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别人的诊所营业执照被吊销了需要陪偿多少钱
可询问当地工商部门。或询问津师。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⑵ 兰州正大有限公司饲料厂怎么样
兰州正大有限公司饲料厂是2007-02-15注册成立的内资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新兴路155号。
兰州正大有限公司饲料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20100690371991L,企业法人马继林,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兰州正大有限公司饲料厂的经营范围是:饲料制造、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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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如果转让店面营业执照要怎么弄
店主如需转让店面,需要先将自己的店的营业执照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证照注销,注销后再让其重新去办理执照登记。
具体法规如下: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上海正大阀门厂吊销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的说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
行政区(如:**区)+商号(如:**)+行业性质(如:商务服务)+组织形式(如:中心)。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成都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将不能再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⑷ 个体户营业执照到哪里办需要些什么手续
⒈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4)上海正大阀门厂吊销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经营范围:
1、互联网科技:网络通信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的安装和销售,计算机及相关产品(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2、医疗器械: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医疗器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地生活:清洁服务;婚庆服务;劳务服务;化粪池清扫;汽车驾驶陪练;开锁服务;物流服务。
4、广告文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婚庆服务;摄影服务;摄像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模特服务;会议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婚纱礼服出租;花卉租摆;舞台策划;摄影器材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电脑图文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5、游戏: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6、餐饮:餐饮服务。
7、金融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8、商贸:销售食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化妆品、钟表、眼镜、箱包、文化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集邮票品、纪念币、工艺美术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器材、医疗器械(I类);
避孕套、避孕帽、化肥、农业用薄膜、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矿产品、金属材料、农药、 农业机械、自行车、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汽车、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电气机械、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 消防器材、润滑油、健身器材、粮食、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未经加工的干果及坚果、禽蛋、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社会公共安全设备。
9、电影休闲娱乐: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电子出版物复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电影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演出经纪。
10、职业人才中介:人才信息的收集,归纳与发布;为企业经营提供咨询服务,劳务咨询提供咨询服务,人力资源咨询提供相应服务,为企业策划,改革提供相应服务;专业的人才培训,人才推荐,人才规划,人才派遣,就业指导;劳务派遣,房地产咨询,网络信息咨询,保洁家政咨询等。
11、注册进出口公司类公司: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2、建筑: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装饰工程,景观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材料、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及制品、防水材料、机电设备、花卉盆景、水泵阀门、流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13、旅游: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14、教育:教育咨询。
⑸ 怎样能查到正大财富的营业执照
只要知道公司的名称 在全国工商信息网上都可以查到 营业执照上面的内容
⑹ 想在自己家门口放一台抓娃娃机违法吗
1、在自己家门口摆放娃娃机是不合法的。
2、娃娃机具有盈利性质,属于经营。
3、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否则属于无照经营。
4、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5、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之第十二条规定: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6、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之第十三条规定:
(1)、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2)、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了资料
一、无照经营
(一)、无照经营,指违反法律法规,尚未拥有合法营业执照或者虽然拥有营业执照但是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无照经营行为:
①、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②、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③、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④、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⑤、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
(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3年1月6日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共计22条。
(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四)、2017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第6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五)、《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