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管道埋地施工,参照什么规范最好具体点说怎么施工,谢谢
消防管道埋地施工,参照《装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因为内有:“消火栓系统安装等内容”如:
9.1 一 般 规 定
9.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9.1.2 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或给水铸铁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
9.1.3 架空或在地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必须露天架空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
9.1.4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型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2 给 水 管 道 安 装
主 控 项 目
9.2.1 给水管道在理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2.2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3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4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450mm时,不得250mm;管径450mm时,不得35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2.5 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管材为钢管、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9.2.6 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9.2.6的规定执行。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
检验方法:观察和切开防腐层检查。
表9.2.6 管 道 防 腐 层 种 类
防腐层层次 正常防腐层 加强防腐层 特加强防腐层
1 (从金属表面起) 冷底子油 冷底子油 冷底子油
2 沥青涂层 沥青涂层 沥青涂层
3 外保保护层 加强包扎层 加强保护层
(封闭层) (封闭层)
4 沥青涂层 沥青涂层
5 外保护层 加强包扎层
6 (封闭层)
沥青涂层
7 外保保护层
防腐层厚度不小(mm) 3 6 9
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9.2.8 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8的规定。
表9.2.8 室外给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l 坐标 铸铁管 埋地 100 拉线和尺量检查
敷设在沟槽内 50
钢管、塑料管、
复合管 埋地 100
敷设在沟槽内或架空 40
2
标高
铸铁管 埋地 ±50
拉线和尺量检查
敷设在地沟内 ±30
钢管、塑料管、
复合管 埋地 ±50
敷设在地沟内或架空 ±30
3 水平管纵横向弯曲 铸铁管 直段(25m以上)起点-一终点 40 拉线和尺量检查
钢管、塑料管、复合管 直段(25m以上)
起点一终点 30
9.2.9 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2.10 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的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2.11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500mm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2.12 铸铁管承插捻口连接的对口间隙应不小于3mm,最大间隙不得大于表9.2.12的规定。
表9.2.12 铸铁管承插捻口的对口最大间隙
管径(mm) 沿直线敷设(mm) 沿曲线敷设(mm)
75 4 5
100—250 5 7—13
300—500 6 14—22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2.13 铸铁管沿直线敷设,承插捻口连接的环型间隙应符合表9.2.13的规定;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允许有2°转角。
表9.2.13 铸铁管承插捻口的环型间隙
管径 (mm) 标准环型间隙 (mm) 允许偏差 (mm)
75—200 10 +3-2
250—450 11 +4-2
500 12 +4-2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2.14 捻口用的油麻填料必须清洁,填塞后应捻实,其深度应占整个环型间隙深度的1/3。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2.15 捻口用水泥强度应不低于32.5MPa,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水泥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2.16 采用水泥捻口的给水铸铁管,在安装地点有侵蚀性的地下水时,应在接口处涂抹沥清防腐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17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对橡胶圈有腐蚀的地段,在回填土前应用沥青胶泥、沥青麻丝或沥青锯末等材料封闭橡胶圈接口。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表9.2.17的规定。
表9.2.17 橡胶圈接口最大允许偏转角
公称直径 (mm)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允许偏转角度 5° 5° 5° 5° 4° 4° 4° 3°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 消 防 水 泵 接 台 器 及 室 外 消 火 栓 安 装
主 控 项 目
9.3.1 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9.3.2 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
9.3.3 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拴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如设计未要求,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 般 项 目
9.3.4 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栓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3.5 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
9.4 管 沟 及 井 室
主 控 项 目
9.4.1 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4.2 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9.4.3 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5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护坡。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4 重型铸铁或泥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少于80mm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 般 项 目
