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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管道及阀门表面保温喷涂工程

发布时间:2023-01-11 20:24:05

❶ 锅炉安装定额中油漆和螺丝是附材吗

保温油漆在锅炉安装中是单独计算的,螺丝不是辅材。

你看下定额就清楚了。
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锅炉本体、锅炉附属及辅助设备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中的运输设备用的滚杠、枕木,校管、放样、组装平台,起吊用加固铁件,水压试验临时管路,专用工具等所需周转使用的材料,均按摊消量计入材料费内。
三、环保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均未计入定额。
四、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已说明者外,其共同性工作均包括:
1.设备开箱、清点、检查、编号、搬运、校正、组合、焊接、起吊、设备安装、找正、固定、临时固定支架的制作及装拆。
2.基础验收、划线、铲除麻面。
3.脚手架的搭拆及一般工作的超高作业因素。
4.工种间交叉配合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验收和分部试运行。
五、本章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电机检查接线等电气性工作。
2.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工作。
3.炉墙砌筑、保温及油漆。
4.不属于制造厂供货的金属构件:煤斗、连接平台、烟道、通风道及烟囱等的安装。
5.本体以外的汽、水、油管道、阀门、管件的安装,热工仪表校验、调整、安装。
6.立式锅炉、快装锅炉的给水设备的安装。
7.各型散装锅炉的引风机、鼓风机、泵及水箱的安装。
上述不包括的内容执行相应册定额或本章相应项目。
(一)常压、立式锅炉本体设备安装:
1.适用范围:生产热水或蒸汽的各种常压、立式生活锅炉,不论结构形式,均适用本定额。
2.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炉本体及炉本体范围内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给水阀、蒸汽阀、排污阀等附件安装;
(2)随本体供应的鼓风机、烟囱的安装;
(3)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内的水压试验;
(4)烘炉、煮炉和调整安全门。
3.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管道安装,保温、油漆工程;
(2)各种泵类、箱类安装工程。
(二)快装锅炉成套设备安装:
1.适用范围:快装锅炉是锅炉生产厂除锅炉辅助机械单件供货外,炉本体在生产厂组装、砌筑、保温油漆等工序全部完成后整体出厂的锅炉。
2.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炉本体及本体范围的管道、主汽阀门、热水阀门、安全门、给水阀门、排污阀门、水位警报、水位计、温度计、压力表以及相配套的附件安装;
(2)上煤装置、除灰(渣)装置、体外省煤器等设备安装及随本体供应的引风机、鼓风机、烟风道、烟囱、调速器、平台、梯子、栏杆的安装;
(3)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内的水压试验;
(4)烘炉、煮炉和调整安全门。
3.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管道安装及其保温油漆工程;
(2)各种泵类、箱类的安装工程;
(3)除上述外的非锅炉生产厂供应的设备和非标构件的制作和安装。
(三)组装锅炉本体安装:
1.适用范围:本定额主要用于由锅炉生产厂将炉本体分为上下两大件组装后出厂的蒸汽、热水燃煤锅炉。
2.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锅炉本体的上下组件安装,本体范围的管道、主汽阀门、热水阀门、安全门、给水阀门、排污阀门、水位警报、水位计、温度计、压力表以及相配套的附件安装;
(2)炉本体部分的上煤装置、除灰(渣)装置、调速箱、体外省煤器设备安装,随本体供应的引风机、鼓风机、烟风道、烟囱、平台、梯子、栏杆的安装;
(3)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内的水压试验;
(4)烘炉、煮炉和调整安全门。
3.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管道安装及保温油漆工程;
(2)各种泵类、箱类的安装工程;
(3)除上述外的非锅炉生产厂供应的设备和非标构件的制作和安装;
(4)锅炉本体组件接口的耐火砖砌筑、门拱砌筑、保温油漆工程;
(5)本定额只限锅炉本体组件分为两大件;
(6)锅炉本体下部组件包括链条炉排、底座等。如为散件供货需在现场组合安装时,应按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0;
(7)炉后体外省煤器如为散件供货,需在现场接口研磨、上弯头、组合、水压试验、安装时,应按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06;
(8)锅炉的电气、自动控制、遥控配风、热工、仪表校验、调整、安装。
(四)散装锅炉本体安装:
1.适用范围:本定额主要用于通用供热锅炉,也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启动用锅炉的安装。
2.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锅炉本体的钢架、汽包、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本体管路、吹灰装置、各种门孔构件、走台梯子、炉排安装、水压试验、烘炉、煮炉等。
3.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炉墙砌筑、保温和油漆;
(2)各型锅炉的辅助机械、附属设备的安装;
(3)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管道、管件、阀门的安装;
(4)不属于锅炉生产厂随机供货的金属构件、煤斗、连接平台的安装;
(5)锅炉热工仪表的校验、调整、安装;
(6)上述未包括的工作内容,执行本章相应项目或相应册定额。
(五)燃油(气)锅炉本体安装:
1. 适用范围:本定额只用于蒸发量在0.5-20t/h的各型整装燃油(气)锅炉和蒸发量在6~20t/h的各型散装(分部件出厂)燃油(气)锅炉的本体安装。
2.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各型整装燃油(气)锅炉包括炉本体及本体范围内管道、阀门、管件、仪表及水位计的安装,随炉本体配套供应的油、水泵、燃烧器、调速器、平台、梯子、栏杆、电控箱等的安装,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水压试验、烘炉、煮炉和调整安全门;
(2)各型散装燃油(气)锅炉包括炉本体钢架、汽包、水冷系统、过热系统、省煤器及管路系统、炉本体的水汽管道、各种钢结构、除灰装置、平台梯子栏杆、炉体表皮包钢板、水压试验、烘炉、煮炉、调整安全门。
3.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炉墙砌筑、保温和油漆;
(2)各型散装燃油(气)锅炉的泵类、油箱水箱类的安装;
(3)不属于制造厂供货的金属结构件、煤斗、连接平台的安装;
(4)不论整装或散装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汽、油、水管道、管件、阀门、热工仪表的安装以及保温、水压试验;
(5)整装炉的上水系统(给水泵和管路、注水器及管路)的安装;
(6)试运行所需用的轻油或重油、软化水、电力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定额,但烘炉、煮炉的油、水、电已计入定额。
4.其他:本定额所选用的燃油(气)炉型号、规格、种类是按一般普通常规产品考虑的,特殊特种燃油(气)锅炉均不适用本章定额。
5.本定额烘炉、煮炉是按烧油考虑的,当燃料为气体时,应扣除定额所含轻油,由建设单位提供燃气。
(六)烟气净化设备安装:
1.适用范围:本定额是为20Wh以下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工程相配套的辅助专用设备安装定额。
2.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1)单筒干式、多筒干式、多管干式旋风除尘器的安装;
(2)工作内容包括:设备本体、分离器、导烟管、顶盖、排灰筒及支座的组合安装。
3.定额不包括的内容:旋风子的蜗壳制作、内衬的镶砌,另执行加工配制和保温砌筑相应项目。
(七)锅炉水处理设备安装:
1.工作内容:
(1)设备及随设备供应的管子、管件、阀门等的安装,设备本体范围内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安装,填料的运搬、筛分、装填,衬里设备防腐层的检验,设备试运的灌水或水压试验;
(2)随设备供应的盐液、缸、电子控制仪表等的配套设备安装。
2.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油漆、设备的二次灌浆,地脚螺栓的配制;
(2)设备进、出口第一片法兰以外的管道安装工程。
(八)板式换热器设备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设备及随设备供应的管子、管件、阀门、温度计、压力表等安装和水压试验。
2.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油漆、设备的二次灌浆,地脚螺栓的配制;
(2)设备进、出口第一片法兰以外的管道安装工程。
(九)输煤设备安装:
1.适用范围:本定额是为20Wh以下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工程相配套的附属专用设备安装定额。
2.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1)垂直卷扬翻斗、倾斜卷扬翻斗、带小车翻斗、单斗提升上煤机安装;
(2)工作内容包括:传动装置立柱及支架平台安装、卷扬装置翻斗的组合安装。
3.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框架、支架的配制及油漆工作;
(2)电机的检查接线工作。
(十)除渣设备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螺旋除渣机、刮板除渣机、链条除渣机、重型链条除渣机的安装;
(2)工作内容包括:设备清洗组装、机壳或机槽安装,渣机头、尾部安装,传动装置及拉链安装。
2.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电机的检查接线和油漆工作。
(十一)双辊齿轮式破碎机安装: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机架底座安装固定、活动齿轮安装、润滑系统安装、液压管路酸洗安装,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安装。
2.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电机检查接线工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常压、立式、快装锅炉,组装、燃油(汽)整装成套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散装锅炉安装按设备的铭牌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其设备重量的计算范围包括:
1.钢架:钢架、燃烧室、省煤器及空气预热器的立柱、横梁。
2.汽包:汽包、联箱及其支承座等。
3.水冷壁:水冷壁管、对流管、降水管、上升管、管道支吊架、水冷壁固定装置、挂钩及拉钩等。
4.过热器:过热器管及汽包至过热器的饱和蒸汽管、管钩、底座、支吊架。
5.省煤器:省煤器、锷片管、弯头和表计等,进出水联箱,省煤器到汽包的进水管、吹灰设备。
6.空气预热器:整体管式空气预热器、框架、风罩、折烟罩和热风管等。
7.本体管路:由制造厂随本体供货的吹灰管、定期和连续排污管、压力表和水位表管、放水管以及管路配件(水位计、压力表、各类阀门)、支吊架等。
8.吹灰器。
9.各种结构:各种烟道门、检查门、炉门、看火孔、灰渣斗、铸铁隔火板、炉顶搁条、密封装置及其小构件等。
10.走台梯子:锅炉本体和省煤器的平台、扶梯、栏杆和支架。
11.链式炉排:二侧墙板、前后移动轴、上下滑轨、传动链条、煤闸门、挡火器、减速箱、电动机等。
三、附属设备安装,分别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
四、烟道、风道、烟囱制作安装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❷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施工方案,房建类的

