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火栓管网阀门设置原则N-1的出处来自哪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8.4.2 条中第l款:“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专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属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 94 (2005年版)( 以下简称《高规》 ) 第7.4.1条:“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
在《建规》要求中当竖管数量不超过3根时,只可关闭1根,在《高规》要求中,当竖管数量不超过4根时,只可关闭l根。因此阀门的设置应保证在管道检修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条。此时阀门的设置应满足n- 1原则的要求(n为任一个管网联接点上的管道段)。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J125-89中,枝状管网(branch system)定义为:枝状管网是配水管网的一种布置形式,干管与支管分明,形成树枝状,其实质是任一用水点只有来自一个方向的供水。环状管网( pipenetwork)定义为:环状管网是配水管网的一种布置形式,管道纵横相互接通,形成环状,其实质是任一用水点有来自两个方向的供水。
B.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如何布置
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
1 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0L/s;
2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8.4.1 的规定;
3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 的有关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的有关规定确定;泡沫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 的有关规定确定;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 的有关规定确定。
表8.4.1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建筑物名称
高度 h(m) 、层数、体积V(m3) 或座位数N(个)
消火栓用水量 (L/s)
同时使用水枪数量 (支)
每根竖管最小流量 (L/s)
厂房
h≤24
V≤10000
V>10000
5
10
2
2
5
10
24<h≤50
h>50
25
30
5
6
15
15
仓库
h≤24
V≤5000
V>5000
5
10
1
2
5
10
24<h≤50
h>50
30
40
6
8
15
15
科研楼、试验楼
H≤24,V≤10000
H≤24,V>10000
10
15
2
3
10
10
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和展览建筑等
5000<V≤25000
25000<V≤50000
V>50000
10
15
20
2
3
4
10
10
15
剧院、电影院、会堂、礼堂、体育馆等
800<n≤1200
1200<n≤5000
5000<n≤10000
n>10000
10
15
20
30
2
3
4
6
10
10
15
15
商店、旅馆等
5000<V≤10000
10000<V≤25000
V>25000
10
15
20
2
3
4
10
10
15
病房楼、门诊楼等
5000<V≤10000
10000<V≤25000
V>25000
5
10
15
2
2
3
5
10
10
办公楼、教学楼等其它民用建筑
层数≥6层或V>10000
15
3
10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V≤10000
V>10000
20
25
4
5
10
15
住宅
层数≥8
5
2
5
注:1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可按本表减少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可按本表减少2 支;
2 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及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上设置的消火栓,其消防用水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用水量。
8.4.2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消火栓超过10 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 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2 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
3 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小于DN100;
4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5 高层厂房(仓库)、设置室内消火栓且层数超过4 层的厂房(仓库)、设置室内消火栓且层数超过5 层的公共建筑,其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40m。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L/s 计算;
6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 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它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 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 根时,可关闭2 根。
阀门应保持常开,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或信号;
7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室内管道,当其它用水达到最大小时流量时,应仍能保证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8 允许直接吸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且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泵宜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
9 严寒和寒冷地区非采暖的厂房(仓库)及其它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可采用干式系统,但在进水管上应设置快速启闭装置,管道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8.4.3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的首层和各层楼层休息平台上,当设2 根消防竖管确有困难时,可设1 根消防竖管,但必须采用双口双阀型消火栓。干式消火栓竖管应在首层靠出口部位设置便于消防车供水的快速接口和止回阀;
2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3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与消火栓箱内边缘的距离不应影响消防水带的连接;
4 冷库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5 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6 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m;
7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 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m3 的多层仓库,可采用1 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水枪的充实水柱应经计算确定,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6 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 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m;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m3 的商店、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13.0m;其它建筑,不宜小于7m;
8 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它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9 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 时,应设置减压设施;静水压力大于1.0MPa 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10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
8.4.4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
2 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 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3 时,仍可采用18m3;
3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 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5 消防水箱可分区设置。
8.4.5 建筑的室内消火栓、阀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永久性固
C. 消防管道的设计有什么要求
(1)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在建设初期,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但应考虑将来有连成环状管网的可能。同时在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单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过2OL/s,应设消防水池。一般居住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例如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设置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火场用水安全问题可由消防队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证。
(2)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3)为确保火场用水,避免因个别管段损坏导致管网供水中断,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管网上的消防阀门设置应在管网节点处按“n一l”原则进行(n为管段数,如三通管处需布置的阀门数为3一1=2个),并以两阀门间的管道上消火栓数量不超过5个进行校核。若超过5个时,应增加消防阀门。