9.4.5 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4.6 管沟的沟底层应是原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沟底应平整,坡度应顺畅,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4.7 如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砾石层时,沟底应下挖100--200mm,填铺细砂或粒径不大于5mm的细土,夯实到沟底标高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8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9 井室的砌筑应按设计或给定的标准图施工。井室的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基层应为素土夯实;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层应打100mm厚的混凝土底板。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内表面抹灰后应严密不透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4.10 管道穿过井壁处,应用水泥砂浆分二次填塞严密、抹平,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安装要求有哪些谁知道
消防管道施工规范主要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中的消火栓部分。
3. 室外消火栓安装规范要求
室外消火栓安装规范要求:
1、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回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答0、6MPa。
2、室外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如设计未要求,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3、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栓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
4、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3)室外消防管道阀门安装规范扩展阅读:
室外消火栓安装需要注意事项
1、安装之前,应该仔细查看一下消火栓的尺寸是不是满足设计标准,其阀门的开关是不是灵活。
2、安置部位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可低于5米,通常设于人行道一侧,其区域应该满足设计要求。
3、户外地面消火栓跟管道接通的三通或弯头下,均匀牢固的支撑在支墩上。其安装尺寸需满足设计要求或验收标准。
4、户外消火栓通常安置在超过地面640毫米的地方,并且在安装过程中,要先把消火栓下的弯头固定于支墩上,接着再接通消火栓本体。
4. 室外给水、消防、自喷管道验收规范是什么
《装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消防验收中,对管道的质量要求就是按以上规定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中并没有提及消防管道的具体要求,不过却对其它部分都有谈及。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
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
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
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
2.1.5 条 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
2.1.6 条 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
2.1.7 条 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
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
2.1.11条及2.1.12条 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
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
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 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
3.3.2 条 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3.3.3 条比较重要,对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建筑进行了定性,明确规定此类建筑的室外水量按公共建筑确定。
3.4节主要讲构筑物的消防设计流量,可以对照看一下,更加细化了。
3.4.8 条规定了空分站,可燃液体,变电站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当室外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保护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表中数值的50%来计算,但不应小于15L/S.
3.4.9 条 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着火油船泡沫灭火设计流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隔离水幕布系统设计流量和码头室外消火栓流量之和计算。这条有一个着火油船冷却范围的计算,根据范围,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来计算设计流量。
3.4.12 条是一个易燃材料露天堆场以及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表,这个和原规范完全一样。
3.4.13 条补充了城市交通隧道洞口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3.5.2 条把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人防工程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合并了起来,有几个点大家注意一下,厂房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除了用高度和体积来限制外,增加了厂房的分类;旅馆和商店分开,商店相类似的增加了图书馆,档案馆等,进行区分,说明旅馆的火灾危险级别要低于商店类,办公楼和住宅等不以层数来界定,换为高度,更加准确,对地下建筑水量也进行了规定, 这里的地下建筑我理解应该是指地下商场等,不包含地下车库。这点下次规范修订应更加明确一些。
3.6.1 条补充了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计算公式。
3.6.2 条为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需要注意的是甲乙丙类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为3h,住宅一律为2h,这里还要注意一个商住楼的概念,商住楼可以按2h来考虑。
4.1.3 条需要特别注意,一是市政给水可以做为消防水源,且宜采用市政给水,因为市政给水较为安全可靠,二是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等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
4.2.2 条对双路水源做出了规定,一是水厂的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供水,二是市政给水应为环状,三是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分别供水。
4.3.1 条注意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一条入户引入管)+室外水量大于20L/S(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4.3.3 条规定了消防水池进水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N100,原来咱们设计时,如果按补水时间和流速计算出来,DN80就够了,这条要特别注意。