防腐绝热工程施工方案

目 录

1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
3 施工程序
4 施工工艺
5 安全技术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施工进度计划
8 劳动力计划
9 主要施工机具计划
10 施工手段用料计划

1 编制依据
1.1 正和集团12万吨/年丙烯酸及酯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1.2 GBJ126-89《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3 GB50185-9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 GBJ22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工程概况
2.1 本工程防腐材料地下管采用沥青和玻璃丝布,钢结构底柒采用防锈柒,面柒用
2.2 绝热材料采用岩棉,丙烯和冷冻水管线的保冷材料采用聚苯乙烯,外保护层采用铝皮,设备用0.8-1.0mm,管道用0.5mm。
2.3 所有需保温、保冷及需人身防护的碳钢设备管道表面均需砂轮机除锈达Sa2级,再涂防锈底漆一遍,对于非保温的管道设备,均需砂轮机除锈达st2级,应涂底漆两遍,面漆两遍。
2.4地下管外表面砂轮机除锈达st2级,涂沥青漆防腐,四油三布,防腐等级为加强级,结构为二层底漆,一层面柒,漆膜厚度≥0.4mm。
2.5碳钢贮罐采用喷石英砂除锈,两遍底柒
3 施工程序
3.1 防腐的施工程序
检查 检查

