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给水管道的布置和敷设的基本要求有那些有
室外给水管网直接供水,由加压水泵和高位水箱供水。
如果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最不利点的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连续工作所需要的水压和水量,可直接用作室内生活或生产给水系统的水源。如果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周期性地不足,可采用高位水箱供水。
如果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经常不足而用水量又很不均匀,必须用水泵加压,并由水箱调节储存。为防止用水泵直接自室外管网吸水,影响相邻建筑的正常供水,要求设吸水池。如果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经常不足而室内又不能设置高位水箱,可采用此方式。这种供水方式用水泵自吸水池吸水送入充满压缩空气的密闭罐内,靠压缩空气的压力,向各用水点供水。

(1)输水管道阀门布置规范扩展阅读:
室内给水设置要求规定:
1、统一给水系统指各种用水都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用统一的给水管网供给用户的给水系统。不需长距离输送水量,且用户对水质、水压要求相差不大时,直采用统一给水系统。
2、应充分利用室外管网水压直接供水,如果室外管网水压不能满足建筑物用水要求时,应考虑下面几层利用外网水压直接供水,上面数层采用加压供水。
3、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修管理、建筑层数等条件,结合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合理确定。
❷ 给水管道布置基本要求有哪些
1.给水管道布置应力求短而直。
2.为充分利用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给水引入管宣布设在用水量最大处或不允许间
断供水处。
3.
室内
给水干管宜靠近用水量最大处或不允许间断供水处。
二、满足维修及美观要求
1.管道应尽量沿墙、梁、柱直线敷设。
2.对美观要求较高的建筑物,给水管道可在管槽、管井、管沟及吊顶内暗设。
3.为便于检修,管井应每层设检修门。暗设在顶棚或管槽内的管道,在阀门处应留有
检修门。
4.室内管道安装位置应有足够的空间以利拆换附件。
5.给水引入管应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给水管网或坡向阀门井、水表井,以
便检修时排放存水。泄水阀门井一般做法如图1.4—1所示。
三、保证生产及使用安全
1.给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
2.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能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并应
尽量避免在生产设备上面通过。
3.给水管道不得穿过商店的橱窗、民用建筑的壁橱及木装修等。
4.对不允许断水的车间及建筑物,给水引入管应设置两条,在室内连成环状或贯通枝
状双向供水。
5.对设置两根引入管的建筑物,应从室外环网的不同侧引入,如图1.4—2所示。如不可能且又不允许间断供水时,应采取下列保证安全供水措施之一:
1)没贮水池或贮水箱。
2)有条件时,利用循环给水系统。
3)由环网的同侧引入,但两根引入管的间距不得小于10M,并在接点间的室外给水
管道上设置闸门,如图1.4—3所示。
四、保护管道不受破坏
1.给水埋地管道应避免齐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穿越时,应与有关专业协商处理。
2.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排水沟、烟道和风道内,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匣槽。
3.给水引入管与室内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4.建筑物内给水管与排水管平行埋设或交叉埋没的管外壁的最小允许距离,应分别为
0.5M和0.15M(交叉埋没时,给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5.给水横管宜有0.0027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6.结水管道穿楼板时宜预留孔洞,避免在施工安装时凿打楼板面。孔洞尺寸一般宣较
通过的管径大50—100MM。管道通过楼板段应设套管。