4.3.4 条对消防水池最小的有效容积进行了规定,不应小于100T,仅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T。
4.3.5 条对消防水池补水量给出了计算公式,如果满足两路供水,可依此来减去火灾时连续补充的水量。
4.3.9 条主要是消防水池的四个水位,需要和电气专业配合,在消防控制室内要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
4.3.10 条注意要设置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呼吸管这个概念也是第一次出现,要着重注意一下。相关的图集估计很快也会印刷出来。
4.3.11 条是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就是重力消防,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在超高层和一些特殊高层建筑中都会存在。
4.4.1 条注明了井可以做为消防水源,这样就解决了一些没有市政供水地区,可以采用这种消防供水方式,节省了土建成本,节约了用地。
5.1.4 条单台消防水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宜大于320L/S。可以采用离心泵。
5.1.6 条规定了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这条是强条,格外注意。
5.1.8 条 规定了柴油机消防水泵的点火类型,实验运行时间,蓄电池等。
5.1.9 条轴流深井泵的使用场合及相关规定,这种泵主要用于天然水源上面。
5.1.10 条是一条影响成本的一条,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建筑可只设置一台消防泵,不用设置备用泵:一是建筑高度小于54米的住宅和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二是室内消防水量小于等于10L/S的建筑。
5.1.11 条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还有一些规定。
5.1.12 条注意一下,消防水泵吸水管管径大于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5.1.16 条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消防水泵低流量空转过热的措施。
5.2.1 条是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适当了做了加大,要特别注意,前面说到初期的消防水量,而此条这条数据的得出仍然是按10分钟的消防水量来计算得出的,6+6.4=12.4m3,6+9.6=15.6m3,6+12.8=18.8m3,6+31.2=37.2m3,6+41.6=47.6m3 =50m3等,这条总体来说还是不太严谨。比较合理的计算应该是到火场时间X(消火栓水量+喷淋水量+其它灭火系统水量)/60.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类高层公建不应小于36T,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50T,大于150米时不应小于100T。
5.2.2 条讲的高位水箱的静水压,一类公建不低于0.10MPa,其它多层高层还是0.07未改变。
5.2.6 条屋顶水箱进水管应满足8小时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另外明确了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出水流量要求,但不应小于DN100,这条要特别注意,当接出喷淋系统时,DN80能满足出水要求,但此时应扩大至DN100,一些审图的朋友经常提这个问题也该改改了。
5.3.2 条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露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1L/S。
5.3.6 条 稳压泵应设置备用泵。
5.4.4 条明确了每个建筑都需要设置水泵结合器,原文是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供水时,消防水泵结合器在每座建筑附近就近设置。
5.4.6 条,以前大家设置超高层,高区一般消防车供水高度达不到,就不再设置了,本次规定当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时,消防给水应在设备层等方便操作的地点设置手抬泵或移动泵接力供水的吸水和加压接口。
5.5.1 条也比较坑爹,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这条原来在室外的规范上有,这次添加上了,大家设计时应给建筑和结构提相关的条件,在自己的设计说明中也表示出来。
5.5.10 条也是审图的一个要点,消防水泵不宜设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房间的上一层,下一层和比邻位置,当必须时可采用降噪减振措施。也就是这条并不强制要求,设置了你采取了规范中规定的措施,那么了是可行的。
5.5.11 条消防水泵出不管应进行停泵水锤压力计算,也是一个要点,在进行设计时顺便写入自己的工程计算书中。
5.5.12 条也比较坑,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平高差大于10米的地下楼层。这条主是便于消防队员在火灾时及时到达,但却没有直通室外或者直能安全出口做出规定,此条过于严格且缺乏合理性。
6.1.2 条城市避难场所宜设置独立的城市消防水池且每座容量不宜小于200T。
6.1.3 条规定了一路消防供水的条件,除建筑物高度超过54米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
6.1.6 条当室外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合用。
6.1.8 条自喷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和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合用。
6.1.9及6.1.10条 提出了不设屋顶消防水箱而设置稳压泵的条件及规定。
6.2.1 条消火栓系统分区供水的二个条件,一是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二是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
7.1.2 条规定了湿式消火栓的适用温度。
7.1.3 条规定了干式消火栓的适用温度。
7.3 节主要讲室外消火栓,这个和平时没什么区别,注意一下,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7.3.10条是一个强条,倒流防止器前增设一个室外消火栓,当采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时可不用理会。
7.4.3 条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7.4.5 条明确了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可以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7.4.6 条特别要注意规范中几类可以一股水柱到达的情况,建筑高度小于或者等于24米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54米且每个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可仅一支消防水枪的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这条意义很大,小高层,中高层住宅将不再需要布置两个消火栓。
7.4.7 条 注意消火栓在有条件时尽量布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因为这是进入火场的主要通道,不需要考虑什么防火门的关闭与开启。
7.4.10 条有一个消火栓最大距离的规定,一个30米一个50米,遗憾的是未对室内消火栓最小间距进行规定,也没有取消双栓在建筑物中的设置。希望下次修订时能加入室内消火栓最小间距的规定,如果不对最小间距进行规定,会大大降低火场灭火的效率和安全。
7.4.12 条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进行减压,规范只规定了动压不大于0.50MPa,那么静压就可以大于0.50MPa而不应大于0.70MPa.
