直接领导,设专职队长及专职仪器装备维修工。

G. 矿山救护设备的维护周期
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必须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矿山救护车必须专车专用,并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战备状态。
氧气呼吸器连续3个月没有使用的,清净罐内的二氧化碳吸收剂必须更换。矿山救护队所使用的氢氧化钙及氧气,必须按规定进行化验。氧气纯度不得低于98%,其他要求应符合医用氧气的标准。二氧化碳吸收剂必须每季度化验1次,确保二氧化碳吸收率不低于30%,二氧化碳含量不大于4%,水分保持在15%~21%之间。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氢氧化钙和氧气。氧气瓶必须符合国家压力容器规定标准,每3年必须进行除锈清洗、水压试验,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使用。
高倍数泡沫灭火机、惰性气体发生装置等矿山救护大型设备,应每季检查、演习1次。
氧气充填泵在20MPa压力情况下不得漏油、漏气、漏水。充填室内储存的大氧气瓶不得少于5个,其压力在10MPa以上,空氧气瓶和充满的氧气瓶应分别存放。
新购进或经水压试验后的氧气瓶,必须进行2次充、放氧气后,方可使用。
矿山救护队应具有分析化验矿井灾区空气成分的能力。
矿山救护队应自备矿灯充电室,并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救灾用灯。
H. 矿山救护队各种仪应知应会,要很精确的答案
yes
I. 我国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是由哪几部分组成
一、 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情况
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下简称国家地震救援队)成立于2001年4月27日,主要由有关部队、部分地震技术专家、急救医疗专家和警犬搜索专家(70~80人)组成,总人数为230人左右。设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3名,下设三个支队,每个支队均可独立完成救援任务,由指挥部、搜索、救助、技术支持和急救医疗五个部分组成,约75人。每个支队的组成和人员分工如下:
支队指挥部:设支队长1人,副支队长1人,通信保障人员2人,共4人。
搜索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救援小组长4人(分4个搜索小组),搜索队员12人,警犬专家4人,共22人。
救援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救援小组长5人(分5个搜索小组),救援队员25人,共32人。
技术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通讯员2人,危险品专家、地震专家、工程专家、后勤专家各2人,共12人。
急救医疗组:设组长1人,医疗人员4人,共5人。
2003年2月24日新疆巴楚—伽师地震援救是中国国际救援队成立以来首次出征。阿尔及利亚地震救援,是中国国际救援队首次参加的国际地震灾害救援行动。中国国际救援队还参加过新疆昭苏地震、伊朗地震、印尼地震海啸救援,经过多次实战考验的中国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正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救援队伍。
二、黑龙江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由哈尔滨市消防特勤大队和黑龙江省地震局技术专家组成,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支专兼结合的队伍。其主要任务是,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立即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在最短时间内抢救被埋压人员和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开展现场震情监测、震害调查一震后趋势判定工作,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三、辽宁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由省消防局沈阳消防特勤大队、部分地震技术人员、急救医疗人员、工程、危险品技术人员、通信技术人员等组成。分为地震专家组、通信保障组、医疗救护组3个组,搜索分队、救援分队、化救分队3个分队。救援队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地震局局长担任。救援队在地震灾害现场实施紧救援时,由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和指挥,平时日常管理受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四、天津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是一支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为主,兼顾其他特大型社会灾害紧急救援的骨干力量。该队伍以驻津武警部队为主体,由市应急办直接指挥的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队伍。为解决建筑物倒塌后人员救护的困难局面,该队伍装备有探生、破拆、救生等特种救援设备并有较强的机动能力。
五、新疆自治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成立于2004年2月24日,以新疆消防总队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为主体,由自治区抽调地震技术专家、工程结构专家、急救医疗专家和警犬搜救专家参与,组成搜索、救援、技术保障、急救医疗、信息收集和生活保障等分队(组)。配备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通讯指挥和救援装备,自组建之日起就展开系统训练,随时准备实施地震灾害救援。新疆救援队是我国地震灾害紧救援队伍中一支重要的新生力量,它的成立为完善全国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体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四川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2003年12月11日,四川省第一支地震害紧急救援队在成都消防支队特勤大队2中队挂牌成立。队员主要由消防战士及地震专家组成,配备了搜索、破拆、救生、通信等现代化抢险救生器材。一旦哪里有地震发生,救援队将及时赶往抢险,对失踪和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搜索及救助。此外,救援队还负责地震害现场灭火,参与处置由地地震灾害引起的化学事故,协助处置因地震灾害引发的重大电力事故等。
