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口合同的付款方式,凭进口合同、进口报关单、提单等文件导银行办理对外付汇。
⑵ 进口设备,信用证,付款问题
下面两位说的对,这个不是信用证付款的问题,而是合同项下的履约,您需要向外商索赔。
主要是看你们培凳是不是已经把验收报告给外商了,是已经付完验收款还是没付。
如果没付,可以以此为把柄,拒绝签署验收报告,外商着急拿到10%的尾款,自然会在维修质咐让保上积极主动些。
如果已经支付了尾款,拿到了质保期保函,要看老外给你的保函是什么条件的了,如果是见索即付的最好,你们可以写一份正式的索赔函,注明卖方违约,向保函开具银配简旅行直接索赔。一般老外很在意他在银行的信誉,索赔对他信誉的损害来说比赔钱还厉害。
你们怎么没找个贸易代理,这些事情都可以帮你们处理好了。
⑶ 请问是不是所有进口货物都要付外贸手续费和海关监管手续费
1)进口货物都采取代理方式进口商品时要付外贸手续费。
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进口代理手续费收取办法》 第三条:
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是外贸企业采取代理方式进口商品时,向国内委托进口企业(单位)所收取的一种费用,它补偿外贸企业经营进口代理业务中有关费用支出,并含有一定的利润。
代理进口过程中发生的,属于外贸代理企业以外单位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外贸企业代收代付的),均由委托方承担。
2)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具体征收范围如下:
1.供应国际航行船舶、飞机进口时予以免税的燃料、船(机)用物料、机器设备的零件、部件和其他货物;
2.现有企业为技术改造而进口的减税或免税的机器设备;
3.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进口免税的科研和教学专用设备;
4.国内机构和企业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口的减免税货物;
5.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的减免税货物,“三资”企业进口用于营业性的物资及进口料件加工后内销,仍予减免税的物资;
6.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项目内的,以及境外客商提供的,准予暂免税进口在国内加工、装配后复出口的进口原料、材料、辅料、零件、部件和包装材料;
7.在国内保税、寄售的进口减免税货物;
8.国务院特定的其他进口减免税货物;
9.经海关总署或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审查批准的临时减免税进口货物。
3)免征海关监管手续费的范围如下:
1.《进出口税则>列名进口免税的货物;
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3.外国团体和个人赠送的礼品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
4.用于救灾的物资;
5.供残疾人专用的设备和物品,以及残疾人福利工厂进口的机器设备;
6.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进口的公务用品;
7.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而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8.向国外索赔的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9.进口后未经加工,保税储存不足90天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
10.暂时进口货物;
11.准予免税进口的直接军事订货;
12.经国务院及海关总署特准免征监管手续费的其他减免税和保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