高层建筑厂房等建筑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充实水柱按13米来考虑,其它场所不应小于0.25MPa,这样大家在设计时如果采用市政管网直供消防时就要好好校核一下自己的栓口压力了。
7.4.14 条住宅户内宜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预留一个接DN15消防软管或者轻便水龙的接口,这条也是为了便于灭火,注意一下,审图可能会提。
7.4.15 条这条这次改的非常好,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并宜设置在户门附近。这样大家以后做商业网点时,一层和二层各设置一个单栓消火栓就行了。
5. 消防管道安装规范
水消防系统规模的确定
1.1 供水范围的确定原则
为减少消防泵房的设置,节约工程投资和平时的设备维护,设计人员总希望消防系统覆盖的范围尽可能大些。但笔者认为,一味扩大系统的供水范围,将导致消防水泵扬程过高、电机功率过大,对电源的要求更高。另外由于消防水泵扬程大,导致消防泵房近处管网压力过高,从而对管材及施工要求高,并且为了达到管网的均衡供水,需要设置大量减压措施。当供水范围过大时,根据规范要求,同一消防系统可能要考虑两处火灾的同时发生,因而增加了消防水泵和管网的供水量,也给消防施救带来困难。系统过大,稳压水泵的供水量增加,从而增加了日常运行费用。因此,消防系统的供水范围应经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笔者认为,系统供水范围以在最不利情况下室外管网总水头损失≤0.2~0.3MPa为宜。
1.2 消防水量的确定
系统内装置及罐区分别进行计算,取最大值作为系统消防供水量。贮罐消防冷却水量的计算,因介质及类型的不同根据规范要求的冷却供水强度进行计算。工艺装置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性类别等综合考虑确定。
2 水泵的设置
2.1 消防水泵的设置
消防水泵的流量应能满足系统范围内最大消防水量的要求。消防水泵的扬程计算,应按消防环网中一条主干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主干管仍能通过全部消防水量的前提下,计算最不利点所需要的水泵扬程。如果局部水头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可为沿程水头损失的10%~20%。最不利点的确定应充分考虑最大的消防水量、系统中距消防泵房的最远点、系统中地势最高等综合因素考虑,分别进行计算比较确定。
消防水泵根据消防流量和压力和要求,选用流量-扬程曲线平缓的泵型。综合分析目前各类型水泵的供水性能,一般选用S型离心泵比较适合实际工程的需要,其系列特别是大型泵的系列较多,便于设计选用。除选用S型离心泵以外,有时也可采用多级离心泵,但使用较少,主要问题是多级离心泵的扬程容易满足要求,但流量都较小,不容易满足设计要求而且效率比较低,泵体外形体积也较大。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自动控制阀门按其阀后管网压力为零时选用较为安全,而不应考虑平时管网维持的压力,便于管网无压时能顺利地将出水管上的阀门打开。为了消防水系统平时的测试需要,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与消防水池之间需设旁通管路,以供平时测试之用。
2.2 稳压水泵的设置
稳压水泵设计应尽量选用流量-扬程曲线陡落的泵型。稳压泵的扬程根据消防系统的要求确定,稳压范围不宜过高,压力过高对管网材质和施工要求高,整个系统也易发生泄露现象,可适当低于消防水泵的扬程,但最小扬程不得低于最不利点设备所需的静压头的要求。因工业水消防系统供水范围较大,设计中一般采用连续运行的方式,故其流量较民用建筑消防中的稳压泵大。对石油化工企业而言,稳压泵流量一般可选择10~50m3/h,扬程70~80m,但应以消防系统的大小确定。稳压水泵可不设自启动。
2.3 水泵数量的确定
因消防水泵只是在消防时才使用,故消防水泵的设置不必过分考虑运行组合达到最低能耗的要求。为减少消防水泵的台数,简化消防时仪表、电气间联锁的环节,减少消防泵的面积,笔者认为消防水泵和稳压水泵均采用1用1备的形式较好,改造项目有可利用的旧设备外,备用泵和工作泵尽量采用同型号泵,电源采用双回路。如不能保证双回路,应采用内燃机作为备用动力源,泵房设计应考虑可储备机组连续运转6h的油料。
3 联锁要求
有关规范仅要求消防水泵自动控制,但未作详细的规定,因此对不同的设计人员采用的联锁形式可谓五花八门。笔者认为本着能实现消防水泵自启动、故障状态下自保和及时报警的基本要求,仪表、电气的联锁宜从简设置,一方面可节约投资,另一方面可避免因联锁过于复杂而导致故障率高,反而会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并增加了维护量。
稳高压消防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消防水泵能自启动。当管网压力(可设定在稳压水泵的出水母管上)降至设定值时(石化企业一般为0.65~0.7MPa),压力报警并输出信号启动消防水泵。如第1台消防水泵故障不能启动,则自动启动第2台消防水泵。当水泵出水管阀前压力达到设定值时自动开启出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完成向消防管网送水的过程(整个过程在1~2min内完成)。为避免因出水管阀门故障不能开启而导致水泵长期无泄放运转过热并且不能及时向消防管网送水的情况出现,设定了当消防水泵出水管问前压力达到一定值时自动关泵关阀的消防水泵自保措施。
消防水泵启动后应联锁停止稳压泵工作并自动关闭其出水阀。
消防水池应设置液位计和液位高、低报警,补水管应设置自动控制阀门。当消防水池水位低于高水位时,补水管开始补水,直至水位至高水位时停止补水并同时发出液位高报警。当消防水池降至低水位时,发出液位低报警,并同时输出停泵信号,保证水泵的安全运行。
6. 消防泵房管道及相关阀门验收规范
5.1.13
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
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3
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
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4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
200mm;
4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
200mm;
5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但当设置暗杆阀门时应设有开启刻度和标志;当管径超过
DN300
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6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明杆闸阀;当采用蝶阀时,应带有自锁装置;当管径大于
DN300
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7
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
DN250
时,其流速宜为
1.0m/s~1.2m/s;直径大于
DN250
时,宜为1.2m/s~1.6m/s;
8
消防水泵出水管的直径小于
DN250
时,其流速宜为
1.5m/s~2.0m/s;直径大于
DN250
时,宜为2.0m/s~2.5m/s;
9
吸水井的布置应满足井内水流顺畅、流速均匀、不产生涡漩的要求,并应便于安装施工;
10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出水管道穿越外墙时,应采用防水套管;当穿越墙体和楼板时,应符合本规范第
12.3.19
条第
5
款的要求;
11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穿越消防水池时,应采用柔性套管;采用刚性防水套管时应在水泵吸水管上设置柔性接头,且管径不应大于
DN150。
7. 消防工程中,管道,阀门,支架的安装具体有什么要求
消防工程管系部分可分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淋系统两大部分,其管道,阀门,支架的安装具体要求如下:
与管道安装有关的建(构)筑物已经基本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并向安装单位提供必须的资料,能满足安装要求。关联设备就位安装完毕。
管子、管件、阀门等已经校验合格,并具备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有关技术证件。管材、管件、阀门等已按设计要求校验无误,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质。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管道支架的焊缝宽度除设计注明外,均不得小于4mm,并应全长满焊。管道支架的防腐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无设计要求,管架应在除锈后刷红丹一遍、面漆两遍后才能进行支架安装工作。
