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租赁设备开什么票
租赁设备可以开具电子或纸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电子或纸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开票情况分以下两种模式:
- 纯租赁服务模式:仅提供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开票时,应税货物或商品名称应为“经营租赁设备租赁”,税收分类编码为304050201。备注栏可注明租赁设备的型号、租赁期限等详细信息。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或1%的增值税税率。
- 租赁+操作服务模式:不仅出租设备,还提供操作人员或施工服务,属于“建筑服务”。开票时,应税货物或商品名称应为“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30599。同时发票内容还需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发生地。建筑服务业一般计税适用9%增值税税率,简易计税为3%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或1%的增值税税率。
另外,在开具发票时,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在申报印花税时,应根据合同及条款内容性质确定是租赁合同还是建筑施工合同,进而按照相应标准计算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