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分析火灾事故主要通过哪几个方面带来事故危害
(一) 基础原因
基础原因可认为是产生事故,并导致灾害的最原始最基本的原因。可归纳为下面四个方面的原因:
1、管理的原因
管理的原因包括管理人员不称职;管理体制不适应;各种规章制度不健全;人事管理及安排不当,技术力量不强等。
2、基础教育的原因
基础教育的原因有义务教育;工业教育(企业制度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教育的养成;社会的教育等。
3、社会的原因
社会的原因包括法律、规范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社会风气;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4、历史的原因
历史的原因有企业的历史沿革;企业的改造与革新;企业的人员组成及技术力量的历史状况;企业的固有状况等。
(二) 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可认为是由基础原因诱发出来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技术的原因
技术方面的原因包括设计阶段对安全技术的研究不充分;工艺设计有误,设备计算出现差错,选择材料及结构设计不当等;对化学过程认识不足,灭火设施设计不当;工厂、仓库等的规划、设计不当;装置的布置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安装、制造、维修质量不符合要求;操作规程有误或不够全面;检查、保全没有可靠保证等。
2、管理的原理
管理方面的原因有操作管理不善(如分工不明确,人员分配不当,开车前督促检查不细,命令有误,操作把关不严等);工程管理不严(如对工程设计审核不细,有遗漏,缺乏工艺分析,对装置的环境缺少调查研究等);监督执行法律、规范不严,措施不够得力等。
3、教育的原因
教育方面的原因有缺乏防火安全思想和技术教育;轻视或误解消防法规、条令;业务技术训练不够,有坏习惯,凭不良经验操作;经验不足或技术生疏;擅作主张,缺乏组织纪律性等。
4、身体原因
身体原因有疾病;近视、耳聋等残疾;疲劳;醉酒、睡眠不足;体力与岗位不相适应等。
5、精神的原因
精神方面的原因有精神恍惚、态度异常;知觉有缺欠;智能有缺欠;轻视安全、丧失警惕性
等。
6、生活环境原因
生活环境方面的原因有家庭环境;企业内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的环境等。
(三) 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是导致事故即酿成火灾和爆炸的前提条件,是在基础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基础上,发 生事故或扩大成灾的直接诱发原因。直接原因可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1、物的原因
(1)设备处于危险状态:如装置的接管发生变形、破裂或阀门被打开;造成了化学反应热或潜热的蓄积;运转机械的零部件损坏,或仪表失灵,设备损伤;形成了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相互作用的条件等。
(2)装置现场的设施等不良:如照明不良;通风不良;工具、材料不良;装修、整修不良;空地狭小;地面太滑;绝缘不良;安装不牢固等。
(3)缺少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和设施:如消防、疏散、急救设施不全,或设置不当等;没有或缺少安全阀、阻火器等防爆、防火安全装置等。
(4)缺少警戒设备:如缺少自动检测报警设备;缺少防护遮罩、防护堤;避雷、防静电等设备失效;没有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不清等。
(5)缺少保护性装具:如防护服、眼镜、面罩、头盔、靴鞋等不齐备。
(6)作业危险性大:如危险性作业;停水、停电;过程的反应突然变化等。
2、人的原因
(1)操作机械、装置失误:如操作程序、顺序有误;操作动作错误;岗位之间沟通、协调不够;确认不准,甚至误认;超负荷或带病运转等。
(2)工作态度不端正:如注意力不集中,操作不认真;不适当的动作等。
(3)误用防护设备和器具:如不会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设备和器具;设备、装具等管理不善,零件缺损等。
(4)监督检查不够:如发现异常未能及时制止;不按科学办事,瞎指挥、蛮干等。
3、其它原因
(1)人为故意纵火等破坏活动、战争;
(2)雷击、地震、台风、洪水等天灾。
(四) 灾害扩大的原因
基础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引起的初期火灾和爆炸事故,如果控制不及时,扑救不得力,便会发展扩大成为灾害。灾害扩大的主要原因是:
1、作业人员对异常情况不能正确判断、及时处理;
2、作业人员没有及时发现事故;
3、安全检测、安全联锁、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等装置失灵;
4、阻火装置及防爆泄压装置失灵;
5、作业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不能及时处理;
6、事故现场无灭火器材或灭火剂失效;
7、作业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剂选择不当;
8、延误报火警,消防人员未能及时到达火场灭火;
9、因防火间距不足,可燃物质数量多,大风天气等而无法短时间灭火;?