(7)室外消防管道阀门安装规范扩展阅读:
消防工程中的相关要求规定:
1、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2、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
8. 住房消防管道安装规范
消防管道安装要求是根据gb50974-2014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要求的管道安装的12章节要求。
具体如下:
12.3 施工
12.3.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
道安装前,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
2 消防供水设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日常操作和维护管理;
3 管道的安装应采用符合管材的施工工艺,管道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12.3.2 消防水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安装前应校核产品合格证,以及其规格、型号和性能与设计要求应一致,并应根据安
装使用说明书安装;
2 消防水泵安装前应复核水泵基础混凝土强度、隔振装置、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
3 消防水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机械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4 消防水泵安装前应复核消防水泵之间,以及消防水泵与墙或其他设备之间的间距,并应满足安
装、运行和维护管理的要求;
5 消防水泵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
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控制阀,控制阀应采用沟漕式或法兰式阀门;
6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
管;
7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
接;
8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消声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
低压压力开关;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在没有设计要求时,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 2 倍~2.5 倍;
9 消防水泵的隔振装置、进出水管柔性接头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说明和安装使用
说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3 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出水量、有效容积、安装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
2 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
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出水管或水泵吸水管应满足最低有效水位出水不掺气的技术要求;
4 安装时池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装配和检修的需要;
5 钢筋混凝土制作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等管道应加设防水套管,钢板等制作的消防水池
和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等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他连接时应做防锈处理;
6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应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
接排水方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直观检查。
12.3.4 气压水罐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气压水罐有效容积、气压、水位及设计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气压水罐安装位置和间距、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
3 气压水罐宜有有效水容积指示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5 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规格、型号、流量和扬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2 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机械设
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直观检查。
12.3.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
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整体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
装,应按其使用安装说明书进行;
2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消防水泵接合器永久性固定标志应能识别其所对应的消防给水系统或水灭火系统,当有分区时
应有分区标识;
4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应在其附近设置指示
其位置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5 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 0.7m;与
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6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 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
径;
7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防通道之间不应设有妨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
8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的砌筑应有防水和排水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7 市政和室外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政和室外消火栓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道和阀门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3 地下式消火栓顶部进水口或顶部出水口应正对井口。顶部进水口或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
距离不应大于0.4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应做好防水措施;
4 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设置永久性固定标志;
5 当室外消火栓安装部位火灾时存在可能落物危险时,上方应采取防坠落物撞击的措施;
6 市政和室外消火栓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妨碍交通,在易碰撞的地点应设置防撞设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但不应小于 10 个。