检查 检查

检查

3.2 绝热施工程序
检查 检查

检查

4 防腐绝热施工工艺
4.1 防腐施工方法
4.1.1 基体表面处理采用砂轮机除锈法。表面预处理质量需保温的碳钢设备管道为Sa2级,非保温的设备管道及地下管表面则为st2级。
4.1.2 油漆采用空气喷涂,局部采用人工涂刷,优点是涂层均匀,配制方法与间隔时间按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4.2 绝热层施工
4.2.1 采用一种隔热材料时,保温厚度大于100mm时,可分为两层或多层施工,各层的厚度宜接近,层间不得有缺肉现象。
4.2.2 绝热结构除设计已标明者外,公称直径≥20〃的管道和设备,均应按要求设置绝热支承环,其间距为3-6m,当管道和设备外壁不允许焊接时,保温支承杆可用螺栓连接。
4.2.3 装设隔热材料时,应拼砌严密,同层错缝,当双层或多层隔热时,内外层应盖缝,所有的缝隙均应用与之相近的材料填充,且不大于5mm。接缝处严密,缝隙小无空洞。
4.2.4 管道绝热用管壳型材料时,设备用成型的预制块隔热时,每块隔热材料至少捆扎两道镀锌铁丝或钢带,当管道公称直径小于等于100mm时,采用20#或18#镀锌铁丝,当管道公称直径处于100mm和500mm之间时,采用16#或14#采用镀锌钢带,钢锌钢带或镀锌铁丝的捆扎间距不大于400mm。捆扎后镀锌铁丝的扎头要嵌入缝中并压牢,钢带可采用打包箍紧固或搭口紧固。
4.2.5 采用成型预制块进行设备封头隔热时,应将预制块加工成扇形,并且使所有的隔热材料与封头表面紧密的配合,安装后宜采用钢带或铁丝固定,其周向连接处铁丝或钢带的间距为300-500mm。
4.2.6 可拆卸部件的隔热。
4.2.6.1 设备筒体法兰、人孔、接管道口及其他法兰部件,应用软质隔热材料制品,制成可拆卸的隔热套进行隔热。
4.2.6.2 法兰、阀门、波纹膨胀节或其他因维修需要拆除的法兰连接的管道附件,也应制成可拆卸的隔热套进行隔热。
4.2.6.3 隔热层的端部应离开法兰有足够的距离,通常是螺栓长度加25mm,以便不毁坏保温结构就能拆卸法兰的螺栓。
4.2.7 采用硬质隔热材料时需要留设膨胀收缩缝。
4.2.7.1 立式设备及公称直径大于500mm的垂直管道,均应在其支承环上留设一道宽度为20-25mm的膨胀收缩缝。
4.2.7.2 水平管道隔热层每5-10m留设一道宽度为20-25mm的膨胀收缩缝。
4.2.7.3 弯头处将管壳切割成扇形管段,拼砌成虾米腰的形式,在弯头两端直管段的隔热层应留设一宽度为20-25mm的膨胀收缩缝。
4.2.7.4 采用双层或多层隔热层时,各层的膨胀收缩缝应上、下层错开留设,不得透底。
4.2.8 绝热层平整、严密,外形美观。
4.2.9 防潮层采用缠绕方法施工,搭接尺寸300mm以上。
4.3 保护层施工
4.3.1 保护层应在平整、光滑、干燥均匀的保温层或防潮层表面上施工。
4.3.2 金属保护层在现场的工棚内集中加工制作,再进行安装。
4.3.3 金属保护层要压边,安装时紧贴保温层,用自攻螺钉紧固,间距小于200mm,不得刺破护潮层。
4.3.4 金属保护层安装时,壳体要紧贴在保温层上,立式设备应自下而上逐块安装,搭接长度为30-50mm,缝口向下,设备筒体的金属保护层其纵向和周向接缝应为搭设的平合缝,并用自攻螺钉固定,其间距不得大于200mm。
4.3.5 设备封头的金属保护层接缝应为搭接的平合缝,每一块金属保护层应是紧贴的,并用自攻螺钉固定,其间距为150-200mm。
4.3.6 金属外壳表面有可能渗进水分的缝隙,均应用密封胶进行有效的密封。
4.3.7 设备封头的金属保护层大都采用几何作图法加工成瓜皮帽的形式,小直径的采用直桶式盲头。
4.3.8 在保护层施工时,应将设备上的标记、铭牌留出或在保护层外另作标记。
4.3.9 管道采用油毡玻璃布作保护层时,在保温层外包一层200#沥青油毡,油毡搭接50-75mm,水平管道油毡的纵缝宜在侧面,纵缝、环缝均要采用上盖下的方式,并用18#镀锌铁丝捆扎,捆扎间距不得大于300mm,铁丝的接头要注意不致刺破后缠的玻璃布。
4.3.10 在油毡外再加100-150mm宽的细格平纹玻璃布呈螺旋状由低向高,由下往上缠绕包扎,搭接50mm,边缠边拉紧并圆整,玻璃布的接头处和每隔1000mm处均用18#镀锌铁丝捆扎。
5 安全技术措施
5.1 防腐涂料属易燃、易爆、有材料,无论在仓库内或现场,应设专人负责管理。设置明显标志。每个品种应隔开适当距离,并与热源、火种隔离。
5.2 仓库及现场,备好足够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物资,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5.3 加强通风,注意人身安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中
5.4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及动火时需按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并做好防护措施。
5.5 作业期间穿工作服、绝缘鞋、佩戴手套、口罩、手巾等防护用品。
5.6 脚手架的搭设要按规定进行,牢固可靠,不准有探头板,高空中的施工用具和材料要放置稳妥,以免掉下来伤害他人。
5.7 六级大风及易滑时不准登高作业,不宜登高者不许登高。
5.8 在捆扎保温材料及上料时,用力不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5.9 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随时消除。
5.10 每天派人负责清理现场,文明施工,工完场地清。
5.11 遵守厂纪厂规,维护现场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
5.12绝热施工时,不能攀踩穿线管和电仪元器件,注意成品保护.
6 质量保证措施
6.1 防腐质量保证措施
6.1.1 执行HGJ22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6.1.2 基体表面除锈质量应达到Sa2级(保温部分),其它则应达到St2级。
6.1.3 基体表面处理时,金属表面温度低于露点以上3℃时,应停止施工。
6.1.4 不应在风沙、雾、雨、雪天进行室外施工。
6.1.5 焊口两边各留>150mm距离暂不防腐,待焊口检验合格及试漏或试压合格后方可进行机械除锈及补涂刷处理。刷面漆或保温前要对底漆全面检查修补。
6.1.6 漆膜表面平整,光滑,厚度及颜色一致性好。无气泡,流挂及剥落等缺陷。用磁性测厚仪测定厚度,能满足设计要求。
6.1.7 底漆应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面柒应使用同一批号。材质及厚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6.1.8 涂料要有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防腐材料的牌子需经业主批准。每道工序请质检部门检查,最后交工验收。
6.2绝热质量保证措施
6.2.1 执行GBJ126-89《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5-9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6.2.2 检查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绝热材料的材质、规格、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
6.2.3 绝热材料禁止露天堆放,严防受湿受潮,要堆放在临时仓库内。
6.2.4 设备、贮罐、管道、伴热管、电伴热管安装就绪后,绝热工作应在强度、气密性试验、通电合格、防腐完毕后进行。
6.2.5 绝热支承件、钩钉等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
6.2.6 绝热前,防腐层必须完全干燥,表面无其他杂物、整洁。绝热材料要完全干燥,要有防湿防潮措施。
6.2.7 绝热层应紧密无空洞,平整、压缝、圆弧均匀、伸缩缝设置正确。
6.2..8 金属保护层要压边,搭接缝避开雨水冲刷方向,平整光滑,不允许有局部脱壳和凹凸不平的地方。
6.2..9 管道支架处,不应影响活动面的自由伸缩。
6.2..10 金属保护层螺钉不能刺破防潮层,更不能破坏电伴热带造成短路。
7 施工进度计划
绝热施工进度计划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8 劳动力计划
保温工 80人
油柒工 15
架子工 10人
电 工 2人
电焊工 2人
气焊工 2人
普 工 20人
9 主要施工机具计划
序号 机具名称 单位 数 量 备 注
1 剪板机 台 3
2 起线机 台 6
3 卷圆机 台 6
4 手电钻 把 30
5 打包机 台 10
6 磨光机 台 20
10 施工手段用料计划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棕绳 kg 300
2 脚手杆 t 100
3 脚手跳板 块 1000
4 8#铁丝 kg 500
5 卡扣 件 10000
6 十字螺丝刀 把 80