10、灭火战斗部署不当,指挥失误,灭火力量不足等。
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是直接原因造成的,直接原因又是间接原因促成的,而间接原因又与基础原因紧密相关。构成这些原因的要素包括人、机器设备、物质材料、环境等各个方面。在生产加工和储存运输过程中,应全面地系统地分析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各种原因,有效地采取相应的防火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❷ 多少容量的工业锅炉需设置火灾报警
非独立锅炉房和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或总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40t/h及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7Mw或总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28MW的独立锅炉房,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及其设置的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消防控制设备及其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详见: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17消防
17.O.1锅炉房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有关规定。
17.0.2锅炉房内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
17.0.3燃油泵房、燃油罐区宜采用泡沫灭火,其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有关规定。
17.0.4燃油及燃气的非独立锅炉房的灭火系统,当建筑物设有防灾中心时,该系统应由防灾中心集中监控。
17.0.5非独立锅炉房和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或总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40t/h及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7Mw或总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28MW的独立锅炉房,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及其设置的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消防控制设备及其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17.0.6消防集中控制盘,宜设在仪表控制室内。
17.0.7锅炉房、运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机室等处,宜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点,其相连接处并宜设置水幕防火隔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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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七氟丙烷灭火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压力是多少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其本身的设计压力,并且不能超过设计压力的5%,气体驱动管道上的单向阀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七氟丙烷(HFC-227ea、FM-200)是无色、无味、不导电、无二次污染的气体,具有清洁、低毒、电绝缘性好,灭火效率高的特点,特别是它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大气中的残留时间比较短,其环保性能明显的优于卤代烷,是目前为止研究开发比较成功的一种洁净气体灭火剂,被认为是替代卤代烷1301、1211的最理想的产品之一。
❺ 甲类工业厂房需要设火灾自动报警吗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的要求,甲类工业厂房是不要求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❻ 消防设备一般都包括哪些设备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由泡沫液罐、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道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空气泡沫产生器组成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冷却喷淋给水系统
由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网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冷却水喷淋装置组成的消防冷却给水系统。
3、固定烟雾灭火装置
以烟雾灭火剂在烟雾灭火器内进行燃烧反映,产生出烟雾灭火气体,喷射到储罐内自动地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系统。
4、固定干粉灭火装置
安装在特定部位,由干粉供应源、输送管路、喷放器件、探测控制器件等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
5、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用于探测初起火灾并发出警报,以便采取响应措施的系统;主要由探测器、控制和指示设备、火灾警报装置、自动消防设备控制装置等。
6、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在火灾情况下,能自动启动喷头洒水灭火的灭火系统;主要由喷头、、报警控制阀门、附件和配件、报警控制装置等。
7、气体灭火装置
以气体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称为气体灭火系统。(如:二氧化碳、1211、1301等)主要由灭火剂容器、瓶头阀、配管系统、选择阀、喷嘴、启动装置、探测器等组成。
8、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分为室外消防给水和室内消防给水两类;主要由消防水源、消防泵、给水管网、管网控制设备等组成。
❼ 火灾和爆炸一样吗
火灾和爆炸相同的是高温损伤。
爆炸则包括气体高速膨胀形成的机械损伤。
❽ 在工业厂房设计中,火灾危险性分类是针对一座建筑物还是一个防火分区
应该是针对一幢建筑物,根据里面的物质定的。
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强制认证的产品有哪些
2014年9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细则》明确指出,火灾报警产品、火灾防护产品、灭火设备产品和消防装备产品需要进行强制性认证。已持有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的生产者、生产企业,应认真学习新版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及实施细则,确保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型式认可证书将于2015年8月31日前转换完毕,不符合转换要求的证书将被注销。
火灾报警产品有22种类,50余种产品在认证范围之内,单元划分和认证依据也有相应的标准。目前,已经有多数企业手中持有或者通过认证书。
新版《细则》一经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无证经营、无证销售等现象,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可谓为产品质量的提升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这是一次“大输血”,将原本未涉及的产品种类全部注入系统之中,通过对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全面升级,记录了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的各环节,从而可以监督产品流向,为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了保障。
一、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放射源片、光信号发射和接收器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4715
二、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感温元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GB4716
三、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放射源片、光信号发射和接收器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GB20517
四、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触点、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GB19880
五、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紫外光敏元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GB12791
六、特种火灾探测器
1、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红外光敏元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感烟探测器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3、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镜头、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4、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气敏元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5631
七、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光信号发射、接收器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4003
八、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4287.1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4287.2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传感器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4287.3
九、火灾显示盘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7429
十、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声光(声/光)警报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发光器件、声响器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26851
十一、火灾报警控制器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4717
十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
1、消防联动控制器
2、气体灭火控制器
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4、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5、消防应急广播设备
6、消防电话
7、传输设备
8、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9、消防电动装置
10、消火栓按钮
11、模块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6806
十三、防火卷帘控制器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A386
十四、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敏感元件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6280
十五、家用火灾报警产品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22370
十六、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产品
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26875.1
十七、可燃气体报警产品
1、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6808
2、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认证依据标准:GB15322.1
3、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认证依据标准:GB15322.2
4、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认证依据标准:GB15322.3
5、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认证依据标准:GB15322.4
6、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认证依据标准:GB15322.5
7、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认证依据标准:GB15322.6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传感器、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十八、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
1、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单元划分原则:1)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标志灯之间不能作为一个单元;2)地面安装的与其它方式安装的标志灯不能作为一个单元;3)光源、电池种类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4)主电路设计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单元划分原则:1)光源、电池种类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2)主电路设计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3、应急照明控制器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设计、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单元划分原则:1)主要电路设计、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2)输入输出电压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3)逆变器、变压器、电池(除容量外)
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4)充电和保护方式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5、应急照明配电箱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设计、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6、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设计、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7945
十九、消防安全标志
1、常规消防安全标志
单元划分原则:基材不同,色材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A480.1、GA480.2
2、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单元划分原则:1)基材不同,色材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2)发光时间不同,激发照度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A480.1、GA480.3
3、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单元划分原则:1)基材不同,色材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2)逆向反射材料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A480.1、GA480.4
4、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单元划分原则:基材不同,色材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A480.1、GA480.5
5、搪瓷消防安全标志
单元划分原则:基材不同,色材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A480.1、GA480.6
6、其他消防安全标志
单元划分原则:基材不同,色材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A480.1
二十、火警受理设备
1、火警受理信息设备
2、火警调度机
3、火警数字录音录时装置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结构、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6281
二十一、119火灾报警装置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结构、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16282
二十二、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1、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认证依据标准:GA545.1
2、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认证依据标准:GA545.2
单元划分原则:主要电路结构、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