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8 市政消防水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政消防水鹤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道和阀门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3 市政消防水鹤的安装空间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不应妨碍市政道路和人行道的畅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9 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消防水枪和水带及配件;
3 试验用消火栓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
4 当消火栓设置减压装置时,应检查减压装置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时应有防止砂石等杂物进入栓
口的措施;
5 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志,当室内消火栓因美观要求需要隐蔽安
装时,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应便于开启使用;
6 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7 消火栓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特殊地点的高度可特殊对待,允许偏差±20m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个。
检验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10 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的启闭阀门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应为 140mm, 距箱后内表
面应为 100mm, 允许偏差±5mm;
2 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暗装的消火栓箱不应破坏隔墙的耐火性能;
3 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4 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 120°;
5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消防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放置;
6 双向开门消火栓消火栓箱应有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要求时应至少满足 1h 耐火
极限的要求;
7 消火栓箱门上应用红色字体注明“消火栓”字样。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个。
检验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
12.3.11 当管道采用螺纹、法兰、承插、卡压等方式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螺纹连接时,热浸镀锌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铸铁螺纹管件》GB3287~GB3289的有关规定,热浸镀锌无缝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钢制螺纹管件》GB/T14626的有关规定;
2 螺纹连接时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55º圆锥管螺纹》GB7306的有关规定,宜采用密封胶带作
为螺纹接口的密封,密封带应在阳螺纹上施加;
3 法兰连接时法兰的密封面形式和压力等级应与消防给水系统技术要求相符合;法兰类型宜根据连
接形式采用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和螺纹法兰等,法兰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GB9112~GB9113、《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和《管法兰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GB/T13404的有关规定;
4 当热浸镀锌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应选用螺纹法兰,当必须焊接连接时,法兰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3的有关规定;
5 球墨铸铁管承插连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
有关规定;
6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施工安装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埋地
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的有关规定;
7 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不应使用螺纹活接头,在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单体异径接头。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但不应小于10个。
检验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
12.3.12 沟槽连接件(卡箍)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沟槽式连接件(管接头)、钢管沟槽深度和钢管壁厚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沟槽式管接件》GB5131.11 的有关规定;
2 有振动的场所和埋地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头,其他场所宜采用刚性接头,当采用刚性接头时,每隔
4 个~5 个刚性接头应设置一个挠性接头,埋地连接时螺栓和螺母应采用不锈钢件;
3 沟槽式管件连接时,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并应做防腐处理;连
接前应检查沟槽和孔洞尺寸,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沟槽、孔洞处不应有毛刺、破损性裂纹和脏物;
4 沟槽式管件的凸边应卡进沟槽后再紧固螺栓,两边应同时紧固,紧固时发现橡胶圈起皱应更换新
橡胶圈;
5 机械三通连接时,应检查机械三通与孔洞的间隙,各部位应均匀,然后再紧固到位;机械三通开
孔间距不应小于 1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 2m;机械三通、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的直径应满足表12.3.12 的规定,当主管与支管连接不符合表 12.3.12 时应采用沟槽式三通、四通管件连接;
表 12.3.12 机械三通、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直径
主管直径 DN 65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机械三通 40 40 65 80 100 100 100 100 支管直径 DN
机械四通 32 32 50 65 80 100 100 100
6 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
7 埋地的沟槽式管件的螺栓、螺帽应做防腐处理。水泵房内的埋地管道连接应采用挠性接头。
8 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管道变径和转弯时,宜采用沟槽式异径管件和弯头;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
通上可用一个,四通上不应超过二个;公称直径大于 50mm 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9 沟槽连接件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EDPM)C 型密封胶圈,弹性应良好,应无破损和变形,安装压
紧后 C 型密封胶圈中间应有空隙。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