❸ 阀门凃漆定额!石油工程

JIANGSU JIULONG VALVE MANUFACTURE

JSJL-08-052-B1229-001-Rev-0

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阀门涂漆范围
,
油漆材料、颜色及喷涂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制造的用于
北阿扎德干油田表面设施开发(
NAFD
项目)

的阀门。

2.0

参考文件

NAFD-CJL-YL03-PO-060-00-ITP-001

ITP

NAFD-CJL-YL03-PO-060-00-DWG-001
批准的图纸
,

NAFD-GENXXX-ECCP-SPMT-0002-C01

油漆规范

3
涂漆范围

3.1
碳钢表面要涂漆。

3.2
阀杆、法兰密封面、铭牌表面不要涂漆,还有图样上特殊规
定不涂漆的部位。

4.0
油漆选用

4.1
所有油漆和面漆应是用户规定的类型,颜色和生产厂,并是
全新未开封的,本项目所选品牌为国际牌油漆。

4.1.1
本项目只要求供应商进行底漆,底漆为
interzinc 22
(无
机硅酸富锌底漆)

4.2
油漆颜色

本项目阀门油漆的颜色为灰色。

4.3
所有的油漆应按制造商的说明书要求使用,不同油漆供应商
的油漆不得混合使用,一个油漆制造商的油漆系统应是完整
的,所有的涂层应是兼容的。

5.0
油漆和涂层系统选用

a.
地上管道,
容器和设备设计温度
100
℃到
400
℃的外部油漆
系统,参看下表
.
碳钢阀门外部涂层系统,温度
100
℃到
400


涂层系统

油漆牌号

DFT(
μ
m)
一层

无机富锌底漆

INTERZINC 22
100

合计

100

b.
本批阀门有
F51
双相不锈钢阀门,此阀门表面不涂漆。

JIANGSU JIULONG VALVE MANUFACTURE

JSJL-08-052-B1229-001-Rev-0

2
6.
涂漆施工前的准备

6.1
阀门的被涂表面在施工前必须经过检查,对影响涂漆质量的
铁锈,氧化皮,毛刺,铁屑,粘砂,结疤、焊渣等必须清除
干净,经检查后方能施工。

6.2
涂漆前根据阀门用途、
项目
现场
环境和涂料的性能特点,
对被
涂表面进行合理的表面处理(机械处理、化学处理、手工处
理)

以便提高涂漆质量。
如对
所有的阀门表面应进行表面干
燥喷丸处理(
表面最低要求为
Sa2.5

,无法喷丸的部位应采
用动力工具清理,油漆之前应用汽油或者溶剂清洗。

6.2.1
对于喷丸无法处理地方应采用动力工具清理
(
振动针

)100%
处理,处理后用钢丝刷清理。
(
不锈钢材料的应用不
锈钢材料制造的工具
)

6.3
涂漆前应把阀门表面的锈迹、潮气、灰尘及油污清楚干净。

6.4
涂面处理好后应即时上底漆,最多不超过
24h


6.5
涂漆前须对所使用的涂料品种进行检查,型号不符或过期变
质的涂料、稀释剂不得使用。

7.0
涂漆施工技术要求

7.1
整台阀门的最后一道涂漆,应在装配调整后并检验合格后进
行,凡装备后不便或不能涂漆的零部件,可在检查合格后装
配前涂漆;装配是需要焊接的部位装配前不宜涂漆。

7.2
由于装配、运转及调整等致使阀门漆膜损坏时,应将损坏处
的松动漆膜铲掉,然后用同一涂料补填好。

7.3
涂漆施工应在清洁、
干燥、
空气流通及光线充足的场地进行。
在烈日暴晒及恶劣气候下,
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涂漆质量,
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油漆在以下情况下不应被使用:


表面温度低于3度高于露点


表面温度低于5度,当它能影响相反的油漆的治愈


相关潮湿度大于
85%
时,除了无机锌硅大于
90%



金属表面温度是高于生产商推荐的使用温度


在后期油漆时出现了表面准备没有完全祛除油,油脂和
灰尘



对于油漆存在的恶劣的天气条件,
或希望在使用类似刮
风或降雨后
2
小时之内



当表面的沉积物在降雨潮湿,浓缩等。浓缩的概率可以
根据
ISO 8502-4
中描述的程序来鉴定。



当使用的光线低于
500LUX
(勒克斯)时。

7.4
油漆的调配

根据油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油漆配比、混合。

JIANGSU JIULONG VALVE MANUFACTURE

JSJL-08-052-B1229-001-Rev-0

3
7.5
在油漆未干前,油漆表面应保护好,防止油、水、灰尘及赃
物落上。

7.6
产品的非涂漆表面,在涂漆施工前应遮盖严实,以防涂上油
漆。

7.7
产品表面不同颜色的油漆相交处界限必须平整、清晰,在没
有特殊规定时不得有不规则的互相交错线。

7.8
每道油漆必须充分干燥后,方可涂下道油漆。

7.9
涂漆用具(漆刷、喷漆枪、盛漆桶等)必须保证清洁,喷漆
用的压缩空气应清洁干净。

7.10
油漆干透后漆膜应牢固地粘附在涂面上,
不得有发粘、
脆裂、
脱皮、皱皮、气泡、斑痕及粘附颗粒杂质等缺陷,外观漆膜
应均匀、细致、光亮平整,颜色一致,不得有流痕和明显的
刷痕。

7.11
油漆的修补

7.11.1
在任何涂漆前
,
应对前涂层进行检查
,
发现损坏应修补。

补的方法用喷砂或撞针清理
,
以使恢复原始的喷磨状态
,
喷涂
相同的底漆或兼容的油漆要求达到的厚度
.
7.11.2
对于车间或现场发现油漆损坏
,
应用手工或电动工具清除
已损坏和起泡的涂层
,
在边缘出应打薄使其形成羽状
,
按规定
进行喷涂
.
7.11.3
油漆之后需表面再次处理时,
应对先前涂覆表面进行保护,
但至少保证交迭
25mm

7.12
产品上涂层未经检验,
不得装配或入库。
对于不合格的油漆
涂层应重新油漆,在油漆的整个过程应进行保护。

8.0
涂漆质量检查

8.1
外观检查:按
7.10
内容进行目测检查。

8.2
干透性检查:用大拇指在漆膜上按压,不得有凹陷及指印。

8.3
粘手性检查:用手轻摸涂漆表面,如不粘手则为合格。

8.4
硬度检查:用手指甲在漆膜上刻划,如无明显凹陷划痕则为
合格。

8.5
厚度检查:可用干膜的厚度检查仪测量

说明:阀门的表面处理和油漆的干膜厚度应由
CPECC
伊朗分公司
/
第三方检验员见证
.
8.6
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出具油漆报告(格式见附件

