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施工机械机具入场验收都有哪些部门
建筑施工机械机具的入场验收,应该有建设方工程部门、施工方安全部门、现场监理部门等三方会同机械设备租赁安装单位对进场机械进行验收。
B. 钢材进场施工单位应相监理单位报那些资料有没有相关规定
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需要报备的,但根据各工地要求,有可能监理单位也要求报送),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报审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材料进场复试/报验,进度报审 2、水泥进厂后监理应检查水泥的包装和标志,并核对包装、标志是否与水泥的出厂检验报告相一致; 3、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批量应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的规范的规定,一般应待水泥三天强度复试报告合格后才能同意使用; 4、 水泥复试项目主要包括: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必要时应加试凝结时间等; 5、水泥采用快速试验者,合格判定应以标养28天强度为准; 6、水泥试验单要有试验结论,水泥质量有问题时,经工程技术人员书面确认降级使用条件下,应注明使用的工程项目部位和不影响该部位的质量要求; 7、混凝土试配单、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单上注明的水泥品种、标号、试验编号应与水泥出厂证明或复验报告上的内容相一致。下面的资料目录,是比较全的。实际不一定这么规范。1,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2,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3,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审核表,4,包括在1中,有,安拆方案,应急预案,机械性能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安拆单位资质,安拆人员及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安拆单位资质,群塔作业方案,5,包括在2中,安装告知手续6,起重量超过300千牛及以上的其中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米及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要专家论证,7,需要报监理备案的,塔吊基础验收记录表,塔吊的租赁,使用,安装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单位材料进场需向监理单位报验进货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及复检结果。应该附进货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及复检结果。涉及结构安全之类的材料需要复试的,比如钢筋、水泥等应该附进场复试报告。是不是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场?就是我们这有个监理为难我们,说我们技术负责人不在,不验收。项目经理能不能代替?项目经理在场不是更好,有意刁难有没有哪个文件说了必须技术负责人在场的?他确实是故意刁难我们。质监站一般是侧重于质量证明类的文件,像是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还有就是检测中心出具的材料检验报告,这是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单位报监理的资料可以看看各个地方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C. 项目开工报备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局报备还是甲方向建设局报备;这个跟与质检站报备有什么区别
向建设局报备。
一、申办条件不同
建设工程已完成立项审批、用地批准、规划许可、消防设计审核(实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前期手续。
在金平、龙湖、濠江、高新、保税区内的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须向市住建局申办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手续;区属项目的,应先向所属区住建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区住建局同意后,再向市住建局申办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
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2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 、已经依法确定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4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5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和安全监督委托手续,安监站已检查工地安全设施并签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6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二、办理程序不同
建设报备:
1、申报人备齐资料,到市住建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市财政大楼1楼)办理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手续;
2、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资料。经审查,对资料齐全的项目,签发备案表及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通知书。
质检站报备:
1 、申报人备齐资料到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 、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
3 、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发给《施工许可证》。
三、提交材料不同
建设局报备:
1、《汕头市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
2、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件;
3、工程招标核准函;
4、《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属旧城改造项目的,提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办妥补偿安置工作的证明);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及改扩建工程应提供产权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审批表(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及改扩建工程若不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质检站报备:
1 、已盖齐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四份,区属建设项目,只须报送一份,但应有区建设局签署 “ 同意开工 ” 的意见, );
2 、已盖齐印鉴的《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一份;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各一份;
5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含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
D. 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去哪些部门备案
关于工程备案,可以前往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根据国务院发改委发文,地方制定相应的办法执行的。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备案要求。在需要办理时,到城建或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领取表格,一项项按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所述: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专业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劳务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业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合同变更备案
1、补充协议原件一式4份。
2、原备案合同复印件1份。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4)施工设备进场哪个岗位报备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的材料
1、勘察合同备案
(1)、勘察合同原件3份。
(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
2、设计合同备案
(1)、设计合同原件3份。
(2)、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
3、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1)、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
(2)、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
4、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1)、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
(2)、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3)、标底文件原件一份(标底的成果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有编制说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签字盖章齐全。)
5、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6份原件。
(2)、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
(3)、中标通知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原件1份。
(5)、类别确认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E. 施工单位进场需要向监理单位上报什么资料
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需要报备的,但根据各工地要求,有可能监理单位也要求报送),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报审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材料进场复试/报验,进度报审
F. 施工单位进场在建委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1、企业有效期的:资质、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入备案证、中标通知、承建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同甲方的土地使用、规划红线、施工图文件。
2、建设委员会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的法律、法规、法令及相关的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措施,推动全区以上各项事业的发展。
3、负责本区的工程建设管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保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负责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对属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手续进行初审、备案。
4、负责本区工程建设质量、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本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对区属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6、负责本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对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6)施工设备进场哪个岗位报备扩展阅读:
1、建设委员会是负责本区(以区建设委员会为例,下同)工程建设及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建材行业综合行政管理的区政府职能部门。
2、负责本区建材产品行业管理,对区域内建材产品使用进行备案管理。
3、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综合性问题。
4、负责编制本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发展计划和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本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执法检查。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7、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8、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9、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10、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1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G. 施工设备进场都需要给监理报什么资料 资料内容都包括什么
施工单位材料进场后,监理需对进场的材料、配件及设备应当检查验收:
材料进场后,施工方应及时上报进场的材料、配件及设备等加盖销售单位红章的质量证明文件给项目监理机构,涉及安全、使用功能的材料,还应有监理现场见证,施工方取样,送检至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将复试报告一并上报至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人员收到相关资料后,进场验收,合格后在《材料、配件及设备报验单》上签字盖章,施工方方可将该批材料、配件、设备用于该工程上。
关于份数,一般报三份,监理部留一份,甲方一般不要,因为最后还要有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他们,剩下的返回给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中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供应的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7)施工设备进场哪个岗位报备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条国家对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专业本行政区域内组织监督抽查。建设工程质量抽查的结果应当公布。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实行按质论价。对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工程实行优价;对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或合同中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的工程,要扣除一定幅度的承包价。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向该企业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书。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重要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质量认证标志。使用单位经检验发现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有权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投诉。
H.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须报那些资料给监理
开工报告、材料质量报告、合格证,单位的资质材料,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特殊工种证等资料,机械设备报审,施工组织设计,进场材料报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差不多就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