7.给水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且舍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
量,一般不小于0.1M。
8.通过铁路或地下构筑物下面的给水管,宜敷设在套管内。
9.给水管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必须穿过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常用措施如下:
(1)螺纹弯头法。又称丝扣弯头法,如图1.4—4。建筑物的沉降可由螺纹弯头的旋
转补偿。适用于小管径的管道。
(2)软性接头法。用橡胶软管或金属波纹管连接沉降缝、伸缩缝两边的管道。
(3)活动支架法。将沉降缝两侧的支架做成使管道能垂直位移而不能水平横向位移,以适应沉降伸缩之应力。
❸ 给水管道多长距离设置一个阀门井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条文说明
第7.4.7 条关于输水管 ( 渠 ) 道和配水管道设置通气设施的规定。
输水管 ( 渠 ) 、配水管道的通气设施是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通气设施一般采用空气阀,其设置 ( 位置、数量、型式、口径 ) 可根据管线纵向布置等分析研究确定。
一般在管道的隆起点上必须设置空气阀,在管道的平缓段,根据管道安全运行的要求,一般也宜间隔 1000m 左右设一处空气阀。

(3)输水管道阀门布置规范扩展阅读:
给水管道管道标准
PVC-U给水管道的生产标准有英标、美标、日标、IS0国际标难、国家标准(GB)等,国内生产厂家基本上都采用国标组织生产。
即管材标准号:GB/T10002.1-1996,管件标准号:GB10002.2-1998。我们建议用户采用国标产品,国标产品符合国情,质量更有保证,也便于与其它管道(传统管道和其他牌号PVC-U管道)配套使用。
1、管道的压力规定。
(1)PVC-U给水管道所示的压力均表示为公称压力,用Mpa表示,1Mpa≈10kgf/cm2即管材在20℃条件下,输送介质的工作压力。但随着介质的温度的升高(不得输送>50℃的介质)工作压力随之减小,这从客观上在选择给水管道须考虑足够的压力的安全系数。
(2)给水管材的公称压力规定为:0.6Mpa、0.8Mpa、1.0Mpa、1.25Mpa、1.6Mpa等5种。
(3)同等规格管材的公称压力的大小一般以管材的壁厚来划分。
(4)每个压力区的最小口径的管材规定为:0.6Mpa管材的最小口径为63mm,0.8Mpa管材的最小口径为50mm,1.0Mpa管材的最小口径为40mm,1.25Mpa管材的最小口径为32mm,1.6Mpa管材的最小口径为20mm和25mm。
(5)给水管材的公称压力一般为1.6Mpa,且与各种压力的管材相配套。
2、管道的规格规定。
(1)国家标准规定的PVC-U给水管道的规格尺寸均为公称外径,管件为公称内径,用“φ”表示。
(2)PVC-U给水管道的规格尺寸依次为:φ20,φ25,φ32,φ40,φ50,φ63,φ75,φ90,φl10,φ125,φ140,φ160,φ180,φ200,φ225等,国内企业基本不生产φ125,φ140,φ180,φ225等几种规格的管道。
因此在工程设计、采用上尽量避免选择这几种管道。
(2)目前国内管道的最大规格为河北宝硕管材分公司生产的φ800的管材,融林塑胶公司可生产φ710的管材,建议在PVC-U管道设计上避免设计φ800以上的管道,以φ630以下为宜。
(3)国标PVC-U管道与传统的国标管道一般都可以相配套,国标PVC-U管道与传统的国标管道公称直径之间的对应关系:φ20-DNl5,φ25-DN20,φ32-DN25,φ40-32,φ50-DN40,φ63-DN50,φ75-DN65,φ90-DN80,φ11O-DNl00,φ160-DNl50等。
3、管道的接口方式规定。
(1)给水管材的接口一般有三种方式:橡胶圈接口、胶水粘接口、法兰连接口。
A、橡胶圈接口方式是在管材的一端通过自动扩口机扩成带凹道的承口,放上柔性橡胶密封圈,另外—根管材未扩口的一端插进装好密封围的承口里完成连接。
B、胶水粘接口方式是在管材的一端扩成平滑的承口,另外一根未扩口的管材的一端的外表和扩好承口的里表涂抹上专用胶水,然后相承插完成连接。
c、法兰连接口方式是管材与传统管道、蝶阀、闸阀、流量计等连接时,管材被连接的一端与PVC-U法兰接好后再与其通过螺丝紧固连接的方式
。(2)给水管件的连接一般有两种方式:胶水粘接口和柔性接口方式。
A、胶水粘接口方式即管件的承口注塑成平滑的承口,与管材一并涂抹专用胶水通过承插完成连接。
B、柔性接口方式即管件法塑成带凹道的承口,另配注迫紧螺盖,放上迫紧橡胶密封圈,当承插上相应管材后,拧紧迫紧螺盖完成连接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给水管道
❹ 给水管道应设置阀门的部位是哪些
给水管道上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