❹ 凡具有外部泄漏的阀,其泄油口与回油管连通时,不许有____,否则应单独接油池

背压

❺ 谁有GB/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涉及规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三章 区域布置

第四章 油气厂、站、库内部平面布置

第五章 油气厂、站、库防火设计

第六章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

第七章 消防设施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防火间距起算点的规定

附录三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附录四 油气田和管道常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附录五 增加管道壁厚的计算公式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油气田及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统计要求,防止和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生产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油气田和管道工程的油气生产、储运的设计。

不适用于地下和半地下油气厂、站、库工程和海洋石油工程。

第1.0.3条 油气田及管道工程的防火设计, 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和灭火技术,做到保障安全生产,经济实用。

第l.0.4条 油气田及管道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2.0.1条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为五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表2.0.1

注:①本表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部分内容。

②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三。

第2.0.2条 油气生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 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 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第2.0.3条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为五类,油气田和管道常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按附录四执行。

第三章 区域布置

第3.0.1条 区域总平面布置应根据油气厂、站、库、 相邻企业和设施的火灾危险性,地形与风向等因素,进行综合经济比较,合理确定。

第3.0.2条 油气厂、站、 库宜布置在城镇和居民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丘陵地区,宜避开在窝风地段建厂、站、库。

第3.0.3条 油气厂、站、库的等级划分, 根据储存原油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的储罐总容量,应按表3.0.3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油气站、库分级表3.0.3

一、当油气厂、站、库内同时布置有原油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两类以上储罐时,应分别计算储罐的总容量,并应按其中等级较高者确定;

二、生产规模大于或等于100×10^4m^3/d的天然气处理厂和压气站,当储罐容量小于三级厂、站的储存总容量时,仍应走为三级厂、站;

三、生产规模小于100×10^4m^3/d,大于或等于50×10^4m^3/d的天然气处理厂.压气站,储罐容量小于四级厂、站的储存总容量时,仍应定为四级厂、站;

四、生产规模小于50×10^4m^3/d的天然气处理厂、压气站从及任何生产规模的集气、输气工程的其他站仍应为五级站。

第3.0.4条 甲、乙类油气厂、站、库外部区域布置防火间距,应按表3.0.4的规定执行。

甲、乙类油气厂、站、库外部区域布置防火间距(m)表3. 0. 4

注: ①防火间距的起算点应按本规范附录二执行,但油气厂、站、库与相邻厂矿企业一栏的防火间距系指厂、站、库内的甲、乙类储罐外壁与区域相关设施的防火间距;丙类设备、容器、厂房与区域相关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②表中35kv及以上独立变电所,系指 35kV 及以上变电所单台变压器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的变电所,小于10000kvA的35kv变电所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③当火炬按本表防火间距布置有困难时,其有效防火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放空管按表中火炬间距减少50%。

④35kv及以上的架空线路。防火间距除应满足1.5倍杆塔高度要求外,且应不小于30m。

第3.0.5条 油气井与周围建(构)筑物、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表3.0.5的规定执行,自喷油井应在厂、站、库围墙以外。

油气井与周围建(构)筑物、设施的防火间距(m)表3.0.5

注:当气井关井压力超过25MFa时,与100人以上的居民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和相邻厂矿企业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现定的数值增加50%。

第3.0.6条 为钻井和采输服务的机修厂、管子站、供应站、运输站 仓库等辅助生产厂、站,应按相邻企业确定防火间距。

第3. 0.7条 通往一、二级油气厂、站、库的外部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5.5m,三、四、五级油气厂。站、库外部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3.5m。

第3. 0. 8条 火炬及可燃气体放空管宜位于厂、站、 库生产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布置在油气厂、站、库外的地势较高处。火炬和放空管与厂、站的间距:火炬由计算确定;放空管放空量等于或小于1.2×10^4m^3/h时,不应小于10m:放空量1.2×10^4-4×10^4m^3/h时,不应小于40m。

第四章 油气厂、站、库内部平面布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油气厂、站、库内部平面布置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等级、工艺特点、功能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经济比较,合理确定。

第4. 1. 2条 油气厂、站、库的内部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油气散发的场所,宜布置在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二、甲、乙类液体储罐宜布置在地势较低处。当布置在地势较高处时,应采取防止液体流散的措施。

第4.1.3条 油气厂、站、库内的锅炉房、35kV及以上变(配)电所、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加热炉和水套炉宜布置在油气生产区场地边缘部位。油气生产阀组,不应设在加热炉烧火间内。

第4.1.4条 汽车运输原油、天然气凝液、 液化石油气和硫磺的装车场及硫磺仓库,应布置在油气厂、站、库区的边缘部位,并宜设单独的出入口。

第4.1.5条 厂、站、库内原油、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的管道,宜在地面以上敷设。

第4.1.6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 与爆炸危险场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并严禁跨越爆炸危险场所。

第4.1.7条 油气厂、站、库的围墙(栏),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道路与围墙(栏)的间距不应小于1.5m;一、二级油气厂、站、 库内甲类和乙类设备、容器及生产建(构)筑物至围墙(栏)的间距,不应小于5m。

第4.1.8条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防火堤(或防护墙内, 严禁绿化和耕种,防火堤或防护墙与消防车道之间不应种植树木。

第4.1.9条 一、二、三、四级油气厂、站、库的甲、乙类液体厂房及油气密闭工艺设备距主要道路不应小于10m,距次要道路不应小于5m。

第4.1.10条 在公路型单车道路面(不包括路肩)外1m宽的范围内,不宜布置电杆及消火栓。

第二节 厂、站、库内部道路

第4.2.1条 一、二、三、D级油气厂、站、库,至少应有两个通向外部公路的出入口。

第4.2.2条 油气厂、站、库内消防车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二、三级油气厂、站、库储罐区宜设环形消防车道。四、五级油气厂、站、库或受地形等条件限制的一、二、三级油气厂、站、库,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不宜小于15m×15m:

二、储罐区消防车道与防火堤坡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三、铁路装卸区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与油气厂、站、库内道路构成环形道,或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道路;

四、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一、二、三级油气厂、站、库的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道路纵向坡度不宜大于8%;

五、消防车道与油气厂、站、库内铁路平面相交时,交叉点应在铁路机车停车限界之外;

六、储罐中心至不同周边的两条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

第三节 建(构)筑物

第4.3.1条 甲、 乙类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丙类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三级。当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采用轻型钢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构件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二、除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外,宜为单层建筑;

三、与其他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确定。

第4.3.2条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当采用封闭式的厂房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甲、乙类厂房泄压面积、泄压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3.3条 当在一栋建筑物内布置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其隔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墙。天然气压缩机房或油泵房宜布置在建筑物的一端。

