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共供热管道漏水,应该谁负责维修
摘要 您好,很荣幸为您服务。“公共供热管道漏水,应该由谁负责”。
⑵ 暖气管道漏水谁负责
公共供热管道漏水,主要看这漏水的管线由谁管辖,应该是谁管辖谁负责维修。
若是楼道暖气管漏水应该由物业负责。暖气管道入户部分属于业主自己负责,像楼道这种公共区域的,属于物业负责。不管是否缴纳了开口费,这个楼道里的维修保养依然是属于物业职责范围。
这个管辖范围一般在供暖合同中要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现在发生管道漏水,应该查看合同,明确职责,明确该由谁来负责维修。
若是合同没有规定,一般习惯做法是:循环水供暖管网,供热公司的管辖范围到用户的楼头入口装置的第一道阀门。从门后法兰开始,由物业公司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⑶ 管道漏水找谁修
一、管道漏水找谁修
1、管道漏水修理的方法具体如下:
(1)可以找物业帮忙处理;
(2)水管出现渗漏,建议找专业的水电工进行修理;
(3)如果在装修质保期内,可以联系装修施工方进行维修。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什么
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具体如下: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⑷ 家里暖气漏水了,物业负责维修吗
家里暖气漏水了,一般由业主承担维修责任。
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若为房屋质量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解决,如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找不到,并且已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应该全权负责维修、维护并帮助业主解决漏水的问题,并做好防水工作。
供热管道发生漏水时,主要看该段漏水管线由谁管理,即“谁管理、谁维修”。对于公共部分,一般供热公司和物业公司会在合同中约定,未作约定的,一般供热公司管理范围是到用户的楼头入口装置的第一道阀门,从阀门后开始则由物业公司管理。
在业主自己房屋内的暖气管道属于自行维护的部分,如果发生漏水则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提醒住户、供热公司以及物业公司,每当在供暖季来临之际,应对供热管道各自管理部分进行全面检修和谨慎改造,在供暖试行阶段注意查看暖气是否有异常,避免跑水,造成损失。
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若是个别业主不当使用通下水道工具导致的,由此免除了物业公司的责任。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共有设施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而无法查明造成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时,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共有设施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⑸ 公共区域的暖气管道漏水,该谁来维修
当然是由供暖公司维修,打电话告诉他们漏水,这也是热量损失,应该会维修!
⑹ 管道井暖气阀门漏水,是个人责任还是物业责任
暖气管道漏水物业公司的人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配套的供热设施承担两个供热期的保修责任。在建筑工程保修期内,建筑物的供热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与维修。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供热单位对在保修期内的供热设施进行管理与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建筑工程保修期外,居民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与维修。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维护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管理和维护责任。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管理和维护责任由用热户负责。

(6)管道间的供热阀门漏水应该由谁修理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包括: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维护和修理房屋,设施和公共部分委托房地产消费者,承担公共秩序,防火、绿化和扩张,清洁和清洗的居民区,居民区的财产,以及方便的为人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须报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构、其他管理机构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6.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结合住宅辖区内的实现情况,制定更具体的义务和责任,让他们公开,以促进房地产消费者的了解和监督。
⑺ 楼道走廊通向住户暖气阀门漏水由谁来负责是住户还是物业还是热力公司
外面设施由热力公司养护和维修,可以到物业,由物业联系热力公司。
⑻ 供暖入户阀门坏了是归谁维修
供暖入户阀门坏了是归物业来维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受物业管理范围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职责。
前款限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根据《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讯等单位应当收费到户,服务经过中产生的损耗由供应单位承受。”《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受物业管理范围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职责。
前款限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讯等单位应当收费到户,服务经过中产生的损耗由供应单位承受。
⑼ 供热管道漏水谁来维修
供热管道漏水,主要看这漏水的管线由谁管辖,应该是谁管辖谁负责维修。因为这一部分,供热公司与物业公司都是要明确管辖范围的。这个管辖范围一般在供暖合同中要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出现问题互相推诿。所以如果发生管道漏水,应该查看合同,明确职责,明确该由谁来负责维修。
若是合同没有规定,一般习惯做法是:循环水供暖管网,供热公司的管辖范围是到用户的楼头入口装置的第一道阀门;从门后阀开始,是由物业公司管辖。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庭装修大全》
⑽ 供暖管道漏水谁的责任
保修期内开发商负责维修,保修期内漏水,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保修期外分户用户负责维修,保修期外漏水,如果分户供热,应由用户自己负责维修。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维护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管理和维护责任。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管理和维护责任由用热户负责,其室内供热设施不能保证正常使用时,供热单位应当无偿向用热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安装,发生的更新改造材料费用由用热户承担,以保证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但因供热事故给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造成损失的除外。另一方面是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的运行质量维护。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的供热运行质量维护,由相应的供热单位负责,在供热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管网堵塞、汽塞等情况,导致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散热,供热单位应承担相关的维修责任,确保用热户室温达标。未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用热户擅自拆改的部分除外。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拓展资料:供热系统产权分界为建筑物外墙1.5米,楼外供热系统产权为供热企业所有;楼内公用立管产权为单元内用户共有,供热企业负责维修、维护,维修双方产生的材料费由单元内用户共同分摊,管理由双方共同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