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0平商铺应配置多少灭火器,有消防栓
1、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商铺属于A类火灾场所,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铺面属于中危险级,每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应当为2A,即灭火器应当选用ABC干粉灭火器时,应当规范在3公斤及以上的,每A保护75平方米,设i有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可以减配10%。
2、由于商铺面积只有40平方米,按理配1具3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就足够了;
3、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还规定“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因此,建议你配置3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2具应当符合要求了。当然多配最好。
2.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有哪些规定
主要是这个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这个是最重要的
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 收起条文说明
3.4.8本条从使用的角度对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布置作出了原则规定。根据对重点城市、重点工程消防控制室设置情况的调查,不同地区、不同工程消防控制室的规模差别很大,控制室面积有的大到60m2~80m2,有的小到10m2,面积大了造成一定的浪费,面积小了又影响消防值班人员的工作。为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维修人员工作的需要,便于设计部门各专业协调工作,参照建筑电气设计的有关规程,对建筑内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及操作、维修所必需的空间作了原则性规定,以便使建设、设计、规划等有关部门有章可循,使消防控制室的设计既满足工作的需要,又避免浪费。
对消防控制室规模大小,各国都根据各自的国情作了规定。本条规定是为了满足消防值班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保证消防值班人员具备一个应有的工作场所。在设计中根据实际需要还需考虑到值班人员休息和维修活动的面积。
3.4.9 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有关规定。
3. 药房消防设施怎样配置
1、要配灭火器的
2、要配消火栓的
3、要配防排烟设施的
4、要配消防电梯的
5、可能要配防火卷帘的
6、要配应急消防广播的
7、要配喷淋系统的
8、要配消防报警系统的
9、要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
一、消防设施、设备的范围
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
1、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4具。
3、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4、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与火源、水源、震动源等有1米以上的距离。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做到“重点防护,兼顾全局”,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近的显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5、消防设施、设备不得被遮盖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等不得阻塞或占用。
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
1、消防设施、设备只允许在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使用,平时严禁使用。
2、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用作消防以外的用途(如用消防栓清洗地面,用应急灯照明等)。
3、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已使用过的灭火器要重新充装。
四、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
1、各项目部的消防设施、设备由项目班长负责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2、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定期巡查由项目班长在每月的5日前进行点检;不定期巡查由运营部每季度巡查1次。
3、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表针指示在绿色范围内);灭火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瓶身是否有破损、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瓶身、箱体是否积尘、生锈。
(2) 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齐备、完好;消防箱体是否有破损、缺
失;消防龙头开闭是否灵活,水压是否正常;是否有锈蚀现象。
(3) 消防标识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挡、覆盖;是否有破损、脱落;是否清晰、
完整。
(4) 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外观是否完整,充电过程是否正常;断电时
能否启动应急照明;照明亮度是否充足;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5) 消防通道、安全门:消防通道有否被占用或堵塞;安全门是否完好,开关
是否灵活;安全门在工作期间有否上锁。
(6) 防烟面罩、消防斧头:逃生设备是否在规定地点放置;是否完好无损;是
否在有效期内。
4、检查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4. 室内消防栓设计要求
将室内消火栓箱装入壁龛后,利用箱体左右两侧的孔,以木螺钉将消火栓箱固定在墙内。暗装的消火栓箱,建筑时应预留出消火栓箱的位置,尺寸应比箱体稍大些。安装时,在箱体与墙体接触部分,应进一步采取防锈措施(如涂沥青),以防箱体锈蚀,延长使用年限。
7.4室内消火栓设计规范
7.4.1室内消火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消火栓应符合《室内消火栓》GB3445的有关规定;
2.室内消火栓SN65可与SN25一同使用;
3.消火栓水枪应符合《消防水枪》GB8181的有关规定;
4.消防水龙应采用内衬里的消防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SN25的消火栓应配置消防软管,软管内径不应小于ф19;
5.消火栓、水龙带和水枪的匹配宜符合下列规定;
当消火栓的出流量为5L/s时,SN65的消火栓配Φ16mm的水枪,Φ65的衬胶水带。
SN25消防软管卷盘胶管的内径宜采用Φ19或Φ25,并配有Φ6的水枪。
6.旋转栓其内部构造合理,转动部件选材恰当,并保证旋转可靠无卡瑟和漏水现象。
7.减压稳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合理,活动部件选材恰当,并应保证可靠无杜塞现象,且减压稳压消火栓在各种供水工况下应保证出水口压力。
7.4.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原则是同一平面2支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但当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1支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
1.室内消火栓设计用水量不大于20L/S时;
2.建筑物整体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7.4.3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7.4.4设有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公共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用电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7.4.5室内消火栓栓口距地面高度宜为0.7m~1.10m,但同一建筑的高度应一致,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º角,当安装在其他高度时应经过专家论证确定。
7.4.6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消火栓应首先设置在楼梯间、走道等明显和易于取用的地点;
2.住宅和整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楼梯间或楼梯间休息平台;
3.多功能厅等大空间其室内消火栓应首先设置在疏散门等便于应用的位置;
4.汽车库内消火栓的设置应不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且不应影响消火栓的开启。
7.4.7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且该消火栓可作为普通室内消火栓使用并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之内。
7.4.8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7.4.9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应在屋顶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试验和检查用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
7.4.10室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应根据行走距离计算,并符合下列规定:
1.2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时,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2.1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时,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7.4.11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高层民用建筑、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办公楼,公共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大于200m2的商业网点、以及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处,宜增设消防软管卷盘,且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