第4.3.4条 变、配电所不应与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毗邻布置。但供上述甲、乙类生产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间,当采用无门窗洞口防火墙隔开时,可毗邻布置。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非燃烧材料的密封固定窗。

变压器与配电间之间应设防火墙。

第4.3.5条 生产区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物的门应向外开启,面积大于100m^2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出入口不得少于两个;

二、甲、乙类工艺设备平台、操作平台,宜设两个通向地面的梯子。长度小于8m的甲类工艺设备平台和长度小于15m的乙类工艺设备平台, 可设一个梯子。

相邻的平台和框架可根据疏散要求,设走桥连通。

第4.3.6条 立式圆筒油品加热炉和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凝液球罐的钢立柱,宜设保护后,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h。

第4.3.7条 火车、汽车装卸油栈台、操作平台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五章 油气厂、站、库防火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条 集中控制室当设置非防爆仪表及电气设备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设置,室内地坪宜比室外地坪高0.6m:

二、含有甲、乙类液体、可燃气体的仪表引线不得直接引人室内。

第5.1.2条 仪表控制间当设置非防爆仪表及电气设备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使用或生产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的场所的仪表控制间,室内地坪宜室外地坪高0. 6m:

二、可燃气体和含有甲、乙类液体的仪表引线不宜直接引人仪表控制间内;

三、当与甲,乙类生产厂房毗邻时,应采取无门窗洞口防火墙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非燃烧材料的密封固定窗。

第5.l.3条 液化石油气厂房、 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50m^2的甲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内,应设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第5.l.4条 甲、乙类液体储罐、容器、工艺设备和甲、 乙类地面管适当需要保温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低温保冷可采用泡沫塑料。但其保护层外壳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5.1.5条 当使用有凝液析出的天然气作燃料时、 其管线上应设置气液分离器。加热炉炉膛内宜设“常明灯”,其气源可从燃料气调节阀前的管道上引向炉膛。

第5.1.6条 加热炉或锅炉燃料油的供油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燃料油泵和被加热的油气进、出口阀不应布置在烧火间内;当燃料油泵房与烧火间毗邻布置时,应设防火墙;

二、当燃料油储罐总容量不大于20m^3时,与加热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燃料油罐与燃料油泵的间距不限。

加热炉的烧火口或防爆门不应直接朝向燃料油储罐。

第5.1.7条 输送甲、乙类液体的泵、 可燃气体压缩机不得与空气压缩机同室布置。且空气管道不得与可燃气体、甲、乙类液体管道固定相联。

第5.1.8条 甲、乙类液体常压储罐、容器通向大气的开口处应设阻火器。

第5.1.9条 油气厂、站、库内,当使用内燃机驱动泵和天然气压缩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内燃机排气管应有隔热层;其出口处应设防火罩。当排气管穿过屋顶时,其管口应高出屋顶2m;当穿过侧墙时,排气方向应避开散发油气或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二、内燃机的燃料油储罐宜露天设置;内燃机供油管线不应架空引至内燃机油箱;在靠近燃料油储罐出口和内燃机油箱进口处应分别设切断阀。

第5.1.10条 含油污水应排入含油污水管道或工业下水道,其连接处应设水封井,并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5.1.11条 机械采油井场当采用非防爆启动器时,距井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

第5.1.12条 甲、乙类厂房、工艺设备、装卸油栈台、储罐和管线等的防雷、防爆和防静电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节 厂、站、库内部防火间距

第5.2.1条 一、二、三、四级油气厂、站、库内部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5.2.1的要求。

一、二、三、四级油气厂、站、库内部的防火间距

注:⑴电脱水器当未采取防电火花措施时,应按有明火的密闭工艺设备确定间距;当采取防电火花措施时?则应按甲、乙类密闭工艺设备确定间距。

⑵缓冲罐与泵、零位罐与泵、除油池与污油提升泵、塔与塔底泵、压缩机与其直接相关的附属设备的防火间距可不受本表限制。

⑶污油泵房与敞口容器、除油地、消防泵房、其他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⑷天然气灌装设施的防火间距,当利用油气生产分离器的压力灌装时。按汽车装卸鹤管确定;当采用加压灌装时,按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确定。

⑸表中分数,分子系指甲类可燃气体,分母系指甲类液体。

⑹有明火的密闭工艺设备系指在同一密闭容器内可完成加热与分离、缓冲、沉降、脱水等一个或几个过程的设备和工艺过程中的加热炉。当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时,可与油气密闭工艺设备要求相同。

⑺敞口容器和除油池系指含油污水处理过程中的隔油池、除油罐,含油污水回收池和其他敞口容器。

⑻全厂性重要设施系指集中控制室、消防泵房、35kV及以上的变电所、中心化验室、总机室和厂部办公室。

⑼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系指进行液化石油气灌瓶、加压及其有关的附属生产设施;灌装站内部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5.4.7执行; 灌装站防火间距起算点,按灌装的设备、容器、建(构)筑物外缘算起。

⑽辅助性生产厂房系指维修间、化验间、车间办公室、工具间、供注水泵房、排涝泵房、深井泵房、仪表控制间等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的厂房。

⑾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5.2.2条 油气厂、站内的甲、乙类工艺装置、 联合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装置与其外部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5.2.1中甲、 乙类厂房和密闭工艺设备的规定执行;

二、装置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装置间的防火间距(m)表5.2.2-1

注:表中数字为装置间相邻面工艺设备或建(构)筑物的净距。

三、装置内部的设备、建(构)筑物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

装置内部的防火间距(m)表5.2.2-2

注:①表中数据为甲类装置内部防火间距,对乙类装置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25%。

②正压燃烧炉的防火间距按密闭工艺设备对待。

③表中中间储罐的总容量:液化石油气、在压力下储存的天然气凝液储罐应小于或等于40m^3,甲、乙类液体储罐应小于或等于100m^3。

四、当装置内的各工艺部分不能同时停工检修时,各工艺部分的油气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7m。

第5.2.3条 五级油、气站场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表5.2.3的要求五级油、气站场防火间距(m)

注:①油罐与装车鹤管之间的防火间距,当采用自流装车时不受本表限制,当采用压力装车时不应小于15m。

②水套炉与分离器组成的合一设备、三甘醇火焰加热再生釜、溶液脱硫的直接火焰加热重沸器等带有直接火焰加热的设备,应按水套炉性质确定防火间距。

③克劳斯硫磺回收工艺的燃烧炉、再热炉、在线燃烧器等正压燃烧炉,其防火间距可按露大油气密闭设备确定

④35kV及以上的变配电所应按本规范表5.2.5的规定执行。

第5.2.4条 天然气密闭隔氧水罐和天然气放空管排放口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Z5m,与非防爆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

第三节 储存设施

第5.3.1条 甲类、乙类液体储罐组内储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固定顶储罐组总容量不应大于120000m^3:

