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设备安装人工费如何开票
法律分析:个人是不可以开发票的,可以去地方税务局代开。具体的步骤为: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二、纳税人需要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合同。没有户口的限制,税率总和大约为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 第四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② 一般纳税人销售设备提供安装,安装费按什么税率开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42号公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专业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的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得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简易计税。
所以如果能做到分别核算,安装服务,可以选择按照3%简易计税,当然,也可以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式按9%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必须分别核算;销售外购设备,如果做不到分别核算,那么按照混合销售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③ 设备和安装安装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设备安装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中的“其他修理修配劳务”,一般纳税人应按17%的税率开出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的税率开具发票。
如果需要经提供建筑(安装)劳务才完成设备安装的则应分别按设备销售17%税率及销售(建筑)服务11%税率缴纳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销售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而提供安装服务,则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国家增值税发票税率是:
1、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为16%。
2、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按13%的税率。
4、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0%。
5、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6、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增值税率为0%。
④ 一般纳税人设备安装材料和人工费分开开发票,怎么上税
设备材料的税率16%,安装按照建筑类甲供材3%开票。
如果是同一项业务,既涉及材料销售,又涉及安装,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要看公司是安装公司,还是销售公司,如果是前者,则按10%计算销项税,如果是后者,则按16%计算销项税。
如果合同等能证明材料销售和安装同属一项业务,则不管是否分开开票,都要按上属原则确定税率。如果不是同一项业务,则分开开票,材料销售按16%,安装服务按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其中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4)一般纳税人设备安装费怎么开票扩展阅读: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