12.3.13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应采用同一品牌的产品;管道连接宜采用同种牌
号级别,且压力等级相同的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不同牌号的管材以及管道附件之间的连接,应经过试验,并应判定连接质量能得到保证后再连接;
2 连接应采用电熔连接或机械连接,电熔连接宜采用电熔承插连接和电熔鞍形连接;机械连接宜采
用锁紧型和非锁紧型承插式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过渡连接;
3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给水管道与金属管道或金属管道附件的连接,应采用法兰或钢塑过渡接头
连接,与直径小于等于DN50的镀锌管道或内衬塑镀锌管的连接,宜采用锁紧型承插式连接;
4 管道各种连接应采用相应的专用连接工具;
5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与金属管、管道附件的连接,当采用钢制喷塑或球墨铸铁过渡管
件时,其过渡管件的压力等级不应低于管材公称压力;
6 在-5℃以下或大风环境条件下进行热熔或电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调整连接机具的
工艺参数;
7 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前应将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材、
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在施工现场放置一段时间,并应使管材的温度与施工现场的温度相当。
8 管道连接时,管材切割应采用专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断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且应垂直
于管轴线;
9 管道合拢连接的时间宜为常年平均温度,且宜为第二天上午的8点~10点;
10 管道连接后,应及时检查接头外观质量。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4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电熔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熔连接机具输出电流、电压应稳定,并应符合电熔连接工艺要求;
2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
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
3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应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4 电熔承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标出插入长度标记,用专用工具刮除插入段表皮;
2)用洁净棉布擦净管材、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
3)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内,直至长度标记位置;
4)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用整圆工具保持管材插入端的圆度。
5 电熔鞍形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熔鞍形连接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并确保管道的直线度和圆度;
2)干管连接部位上的污物应使用洁净棉布擦净,并用专用工具刮除干管连接部位表皮;
3)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干管连接部位。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5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材、管件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连接,应先将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套入
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的端部,再将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平口端与管道按本规范第12.3.13条第2款电熔连接的要求进行连接;
2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应相互平行,螺孔与螺栓直径应配套,螺栓长短应一致,螺帽应
在同一侧;紧固法兰盘上螺栓时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帽1丝扣~3丝扣;
3 法兰垫片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法兰盖及垫片》GB9112~GB9113的有关规定,松套法兰表面宜采用喷塑防腐处理;
4 法兰盘应采用钢质法兰盘且应采用磷化镀铬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6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道钢塑过渡接头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塑过渡接头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与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规
定;
2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法兰连接或机械连接的规定;
3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严禁采用焊接连接,当必须焊接时,应采取降温措
施;
4 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dn110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与管径大于或等于DN100的金属管连接时,可采用人字形柔性接口配件,配件两端的密封胶圈应分别与聚乙烯管和金属管相配套;
5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和金属管、阀门相连接时,规格尺寸应相互配套。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7 埋地管道的连接方式和基础支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震裂度在7度及7度以上时宜采用柔性连接的金属管道或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等;
2 当采用球墨铸铁时宜采用承插连接;
3 当采用焊接钢管时宜采用法兰和沟槽连接件连接;
4 当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时应采用电熔连接;
5 埋地管道的施工时除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6 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基础和支墩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支墩没有要求时,应在管道三通或转
弯处设置混凝土支墩。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8 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并宜采用沟槽连接件、螺纹、法兰和卡压等方式连接;架空管道不应安装使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等非金属管道。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9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 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2.3.19的规定;
表12.3.19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3 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应设防水套管;
