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甲供设备不作营业税计税额,设备都有哪些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十三)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综上所述,甲供材料的价款应并入施工方的营业额中计算缴纳营业税,并由施工方进行纳税申报。甲供设备的具体名单建议纳税人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凡属文件所列设备名单范围之内的,甲供设备价款不计入施工方的营业额。
② 甲供材料设备,施工单位要注意什么
1、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应有条款:甲供材设备材料表,包括“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供货进程日期及延期条件和责任;验收交接条件和手续,包括实物和技术资料、供货商联系方式;库存和保全责任;安装配套组件、专用辅材由甲乙哪方提供,乙方提供的是否另外计价;相互配套的设备供材发生不吻合的,其责任方以及处理程序;安装调试需要厂商提供支持的,其管理责任和费用承担;因设计变更、不具备预定施工条件等非乙方因素造成的相关设备材料需要更换、拆除、调整等,其工期延期和费用承担;保修范围划分。
2、施工中注意的问题:预先详细理解设计资料、了解现场环境和相关其他专业施工的情况,厘清所有甲供材和非甲供材的安装工艺及其必须满足的条件,如有异议,尽早与甲方和设计单位沟通协调;做好供货计划,应比施工安装计划工期起始日提前至少一周,有计划变动提前与甲方沟通;做好甲供材进场验收交接记录,必须有甲乙双方经手人签字;建立与甲方之间完整的往来文档,除记录与甲供材相关的领用、退换等信息,还应记录向有关方提交的文件、以及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的指示和回复;如有些资料难以得到书面签认,可录音、拍照(画面中有现场人员)留存证据。
③ 什么是甲供设备
合同上分~~甲方(一般是主家)~~甲方供设备意思是有主家提供这个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