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特种设备的报废有什么规定
特种设备报废的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有明确表述。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若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使用单位应依法履行报废义务。这包括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对于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若设计使用年限已到,但仍有继续使用的需求,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手续,以确保设备继续使用的安全。
此外,《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也明确了特种设备报废的情形,包括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且无修理、改造价值,以及超过生产单位规定使用期限等。对于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若无制造单位使用期限规定,但已投入使用满十年,也应当报废。这些规定确保了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② 北京市特种设备网上注销流程及时间
北京市特种设备网上注销流程及时间如下:
1. 流程第一步骤:访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页面,选择“停用报废注销”选项,点击“新登记”按钮开始注销流程。
2. 流程第二步骤:在登记类别中选择“停用”,点击“获取设备”按钮选择要停用报废的设备,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3. 流程第三步骤:在相关材料区域,点击“附件上传”按钮,上传填写完整的并已加盖公章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表》。
请注意,根据最新政策或流程更新,上述步骤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在进行网上注销前,先查询最新的操作指南或联系相关部门确认流程。
③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怎么注销
法律分析:持证人先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销申请表》,持证人手持身份证原件拍照上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