1、居住小区给水管道从市政给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
2、居专住小区室外环状管网属的节点处,应按分隔要求设置。环状管段过长时,宜设置分段阀门
3、从居住小区给水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端或接户管起端
4、入户管、水表和各分支立管(立管底部、垂直环形管网立管的上、下端部)
5、环状管网的分干管、贯通枝状管网的连接管
6、室内给水管道向住户、公用卫生间等接出的配水管起端,配水支管上配水点在3个及3个以上时设置
7、水泵的出水管,自灌式水泵的吸水泵
8、水箱的进、出水管、泄水管
9、设备(如加热器、冷却塔等)的进水补水管
10、卫生器具(如大、小便器、洗脸盆、淋浴器等)的配水管
11、某些附件,如自动排气阀、泄压阀、水锤消除器、压力表、洒水栓等前、减压阀与倒流防止器的前后等
12、给水管网的最低处宜设置泄水阀
❺ 管道布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一、满足水力条件
1.给水管道布置应力求短而直。
2.为充分利用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给水引入管宣布设在用水量最大处或不允许间
断供水处。
3.室内给水干管宜靠近用水量最大处或不允许间断供水处。
二、满足维修及美观要求
1.管道应尽量沿墙、梁、柱直线敷设。
2.对美观要求较高的建筑物,给水管道可在管槽、管井、管沟及吊顶内暗设。
3.为便于检修,管井应每层设检修门。暗设在顶棚或管槽内的管道,在阀门处应留有
检修门。
4.室内管道安装位置应有足够的空间以利拆换附件。
5.给水引入管应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给水管网或坡向阀门井、水表井,以
便检修时排放存水。泄水阀门井一般做法如图1.4—1所示。
三、保证生产及使用安全
1.给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
2.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能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并应
尽量避免在生产设备上面通过。
3.给水管道不得穿过商店的橱窗、民用建筑的壁橱及木装修等。
4.对不允许断水的车间及建筑物,给水引入管应设置两条,在室内连成环状或贯通枝
状双向供水。
5.对设置两根引入管的建筑物,应从室外环网的不同侧引入,如图1.4—2所示。如不可能且又不允许间断供水时,应采取下列保证安全供水措施之一:
1)没贮水池或贮水箱。
2)有条件时,利用循环给水系统。
3)由环网的同侧引入,但两根引入管的间距不得小于10M,并在接点间的室外给水
管道上设置闸门,如图1.4—3所示。
四、保护管道不受破坏
1.给水埋地管道应避免齐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穿越时,应与有关专业协商处理。
2.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排水沟、烟道和风道内,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匣槽。
3.给水引入管与室内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4.建筑物内给水管与排水管平行埋设或交叉埋没的管外壁的最小允许距离,应分别为
0.5M和0.15M(交叉埋没时,给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5.给水横管宜有0.0027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6.结水管道穿楼板时宜预留孔洞,避免在施工安装时凿打楼板面。孔洞尺寸一般宣较
通过的管径大50—100MM。管道通过楼板段应设套管。
7.给水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且舍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
量,一般不小于0.1M。
8.通过铁路或地下构筑物下面的给水管,宜敷设在套管内。
9.给水管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必须穿过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常用措施如下:
(1)螺纹弯头法。又称丝扣弯头法,如图1.4—4。建筑物的沉降可由螺纹弯头的旋
转补偿。适用于小管径的管道。
(2)软性接头法。用橡胶软管或金属波纹管连接沉降缝、伸缩缝两边的管道。
(3)活动支架法。将沉降缝两侧的支架做成使管道能垂直位移而不能水平横向位移,以适应沉降伸缩之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