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阀门生产许可证在哪里办需要一些什么手续、多少费用
A1级 (1)设计温度大于425℃,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00mm的阀门;(2)公称压力大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00mm的阀门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分别是:2000万元,全职员工人数是100人
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米
、人员要求
1、专业人员: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根据产品特点设置设计 、 工艺 、 材料 、 理化 、 焊接、 无损检测 、 热处理 、 耐压试验 、 成品检验 、 设备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2、技术人员:比例和专业 B
占全体职员工人数的比例 ≥8%,且不少与3人
人员专业 与流体、机械相关的专业不少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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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焊接人员
B级许可证制造单位至少1名(所制造产品有焊接要求的)
四、生产工序
阀门制造一般应当有毛坯和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表面处理(毛坯抛丸、酸洗),深冷处理(低温阀),密封面堆焊,阀杆,阀瓣调质处理,阀门(配管)焊接,机械加工(车 、 铣 、 刨、磨、镗 、钻等),无损检测,密封面研磨,装配和试验,最终检验等生产工序.
上述工序中,密封面堆焊加工 、配管的焊接 、机械加工(A2级 、B级制造单位的球体机械加工除外) 、装配 、试验和检验工序不得分包。A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阀杆 、阀瓣调质处理 、无损检测中心的超声波、渗透检测 、理化检验不得分包;A2级许可制造单位材料化学成分分析不得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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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有满足产品加工要求需要的各类加工设备(车 、 铣 、 刨、磨、镗 、钻床等),有满足堆焊工艺要求的焊接设备,制造低温阀应当有低温试验设备
工艺装备
满足产品加工要求的车 、 铣 、 刨、磨、钻等加工需要的胎模具,产品焊接用的工装(如轮胎),有气密试验要求的空气储罐,有液氮储罐(低温阀用).
有在产品上加注许可标志(取证后)的专用设备或者器具.
理化检测设备
根据产品需要,有便携式硬度计(测HB,HRC),低温阀门制造需配冲击试验机,理化检验可以分包
资料和技术文件
设计文件
产品设计图纸(每种产品的全套图纸,含零件图、工艺工装图) 、采用的标准清单、设计计算书(标准产品无要求) 、型式试验结果、产品说明书、有图纸目录.
工艺文件
有针对产品生产工序,按产品品种、规格、加工方法等编制的加工工艺,产品制造过程的加工工艺文件及流程图,材质跟踪卡、各种材料进货检验文件,焊接工艺文件、热处理工艺文件,产品检验、油漆、包装、产品编号及标记等作业文件.根据产品制造需要,编制工艺流转检验卡.
研发能力:
A1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有阀门开发的研发机构,具备研发新产品的能力.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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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企业认证咨询,企业标准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软件设计,开发与网络管理,商务咨询,船舶设计,船舶工程监理,船舶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资质,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中国船级社,建筑企业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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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压力管道元件(阀门)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核)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0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本;
0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版印件一份;
03.组织权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04.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毕业证、职称证原件;
05.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无损检测人员、焊工)有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损检测人员需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06.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正式合同,聘用期不少于2年)和社保凭证原件;
07.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除外)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08.申请单位场地、建筑物所有权证明(包括厂区及建筑面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4年)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出租方有关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
09.分包协议(如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热处理、封头成形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分包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
③ 生产高压高温阀门需要什么资质
要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压力管道元件生产许可证(简称TS认证),应申请A1级的。具体规定可查看《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规则》阀门部分,其中规定了生产各级别阀门需要的软硬件要求。
④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
(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
(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
(2)补偿器(A级);
(3)密封元件(A级);
(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
(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A级);
(2)门式起重机(A级);
(3)塔式起重机(A级);
(4)流动式起重机(A级);
(5)铁路起重机(A级);
(6)门座式起重机(A级);
(7)升降机(A级);
(8)缆索起重机(A级);
(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
(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
6.大型游乐设施
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
锅炉(D级)。
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
(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3)塔式起重机B、C级);
(4)流动式起重机(B级);
(5)铁路起重机(B级);
(6)门座式起重机(B级);
(7)升降机(B级);
(8)桅杆式起重机(B级);
(9)旋臂式起重机(C级);
(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二)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型式试验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并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大型、特殊设备、部件的型式试验根据情况决定)工作,在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工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三)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批准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八、复查换证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⑤ 办理阀门资质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您好,阀门生产许可证根据你要申报的级别,分别在国家质监局办理和省质监局办理。需要先申请、拿到受理通知书、然后做产品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时间一般顺利的情况在4个左右。
企业需要具备下面的条件才能申报:
C1.1.1.1 技术负责人
应当设技术负责人。技术分责任应当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制造专项条件另有规定的,执行制造专项条件)。
C1.1.1.2 质量保证工程师
应当设质量保证工程师(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
C1.1.1.3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设置制造(如设计、工艺、材料、焊接、铸造、锻造、热处理、非金属压力管道元件的挤出及其缠绕、注塑等关键工序)和产品检验(如宏观检查、耐压试验、理化性能检验、无损检测、成品检验等)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责任人员由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且对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