二、浮顶储罐组总容量不应大于200000m^3:

三、储罐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且储罐个数不应超过12个。当单罐容量大于50000m^3时,应单排布置。

第5.3.2条 甲、乙类液体常压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3.2的要求。

甲、乙类液体常压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表

注:①表中口为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当计算出的防火间距大于20m 时,可按20m确定。

②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200m^3且总容量不大于1600m^3时, 储罐防火间距可根据生产操作要求确定。

第5.3.3条 甲、乙类液体储罐组的四周应设防火堤, 当储罐组的总容量大于20000m^3,且储罐多于两个时,防火堤内储罐之间应设隔堤,其高度应比防火堤低0.2m。

第5.3.4条 甲、乙类液体储罐组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防火堤应是闭合的;

二、防火堤应为土堤。土源有困难时,可用砖石、钢筋混凝土等非燃烧材料,但内侧宜培土;

三、防火堤实际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防火堤高度宜为1.0-2.0m;

四、防火堤及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设计静液柱压力;

五、管线穿过防火堤处应用非燃烧材料填实密封;

六、应在防火堤不同周边上设置不少于两处的人行台阶;

七、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储罐的净距,不应小于储罐高度的一半:

八、设在防火堤下部的雨水排出口,应设置可启闭的截流设施。

第5.3.5条 相邻储罐组防火堤外侧基脚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7m。

第5.3.6条 容量小于或等于200m^3,且单独布置的污油罐可不设防火堤。

第5.3.7条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固定顶储罐组,不应小于储罐组内一个最大储罐的有效容量;

二、对浮顶储罐组,不应小于储罐组内一个最大储罐有效容量的一半;

三、当固定顶储罐与浮顶储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时,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应取上两款规定的较大值。

第5.3.8条 储罐的进油管管口应接至储罐底部。

第5.3.9条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罐不得与甲、 乙类液体储罐同组布置,其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液化石油气罐的规定执行。液化石油气罐可与压力储存的稳定轻烃储罐同组布置,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其中较大罐直径。

第5.3.10条 液化石油气储罐或天然气凝液储罐的防护墙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第5.3.11条 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凝液储罐应设安全阀、温度计、压力计、液位计、高液位报警器。

第5.3.12条 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凝液储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m^3 时?其液相出口管线上宜设远程操纵阀和自动关闭阀,液相进口管道宜设单向阀。罐底宜预留给水管道接头。

第5.3.13条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罐液相进、出口阀的所有密封垫应选用螺旋型金属缠绕垫片或金属包石棉垫片。

第5.3.14条 液体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罐当采用冷却喷淋水时,应与消防冷却水系统相结合设置。

第5.3.15条 液体硫磺储罐四周应设闭合的防护墙,墙高应为1m,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墙内容积不应小于一个最大的液硫储罐的容量;墙内侧至罐的净距不应小于2m。

第5.3.16条 液体硫磺储罐与硫磺成型厂房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

第5.3.17条 固体硫磺仓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为单层建筑;

二、每座仓库的总面积不应超过2000m^2,且仓库内应设防火隔墙,防火隔墙间的面积不应超过500m^2:

三、仓库可与硫磺成型厂房毗邻布置,但必须设置防火墙。

第四节 装卸设施

第5.4.1条 装油管道应设方便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阀与火车装卸油栈台的间距不应小灌装站内储罐与有关设施的间距于10m。

第5.4.2条 在火车装卸油栈台的一侧应设与站台平行的消防车道,站台与消防车道间距不应大于80m,且不应小于15m。

第5.4.3条 火车装卸油栈台段铁路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的轨枕。

第5.4.4条 火车装卸油栈台至站、库内其他铁路、道路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至其他铁路线不应小于20m:

二、至主要道路不应小于l5m:

三、至次要道路不应小于10m。

第5.4.5条 零位油罐不应采用敞口容器; 受油口与油罐之间不应采用明沟(槽)连接;零位油罐排气孔与卸油鹤管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第5.4.6条 汽车装卸油鹤管与其装卸油泵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与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产厂房及密闭工艺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与其他甲、乙类生产厂房及密闭工艺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与丙类厂房及密闭工艺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第5.4.7条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内储罐与有关设施的间距,不应小于表5.4.7的规定。

灌装站内储罐与有关设施的间距(m)表5.4.7

注:液化石油气油罐与其泵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露天及半露天设置的泵不受此限制。

第5.4.8 液化石油气厂房与其所属的配电间、 仪表控制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15m。若毗邻布置时,应采取无门窗洞口防火墙隔开; 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非燃烧材料的密封固定窗。

第5.4.9 液化石油气罐装站的罐装间和瓶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灌装间和瓶库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物;当为封闭式建筑物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二、灌瓶间、倒瓶间、泵房的地沟不应与其他房间相通;其通风管道应单独设置;

三、灌瓶间的地面应铺设防止碰撞引起火花的面层;

四、装有气的气瓶不得露天存放;

五、气瓶库的液化石油气瓶总容量不宜超过10m^3;

六、残液必须密闭回收。

第5.4.10条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罐和汽车装卸台,宜布置在油气厂、站、库的边缘部位。灌瓶咀与装卸台距离不应小于10m。

第5.4.11条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的实体围墙,下部应设通风口。

第五节 放空和火炬

第5.5.1条 进出厂、站的天然气总管应设紧急切断阀;当厂、 站内有两套及以上的天然气处理装置时,每套装置的天然气进出口管上均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在紧急切断阀之前,均应设置越站旁路或设安全阀和放空阀。

紧急切断阀应设在操作方便的地方。

第5.5.2条 放空管必须保持畅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低压放空管宜分别设置,并应直接与火炬或放空总管连通;

二、高压、低压放空管同时接入一个放空总管时,应使不同压力的放空点能同时安全排放。

第5.5.3条 火炬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炬筒中心至油气厂、站内各部位的安全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二、进入火炬的可燃气体应先经凝液分离罐处理,分出气体中直径大于 300μm的液滴;

三、分离器分出的凝液应回收或引人焚烧坑焚烧;

四、火炬应有可靠的点火设施。

第5.5.4条 安全阀泄放的小量可燃气体可排入大气。泄放管宜垂直向上,管口高出设备的最高平台,且不应小于2m,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

厂房内的安全阀其泄放管应引出厂房外,管口应高出厂房2m以上。

安全阀泄放系统应采取防止冰冻、防堵塞的措施。

第5.5.5条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罐上应设安全阀,容量大于 100m的储罐宜设置两个安全阀,每个安全阀均应承担全部泄放能力。