4 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
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 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 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
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 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
7 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 通过及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应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2.3.20 架空管道的支吊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或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 5 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
消防给水系统;
3 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重量另加至
少 114kg 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重量可按表 12.3.20-1 选取;
表 12.3.20-1 充水管道的参考重量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保温管道 (kg/m) 15 18 19 22 27 32 41 54 66 103
不保温管道 (kg/m) 5 7 7 9 13 17 22 33 42 73
注:1 计算管重量按 10kg 化整,不足 20kg 按 20kg 计算;
2 表中管重不包括阀门重量。
4 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表 12.3.20-2 的要求;
表 12.3.20-2 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
管径(mm) 25 32 40 50 70 80
间距(m) 3.5 4.0 4.5 5.0 6.0 6.0
管径(mm)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间距(m) 6.5 7.0 8.0 9.5 11.0 12.0
5 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为一个吊架;
6 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 DN50 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 15m,每 15m 长度内应至少设 1 个防晃支架,但当管
径不大于 DN40 可不设;
3)管径大于 DN50 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 1 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 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
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 1 个防晃支架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2.3.21 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22 埋地钢管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施工;室外埋地球墨铸铁给水管要求外壁应刷沥青漆防腐;埋地管道连接用的螺栓、螺母以及垫片等附件应采用防腐蚀材料,或涂覆沥青涂层等防腐涂层;埋地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不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放水试验、观察、核对隐蔽工程记录,必要时局部解剖检查。
12.3.23 地震裂度在 7 度及 7 度以上时,架空管道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震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宜采用沟槽连接件的柔性接头或间隙保护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2 应用支架将管道牢固地固定在建筑上;
3 管道应有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组成;
4 当系统管道穿越连接地面以上部分建筑物的地震接缝时,无论管径大小,均应设带柔性配件的管
道地震保护装置;
5 所有穿越墙、楼板、平台以及基础的管道,包括泄水管,水泵接合器连接管及其他辅助管道的周
围应留有间隙;
6 管道周围的间隙,DN25~DN80 管径的管道,不应小于 25mm,DN100 及以上管径的管道,不应小于 50mm;间隙内应填充腻子等防火柔性材料;
7 竖向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管道应有承受横向和纵向水平载荷的支撑;
2)竖向支撑应牢固且同心,支撑的所有部件和配件应在同一直线上;
3)对供水主管,竖向支撑的间距不应大于 24m;
4)立管的顶部应采用四个方向的支撑固定;
5)供水主管上的横向固定支架,其间距不应大于 12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24 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应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25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应能满足阀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应作出标志;
3 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 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应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3.26 消防给水系统减压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位置处的减压阀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减压阀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3 减压阀水流方向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4 减压阀前应有过滤器;
5 减压阀前后应安装压力表;
6 减压阀处应有压力试验用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27 控制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控制柜的基座其水平度误差不大于±2mm,并应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
2 控制柜与基座应采用不小于ф12mm 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应少于 4 只螺栓;
3 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应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9.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布置要求是什么
(1)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2)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3)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计算管径大于100mm时,按计算管径确定。
10.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的阀门应如何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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