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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盗窃公司设备怎么定义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15 14:09:28

1. 股东把公司设备拉走算偷盗吗

法律分析:股东把公司设备拉走算偷盗,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依据情节可能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或者所盗数额巨大的,依据法条应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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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合伙人偷偷搬走公司办公用品是不是盗窃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司法实践范畴。

我的看法如下——

1、“公司合伙人偷偷搬走公司办公用品”——既然是“公司”,那么,就不存在合伙人一说,应当是“出资人”或者“股东”;

2、什么是盗窃??我们的法律中,没有“盗窃”的定义,我们看汉语词汇的一般解释:盗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这个一般性的概念来界定,是否构成盗窃行为,关键看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

(2)客观上有实际行为;

(3)行为指向的客体是他人的财物;

(4)行为的结果是完成了财物的掌控。

如果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应当归属于盗窃;否则,就不能认定为盗窃。

3、“公司的股东在没有人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搬走公司办公用品是不是盗窃?”

我的看法,不能直接认定。为什么??

既然是公司的股东,那么,他搬走自己公司的办公用品,在主观上究竟是不是“非法占有”??这个必须首先弄清楚,如果是,那就好办;如果不是,那就不能认定为盗窃。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4. 公司股东在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公司的设备搬走了一部分属不属于违法

当然属于违法的,建议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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