(4)在设计企事业单位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时,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将着火点消防用水量布置在管网的最不利点进行计算。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高日最大小时流量时,仍应保证消防用水秒流量。
(5)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内的流速不宜大于2.5m/s。
(7)在企事业单位内消防管网与生产管网分成两个独立的给水系统时,在不引起生产事故的前提下,低压消防管网与生产管网可用连接管连接,或在生产管网上设置消火栓,将生产管网作为消防管网的备用水源。但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时,启闭的阀门数不应超过两个,且不应超过5min。应该指出的是,在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时,生产管网的水源不应作为消防用水的主要水源,消防管网的流量仍应满足用水量的要求。
D.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的检修阀门怎样安装
建规8.4.2.6条: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内)和公共容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 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它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 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 根时,可关闭2根。
阀门应保持常开,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或信号;(后面条文解释是:消防管道上应设有消防阀门。环状管网上的阀门布置应保证管网检修时,仍有必要的消防用水。单层厂房(仓库)的室内消防管网上两个阀门之间的消火栓数量不能超过5个。布置多层、高层厂房(仓库)和多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上阀门时,要设法保证其中一条竖管检修时,其余的竖管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给排水技术措施中提到:室内环状管网上阀门的设置,除满足规范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原则设置:
应在每根立管上下两端与供水干管相连处设置阀门;水平环状管网干管宜按防火分区设置阀门,且阀门间同层消火栓的数量不超过5个(不含两端设有阀门的里关上连接的消火栓);任何情况下关闭阀门应使每个防火分区至少有一个消火栓能正常使用。
E.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设计有什么要求
(1)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 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2)超过六层的塔式和通廊式住宅、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的其他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如室内消防竖管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 应至少每两根竖管相连组成环状管道。
(3)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4)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一层中不应超过5个。高层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 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一条, 超过三条竖管时, 可关闭两条。阀门应经常开启, 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室内管道,当其他用水达到最大秒流量时,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淋浴用水量可按计算用水量的15%计算。
(6)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且市政给水管道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 室内消防泵进水管宜直接从市政管道取水。
(7)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管网, 宜分开设置; 如有困难, 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8) 严寒地区非采暖的厂房、库房的室内消火栓, 可采用干式系统, 但在进水管上应设快速启闭装置, 管道最高处应设排气阀。
F. 消火栓立管的上下端设阀门出自哪个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2,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内
6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容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根时,可关闭2根。还有高规也有类似的提法,是不相邻的两根。
消防栓,正式叫法为消火栓,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 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系统包括,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有的还会有自动喷淋系统,水炮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探系统,水雾系统等。消火栓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所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
G. 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上阀门如何设置
建规抄8.4.2.6条: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袭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 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它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 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 根时,可关闭2 根。
阀门应保持常开,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或信号;(后面条文解释是:消防管道上应设有消防阀门。环状管网上的阀门布置应保证管网检修时,仍有必要的消防用水。单层厂房(仓库)的室内消防管网上两个阀门之间的消火栓数量不能超过5个。布置多层、高层厂房(仓库)和多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上阀门时,要设法保证其中一条竖管检修时,其余的竖管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给排水技术措施中提到:室内环状管网上阀门的设置,除满足规范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原则设置:
应在每根立管上下两端与供水干管相连处设置阀门;水平环状管网干管宜按防火分区设置阀门,且阀门间同层消火栓的数量不超过5个(不含两端设有阀门的里关上连接的消火栓);任何情况下关闭阀门应使每个防火分区至少有一个消火栓能正常使用。
H. 消火栓系统阀门设置原则
根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
8.3.1 消防给水系统的阀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地管道的阀门宜采用带启闭刻度的暗杆闸阀,当设置在阀门井内时可采用耐腐蚀的明杆闸阀;
2 室内架空管道的阀门宜采用蝶阀、明杆闸阀或带启闭刻度的暗杆闸阀等;
3 室外架空管道宜采用带启闭刻度的暗杆闸阀或耐腐蚀的明杆闸阀;
4 埋地管道的阀门应采用球墨铸铁阀门,室内架空管道的阀门应采用球墨铸铁或不锈钢阀门,室外架空管道的阀门应采用球墨铸铁阀门或不锈钢阀门。
8.3.2 消防给水系统管道的最高点处宜设置自动排气阀。
8.3.3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宜采用水锤消除止回阀,当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过24m时,应采用水锤消除器。当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有囊式气压水罐时,可不设水锤消除设施。
8.3.4 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减压阀应设置在报警阀组入口前,当连接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2 减压阀的进口处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的孔网直径不宜小于4目/cm2~5目/cm2,过流面积不应小于管道截面积的4倍;
3 过滤器和减压阀前后应设压力表,压力表的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最大量程宜为设计压力的2倍;
4 过滤器前和减压阀后应设置控制阀门;
5 减压阀后应设置压力试验排水阀;
6 减压阀应设置流量检测测试接口或流量计;
7 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
8 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
9 减压阀和控制阀门宜有保护或锁定调节配件的装置;
10 接减压阀的管段不应有气堵、气阻。
8.3.5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由生活、生产给水系统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在引入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当消防给水系统采用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时,该倒流防止器应设置在清洁卫生的场所,其排水口应采取防止被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8.3.6 在寒冷、严寒地区,室外阀门井应采取防冻措施。
8.3.7 消防给水系统的室内外消火栓、阀门等设置位置,应设置永久性固定标识。
I. 消防管道阀门安装标准
管道DN25-40的一般距墙梁、柱、楼板控制在40-50mm、DN50的控制在60mm、DN70-200的一般距墙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正好同管道直径一样;管道与支架距离DN25的3.5m、DN32的4.0m、DN40的4.5m、DN50的5.0m、DN70-80的6.0m、DN100-125的7.0m;大于DN50且改变方向应加防晃支架;
两个喷头之间必须有吊支架;阀门附近30cm左右必须有吊支架;吊支架距喷头不应小于30cm、吊支架距末端喷头不应大于75cm;明敷管道支架迎人面应是平面且应做到角处理。

(9)室内消火栓管道阀门设计扩展阅读
消防管道阀门安装材料要求:
1、消防喷洒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管壁内外镀锌均匀,无锈蚀、无飞刺,零件无偏加、方扣、丝扣不全、角度不准等现象。
2、消火栓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现象。
3、消防喷洒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