第5.5.6条 安全阀人口管上可装设与安全阀进口直径相同的阀,但不应采取截止阀;并应采取使其经常保持处于全开状态的措施。

第5.5.7条 甲、乙类液体排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排放时可能释放出大量气体或蒸气时,应引入分离设备,分出的气体引入气体放空系统,液体引入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二、设备或容器内残存的甲、乙类液体,不得排入边沟或下水道,可集中排放有关储罐或污油系统。

第5.5.8条 对有硫化铁可能引起排放气体自燃的排污口应设喷水冷却设施。

第5.5.9条 原油管道清管器收发筒的污油排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清管器收发筒应设清扫系统和污油接受系统;

二、污油池的污油应引入污油系统。

第5.5.10条 天然气管道清管器收发筒的排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排放物中不含甲、乙类液体时,排污管应引出厂、站外,并避开道路;在管口正前方50m沿中心线两侧各12m内不得有建(构)筑物。

二、当排放物中含有甲、乙类液体时,应引入分离设备,分出并回收凝液,并应在安全位置设置凝液焚烧坑;对分出的气体应排放至安全地点。

第六章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

第6.0.1条 油气田内部的埋地原油集输管道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1-l的规定;埋地天然气集输管道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应符合表6.0.1-2的规定。

埋地原油集输管道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表6.0.1-1

注:①原油与油田气混输管道应按原油管线执行。

②当受线路走向或特殊条件的限制、防火间距无法满足时,原油管道可埋设在矿区公路路肩下。当管道压力在1.6MPa以上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③管道局部管段与不同人数的居民区、村镇及

❻ 谁知道管道保温的做法

不知道抄你说的是现场施工管道保温还是预制直埋保温管道,如果是预制直埋保温管道我推荐你问问河北鸿邦管道,他们是做保温管道的。
现场施工做法就比较多了,管道保温施工流程:管道表面清理→保温材料下料→涂抹胶水→保温成型→保温层施工.施工注意事项有: 1、保温材料的接口、所有缝隙均要求使用闭孔发泡橡塑专用胶水粘接严密,不得存在粘接不牢或松散现象。 2、管道保温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的规定进行,特别是保温层的厚度要按设计的要求,不允许擅自变更保温做法,保温胶的使用应参照产品说明书,涂抹不得过多或者过少。 3、在保温材料粘接时,必须将管道表面的杂物、灰尘、油污清理干净,以保证胶水的粘接效果。为保证保温观感效果,保温层的纵向拼缝应置于管道上部,并且相邻保温层的纵向拼缝应错开一定角度。保温施工时,橡塑保温材料不能拉得过紧,以防冬季温度过低时,保温层收缩开胶。 4、套管内的保温材料必须塞满,与管道保温紧密连接。 5、保温必须做到保温表面平整美观,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做法正确,缠裹时用力要均匀,接、搭茬合理,胶带胶水紧密牢固,封口严密,无空鼓及松动.

❼ 油气管道的保温设计标准有哪些

SY0470-2000 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9711.1-1997 石油天然气工业 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第1部分:A级钢管
GB/T9711.2-1999 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 交货技术条件 第2部分:B级钢管
GB50341-2003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
SY/T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
SY/T0330-2004 现役管道的不停输移动推荐做法
SY/T6556-2003 大型地面常压储罐防火和灭火
SY/T6516-2001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
GB/T14164-2005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用热轧宽钢带
SY/T4079-95 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0402-2000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0470-2000 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0048-2000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SY/T0003-2003 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
SY/T0452-2002 石油天然气金属管道焊接工艺评定
SY/T0327-2003 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对接环焊缝全自动超声波检测
GB50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9711.3-2005 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3部分:C级钢管
GB50369-2006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SY0401-98 )
SY/T4109-2005 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2007上下)
SY/T0082.1-2006 石油天然气工程初步设计内容规范 第1部分:油气田地面工程
SY/T0082.2-2006 石油天然气工程初步设计内容规范 第2部分:管道工程
SY/T0082.3-2006 石油天然气工程初步设计内容规范 第3部分:天然气处理厂工程
GB/T19830-2005 石油天然气工业油气井套管或油管用钢管
GB/T20173-2006 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道输送系统 管道阀门
GB/T20660-2006 石油天然气工业 海上生产设施的火灾、爆炸控制、削减措施要求和指南
GB/T20972.1-2007 石油天然气工业 油气开采中用于含硫化氢环境的材料 第1部分:选择抗裂纹材料的一般原则

❽ 蒲庙百济二级路的燃油管道是重新招标吗

蒲庙百济二级路的燃油管道不重新招标。根据查询南宁市邕宁区蒲庙经新江至百济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显示,招标时间为2018.12.29——2019.01.08。

❾ 石油管道保温做法

9月开始,东北地区逐渐变冷,特别是在漠河、林源等偏僻站队,昼夜温差较大。大庆(加格达奇)分公司管理的漠大、庆铁线输油管道输油设备多,场站管理难度大。这个分公司生产人员提早将冬防保温纳入工作日程,下发冬防保温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冬防保温工作标准,对冬防保温、热力系统运行、工艺运行管理等三个方面做出了细致安排。特别是针对庆铁四线、漠大增输工程投产运行后,林源站、太阳升站俄油线加热炉、热媒炉将停运的变化,这个分公司细化责任和措施,逐条落实,对设备、阀门、管道逐站进行检查,做到不冻坏一台设备,确保输油大动脉安全畅通。

入冬前,这个分公司积极开展针对输油场站、油库、管道的冬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所属站队根据各自实际,找到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问诊把脉力度,边检查边治理,将冬防保温工作做细做实。

随着冬季到来,漠河站所辖管道沿线地面积雪覆盖了管道。员工在风雪中对沿线各高风险点进行巡检排查。同时,管道冻胀风险危害日益凸显,为保障管道冬季安全运行,这个分公司巡检小组对高风险点进行逐一确认排查,对风险点加强巡护力度,及时做好各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在巡检过程中,巡检小组和巡线员工一起,认真、仔细观察管道是否有变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为防止低温、积雪影响储油罐安全稳定运行,林源站在冬季到来前就对27座储油罐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在对罐区防火堤、罐前阀室、防火堤内管墩等项目进行检查的同时,员工把油罐排水系统的检查作为重点,爬罐顶、进浮舱,将27座储油罐进行了仔细排查,确认罐下排水系统正常,又对罐上中央集水坑、紧急排水装置等储油罐安全附件进行检查,保证储油罐单盘管排水畅通。员工对浮舱进行逐个检查,确认浮舱盖密封完好,浮舱内无渗油、无积水。维抢修中心利用3周的时间,给管道除锈刷漆穿“棉衣”,顺利完成了输油站储油罐排水阀门及排污阀门电伴热带的缠绕安装、电缆线路的铺设安装、接线盒的安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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