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了,如何换新证
申请人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即可。但是需要到期换证人员,持证人员应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提出复审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需贴2寸照片,本人签字有效,1份);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证明(1份);
4、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需换新证书的提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㈡ 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怎么换证
法律分析:申请人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即可。但是需要到期换证人员,持证人员应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提出复审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需贴2寸照片,本人签字有效,1份);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证明(1份);
4、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需换新证书的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㈢ 长兴那里考电焊证,叉车证
长兴开发区,太湖街道,职通叉车培训中心,可以考电焊证,叉车证
㈣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那里办理 谢谢
到你所在市(县)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安全技术规范特殊要求的除外。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6、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试,成绩合格。
所提供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均应加盖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1.作业人员申请表(质监局标准格式,含培训、工作经历证明;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申请人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的复印件(1份);
4. 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1份);
5. 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结果通知单(1份,如委托考试机构申请则不需提供)。
质监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质监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于决定准予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㈤ 请问各位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换证手续到那办需要资料、怎么办谢谢!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换证手续在有效期前的3-6个月到发证单位的行政许可大厅办理。
所需资料名称及数量
0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本一份
0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0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04.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05.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如无损检测人员、焊工、起重工、司炉工等)的有关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06.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聘用期不少于2年) 原件
07.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08.申请单位场地、建筑物所有权证明(包括厂区及建筑面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原件(租赁有效剩余时间不少于一个换证周期(4年))
09.分包协议(如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性能检验、起重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分包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复印件一份
㈥ 叉车证在哪里换证
到当地安监局更换,叉车证到期,需要更换证件,持证人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或作业所在地发证机关申请复审。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作业项目有效期为4年。叉车作业人员进行年审时,需要提前三个月进行,提交叉车证原件、身份证、复审申请表及年度安全教育证明等。如果复审不通过,则需要重新考试,否则会被注销叉车证的。
㈦ 特种设备q8证在哪里办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提出申请:(1)具有法定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设备);(2)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合法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符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监督检验且检验合格;需要首次检验或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还需经检验合格。
二、办理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核对,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需由其本人签名。
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适用于首次登记、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提供,按不同设备填写不同表格。
适用于首次登记、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使用管理人为单位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使用管理人为个人的(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提供个人身份证。
适用于首次登记、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提供,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与原件核对。
适用于首次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提供,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新使用单位登记提交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与原件核对。
适用于换证登记提供。
适用于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换证登记提供。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提供的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要标有注销标记。
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首次登记、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提供,与原件核对。
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首次登记、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提供,与原件核对。
适用于锅炉首次登记、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余热锅炉不提供,与原件核对。
适用于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提供,与原件核对。
适用于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提供
适用于补证登记提供。
适用于补证登记、换证登记提供,需加盖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公章。
2017年12月13日以后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的机电类特种设备需提供。需加盖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适用于首次登记、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后登记、新使用单位登记(气瓶除外)
㈧ 长兴机动车驾驶证换证处
是长兴车管所。
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3、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七十九条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核实机动车驾驶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进行变更备案。
第八十一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业务受理、资料审查,应当由民警承担或者由文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民警监督下执行。业务导办、制作证件、档案整理等工作可以由文职、聘用人员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车管所
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去那里办
一、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办理条件
1、申请条件:
(1)已满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2、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 学员报名表;
(2) 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健康证明;
(4)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考试机构报名;
2、考试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考试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并组织考试;
4、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
5、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发证手续。
四、办理期限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㈩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换证怎么做
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回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答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