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煤矿压风自救规定及要求
大家先要了解所有在用矿井压风自救装置实行分片、分台,责任到人进行管理、维修及保养;各种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验、调试及检查,并做好记录,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中的矿井供水施救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好了我们一起来看下具体的。
中煤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管理
1、供水管路和阀门应安设在便于检修、道路通畅、支护良好、无杂物的位臵,并对供水施救系统图上每一段管路和每一个阀门的安设地点都有明确的标示,以便于管理。
2、若供水管路或阀门出现问题时,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尽快与维护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得到处理。
3、加强矿井供水施救装置管理、维修、保养,使设备时刻处于稳定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完好率。 ali02
4、必须有在用矿井供水施救装置的备件及在用设备易损件的备件,以便设备能够尽快的维修,以备应急之需,确保生产正常运行。
5、供水施救管路的阀门应安设在便于操作的位臵,方便阀门维修和更换,使用灵活性较好的阀门,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
6、井下供水管路的安装及维修必须有专业的维护人员,定期对管路进行查看维护。若发现有跑水、冒水、滴水及漏水的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维修记录,非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安装。
7、矿井供水施救装置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投运时间、安设地点、管理队组,必须有详细的台账并挂设设备标识牌。
8、供水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由设备所在责任区单位负责。
㈡ 安装压风自救系统标准
1、压风自救系统应安设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各安装一组共15人用的压风自救装置。长距离的掘进巷道回风巷中应间隔2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安装位置在巷道边沿。
2、压风自救的安装高度一般为1.2-1.4m,避灾人员能顺利进出防护袋,舒适的坐蹲在里面,且顶板好、无淋水地点。
3、压风自救装置要完好、可靠,工作人员接班后,不管使用与否第一文库网,首先检查压风自救系统是否完好、开关把手是否灵活可靠,如不完好、不灵活,要及时通知通风队进行更换或维修。
4、当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或突出灾变时,避灾人员要立即进入附近的压风自救装置内,以最快的速度,打开通气开关、再掀开防护袋,迅速将头部钻进防护袋内避灾并等待救援。

(2)井下压风管路供气阀门间隔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装 置连接处, 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 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2、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3、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4、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㈢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水管路多少米必须设置一三通
煤矿安全规程中无此项规定,一般都是企业自定标准。
一般是:采区石门、掘进、回采工作面,50m设置一个三通;
主要大巷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的目标要求
(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二)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2010年底前,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三)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四)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煤矿企业必须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但不得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要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要求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五)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三通及阀门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供水施救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六)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井下通信系统,并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加强对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组织领导各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做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要根据各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方案,明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进度安排。要建立投入保障制度,提足用好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证建设进度。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各煤矿企业要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全面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并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进展情况每季度向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各地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扎实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制定本地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划,并率先建成一批安全避险示范矿井;要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经验,并对进展较好的煤矿企业给予表彰。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划上报国家煤矿安监局。

㈤ 天然气管道上每间隔一段距离会设置一口阀井,阀井内截止阀两端分别有三个埋地球阀起什么作用
第一,抄设置阀井是因为在天然气管道袭出现事故抢修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点所在的管线两侧的阀井内的阀门,迅速放空事故管段内的天然气,不用整段管线停下来放空。
第二,不知道你说的三个阀门是串联还是并联。如果是串联,三个阀门是备用关系,如果其中一个出现故障关闭不严了,可以关闭另外的阀门;如果是并联,那就是旁通了。
㈥ 压风自救装置的工作原理是什么
在当矿井下发生危险的时候,工作人员应立即跑至压风自救器装置地点,使避灾人员不致受到侵害。
中煤压风自救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
1、单个装置在0.3Mpa耗气量:100-150L/min
2、供气方式:连接压风自救系统或有单独配气站
3、压风气源压力:0.3-0.7Mpa zmkj013
4、气源质量:无毒无害
5、减压噪音:≤85db
6、操作方式:手动调节、操作
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分贝ali02。
压风自救装置使用
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进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压风自救装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㈦ 目前安监总局提出的“六大系统”具体指什么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一、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12.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二、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14.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时,应按规定设置井下分站和基站,确保准确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分布情况和采掘工作面人员数量。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1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16.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17.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18.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配备显示设备,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三、紧急避险系统基本要求19.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20.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21.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22.紧急避险设施的容量应满足服务区域所有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按规定留有一定的备用系数。23.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24.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25.紧急避险设施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四、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26.煤矿企业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27.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对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28.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29.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压风自救装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3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31.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32.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33.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34.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35.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36.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米3/分·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37.井下压风管路应敷设牢固平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压软管等)。五、供水施救系统基本要求38.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39.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40.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41.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42.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六、通信联络系统基本要求43.煤矿必须按照安全避险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44.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宜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45.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紧急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46.距掘进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47.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48.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49.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㈧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支管路阀门多少米一个
1、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80㎜。
2、 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自救袋数量为5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15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15个)压风自救装置,向外每隔100m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5个袋)。
3、 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50个;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50个;工作面回风巷反向风门外放炮警戒位置设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
㈨ 直埋给水管路系统最长每隔多少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一般间隔1000m左右设一处空气阀。
给水管道在使用过程中,管道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压力,从而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抖动或沉降,即要求给水管道与阀门井的连接方式要可靠,能够适应一定程度的抖动和沉降,而不会使水渗进井室。
在埋地很深的阀门井管道稍大时一般都采用铸铁阀门(如截止阀,蝶阀等)铸铁阀门长期在水里浸泡,会影响其使用寿命或引起断裂,因此对密封性的要求更高。
㈩ 煤矿压风系统有哪些安全安全要求
压风自救系统安全要求
1、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地点应在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不得有水沟无盖板或盖板不齐全现象。
2、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距迎头25—40m的距离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然后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数量为5—8台(安装图见图1);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迎头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数量为5—8台。
3、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回风巷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为5—8台;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工作面回风巷反向风门外放炮警戒位置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为5—8台。
4、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压风自救系统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系统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
5、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系统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后边紧接着安装汽水分离器。
6、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其供气量应能保证井下人员使用,并能在10min内启动;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但不得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7、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能保证系统正常使用。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