七、云南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2003年12月27日,一支由160人组成的云南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昆明宣告成立。队员主要由驻滇集团军工兵团部分官兵和地震专家、工程结构专家、危险品识别专家、急救医疗专家、搜救犬训练员等人员组成。他们已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训练,一旦发生重大灾情,救援队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云南省地处印度洋板块和欧亚板块碰撞带东测,地震活动频繁,仅1970年以来,就发生6级以上地震28次,地震灾害已经成为制约云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组建这样一支有力的救援队对于云南省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2004年8月10日,云南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野外演练,不断提高地震救援作用,并为组建西南分队作好准备。
八、甘肃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2003年甘肃省连续发生了2起破坏性地震,给震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破坏,他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为提高中强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能力,甘肃省政府决定组建省地震灾害救援队,以便在重大震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实施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
2003年11月,甘肃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甘肃省地震局、武警甘肃总队联合组建,编制为100人,分设搜索组、救援组、技术组、医疗急救组。发生中等、严重和特大破坏性地震时,这支特殊的队伍迅速赶赴灾区,对被压埋人员实施紧急搜救。
九、我国其它灾害的救援力量
(一)矿山救护队
2002年6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为应对矿井灾害,我国较早成立了多支矿山救护队,专门执行此类灾害的救援工作。队伍的职责是:矿山救灾抢险、安全预防、检查监督、安全救护培训、仪器仪表维修和配件、瓦斯粉尘监测、技术指导、地面消防等。我国现有煤矿矿山救护队120余支,救护人员21000余人;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和队衔制,救护队员是井下一线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服役合同制。矿山救护队编制共有五级,分别是国家矿山救护总队、省市矿山救护支队、区域矿山救护大队、矿山救护中队、矿山救护小队。队伍的基本装备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呼吸器、自救器等)、矿山救护车、通讯设备(大功率电台、救灾通讯系统)、灭火设备(惰性气体发生装置、高泡发生装置)、分析化验检测设备和装备工具等。
(二)消防救援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应当依据《消防法》。针对当地情况,制定火灾扑救预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各级、各地的救援力量大致有五种:
(1)公安消防队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共有10.5万人,这支部队主要担负消防监督和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等任务,是同火灾作斗争的骨干力量。
(2)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全国约11万人,这支队伍主要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
(3)地方民办消防队:全国约1.5万人,由县、镇、乡政府负责组建,是扑救初期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
(4)义务消防团队:由机关、企业、城镇街道等自行组建军的群众性消防组织,约1300万人,主要任务是防火宣传教育,自防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
(5)志愿者消防队:消防工作的协调以公安部消防局为主,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卫生部、气象局等部门参与协作。
J. 矿山救护队的其他
矿山救护队为进行实战演习训练,必须修建演习巷道。演习巷道可以是地下巷道硐室,也可以在地面修筑一密封构筑物来模拟井下情况。
演习巷道应设有平巷、斜巷、窄巷、立井、高温硐室等,并装有绞车、轨道、风机、正反双向风门、反风装置及排水泵等。
预防性检查是矿山救护队的一项重要任务。应有计划地派出小队到所服务的矿井,熟悉井下巷道的布置、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库房的分布情况;要了解和掌握井下通风、排水、运输、输配电、压缩空气、消防管路等系统的现实状况;检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井下安全出口畅通情况。针对上述存在问题,预先采取防治措施。
——摘自《安全科学技术网络全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